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末期的丞相
“六贼”:蔡京、王黺、童贯、梁师成、朱勔、李彦(蔡京与童贯是北宋末年响当当的“六贼”领头人物)
童贯则是另外一种类型。史书记载,此人身材高大魁伟,皮骨强劲如铁,双目炯炯有神,面色黢黑,颐下生着胡须,一眼望去,阳刚之气十足,不像是阉割后的宦官。这可能和他年近二十岁才净身有关。据说,童贯为人有度量,能疏财,出手相当慷慨大方,很像《水浒传》上同时代那些仗义疏财的好汉。只是,他仗义与疏财的对象具有极强的选择性,后宫妃嫔、宦官、宫女、能够接近皇室的道士、天子近臣等等,时不时可以从他那儿得到不少好处。因此,皇帝耳边经常可以听到关于他的好话,称得上好评如潮。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阳刚外形的人,却性情乖巧,心细如发,对皇帝的心理具有极强的洞察力,每每能够事先预知皇帝的意趣意图,于是说话做事很少荒腔野板,从而大得欢心。童贯净身入宫时,是拜在同乡、前辈宦官李宪门下作徒弟。这位李宪是神宗朝的著名宦官,在西北边境上担任监军多年,颇有些战功。童贯读过四年私塾,有些经文根底;跟随李宪出入前线,又打下了军事上的根基,很有点能文能武的味道。加上他曾经十次深入西北,对当地的山川形势相当了解。这使他在宦官中很不寻常。不过,看起来李宪对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提拔照顾,致使童贯进宫二十余年,始终没有出人头地。如果不是赵佶这种性情的人作了皇帝,或者换句话说,如果神宗皇帝能多活二十年的话,他说不定会默默无闻地老死在皇宫里。从时间上推算,徽宗入继大宝时,童贯已经四十八岁。这个年龄,正是人生经验、阅历、精力臻于巅峰之际。徽宗以内廷供奉官的名义,派他到杭州设明金局收罗文玩字画,第一次为他打开了上升的通道。一般说来,内廷供奉官大体相当于皇宫的采购供应处长,并不是一个多高的职位,却是一个很有油水的肥差。童贯没有满足于捞取好处,他对这次机会的利用,称得上老谋深算,意味深长。
蔡京(1047~1126),北宋末权奸。字元长。兴化军仙游(今属福建)人。熙宁三年(1070)进士及第,先为地方官,后任中书舍人,改龙图阁待制、知开封府。元□元年(1086),司马光任宰相,下令废罢王安石推行的新法。蔡京按照限令于五日内在开封府所属各县全部改募役为差役,受到司马光的称赞。绍圣元年(1094),哲宗亲政,蔡京任权户部尚书,力助宰相章□重行新法。宋徽宗赵佶即位,蔡京被弹劾夺职,闲居杭州。宋徽宗派宦官童贯到杭州访求书画奇巧,蔡京勾结童贯,以书画达于禁中,得以重新起用。崇宁元年(1102),他乘机排挤掉宰相韩忠彦、曾布,而为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右相),后又官至太师。蔡京善于奉迎,先后四次任相,共达十七年之久。他与宦官童贯、杨戬、梁师成、李彦,权臣王黼、高俅、朱勔等,把持朝政,向宋徽宗进“丰、亨、豫、大”之言,竭全国之财,供其挥霍。设应奉局和造作局,大兴花石纲之役;建延福宫、艮岳,耗费巨万;设“西城括田所”,大肆搜括民田;为弥补财政亏空,尽改盐法和茶法,铸当十大钱;民怨沸腾,币制混乱不堪,给北宋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蔡京是北宋最腐败昏庸的宰相之一。北宋末,太学生陈东上书,称蔡京、童贯、朱勔、李彦、王黼、梁师成为六贼。而称蔡京为“六贼之首”。靖康元年(1126),宋钦宗即位后,蔡京被贬岭南,途中死于潭州(今湖南长沙)。
秦代首创丞相制度,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唐设三省六部制,相权被分化。宋代丞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明代丞相制度被废除。
一、秦代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丞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
二、汉代
西汉初期,丞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对相权进行抑制,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丞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丞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丞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
三、唐代
