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中,盛老太太一向公平,为什么改族谱的时候没有把墨兰写上?
改族谱的时候没有把墨兰写上主要有两种原因。
墨兰是林小娘所出墨兰在盛家虽然受盛紘的喜爱,但是旁人论起来墨兰还是属于妾室所生,是盛家的庶女。因为古代重男轻女的缘故,能写入族谱的只有正妻嫡出的孩子,和家族中的儿子,没有将庶出的女儿写入族谱的传统。
哪有人也会有疑惑,为什么明兰就可以呢?
明兰写入族谱是因为明兰从小没了生母,一直养在老太太的膝下,就将明兰划到了王大娘子的名下,名义上,明兰属于大娘子的孩子,所有也是嫡出,也可以写入族谱,这也是老太太疼爱明兰,为明兰谋的前程。
墨兰犯了“有辱盛家门楣的错误”剧中墨兰为了嫁入梁家,接受了林小娘的意见,在被禁足的情况下,和婢女合谋溜出盛家,在道观和梁晗“偶遇”,剧中未婚先孕,逼着全家为她想办法,最后如愿嫁入了梁家,成为梁家的大娘子。
墨兰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在那个年代私会外男,林小娘为了女儿能高嫁,将这件事情放消息出去,让盛家全部的女眷声誉受到影响,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如兰和明兰两个未出嫁的妹妹。不光是妹妹们,就连嫁出去的华兰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在婆家受到了影响。墨兰的这种行为,也印证了之前教导老师孔嬷嬷的一句话:“一个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墨兰为了一己私欲,让盛家成为京城的笑柄。
总结正是因为这两点原因,即使盛老太太一向公平,也不会将做出自私自利,伤害盛家声誉的墨兰写入盛家族谱,也是因为这件事,在剧中林小娘得了病没有医治导致死亡,去世后也没有一块碑。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
从古至今,春节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有不少民俗保存至今,祭祖就是其中之一。在过年祭祖,可以让祖先保佑家族一切顺遂,祭祖的过程中会摆上饭菜及水果等食物,那么过年家中祭祖饭菜还能吃吗?过年祭祀祖先要摆几个碗呢? 过年家中祭祖饭菜还能吃吗 如果是祭拜自家先人,待饭菜扯下来之后便可以吃了。但如果还处于上供中,千万不要将上供的饭菜拿下来吃,虽说你拜的是自家祖先,但这样还是不好的。别人家祭拜先人的东西,和他家不沾亲的人不要吃,除非他家的大人给你吃你才可以吃。除此之外,拜过神的供品也是可以吃的,而且人吃了会非常吉利,但没有供奉完的情况下不能吃。 过年祭祀祖宗摆几个碗 关于这个问题并无准确的答案,毕竟每个地区的风俗不同,应按照当地风俗来决定。不过一般来讲上供的盘子也应是三个,或者六个等等。比如可以一盘水果、一盘点心、一盘肉。祭祀供品摆几个几样祭祀供品因地方习俗习俗不同,所摆的也不一样。比如南方两广祭祀供品:一只熟鸡,一份熟肉,六碗熟面条,两斤生面条,将当季水果每样各装一些,装入盆中,糖饼每种两斤,酒和茶分别装六杯,发糕两斤,再加上六碗饭。 过年祭祖用什么菜 过年祭祖时,一般会为先人准备鸡鸭鱼肉,因为古人认为鸡鸭鱼肉就是满汉全席,且鸡肉鸡肉富含非常丰富的营养物质,而且吃起来味道鲜嫩可口,几十年以来鸡肉一直都是人们心头爱。最好是直接选择清蒸的鸡肉,祭祖的鸡应该是雄鸡,这样会让人感觉到更为恭敬。过年祭祖还可以用蒸肉,因为过去几十年不少家庭的条件比较差,因此一些祖先很少吃肉,每到祭祀,就会为其准备一些蒸肉。
家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修的,在一些字眼上,一定要小心,千万别用错了。
名、字、号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
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
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
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重点注意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
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
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重点注意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
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
适:
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与男方的聘相对应。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重点注意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
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重点注意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祧、兼祧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承祧: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祧。
兼祧:
兼祧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
重点注意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
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殇:
7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
夭:
8岁至15岁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年:
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
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
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重点注意
