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的人喝酒前都要热一下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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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的人喝酒前都要热一下是为什么,第1张

三国时期的人喝酒前都要热一下是为什么

古代的酒大多数都是粮食酒,也就是所谓的“米酒”,酿酒的时候根本们没有现在这种先进的“蒸馏”酒酿造工艺,所以酿的酒中都含有很多杂质,例如醇、乙醛、杂醇油而这些都对身体有伤害,如果热一热,那么这些杂质就能挥发,就不会对身体有危害了,也不会中 毒。

还有一点就是古人热酒再喝也是基于对健康的考虑,因为冷酒对身体不好,而温酒不仅不伤脾胃,能够保健,而且喝起来也会更加绵甜可口,何乐而不为呢

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名都是两个字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

王莽时期,曾经有过规定(见后汉书),名字里两个字的是犯人,尽管新政权被推翻了,但这种思想还是影响了整个东汉王朝,之后的晋也很流行,南北朝就慢慢淡化了。

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好喝酒好留胡子和下跪

如果你生在古代,除非你当了皇帝,你也得下跪,那就是三纲五常里的臣纲。

三国演义里面绝大多数都是豪杰,一小部分是谋士,谋士爱茶,豪杰嗜酒,这再正常不过,根本不需要理由。

至于留不留胡子,只是个人爱好,也有不少的三国时期的人没胡子,比如诸葛亮赵云马超周瑜太史慈吕布等等。

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名都是单字

王莽定的,只有罪犯才取双字,复姓不管几个字,名也只能单字。不光是三国,南北朝多数人还是单字

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名都是两字

古时候的名字都是 姓 为主, 名 是靠家谱、流传习惯来定夺,姓和名 体现了你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等很多家族性的东西。

字 的产生,是出于避讳,也就是尊崇长辈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灵和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因此,“字”实际上是表示尊敬的人名。

古人取名字,名与字之间是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的,互相映衬,互相补充。

姓 名 字 其实 是不一样的东西

字 XX 才是 家人对孩子的名字 这个往往被忽略 但是很重要, 古代要好的人 和 拉关系的时候 大多会用到 字 来称呼彼此,叫彼此的 字 才感觉是在叫你这个人,尊敬并亲近。

叫姓名则更多的是在尊敬你的家庭或者地位的时候才会用到,有的时代直呼名讳含有不尊敬成份。

现代的姓名 其实就是吧姓名字统一了,所以如果现在你看到两个字的名字,就等于古代的只有姓 名 没有 字 或者 只有姓 字 没有 名。

三国:三国时期的人们为什么都爱娶寡妇

三国时代,寡妇再嫁,十分盛行,不仅平民如此,连那些王侯将相也趋之若鹜,一时间,寡妇洛阳纸贵,大受追捧,身价倍增。娶寡妇似乎成了一种时尚和潮流,大有不娶寡妇誓不休之势。

赵子龙计取桂阳之后,和桂阳太守赵范结拜为兄弟,赵范迫不及待地为其介绍自己的寡嫂樊氏,这死了三年老公的樊氏不但有倾国倾城之色,而且再嫁条件颇高,第一要文武双全,名闻天下;第二要相貌堂堂,威仪出众;第三还得和前任老公同姓,即得姓赵。赵范遇见子龙,便急忙为嫂嫂撮合,找赵云这样的大将,正符合她的条件。赵云闻听勃然大怒,一拳将赵范打到,厉声曰:“吾既与汝结为兄弟,汝嫂即吾嫂也,岂可作此乱人伦之事乎?”赵云生气不是因为赵范给他介绍寡妇,而是怒他把自己的嫂子介绍给他,做如此 之事。可怜赵范一番好心,要是别结拜,估计此事可成。后来刘备听说这件事,亲自给赵云做媒,赵云曰:“天下女子不少,但恐名誉不立,何患无妻子乎?”刘备双挑大指,赞曰:“子龙真丈夫也!”

然似赵云这般英雄人物实属罕见。曹操父子更是对寡妇情有独钟。曹操败袁绍于冀州后,急奔袁府,却被儿子曹丕捷足先登。那曹丕入得袁绍府,一见袁绍的二儿媳妇甄氏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遂生占有之心。曹操来晚后,非常之郁闷,但毕竟是儿子,不便发作,只得故作欢喜之色,曰:“真吾儿妇也。”于是命曹丕娶其为妻。这甄氏颇受曹丕宠爱,不负所望,日后为其生了儿子曹叡。据传说这个甄氏,就连曹植也是喜欢的不得了,那绝美的《洛神赋》便是为其而作。