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书省掌诏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门下负责审议中书之立案、草案,以决定实行与否;尚书省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置尚书(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
从名义上说,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但因唐太宗在即位前曾任过尚书令,所以无人敢再担任此官,遂以其副职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
四、宋代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五、明代
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
扩展资料
丞相的起源
在史书中,黄帝至西周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制国家,天子分封他的宗族成员后,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天子只管辖王畿地区,诸侯国对天子没有交税的义务,中央的财政开支靠王畿地区提供,诸侯国只是上贡,交一些土特产品;再就是军事义务,遇有战争,天子可以借用诸侯国的军队,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
在西周以前那种政治形态下,不可能产生宰相制度,所谓国家实际上是大家族,天子就是大家族的首领,身边只需要少量家族重要成员和近亲帮助处理事务即可,真正核心的行政运转体系在卿大夫那里,具体权力是在家臣手中,家臣是处理家族事务的总管。
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下,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很系统的中央管理体系,更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权力的萌芽和后来的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的家臣制度。
-相权
-丞相 (官职称谓)
个人作品
宋代特别是南宋出现非常严重的“钱荒”,即金属货币短缺。洪遵于绍兴十九年(1149年)撰成《泉志》后,对铸钱事非常留心。《宋史·洪皓列传》载,洪遵曾有“因面对,论铸钱利害,帝嘉纳之”。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洪遵论铸钱利害事,发生于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六《铸钱诸监》条云:“七月庚辰,洪景严为起居舍人,为上言铜器之害。上言出御府铜器一千五百事付泉司,遂大敛民间铜器以铸钱,许告赏。其后得铜二百万斤。”永平、永丰二监一直为北宋的主要铸(铜)钱监。南宋初年,经兵火之灾,二监废置。绍兴二年(1132年),宋廷将池州永丰监并于饶州永平监,岁铸额与并入虔州的广宁监合在一起才8万贯,远远低于北宋时期的年铸币额。(《宋史·食货志》)是后,由于铸币额逐年下降,绍兴六年(1136年)饶州钱监被废置。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为扭转“钱荒”加剧的局面,宋廷诏令复置“饶、赣、韶三州铸钱监”。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有人提出复永平、永丰钱监鼓铸并于鄱阳置司负责铸钱事。适值主张铸钱事归于版漕的沈该遭罢,故左司何溥以“制官以正其名,然后责有所归,治事必有其所”为由,要求于永平、永丰复置铸钱司。于是,宋廷诏令中书舍人洪遵等人讨论是事。洪遵等议曰:“唐有鼓铸使,国朝初或以漕臣兼领,或分道置使,或厘为二司。自中兴以来,置都大提点官,事权太重,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但当随时之宜,为救弊之计,间者亟行废置,事出仓卒,既罢之后,又无一定之论……遵等窃以为复置便。今欲参照祖宗旧制,及今日利害,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系衔,与转运判官序官依旧,于饶、赣二州置司,输年守任,专以措置坑冶,督则鼓铸为职。如州县于坑冶不知,许从本司按劾。饶、赣州置属官各一员,邵、建州置检踏二员,别置称铜催纲官各一员,专差武臣。诏依给舍议,置提领官。”(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二)
