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查族谱做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2浏览:2收藏

派出所查族谱做什么,第1张

法律分析:派出所登记人口主要是为了方便对日常户籍进行管理,同时对社区内的住户情况有所了解,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社区内发生偷盗或其它刑事案件,对比非常驻居民的出入情况就可以很容易的发现可疑人员,从而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进行保护。另外,登记男性家谱应该是人口普查需要,人口普查时不仅要对社会人口进行普查和登记,也要对我国当前社会的姓氏分布,男女比例,人口年龄结构等诸多内容进行统计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爱新觉罗宗谱》是清朝产生的一部大型统谱。

  清朝最后一次修玉牒,是在光绪33年(1907年)。1915年,逊清廷又通知各地宗室、觉罗呈报户口,准备再次续修家族宗谱,没有了江山,要做这件事很不容易,一直拖到了1921年阴历6月,到次年的闰5月完成。

  1935年,宗室熙洽在东北上书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请求续修爱新觉罗家族宗谱。次年8月,溥仪下了一道“圣旨”,修谱所需的费用,由“恩赐款”项中支用,不足部分由同族人捐助。这次修谱由朴厚、钟继、溥瀛、斌碹、今松乔、庆厚负责。除了汇总、普查资料外,充分利用各宗支的原修家谱。关内京津方面由载涛、载润负责,把各府家谱正本送到东北。同时,这次修谱还参照了1907年、1922年玉牒,实际上是历次玉牒的总汇。最后用铅字排印,精装为8大册。

  《宗谱》的首册是“星源吉庆”,为帝系图,以及历朝帝后大事,附录妃、嫔及皇子女。另外7册为世系表:甲册为文宗、宣宗、仁宗、高宗、世宗、圣祖、世祖、太宗位下世系子孙;乙、丙册为太祖位下世系子孙;丁册为显祖位下世系子孙;戊、己、庚册为景祖、兴祖位下世系子孙。

  世系表中的内容,包括名字、生母姓氏、生卒年月日时、寿数、妻妾、子嗣、爵秩、封赠。不同于竖格玉牒,它没有关于女儿、女婿的记载。

  参照原来玉牒的直格形式,这次修成的宗谱改为横格,布面封皮也统一用**。今有学苑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分装28册,另索引2册、《星源吉庆》1册。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徐丽华主编-(2002年),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影印本—100册,

  第42-63卷收录了爱新觉罗宗谱。 北京图书馆藏家谱丛刊·民族卷(全一百册),第11-32册也有收录。

  摘 要:近三十年,中国民间自发兴起了一股编修新家谱的热潮。文章先回顾了家谱的历史演变,再分析了重修家谱兴盛的原因,并以家谱的“前言”、“后记”来例证。  关键词:家谱 重修 原因

 中图分类号:K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7(a)-0220-01

 家谱,也称宗谱、族谱、世谱、家书等,是记载一个家族迁徙、繁衍、兴衰历史,褒扬家族功德人物的史实资料,可以说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近三十年来,中国民间自发兴起了一股编修新家谱的热潮。这股热潮,其声势之大、数量之多、影响之深,远远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编修家谱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这股编修新谱的热潮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其原因可以从新修的家谱的“前言”、“序”、“后记”等中得到印证。

 1 家谱的演变

 最早的家谱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在甲骨、青铜器上简单刻有父子兄弟世系,这是中国最古老、最原始形态的家谱。经过秦汉时期的发展,到了魏晋南北朝,家谱适应世家豪族的政治需要处于兴盛期,成为了世族之间通婚和做官的主要依据。唐代,谱学的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官修谱牒巨大,私修家谱亦十分兴盛。宋代为家谱的转型期,官修谱牒废绝,私修家谱兴盛。家谱作为用来区别门第身份的政治功能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尊祖、敬宗、收族”和“尊尊亲亲之道”的道德教化功能,并产生了对后世影响极大的欧式谱例和苏式谱例。进入明代,中国家谱发展趋于成熟,编修家谱的体例、内容更加完善,并基本定型。明代修谱进一步发展以朱熹“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作为修谱的指导思想。清代及民国时期,编修家谱的活动在民间非常普及。新中国成立后的50~70年代,编撰家谱一度停止,大量的旧谱牒遭到了破坏。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在福建、浙江等东南沿海省份率先出现了重修家谱现象,很快遍及全国各地。