曹操在宛城收服张绣后,看上了他的寡妇婶婶绉氏,派人将其取来,一叙说爱慕之情,这绉氏也十分欢喜,两人立刻打得火热,同席共枕,每日取乐,不思归期。不料此事做的不机密,不知怎么被张绣知道了,张绣大怒曰:“曹贼欺我太甚!”于是夜半带兵杀之,幸得大将典韦以死相保,曹操方脱得险境,连长子曹昂也死在乱军之中。只可惜大将典韦,死不得其所。果然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曹操这次招寡妇,代价可谓大矣。

不仅曹氏父子,就连那大名鼎鼎的汉寿亭侯关云长也不能幸免。《三国志·关羽传》记载:“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关羽启公,布使秦宜禄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于公。公疑其有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及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关羽数次请求曹操将秦宜禄的妻子嫁给自己,曹操见关羽这么心急,便开始留心这个女人,等城破了一看,果然是绝色美女,于是自己留下享用了。不过曹操自己也觉得心里不安,于是日后对关云长百般照顾,上马提金下马提银,便是关云长日后过五关斩六将也不好意思阻杀,还不是因为自己理亏在先。

相比之下,刘备娶寡妇则更有功利之心。刘备占领了四川后,三个老婆一个也没了。糜夫人早死在长坂坡乱军之中,随后甘夫人也病死,娶了个郡主孙尚香,还被孙权给接走了。就在这个孤独的关头,善于体贴领导的法正为其介绍了寡妇吴氏,这吴氏的前夫是刘璋的弟弟刘瑁,在刘备入川前已死。吴氏还有两个哥哥,大将吴懿和吴班,在四川很有势力,刘备刚来四川,急需要拉拢人才,娶了吴氏,整个吴氏家族为其所用,这对稳定西川有很大的意义,刘备当了皇帝之后这吴氏被立为皇后。

作为三足鼎立的另一个君主孙权,自然也不甘落后。好你曹操刘备,你们都娶寡妇,我也娶。而且他更胜一筹,娶的不仅是寡妇,而且还是亲戚。他的妃子徐氏先是嫁给同郡的陆尚,陆尚去世后,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孙权娶她做了妃子。其实徐氏的祖父徐真娶的是孙坚的妹妹也就是孙权的姑妈,徐氏和孙权是姑表亲戚,孙权的姑母嫁给徐真后,生了儿子徐琨,徐氏就是徐琨的女儿。孙权是徐氏的表叔,他们不但是近亲结婚,而且还是不同辈次的婚姻。于是被陈寿狠狠批判了一回:“远观齐桓,近察孙权,皆有识士之明,杰人之志,而嫡庶不分,闺庭错乱,遗笑古今,殃流后嗣。”那孙权还生有两个女儿:大虎和小虎,也是分别做了寡妇之后再嫁了。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

由此可见,在三国时代,寡妇再嫁是天经地义的,这符合人性,也维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因为三国时代,军阀割据,连年混战,每年不知要战死多少将士。光是官渡之战曹操破袁绍70万人,周瑜火烧赤壁破曹军83万,夷陵大战陆逊破刘备75万人,这三次大的战役死亡人数就在200万,至于中小战役,几万人到十几万人的死亡屡见不鲜,因为每年都有大量的寡妇诞生,那么大家娶寡妇便不足为奇了,这对于维护社会人口的稳定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真正把寡妇再嫁认为是道德败坏的事情起源于宋朝的二程,这两个家伙主张封建道德礼教,对妇女的贞操问题,订下严酷的标准,对寡妇更加苛刻了。曾有人问程颐:“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程颐断然说:“绝对不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二程可谓罪大恶极。如此看来,三国的寡妇要比宋朝的寡妇幸福多了。