史料记载洪遵著有《泉志》、《订正〈史记〉真本凡例》、《翰苑群书》、《翰苑遗事》、《谱双》、《洪氏集验方》、《金生指迷方》、《洪文安公遗集》等。中国的钱币学源远流长,但古代钱币学专著多已亡逸,幸赖洪遵《泉志》保留下不少上自南朝、下到北宋人的钱学论说和见闻记录。《泉志》成书于绍兴十九年(1149年),是年洪遵30岁。《泉志》是一部考疑征信、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堪称中国钱币学的经典著作。该书体例严谨,文字精练,考订审慎,引文均注明详细出处,论说均经深思熟虑。其对先秦货币之断代等问题有独到见解,于后世钱币学之研究影响甚大。此书收录钱币348品。除洪遵本人所得百余品实物外,其余则从他人钱谱和史书中抄录而来。洪遵将这些钱分为正用品、伪品、不知年代品、天品、刀布品、外国品、奇品、神品、压胜品九类。如果把九类按顺序加以调整,严格区分,不外乎曾经流通过的正用品、非正用品和外国品三类。元、明、清和民国初年编撰的钱币谱录,基本上承袭了《泉志》的分类法,或只是略作损益而成就。《泉志》引据的前人著作多达90余种,其中原书不少已经失传。即就钱币专著而言,借助洪氏之书,保留下古逸《刘氏钱谱》内容2则、顾@《钱谱》34则、封演《续钱谱》4则、张台《钱谱》28则、陶岳《货泉录》3则、全光袭《钱录》4则、李孝美《历代钱谱》50余则、董《钱谱》13则、著者无可考的《旧谱》60则。
人生经历洪遵(1120—1174),字景严,号小隐,宋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其父洪皓(1088—1155)①,字光弼,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六年(1124),秀州(今浙江嘉兴)大水,为州司录事,发廪赈济,又冒“不赦之罪”邀留浙东纲米以救灾,谓“宁以一身易十万人命”,深得民心,号称“洪佛子”。建炎三年(1129),以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使金,完颜宗翰(粘罕)逼仕刘豫,坚拒不从,几被杀害。流放冷山,后徙燕京。拒受金人官职,屡次派人入宋密奏金朝政情,乞兴师进击,以图恢复。留金十五年,备受艰苦,是一位很有骨气的爱国志士。绍兴十三年(1143)始还临安。遂除徽猷阁直学士,兼权直学士院。为权奸秦桧所忌,以论事不合,罢守乡郡,旋被贬谪,安置英州九年。绍兴二十五年(1155)徙袁州,至南雄州病逝,享年六十八②。
洪遵兄弟八人,有兄适,弟迈、逖、逊、邈、邃、迅。皆出仕为官。洪氏一家在南宋为江西望族。洪遵既是洪氏家族鼎盛的发迹者之一,又是在这样的家族中薰陶成长起来。
洪遵自幼聪慧,端重如成人,从师业文,不以岁时寒暑而辍。其父使金、滞留漠北,母亲病故,当时家境也十分困难。他与兄弟在僧舍攻读,夜枕不解衣。以父荫补承务郎。绍兴十二年(1142),洪遵与兄适、弟迈同至临安(今杭州)赴考,寓南山净慈院(今净寺)。与兄适同登博学宏词科,中魁选,赐进士出身。高宗说:“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宜升擢。”遂授秘书省正字。南宋词科中选即入馆,自遵始。时奸相秦桧之子秦缥长官,洪遵不阿附,为其所压制。次年父自金还,为秦桧所贬,洪遵即被外放,先后为常、婺、越三州通判。绍兴二十五年(1155),复入为正字。八月,兼权直学士院。其后父逝居丧。绍兴二十八年(1158),服除,召对,极陈父冤,说:“先臣与龚王寿同出疆,龚王寿仕于刘豫,以妄杀兵官为豫所诛,而秦桧赠以节旄,擢用其子。先臣拒金人之命,留十五岁乃得归,顾南窜岭外,臣兄弟屏迹在外。桧不分忠逆如此。”③高宗虽加慰勉,并把责任推给已死的秦桧,说:“洪某三子皆可用”,实际上这个惯于玩弄权术的皇帝实无心重用忠臣良将。所以,洪遵陛对后,虽拜起居舍人,迁起居郎兼权枢密院都承旨。绍兴二十九年(1159),拜中书舍人。三十年(1160)正月,试吏部侍郎,后曾兼权吏部尚书。旋即罢去,绍兴三十年(1161)出知平江府。孝宗即位,拜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知隆兴元年(1164)贡举,拜同知枢密院事。同年七月,以端明殿学士(第二次)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六年(1170)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又徙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不久又罢。淳熙元年(1174),提举洞霄宫。同年十一月病逝,年仅五十五,谥文安,赠太师④。
洪遵的卓著政绩
一、忠于职守,正直敢言,颇有创设