 2 重修家谱兴盛的原因例证

 21 主观愿望——敬宗睦族,惟有修谱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极为深刻和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农村人口流动的增长,即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求学日曾增多。各家族子孙迁居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彼此有相见不相识之感。而家谱,就是家族群体联系感情、亲情的纽带。族中老人希望通过修家谱,达到“敬宗睦族”的目的。浙江海宁《褚氏家谱》的“前言”中写到:“当大部分子孙汇集硖石参加迁葬时,彼此有相见不相识之感。尤其是少、青、壮年一代对褚氏根从何来、对家史一无所知。所有健在老人都为自己重任深感不安和内疚。后经合计,一致认为,有续修家谱刻不容缓的急切愿望,因此开始筹编。”修谱可以使民族源流清晰,能得到族人相互提携帮助。……吾族之谱,自公元一九二四年第四届续修至今,屈指已八十有六载,由于年代久远,族内后裔或谋生外迁,或经商发迹,子孙繁衍,徙居各地,昭穆既远。当今后裔辈份不清,祖宗支派不明,犹如陌路之人,如何将族内之人团结起来,惟有修谱。”

 22 客观基础——盛世修谱,势在必行

 中国有句古话:盛世修史,明时修志。盛世也为修谱提供了客观条件,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冲破了“左”的思想牢笼,思想大解放使人们打破了精神枷锁,营造了宽松的文化氛围,让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有了新生的政治条件;二是经济快速发展,国力日益增强,百姓日益富裕,为修谱的各项费用提供了物质基础。《上虞管溪徐氏宗谱》序:“盛世修志,盛世修谱。可以说,政通人和,太平盛世赋予编史修志著谱的神圣使命和高度的责任感。”

 23 推动因素——“两个通知”的发布

 1984年,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图书馆等单位联合编撰《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为使这项涉及全国各图书、档案、文化部门的联合目录编撰顺利,国家档案局会同教育部、文化部联名向大陆地区各文化厅、文管会、档案局等单位发出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国档会字(1984)7号)。为了增加大陆以及海外收藏的中国家谱目录,2000年国家决定编撰《中国家谱总目》。为了推动此项工作进展。文化部办公厅于2001年2月发了《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办社图函[2001]29号)。“两个通知”的发布对近三十年来的家谱编修意义十分重大,推动了家谱重修的盛行。

 首先,家谱的价值重新得到了确认。在“”时期,家谱被认为是封建糟粕,不要说是修谱,连收藏的旧家谱也遭到了破坏。而在“两个通知”中,明确指出:家谱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对开展学术研究有着重要价值,同时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有着重要意义。《钱塘孔氏宗谱》重修宗谱新凡例中说:“家谱,是记载一个家族繁衍迁徙的历史文献,曾经被作为维系宗法制度和祖先祭祀的工具而被奉为圣物。然而在上世纪中叶的“”中被作为“旧时代”的遗物而惨遭毁灭。浩劫之后,家谱的性质和现实意义重新被人们所认识,被认为与国史和地方史志同为民族历史文化大厦的三大支柱。”

 第二,为农村修谱提供了契机,成为了修谱宗旨。需要敬宗睦族,修谱有了主观愿望。思想解放、物质丰富,修谱有基础。而家谱目录整理工作的开展,为修谱者重修家谱提供了契机。家谱目录专业工作人员为了对各地家谱资源进行调查、征集和著录工作,深入城乡,宣传家谱的价值、家谱工作的意义,民间私藏家谱被公诸于世。在家谱目录整理工作开展之际,各族人认为有必要对自家的家谱进行重修,并把“两个通知”精神定为修谱的宗旨。广西北流《郑氏族谱》凡例第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编好《中国家谱总目录》等文件精神编好士球公宗支系族谱。并在书前附有“两个通知”的原文。《齐贤镇西徐巷村樊氏家谱》“谱例”第一条:遵循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国档会字[1984]第7号联合通知“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也是建筑自己的血缘关系……”之精神,作为编修本谱之宗旨。

 编修新谱是历史上续修家谱的继续与发展,是适应社会需要、民众需求的一个文化现象。新修的家谱跟旧家谱相比,有继承、有批判、有创新。我们应对其进行引导,使新谱编修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健康向前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担当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功能。

 参考文献

 [1] 王鹤鸣中国家谱通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 赵小玲家谱征集工作的实践和体会[J]当代图书馆,2004(4)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家谱实乃同宗共祖之史也,虽称谓繁多,用名宗谱,函意深广、雅俗共赏。续修宗谱是寻根谒祖、激励宗亲、睦族扬光、承先励后之举。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早于1984年发出了7号文件,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中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蕴藏着大量的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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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派出所查族谱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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