为什么三国时期的人都流行单字名

看了《三国演义》之后,有人提出问题:为什么三国时绝大多数人都是单字名的确是这样,翻开历史看看,整个的东汉、三国这300多年间的人名,几乎全是一个字,双字名是极少极少的。《后汉书》、《三国志》中的人名,间或有两个字的,但这些人,有的是隐士,如庞德公、邓卢叙;有的是乳名,如刘盆子、郑小同;有的是以字行世,如黄承彦、苟巨伯。知识分子、官员、显要是找不出双字名的。这真是怪事。 问题出在王莽身上。西汉末年,王莽篡夺了政权。为了巩固统治,他捡起了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大搞迷信,大搞复古,以此为核心,还推行了一系列所谓的“新政”,从土地制度到用人制度,从货币到地名,无孔不入,也涉及到了人名。 王莽这个人对“名”特别重视,他一上台,就闹起了一股改名风。首先把中央各级官名改了,然后是大改地名。今天改了,明天又改回来,弄得人不知所措。后来,甚至将“匈奴”改成“降奴”,“单于”改成“服于”,由此引发了民族战争。王莽对姓名更是大下功夫。他对自家的“王”看得特别重,对许多刘姓皇族和有功部下赐姓“王”,以示恩宠。 《汉书·王莽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王莽的长孙叫王宗,要是慢慢地等,靠死爷爷和爹爹,这个王宗是可以当皇帝的,可是,他性子太急,等不得了。自己弄了天子的衣服、帽子,穿上让人画出了画像,还刻了铜印三枚,与其舅舅合谋,准备抢班夺权。可水平有限,事情暴露了。虽然是亲孙子,但这事也不能轻饶,王宗一看不好,就自杀了。虽然人死了,但“政治权力”也要剥夺,王莽下了这样一道命令:“宗本名会宗,以制作去二名,今复名会宗。”这道命令不琢磨是看不出门道的。“制作”就是法令,王宗本来名是两个字,叫“王会宗”,是依法令后改成的“王宗”,现在犯了法,得再改回去,还叫原来的“王会宗”。从王莽这道命令可以看出三个问题:一、王莽之前的人名用字数是不受限制的,他自己孙子的名都是两个字。二、王莽上台后,曾经下过“去二名”的“制作”,也就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不准用双字名。三、人犯罪后,恢复二字名,以示处罚。 《汉书·王莽传》又有:“匈奴单于,顺制作,去二名”之语,意思是说,匈奴单于依顺王朝的法令,去掉二字名中的一个字。可见,当时不但有禁止使用双字名的法令,而且还影响到了匈奴。 由于王莽的法令,从那时起,人们渐渐养成了使用单字名的习惯,后来虽然王莽说话不算了,却一直也没有改过来,竟然成为风气,认为用两个字取名是不光彩的事。如果是现在,人人全是单字名,那麻烦可就大了,因为单字名很容易造成重名。但是当时人口并不是很多,人的活动范围、交际半径也有限,单字名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太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单字现象得以沿续,一直到三国时代。 三国时的人名,告诉我们,人名有极强的阶段性,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命名特点。知道了这些,有的人一看名,他是什么时代的,也就能估摸个差不多。 “司母戊鼎”是我国最著名的青铜器,其中的“戊”就是商代的一个人名。商周两代人好用天干、地支作为人名。商汤王之后的商王有外丙、仲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等等。辅佐周文王的傅丁,及后来的庖丁,秦国名将白乙丙,也以天干、地支为名。天干、地支,其实就是现在的数字,跟一二三四一个意思。 春秋战国人,姓名中间常加一个“不”字,如任不齐、韩不信、申不害、陈不古、吕不韦、萧不疑等,这个习惯一直沿续到东汉,那时更有直不疑、高不识、公上不害等。这里的“不”只是发声词,并没有实在意义。春秋时还有个习惯,有姓名之间加“之”,如介之推、烛之武、孟之反。春秋战国之前,取名很随意,常常是指物为名,孔丘、颜回、孔鲤、司马牛、李耳、墨翟,这些名都是出生那一刻,大人见到了什么,就以什么取名。 汉代人名非常重视排行字,名或字中常有“孟”、“伯”、“仲”、“季”、“叔”、“元”、“长”、“次”等字。汉代人的字中还多用“子”,如,司马迁字子长,苏武字子卿,赵云字子龙,韩安国字子长。 魏晋南北朝时佛教在我国兴盛起来。人名也受到佛教的影响。吕叔湘先生在《南北朝人名与佛教》一文中论及,时人以瞿昙、悉达、菩提、菩萨、罗汉、弥陀等佛教人名或术语直接用于人名的就达36种之多,而用与佛教有关的一个字如“佛、僧、昙、法、道”等同其他字配合成名的,就更是多了。《南北史表》载,当时,“僧”字在命名上的流行,仅次于“之”字。这时候,字常是名加一个字组成的,如,谢安字安石,杨秉字秉节,范宣字宣子,颜延之字延年,侯景字万景。名中带“之”也是这个时期的特点,如,王羲之、王献之、祖冲之、裴松之、顾恺之、刘牢之。 魏晋南北朝还是民族文化大融合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北方十六国绝大多数为少数民族所建。北魏时,鲜卑族的孝文帝拓跋曾下令鲜卑人改汉姓,并首先将自己的姓“拓跋”改为“元”。一共有144个鲜卑姓改为汉姓。改贺葛为葛,是类为高,去斤为艾,屈突为屈,独孤浑为杜等。鲜卑人宇文觉建立北周后,又令所有改为汉姓的鲜卑人恢复原姓,并以鲜卑姓赐汉族功臣。于是,出现了一批新姓,如长孙、宇文、徒河、普六如、大野等。 唐代人名更多地承接了南北朝的习惯用法,自身的突出特点是喜欢用排行称呼,在唐诗标题中就能见到:元二、卫八处士、张十八员外、刘十九、丘二十二员外,公孙大娘、黄四娘。因古人是大家族一起排行,就有了“李二十五”、“赵三十二”。唐代人名中“己”、“予”、“彦”,也比以前多了起来。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兴盛时期,异族外邦争相来朝。如李白之父来自西域,安禄山、史思明都是胡人,但他们全用的是汉族姓。许多外族人姓了“李”,有的是自己想沾皇帝的光,有的是皇帝赐给的。 唐人和宋人不但喜爱用排行称呼,民间取名也常用数字,如一个人名“四六”,原来是出生时,父亲24岁,母亲22岁,加在一起是46。如果娘23,爹25,生下孩子就叫“四八”。从宋代开始,双字超过了单字名,以后双字名越来越多。 辽、金、元是少数民族政权,这是我国命名史上的一段特殊时期。一是,名中多用“哥”、“奴”等字;二是许多人有两种语言的名,如,辽太祖,一名阿骨打,又有汉名;金代的兀术,又名宗弼;金世宗名哈喇,又名。同时,也有一些汉族人取了少数民族名。 现代人名时代特征更为明显。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与山西大学利用计算机对全国7个地区的人名用字作了统计,女性人名用字频率最高的四个字分别是: 北京淑、秀、英、玉 上海英、华、芳、明 辽宁玉、桂、英、华 陕西英、芳、秀、玉 四川华、秀、英、明 广东亚、英、华、明 福建丽、秀、华、明 新中国之前使用频率最高的六个字是:英、秀、玉、珍、华、兰,而1949年到“文革”则是:华、英、玉、明、秀、国。“文革”中是:红、华、军、文、英、明,“文革”后却成了:华、丽、春、小、燕、红。从人名用字的变化,完全可以看出社会的变革及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