绍兴二十八(1158)年五月,洪遵以起居舍人身份奏乞以经筵官除罢及封章进对、宴会锡予、讲读问答等事,悉行编录为一书,名为《迩英记注》。其后,乾道二年(1166)十一月壬子,又有《祥曦殿记注》,实自遵始⑤。同年七月,又因与高宗面对,论铸钱利害,高宗对大臣们说:“遵论颇有可”,⑥均嘉纳之。本来宋朝旧制,修注官、经筵官许留身奏事,而在南宋洪遵时则近例无有。洪遵以记注官陪侍经幄,因奏请依讲读官许留身奏事。同时,他又说,“自绍兴九年(1139)至今《起居注》未修者殆十五年,乞今两省除见修按月进入外,馀未毕者每月带修”。皆从之⑦。
遵以正直敢言著称,在皇帝面前亦勇于表达自己的意见。例如,高宗说:“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孙序迁至侍从,并令久任在京宫观。”遵曰:“侍从,朝廷高选,非如磨勘阶官,安有迁序之制”退而又上奏言:“今内外将家无虑二十人,若以序迁,不出十年,西清次对皆可坐致。太祖开国功臣子孙不过诸司,惟曹彬之子琮、玮以功名自奋,遂为节度,初不闻有递迁侍从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类皆将种,非所以示天下。望收还前诏。”⑧
对于当时讨论欲复鄱阳永平,永丰两监鼓铸事。洪遵议曰:“唐有鼓铸使,国朝或以漕臣兼领,或以分道置使,或为三司。自中兴以来,置都大提点官,事权太重,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但当随时之宜,为救弊之计。间者亟行废罢,事出仓卒,既罢之后,又无一定之论,初委转运使,又委提点刑狱,又委郡守贰,号令纷纷不一,鼓铸益少。……遵等窃以为复置便。”⑨复置永平、永丰二钱监,对解决当时临安钱钞的危机,起了重要作用。
洪遵在吏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时间虽很短,却治绩显著。例如,当时选人诣曹改秩,吏倚为市,巧生枝节,推延不办,多所索贿。洪遵则针对时弊明确规定,照章办事,草除恶例,吏不敢欺。洪遵为官清正,既不阿附权贵,又不人云亦云,以势利待人。如汤思退罢相,遵草制无贬词,竟因此而被劾罢官,实属难能可贵。可见他是一位堂堂正正、颇有作为的政治活动家。
二、注重边防,积极抗金,忠贞爱国
洪遵生活于女真奴隶主贵族南侵掠夺的大动荡时代,对于北宋灭亡、南宋横遭攻战掠夺,深怀切肤之痛。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洪遵在中书兼承密旨,有关边防民隐必为奏言,十分注重边防之守卫,军器之利弊,曾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众谓熟于军旅者所不及者。”⑩对于金使(北使)提出的一些要求,洪遵都据理力争,寸步不让。例如,北人(金)来索绛阳郭小的、安化刘孝恭二百家,遵执以为不可。绍兴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的一支金兵由海道窥犯两浙,宋廷命浙西副总管李宝抵御。李宝驻兵平江,宋廷又命洪遵知平江府。李宝以水军袭击金兵于胶西获捷。胶西之战,资粮、器械、舟楫都是洪遵供应的,此战成功,遵之助力为多。
三、关心民瘼,勤劳于政,安靖一方
洪遵不论在朝为官,或在州县地方,均以民为“本”,关心民间疾苦,多方为民着想。洪遵在地方当长官,以保境安民为己任。比如,高宗车驾往金陵(今南京),沿途各州县都被禁卫兵士苛索骚扰。至吴(当时洪遵知平江府),这些禁卫兵卒相告说:“内翰在此,汝毋复然。”当时,宋廷曾一度海禁,以“虑商舶为贼(所)得”为名,把商船悉拘入官不还,甚至把沿海船舰及水手、民兵也扣留起来。这对江折沿海商民是极大的困难。洪遵因此奏论,以船还商,而听水手自便,老百姓非常感谢他。
乾道六年(1170),洪遵知太平州期间,圩田坏,民失业,遵役工筑圩几万数。严冬盛寒,遵亲自到筑圩工地,载酒食以饷民工,用实际行动鼓舞民众,人忘其劳。时转运使张松忌功,妄奏圩未尝决,民未尝转徙,要责令圩户自筑,并裁减募工钱米之半。遵连疏抗争,请求派遣朝臣覆按。于是宋廷派遣将作少监马希言、监察御史陈举善下来查处,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五所,政绩显著。
当时,楚(淮南)一带大旱,周围州县赈灾措施失当,百姓流离失所。洪遵认为,遇灾首先要安置百姓的生活。他精简工作人员,随远近老壮以差赋给,减免租税至十九,又告籴于江西,使百姓得活者不啻万计。戌兵乘时盗利,曹伍剽于野,尽执拘以归其军。所以,虽有大灾荒而村落晏然,保一方平安。孝宗命当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绩。
洪遵的这些政绩,体现其忠君爱国,以“民本”为其核心的政治思想,充分表现其治国安邦的雄伟抱负。
洪遵的学术贡献