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中国人很喜欢记载一些事情,我们数千年的文化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就是因为人们喜欢记载,家谱也是记载一个家族繁衍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着珍贵的参考价值,但是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里,女子的地位一直是非常低的,所以女性是不能入本性族的家谱,只能被记入丈夫家族的家谱,这就是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能跟着别人去了别人的家谱里。
一、家族中什么人能够持有家谱现在我们很少在听到谁家有家谱这件事,从周朝开始实行宗法制度,一直以来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实行的都是嫡长子继承制,长子长孙一般都是家族的最优先掌管者,所以家谱一般都会交到他们手中,如果没有长子长孙,也没有次子的话,那么家谱就会落入其他支系,拥有家谱代表着背负一个家族的重大责任。
二、女子不入家谱,也是为了实际情况考虑其实换一个角度想想,女子是入谱,如果女子以自己的姓名加入了父亲家的家谱,那么女子所生的孩子,如果不随母姓,最多只记录到子女的姓名即可,女子生下的孩子一般都是外姓,不可能两家的家谱一直同时记录下去,这样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娘家修谱不可能再到婆家调查历代后辈的情况。
三、女子记入家谱的几个地方一般女子记录家谱的话也不会说姓名,只会提到×氏,一些比较老的家谱也会记录女性,但现在反而少了,其实女性入谱是与时俱进的表现,既可以记录到娘家家谱,也可以记录到夫家的家谱,如果是娘家的家谱的话,记录到女子的所生的子女就可以了,夫家家谱按照他们的规定记录。
山东一男子在家重修族谱的时候,全家人都建议写上女友的名字。这个女友在看到家里人这个态度的时候也很感动,表示被家里面的人认可的感觉真好。这个家人的做法也是比较开放性的,毕竟在写族谱的时候很多时候女性一定要等到和男方结婚之后才会被写上名字的。所以说这个女友在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之下,都能够被家人写进族谱,也是体现了家里面的人对这个男子女友的认可。
被提议写上族谱
族谱是记载着一个家族中各个人群的姓名的一个谱子,很多地区是比较注重家族之间的联系的,所以说修族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也是由家中的男子来主持的,就像这名山东济宁的男子在家里面续写族谱,在这个时候由于男子和女友的关系是比较好的,而且这个家里面的人对这个女友是很认可。所以即便没有过门,但是全家人依旧表示是可以把这个女友写在族谱里面的,这对于女孩子来说当然是值得开心的,也说明了自己和家里面的人关系很好,被受认可的感觉,是让人们感觉到很感动的。从这件事中也可以看出了家庭关系的其乐融融,也能够让人们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切之情。
提高对妻子的照顾很多时候婆媳问题以及嫁过去之后和自己的婆家之间的矛盾都是由于丈夫没有做好相关的呵护,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些年轻的夫妻都是会选择不和老年人一块住的,如果说真的自己的妻子和老年人发生矛盾的话也要调解好,而且一定要积极的解决问题,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矛盾是没有办法自己解决的,也会引发家庭的关系紧张,这个时候其实是不利于个人发展的。
总结家和万事兴,只有能够处理好婆媳以及处理好自己的妻子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够让整个家庭的发展更越来越好。而且家庭的氛围也会很融洽的,并且也能够让自己的妻子感觉到安全感。
老人尼干女儿该不该把名字刻在碑纹上?这是一个事实,不仅仅是以前,包括现在。在河南、山东、安徽等地,老人的去世后刻的碑文上面是不能出现女儿名字的。碑文上显示的名字有儿子儿媳的名字,孙子孙媳的名,还有侄子侄媳的名字。但直系血亲女儿的名字却没有,哪怕是女儿再有本事,做再大官。碑文上一样不能有其名字出现的。

根源是这样的,在古代,凡是经历过孔孟文化传播过的地方,都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大致是这样的,男孩子才是这个家族的传承人,才是家族生命的延续者。而女孩呢,终究是嫁人的,延续的他人家的香火。女儿出嫁后,在娘家就叫 “客”。对,就叫“客”。此时,女儿的身份实际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 “主人”变成了 “客人”。所以说,一个客人的名字是不可能让其出现在主人家的墓碑上的。但女儿的名字不是说永远不可能出现在墓碑上了,它一样会以他人儿媳孙媳的身份出现婆家的墓碑上的。所以说,在一个家庭中,即使这个儿媳、孙媳再平凡,或者再没本身,在老人的墓碑上都会刻上其名字。

两女儿认为将父亲名字刻在已故母亲的墓碑上实属正常,父亲竟然将其告上法庭有些小题大做,甚至有些不近人情。法院则认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在使用他人姓名时,应当征得姓名权人同意,否则属于侵权行为。本案中,两女儿未经父亲同意将其名字刻在母亲墓碑上,侵害了父亲的姓名权,应当将其名字从墓碑上清除。鉴于双方当事人间关系特殊,为了不再进一步恶化双方关系,妥善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多次调解,两被告终于答应将原告名字从墓碑上清除。
说起来大家可能会感觉不好听,但事实真的就是这样的。其实就跟家谱是一样道理的,比如在河南、山东地区,在家谱中是没有女孩的名字的。女孩的名字只能出现在婆家的家谱中,跟刻碑一个道理,及时女儿再有本身,再大的官,一样是不可能让一个“客人”出现在家谱中的,所以这个事情是有很深刻的历史原因的。即使现在的新生活,广大中原地区以及孔孟之道影响比较重的地区,依然还保留着这样的传统。说到底,还是孔孟文化对中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知否》中,盛老太太一向公平,为什么改族谱的时候没有把墨兰写上?
本文2023-10-02 14:29:17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157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