《墨三国》三国时期的人名为什么都是单个字

如果我记得没错,在王莽篡汉的时候,以单字为贵双字为贱的原则,应该算是王莽改的,在汉朝一直延续,起双字在当时会被嘲笑的,就和你中国人非整个四个字名类似,像戏志才这样的人,当时就被不少人嘲笑,大概到了晋中期才开始渐渐的起双字了,至于表字是在古代成年的时候家里长辈给起的,一般有表字的人,家里都或多或少有几个有文化的人。

三国时期喝什么酒

低度的米酒,度数大约为10到15度。

通过蒸馏提纯白酒的方法一直到元代才出现,元代以前只能喝低度酒。比如武松三碗不过岗,他喝了18碗,如果是四五十度的白酒,他酒量再好也得急性酒精中毒。

而三国时期,由于粮食亩产只有一石不到,而且没有后世的两季三季的作物,再加上连年打仗需要大量的粮食,所以很多时候连低度酒都没得喝。比如曹操规定每年只有七节之日可以喝酒,其余时候一律禁酒。

三国时期的人名为什么都是单个字

那是当时的风气,双字的一般都是属于贱名,为人不喜。例如刑道荣、眭元进、尹大目、吴子兰、程远志这种。

望采纳!

1、广东潮州字辈:

惠泽益千万,尚学士应光。淑德在儒修,诗书敏以求,邦家瞻硕范,平治裕鸿猷。

2、福建福州市郊卢滨洲村字辈:

天蔚日宏,世代兴隆,诗书济美,忠孝连芳,

文章启运,礼乐传家,积德为宝,作述辉明,生财有道,卿相贤良,才能俊秀。

成功可永,修善克昌。学宗孔孟,邦国时光。

3、福建顺昌榜山卢氏字辈:

甲辛生金,玉贤成德。均齐方正,安富尊荣,

文章礼乐,爵鼎冠裳,功丰绩伟,祚永泽长。

4、江西修水卢氏字辈:

崇儒重道从先进,盛德鸿才作大方,忠厚传家昌世绪,文章华国启贤良,二协懿亲为令嗣,恩培吉士佐中邦,谷贻早幸前谟永,祥发同瞻福祚长。

5、江西铜鼓县卢氏字辈:

日新全美德,礼义振人纲。道通和顺性,雍睦裕嘉祥,忠贤方晋拔,泽远庆源长。

6、浙江灵山卢氏字辈:

礼义廉能,惠爱慈谨,雅淑淳清,尊荣显耀,

谟烈鼎新,肃雍敦睦,伦叙修明,渊源昭穆。

7、河南商丘卢氏字辈:

文友新田,齐圣广渊,明允笃诚,仲肃恭懿,宣慈惠和,民庆贞祥,久卫太平。

8、江苏南京卢氏字辈:乾正仕有益,春后发大枝。

扩展资料:

据卢氏家谱记载,卢姓是我国的百家姓氏之一,排名第42名,约占中国汉族人口的047%,卢姓的起源有六:

1、出自姜姓,为炎帝神农氏之后裔,齐太公后裔孙高傒而来,以邑为姓,据《元和姓纂》所载:“姜氏,齐太公之后,至文公子高,高之孙高傒(人称傒公),食采于卢,今卢县也,因姓卢氏”,西周时炎帝后裔姜尚,字子牙,因辅佐周武王兴周灭商有功,被周公(周武王之弟)封于齐,有太公之称,春秋时代,齐太公的后裔高傒食采于卢,“因邑为姓”,故其后裔姓卢也,此居卢姓主要来源之首位。

2、出自复姓改单姓为卢氏,据《通志·氏族略》所载,春秋时代,齐桓公之后,有一支取卢蒲氏,后来改成姓卢;又据《魏书·氏族志》所载,北魏孝文帝改鲜卑复姓吐伏卢氏、伏卢氏、卢浦氏、莫卢氏为卢姓,是为河南洛阳卢姓,还有一支取“葛卢”为姓的,后来也改姓为卢。

3、古代我国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拓跋部有姓“莫芦”的,后来改为姓“芦”,再后来则去掉草字头,归于卢姓,又有少数民族姓“吐伏卢”、“豆卢”或“奚什卢”的,也改为姓卢。

4、出自他姓赐卢氏,据《隋书·卢太翼传》所载,隋炀帝赐河间人章仇(复姓)太翼姓卢,很有才华,备受隋炀帝看重,受赐姓“卢”,子孙也就随之归于卢姓,此支是为河间郡(治今河北献县东南)卢姓。

5、出自他姓改卢姓,如祖籍河北省范阳(后望于河南省光山)的雷姓人氏在北周之初改为卢姓;唐代有三原(后望于陕西省三原)的闾姓,经当朝皇帝特批,改姓为卢。

6、春秋时代的庐子国,有人以“庐”为姓,后则改为卢。

参考资料来源-卢氏家谱

制酒历史悠久

  满族人喜欢饮酒由来已久,满族先世在唐代就懂得造酒。据《魏书》载:“勿吉嚼糜酿酒,饮至能醉。”嚼糜酿酒,糜就是黄米,是当时酿酒的主要原料。辽金时,女真人已懂得用糜制酒,至清代,制酒更普及,主要品种为米儿酒和烧酒。米儿酒,满语称“詹冲努力”。据《扈从东巡日录》记载,其制法为“炊谷为糜,加以曲蘖,须臾成酒,朝酿而夕饮,味少甘,多饮不醉”。这种酒又称黄酒、秋酒。另一种酒为烧酒,是东北人最喜欢饮用的酒类,又称白干、老白干。制酒的原料多用高粱或荞麦。《大中华吉林地理志》载:吉林省“高粱专供造酒”。此酒纯真度高,味道好,度数大,饮后身体发热,有助于御寒,故此酒又有“水棉袄”之称。宁古塔所出的烧酒又叫汤子酒,质量最好,每斤需银4分。

  烧酒虽有自家酿制者,但更多的是制酒作坊——烧锅酿造的。《黑龙江志稿》载:“烧酒则自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来,年不下数千万斤。到后来,各城镇乡屯营此(烧酒)业者益伙矣。”以至于某地初辟时,来此谋生者,不是耕种土地,而是设立烧锅造酒,致使该地名以某某烧锅或烧锅乡、烧锅屯命名。《额穆县志》载:本地“各处烧锅,酒不停烧,随售随罄”,足以说明当时烧酒销量之大。

嗜饮酒

  满族先人嗜酒,史书早有记载。辽代女真人每逢婚嫁、节日、娱乐、祭祀,都要饮酒助兴,金代嗜酒之俗有增无减,从上到下,酗酒成风。金熙宗皇帝“荒于酒,与近宫饮,或继以夜,并酗酒妄杀”(《金史》卷一)。而众多的军户,更是“唯酒是务”。为此,金朝多次严令禁酒。海陵王时规定:“朝官饮酒,犯者死。”金世宗时,甚至实行酒曲国家专卖制度,不得私家酿造。尽管法令严苛,但收效甚微,直至金亡,也未能制止酗酒之风。

  酒更为满族所酷爱。明人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曾记载,建州女真人“聚会为礼,人持烧酒一鱼泡,席地歌饮”。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以后,饮酒之风继续发展,并且酒的度数也有所提高,由原来的糜子酿的薄酒,改为高度数烈性酒。八旗贝勒们宴客所用的酒都是烧酒。由于饮酒过度,有导致酒精中毒而死者、酒后闹事触犯法令者,也有一些醉后不能自制而导致伤亡者,为此,努尔哈赤曾多次下令禁止过度饮酒。