洪遵不仅是一个有所作为的政治活动家,而且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学者。他家学渊源深厚,博学强记,知识面极广,著述宏富。据(宋)周必大所撰《同知枢密院事赠大师洪文安公遵神道碑铭》载,其著作有:《文集》八十卷,《东阳志、谱》各十卷,《钱谱》五卷等(11)。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著录洪遵著述有:《泉志》十五卷、《翰苑群书》三卷、《翰林遗事》一卷、《洪氏方》一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为鄱阳洪氏,未署名。实即《洪氏集验方》。)、《谱双》一卷、《小隐集》七十卷(12)。
(元)脱脱《宋史·艺文志》著录洪遵著述有:《翰苑群书》三卷、《泉志》十五卷、《东阳志》十卷、《小隐集》七十卷、《中兴以来玉堂制草》三十四卷、《三洪制稿》(适、遵、迈撰)六十二卷(内洪遵二十卷)(13)。
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著录洪遵著述三种。
《订正史记真本凡例》一卷(编修程晋芬家藏本)、《翰苑群书》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泉志》十五卷,湖北巡抚采进本(按:《四库总目》卷一一六,子部谱录类存目)。
由上可知,洪遵著作在流传过程中多所散佚,诸书著录亦不尽一致。但至今传世的作品(或为后人辑佚),也不少。据今人刘琳、沈治宏编著《现存宋人著述总录》著录洪遵著作有下列七种:
《订正史记真本》一卷,《学海类编》(道光本,影道光本);《翰苑遗事》一卷,《知不足斋丛书》第十三集《翰苑群书》;《泉志》十五卷,计有明万历三十一年胡震亨刻《秘册汇函》本(上海图书馆藏)、明崇祯毛氏汲古阁刻《津逮秘书》本(北京馆藏)、《学津讨原》(嘉庆本、影嘉庆本)第八集,一九九一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线装本;《洪氏集验方》五卷,计有宋乾道六年姑孰郡斋刻公文纸印本(北京馆藏)、《士礼居黄氏丛书》本(14),计有一九五五年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宋人医方三种》之一、一九八六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排印本;《谱双》五卷附录一卷,《丽瘘丛书》本;《洪文安公遗集》一卷(15),清劳格辑本清丁丙跋(南京馆藏);《翰苑群书》(辑),《知不足斋丛书》第十三集。
综上所述,洪遵在学术文化方面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博通文史,通晓宋朝翰苑故实,好藏金石、钱币,能诗善文,既明医方,又是游艺能手,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专家学者。比如,我们今天研究他的《泉志》,他就是古代一位难得的钱币专家。我们要把洪遵放在南宋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从多方面综合研究,予以实事求是的历史评价。
人物评价楼钥 《洪文安公<小隐集>序》:“公之兄为右丞相,谥文惠;弟以翰林阁老终端明殿学士,谥文敏,世称‘三洪’以比锦屏‘三陈’,而又过之。
许及之《次韵洪莘之太社真率之集三首》其一:“畴昔三洪并,声名四海知。灵光一老在,N|九成仪。近有同朝喜,今无远室思。双瞻最良誉,台瑞圣明时。
文天祥《跋王元高词科拟稿》:“我朝言治者曰庆历、元v、乾淳,厥亦惟欧阳子、苏公兄弟、周益国、三洪氏以其宗工大手掌朝廷文字,以为之缫籍粉泽,功光当时,垂休无穷,岂曰小补之哉
明代蒋一葵《尧山堂外记》:“‘三洪’并中词科,继入西掖,时有贺启云:‘有是父,有是子,相传忠义之风;难为弟,难为兄,俱擅词章之誉。
张B《会稽续志》洪文惠公适帅越,闻亨宗行义,延置郡斋,又偕至鄱阳,与文惠之弟枢密遵、内翰迈游,日以文章为事。尝为博学宏词科之业,三洪公读之谓曰:‘他日玉堂挥翰可也。’”
魏了翁《三洪制稿序》云:“北门掌书内命,最号清切,自入国朝,选授尤靳。有饶阳之李、项城之梁、温陵之苏、成都之范者矣;亦有兄弟为之,如燕山之窦、肥乡之李、阆中之陈、雍立之采、建安之吴、真定之韩、眉山之苏、南丰之曾、莆田之蔡、成都之宇文者矣;亦有父子兄弟并为之,如吴越之钱者矣,而俱未有一翁三季如番阳洪氏之盛者也。中兴以来学士之再入者十有六人,而洪氏之兄弟与焉;自绍圣立宏博科汔于淳熙之季,所得不下七十人,而至宰执至翰苑者仅三十人,洪氏之兄弟又与焉。呜呼,何其盛与!故人之称洪氏者,不以词章则以记览,不以名位则以科目,孰知其一心之传,上通于天,固有以敷遗子孙者与……洪氏之孙平以其三祖制稿刻诸犍为郡斋,而属了翁为之序。
注释 :
