好消息,蚌埠341套公租房来啦,在哪里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2浏览:4收藏

好消息,蚌埠341套公租房来啦,在哪里,第1张

蚌埠341套公租房的房源位于燕山新村小区,蚌埠市蚌山区第五批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如下:

为确保蚌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3]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115号)、《蚌埠市第五批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蚌保组字[2015]10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蚌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如下:

01房源筹集

本次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位于燕山新村小区341套房源。

02保障范围

(一)确保家庭

本次配租对象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0-16㎡(不含16㎡),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过48㎡(不含48㎡);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参与剩余房源配租的家庭

70周岁以上孤寡老年户、离退休人员,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其他常住人口(外来户籍持有居住证)。

03申请条件

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的人员,各类家庭均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还应在2017年9月底前相应具备的以下各类规定条件:

(一)确保家庭

1、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不含16平方米)以内,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过48平方米(不含48平方米),且具备如下条件:

(1)家庭成员均属本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中长期生活和居住;

(2)若居住违章建筑的,需辖区、街道征迁部门提供认定的相关证明,并承诺配房时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或具有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4)5年内无个人私有房屋产权交易(含法院判决书),10年内无公证赠予、过户资料以及现规定范围以内无承租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房等记录。

2、外来务工人员

(1)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社保部门出具查核证明);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产权部门出具查核证明)。

3、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不含16平方米)以内,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过48平方米(不含48平方米),若户籍非市区家庭,仅查核其个人私有房产即可;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产权部门出具查核证明)。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2922元;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6㎡以内且总面积不超过48㎡;

(3)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无效);

(4)家庭拥有两辆及以上机动车,或一辆机动车但价格超过10万元标准的,不得认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参与剩余房源配租的家庭

1、70周岁以上孤寡老年人家庭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孤寡老年户(无子女或子女非蚌埠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00元以内的证明,如社保发放清单等;

(3)5年内无个人私有房屋产权交易(含法院判决书),10年内无公证赠予、过户资料以及现规定范围以内无承租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房等记录。

2、离退休人员

(1)家庭中有享受退休工资的,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2922元的住房困难家庭;

(2)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证明;

(3)5年内无个人私有房屋产权交易(含法院判决书),10年内无公证赠予、过户资料以及现规定范围以内无承租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房等记录。

3、特殊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因灾病等特殊原因丧失原唯一私有房屋(如因重大疾病、车祸等原因变卖房产、经营场所、车辆等满5年)的证明;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5000元以内的证明。

4、农业转移人口等其他常住人口(非户籍家庭)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0元;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04受理程序

(一)各类申报家庭需推选1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辖区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如实申报家庭的基本情况。

申请家庭需向辖区居委会或社区递交下列材料:

(1)《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

(2)《蚌埠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表》;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现住房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5)军烈属、残疾人、失独等相关证明;

(6)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7)70周岁以上孤寡老年户需出具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00元以内的收入证明(包括退休工资等收入);

(8)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9)离婚、刑满出狱人员,需提供户口本、离婚证或出狱证明;

(10)凡户籍成员中已婚,并与配偶以独立家庭方式生活且符合保障条件,但因住房困难问题无法独立户口,挂户在父母、子女家中的,可作为独立户纳入保障,但同时应从所挂户籍人口中核减,不得再随所挂户重复纳入保障。

(二)申请住房保障时,本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须书面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向社居委(村委会)填报《蚌埠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蚌埠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授权书》和《蚌埠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社居委(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初审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将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05配租原则

此次实物配租将按以下顺序摇号配房,直至配完为止。

(一)在“优先保障家庭”中按照最困难优先原则。

(二)其余符合条件家庭参加剩余房源摇号。

(三)本次实物配租将以户籍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的数量配租房屋面积,原则上3人以下(含3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住房;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原则上首批摇号配租在1楼;对于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和家庭成员有7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摇号配租在2-5楼以内(含5楼);普通家庭原则上摇号配租在6-11楼(含11楼)。

(四)本次经受理登记审核通过,未获得配房资格的申请家庭,将轮候到下批房源中优先摇号配租解决。

(五)所有申请户,不论确保家庭还是剩余房源家庭的租金标准,一律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115号)、《关于对蚌埠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价格标准调整的通知》(建政秘〔2017〕8号)执行。

06

配租时间

(一)受理申请登记、审核时间

2017年10月19日-10月31日,辖区居委会完成申请受理、入户核查、家庭编号、登记造册、公示、民主评议及每户的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2017年11月1日-11月14日内完成二审及公示,发送核对申请并报辖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017年11月15日-11月21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初审核后,向市核对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2017年11月22日-11月30日,市核对机构完成核对工作,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核对报告;2017年12月1日-12月5日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并报市住房保障办挂网公示;12月20日前完成公示、摇号配租及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七、监督保障

本次实物配租工作由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全过程监督,区审计局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摇号配租的全过程聘请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属于济南军区的空军管。老虎山军属油库已列入我市远期搬迁规划,现址规划为绿地,但目前尚未和军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市发改委等部门结合水蚌线外迁,已提出将该油库外迁,通过专用线接入仁和集机场的方案,将积极争取和军方协商一致,尽快启动迁建。在未搬迁期间,将加大部门和属地联动,会同蚌埠军分区、市发改委以及油库属地区街建立健全油库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机制。

一、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三、按期毕业

      上半年在我市报名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且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学校于入伍前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待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学位证书。

      四、依法优先优待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受到社会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

      (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三)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减免门票;

      (四)义务兵、军士入伍前,随军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

      (五)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六)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

      (七)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

      (八)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

      (九)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

      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 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了其他优待政策。

      1应征差旅补助

      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入伍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实报实销(限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2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 元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本科生按每人不少于20000 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经费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县(区)兵役机关负责审核发放对象范围,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经费发放。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应征入伍奖”,每人1000元。

      3手术补助

      对在蚌埠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入伍前半年做视力矫正手术和精索静脉曲张、痔疮手术的,给予一次性手术费实报实销。其中视力矫正手术补助不高于10000元,精案静脉曲张、痔疮手术分别不高于1000 元。大学生入伍45天后,凭入伍证明及手术费凭证到批准入伍的县(区)兵役机关办理。

      4优待金

      各县(区)按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 70%发放(2021年优待金分别为:市区16800元/年、怀远县16900元/年、五河县16800 元/年、固镇县 16900元/年)。对征集到驻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获荣誉称号的发放优待金20万元,荣立一等功的发放优待金10万元,荣立二等功的发放优待金5万元,荣立三等功的发放优待金 5000元,评为优秀军士的发放优待金1000元,评为优秀义务兵的增发优待金1000元。

      5工资和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 27600 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 3360 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 元。下士平均每月 5600元,中士平均每月7200 元,上士平均每月 8200 元,四级军士长平均每月9500 元。

      6家庭保险

      2021年起,凡从安徽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7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蚌埠市区的给予每人不低于4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各县的给予每人不低于2 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对于服役期满2年以上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服役满2年的基础上,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按7000 元每年递增。服现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8学费补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货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_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6000 元。

      9“两金一补助”

      1父母赡养费。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本人父母只要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就能每月领取600元的赡养金,养父母或者具有一定抚养权的祖父母,也可以领取;

      2军人配偶荣誉金。已婚的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配偶荣誉金,每人每月500 元。双军人夫妻同时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

      3夫妻生活分居补助费。调整同一地级市的两地分居费,且临时到部队驻地以外地区学习工作6个月(含)以上,现役军官、军士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享受两地分居费1000元/月;

      4国家保障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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