  满族民间嗜酒,与东北气候有直接关系。昔日东北极为寒冷,康熙年间,内阁大学士高士奇扈从康熙皇帝东巡,他在《扈从东巡日录》中对东北气候做了这样的描述:“三月之前,地冻未开,八月以来陨霜杀草。”“而冬季则是地裂盈尺,雪才到地即成坚冰,虽白日照灼不消。”东北各地也有民谚:“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腊八腊九,棒打不走。”“一九二九,在家死守;三九四九,棍打不走。”(《吉林纪略》)对于终年劳作、艰苦谋生的满族人民来说,要生存,要抵御严寒,酒是最好最方便的物品。所以,满族人给烧酒以“水棉袄”的美称,赞其御寒之效。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人们发现,酒不仅可御寒、解忧、消除疲乏,还可以医治跌打损伤,活络筋骨,消肿化淤,这对缺医少药的东北民族是何等宝贵。更何况,在长期的山林生活中,酒精气味可使毒虫远避。酒的刺激,又可使人壮胆,增强勇气。因此,满族人对酒极具好感,酒对人极有吸引力,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

酒为节礼用品

  满族视酒为最高享用品,是奢侈品,因此,酒作为交际佳品,体现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在婚俗方面,满族求婚以酒为礼,婚礼中除劝酒外,还有各种节目来助兴佐酒。婚礼中饮酒的名目繁多,有提神酒、换盅酒、定亲酒、嫁妆酒、交杯酒、敬天酒、敬神酒、谢媒酒,又有接风酒、送行酒,还有上马杯、下马杯、进门盅、出门盅等,一举一动皆需酒,一招一式都有酒,每一环节、每一过程都少不了酒,随着盏起杯落,情绪也达到顶点。

  在丧俗方面,吊唁者要向死者祭酒,出殡前,亲友们要向遗体祭酒,俗称“送灵酒”。参加送葬的人,都必须吃“回灵饭”,喝“回灵酒”。此风俗今日仍盛行。酒在这样的场合中,是凝重、肃穆、庄严的,它表达了人们对死者的依恋与惜别之情。

  在岁时节俗方面,春节,满族人要在祖先堂、天地桌前供酒,祭祀祖先。除夕午夜,出门迎财神、喜神,要祭酒跪拜致礼。吉林满族风俗,午夜要饮消夜酒。三日后送神,要到十字路口焚纸祭酒。逢三月初三上巳节、清明、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下元节、三月十六山神爷生日、五月初五端午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等节俗时,满族人都要以酒纪念或祭奠。

  在东北各民族的祭祀活动中,满族祭祀活动最隆重,无论是家祭、族祭,也无论是祭祖、祭天、祭星、祭树、办家谱等,均离不开酒。这一点,在萨满的神词中有充分的反映,如关姓祭神词:“酿造了芳香黄酒,备好了醇醪白酒。”关姓“背灯”神词:“各置神俸献醇酒”等。酒是萨满跳神中不可缺少之物,缺了它,就缺少了过程与尊敬,缺少了隆重与庄严,就没有了人神沟通的中介。这在领牲仪式中看得最清楚,其做法:将白酒灌进猪耳朵,若耳动,说明神已批准此猪作为牺牲,即神已领牲,否则,还需反复向猪耳灌白酒,直到耳动为止。

一、冬至由来:

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汉武帝时期,将二十四节气吸收入《太初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采用“平气法”(即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

“平气法”用测影确定黄河流域的日短至作为冬至日,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称为“中气”,再把相邻“中气”之间的日期等分,称为“节气”;平均每月有一个“中气”与一个“节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

二、冬至习俗:

1、北方吃饺子、馄饨

在中国北方,有冬至吃饺子的风俗。每年一到这天,不论贫富,饺子是必不可少的节日饭。相传,这一习俗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

冬至馄饨的意义主要在祭祀,其次才是食用。有古人认为冬至吃馄饨是为了破阴释阳,支助天地间阳气生长。

2、南方吃汤圆

冬至吃汤圆,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在江南尤为盛行,民间便有“吃了汤圆大一岁”之说。汤圆可以用来祭祖,也可用于互赠亲朋,还代表团圆之意。

扩展资料

古人画“九九消寒图”过冬至:

古人认为从冬至开始,要过完九个“九天”,即九九八十一天才会寒尽春来,大地回暖,所以才有“数九寒天”这一说法。期间人们许多活动因为寒冷受到限制,尤其娱乐活动较少。所以为了消除从冬至到立春这一段漫长日子的寂寞和寒冷,人们发明了“数九”的消遣方法。