① 按:洪皓,《宋史》本传作洪皓。周必大所撰《宋宰相赠太师魏国文惠公神道碑铭》,许及之所撰《宋尚书右仆射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赠特进洪公(适)行状》,均作父皓,从日从告。见洪适《盘洲文集》卷80附录,影宋本第12册。又,与洪皓同辈诸名皆从日,如皓六弟曦、晔、、晖、曜、杲;彦升之子洪昕等。故以皓为是。参见王德毅《洪容斋先生年谱》,台北宋史座谈会《宋史研究集》第2辑,第408页,1964年版。
② 事详洪适《先君述》,《盘洲文集》卷74,影宋本第11册。参见元脱脱《宋史》卷373,《洪皓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57—11562页,中华书局,1985年新版。
③ 洪遵入对申父冤,事见洪适《敬书先忠宣赐谥制书后》,《盘洲文集》卷62,影宋本第10册。此处引自《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5页。
④ 事详(宋)周必大《同知枢密院事赠太师洪文安公遵神道碑铭》,《周文忠公文集》卷70,《四库全书·文渊阁》,台北商务印书院影印本第1147册,第739—743页。
按:(宋)楼钥《小隐集·序》云:“公讳遵,字景严,若世系治行,则文敏(洪迈)所作《行状》甚详。”
参见《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5—11569页。(清)洪汝奎《洪文安公年谱》,《四洪年谱》本。又,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十六,辑录有洪u、洪适、洪遵、洪迈等四洪的一些轶事资料。见下册第878—884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⑤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9,绍兴二十八年五月丁丑条,《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3册,第327/531页(按:327指《四库》原台北影印本第3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下引《要录》同此版)。
⑥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七月戊寅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37页。
⑦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九月申申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45页。
⑧ 《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6页。
⑨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辛未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85—586页。
⑩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五月丙午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80页。
(11) 周必大《周文忠公集》卷70(《平园续稿》三十),《四书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1147册739—743页。
(12) 以上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1(《经籍考》28)、卷202(《经籍考》29)、卷223(《经籍考》50)、卷229(《经籍考》57)、卷240(《经籍考》67),中华书局本下册,第1685页、1690页、1799页、1834页、1903页,1986年版。
(13) 以上据《宋史》卷203、卷204、卷208、卷209《艺文志》,点校本(十五)第5104页、5117页、5160页;点校本(十六),第5375页、5400页、5401页。按:《宋史·艺文志》此处载《三洪制稿》六十二卷,与(宋)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四部丛刊》影宋刻本第12册)卷51,《三洪制稿序》所记“文惠公(洪适)内外制凡十四卷,文安公(洪遵)二十卷,文敏公(洪迈)二十八卷”,共六十二卷,相符合。
(14) 按:《丛书集成》初编收入有《士礼居丛书》本《洪氏集验方》五卷,据该序称此为重刊宋本。书尾有洪遵于乾道庚寅(六年,1170)十二月十日所书:“右《集验方》五卷,皆予平生用之有著验,或虽未及用而传闻之审者。刻之姑孰(熟),与众共之。”他身居高位,不忘百姓疾苦,集验方以救民,可谓功德无量!