从明代就开始,民间便有画“九九消寒图”的风俗,也称“九九图”。人们一天画一笔数过这八十一天,表达一种迎春的殷殷心意。其中,“素梅图”就是具有诗意的代表。

首先画一枝素梅,枝上画梅花九朵,每朵有九个花瓣,共九九八十一瓣,或者八十一朵小小的梅花,代表“数九天”的八十一天,每过一天就用红笔或黑笔涂染一个花瓣或一朵,花瓣尽而九九出,九尽春深,冬去春来。古时百官在冬至日上朝毕后,互拜礼仪时还会以素梅“九九消寒图”相互雅赠。

-冬至

人民网-今日冬至:最早被制定的节气 南北风俗大不同

苗族

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

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婚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多先把稻谷晒干倒入碓中舂去米糠,现舂现吃,每次舂3—5斤。现在不少地方已用电力、水力碾米了。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油炸粑粑是先把粘米和少量的黄豆浸泡后,打成浆状,再把打好的稠浆舀入铁皮制成的模具内放入滚油中炸,呈金**即可。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狗肉性热,有暖腹健胃,强食滋补的作用。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

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住在高寒山区的苗族,喜欢用白水将蔬菜煮成淡菜吃。四川的苗族还把豆浆做成豆花,用以待客。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夏天在黔东南,客人进门,主人总先送上酸汤,喝罢顿觉酸凉解渴。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咂酒别具一格,饮时用竹管插入瓮内,饮者沿酒瓮围成一圈,由长者先饮,然后再由左而右,依次轮转。酒汁吸完后可再冲入饮用水,直至淡而无味时止。咂酒一经开坛,剩酒无论浓淡,均不复再用。

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除茶外,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节庆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

苗年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

杀鱼节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

“祭鼓节”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糯米饭是苗族节庆、社交活动中的必备食品,许多地区的苗族常用糯米面做成汤圆,也作为节日期间的一种食品。无论婚丧嫁娶必须备有酒、酸肉、酸鱼,否则视为失礼。

芦笙文化

金色的秋天,是苗家制作芦笙的大好时节。每到此时,苗族小伙子便从山上砍回金黄的笙竹,开始削竹、制簧、安箍。于是一把把大小不同的芦笙随着一代新的芦笙手制造出来,并奏出一首首悦耳动听的曲调,引来姑娘的笑声和青睐。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据文献记载,芦笙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远在唐代,宫廷就有了芦笙的演奏。当时芦笙被称为“瓢笙”。清人陆次云在《峒溪纤志》一书中,对芦笙的形制和苗族男女“跳月”时演奏芦笙的情景作了具体的描绘:“(男)执芦笙。笙六管,作二尺。……笙节参差,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旋神荡矣。初则欲接还离,少且酣飞扬舞,交驰迅速逐矣。”由此看出芦笙在古代苗族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现在芦笙的形制已发生了很大变革,分大、中、小等多种类型。均由笙管、笙斗和簧片三部分构成。常用的芦笙管6根,外侧开有接音孔,下端装置铜簧,插入一长形木头葫芦内,每簧一音。在每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竹管作为共鸣管。小芦笙的管长十几公分,大芦笙长四、五米不等。低音芦笙类中,有在大竹筒内装一细竹管,发音者称为“芦笙筒”。现经改革,笙管数增至20余根,每管上端均套用薄铜皮制作的共鸣管,音域可达两个八度又五度。芦笙音色明亮浑厚,男女均可吹奏。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

自古以来,芦笙吹奏,都要配合舞蹈,边吹边舞。不过根据各地区习俗的不同,芦笙的演奏也有所差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踩芦笙”,规模宏伟,芦笙高大,芦笙队伍演奏的芦笙,音乐丰富,乐声雄厚,气势磅礴,动人心魄。芦笙手们一边吹,一边熟练地做出倒立、滚翻、吊挂、倒背、爬竿、叠罗汉等高难动作。有的地区则以芦笙独舞和双人舞见常,旋律明快,节奏自由,技巧娴熟,引人入胜。有的地区芦笙较小,男吹女舞,节奏平稳舒缓,耐人寻味。这些不同风俗的芦笙技艺,汇聚成一束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奇葩,代代相传,永不衰退。

另外,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花衣银装

假若盛装的苗族姑娘汇聚在一起,那一定会变成一个美丽的银色世界。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做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苗家姑娘的裙子叫百褶裙,但实际上一条裙子上的褶有500多个,而且层数很多,有的多达三、四十层。这些裙子从纺织布到漂染缝制,一直到最后绘图绣花,都是姑娘们自己独立完成,再加上亲手刺绣的花腰带,花胸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牯脏节