(15) 按:周必大《洪遵神道碑》说有文集八十卷;楼钥《攻集》卷52,有《洪文安小隐集序》(见《四部丛刊》初编本)。《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均著录《小隐集》七十卷,而今未见有藏本。可见洪遵著作散佚甚多。
(录自《中国钱币》2000年第3期)
张丞相:宋人张商英,字天觉,进士出身,生于公元1043年,卒于公元1121年,北宋蜀州(四川崇庆)新津人。字天觉,号无尽居士。从小就锐气倜傥,日诵万言。最初任职通州主簿的时候,一天,进入寺中看到大藏经的卷册齐整,生气的说:“吾孔圣之书,乃不及此!”欲着无佛论,后来读《维摩经》,看到“此病非地大,亦不离地大”,深有所感,于是归信佛法。因参与变法,贬官到衡州。
史书记载的宋代丞相列表为富弼、张商英、兜率院、蔡京、寇准、李纲、东方泽、苏颂、王旦、王曾、吕端、曾公亮、范仲庵、韩琦、司马光、王安中、严嵩、包拯、留梦炎、秦天侯、陈尧佐、管师仁、张齐贤、潘仁美、吕蒙正 ,赵普曾(开国丞相),文天祥,赵汝愚,程元风,陆秀夫,裴休(儿子是法海),王冕,马廷鸾,赵鼎,胡铨,傅宗书。
并没有张晃这个丞相
1、据《宋史》记载,北宋的确有一位姓王的宰相叫王旦,而不是王延龄。
2、王延龄是小说、戏剧、野史中的北宋丞相,生卒年月不详。他宽厚仁慈,刚直不阿,清正廉明,做事果断,是北宋初期难得的一位好宰相,也是龙图阁大学士包拯的恩师,是后人杜撰出来的人物。
扩展资料:
1、王延龄是小说、戏剧、野史中的北宋丞相,生卒年月不详,史料中没有获得“王延龄”的有关信息,是杜撰的戏剧人物。
2、王延龄同样是杨家将中的角色,生卒年月不详,热播的电视剧《包青天之七侠五义》中,都提到了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叫“王延龄”。
参考资料:
王延龄,是小说、戏剧以及野史中的北宋丞相。他宽厚仁慈,刚直不阿,清正廉明,做事果断,是北宋初期难得的一位好宰相,也是龙图阁大学士包拯的恩师。
王延龄,杨家将中的角色,生卒年月不详,电视剧《包青天之七侠五义》中,提到了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叫“王延龄”。是北宋初期难得的一位好宰相,也是龙图阁大学士包拯的恩师。但史料中,并没有获得“王延龄”的有关信息。
据《宋史》记载,北宋的确有一位姓王的宰相叫王旦,而不是王延龄。
扩展资料:
王旦,北宋真宗时期名相,957年—1017年10月2日,字子明。大名莘县(今属山东)人。 兵部侍郎王祜之子。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王旦登进士第,以著作郎预编《文苑英华》。累官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澶渊之战时,王旦权任东京留守事。景德三年(1006年)拜相,监修《两朝国史》。他善知人,多荐用厚重之士,劝真宗行祖宗之法,慎所改变。掌权十八载,为相十二年,深为真宗信赖。但受王钦若说服,未能阻止真宗的天书封禅之事,颇受后世诟病。
王旦晚年屡请逊位,最终因病罢相,以太尉掌领玉清昭应宫使。天禧元年(1017年),王旦去世,年六十一。获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谥号“文正”,故后世称其为“王文正”。乾兴元年(1022年),配享真宗庙庭。宋仁宗题其碑首为“全德元老” 。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有文集二十卷,已佚。《全宋诗》及《全宋文》录有其作品。
参考资料:
宋朝末期的丞相
本文2023-10-02 20:26:3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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