苗族节日很多,一年之间各地共有数百次,比较普遍的有年节、吃新(谷)节、芦笙节、四月八节、赶秋节、吃姊妹饭节、龙船节等。然而最古老最神奇的是几年不遇的牯脏节。

牯脏节又称鼓社节、拉鼓节、祭鼓节,是苗族地区盛大的传统祭祀节日。各地节日的周期不尽相同,有3年、5年、7年、9年、11年、13年举行一次的,也有30年举行一次的。因耗资巨大,多数是11年或13年举行一次。节期一般在农历九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

全国最大的苗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每13年过一次牯脏节,最近的一次是1986年(虎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开始举行的。在节前的前两年同一氏族的村寨联合选出鼓主,俗称牯脏头,由德高望重,儿孙满堂的老人担任。鼓主主持筹备祭鼓用品,首先是选祭牛,好好喂养,不得役用。农历八月选吉日将上届用的鼓从藏鼓岩洞中抬回村寨,置于鼓场,称为“醒鼓”。然后伐大楠木凿造新鼓,并将新鼓抬入藏鼓洞,宣布启用新鼓,旧鼓废弃。到了牯脏节,于鼓场杀牛祭鼓,牛犄角连同头额骨一起,是主祭品。13天后,欢聚在一起的三、四万各族群众,要踩芦笙7至9天。平时不许启用的祭祀重器铜鼓,也要抬出来为歌舞伴奏,谓之跳铜鼓。

节日里杀猪要说“亲吻大官”;拿刀来要说“拿叶子来”;用稻草烧猪,要说成“拿被子给官盖”;吃饱了,说是“满仓满库”;开猪脑说是“开仓门”。总之,说话要取富贵吉祥。

跳铜鼓和踩芦笙同时进行。铜鼓场上中老年人居多,芦笙场上,多为男女青年,吹芦笙的小伙子要轮流为姑娘们领舞,姑娘们花衣银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成大圈,踏步摆手起舞,小伙子在踩芦笙的最后两天,可向看中的姑娘讨花带。姑娘们甚至会把贵重的银项圈、手表等当信物挂到意中人的芦笙芒筒上,每有此情,全场欢呼,衷心祝贺。铜鼓场中央摆着两大缸米酒,两个小伙子捧着盛满酒的大牛角杯,以竹棍敲着牛角,在舞者中选择敬酒对象。被选中者要倾杯而饮,不能用手接杯,否则就得从新来过。这种饮酒法叫作“喂牛”,因为牛是极受尊重的。

“牯脏节”因隔年较长,一般不轻易举行。因此,每当节日来临,人们异常兴奋,为了观看这一神奇的传统节日,牯脏场上往往出现人山人海的盛况。

苗山斗马

广西融水大苗山连绵叠障,巍峨秀丽,在山脚下一块开阔的坝子里,人们欢呼雀跃正在观看独特的斗马比赛。

斗马是广西苗族的一项民间文娱活动,每年12月26日举行,历时3日。

头1日,人们忙着到田里放水捉鱼,煮鲜鱼粥尝新;还蒸糯米饭、酿甜酒、宰鸡杀鸭,招待来自远方的亲友。

第2日斗马,第3日赛马,斗马是一项引人入胜的比赛。上午10时许,在一排“过山冲”土枪响过之后,芦笙高奏,舞狮舞龙上下翻腾,后面跟着威武雄壮的马队,雄赳赳地进入斗马场。身着盛装的苗、瑶、侗族姑娘手持彩带在芦笙手外面形成圆圈,踏着芦笙的节奏翩翩起舞。斗马场上,骏马云集,几十匹精选出的好马个个膘肥体壮,在场边跃跃欲试,等待上场。当裁判一宣布斗马上场名单,两列马队各牵出一马,解开绳子,两马即向对方猛扑过来,双脚腾空相峙,互相撕咬,或突然转身翘起后脚,猛踢对方。紧张激烈和有趣的格斗场面不时引起四周观众的阵阵喝采和欢呼。经过几个回合的决斗,赛场上烟尘滚滚,泥沙飞溅,一匹马倒地或败走便分出胜负。接着又牵另两匹马进场。互相循环决斗,最后确定获胜的前三名。这时人们围拢前来,观赏着满身汗水的获胜马匹,啧啧称赞。胜马的主人也满面笑容地接受人们的祝贺。组织者在群众的簇拥下给胜马披红挂彩,给马的主人发奖。

赛马是对骑手们勇敢和技艺的严峻考验,苗族山区,岭高路陡,羊肠小道,崎岖不平。它要求竞赛者胆大心细,骑术娴熟。竞赛开始,骑手们在五六米远之外,急步前跑,腾空上马。马背无鞍,骑者双腿夹紧马身,马儿在盘山小路上向前飞奔,惊心动魄的场面,令人注目神怡。最先到达终点的骑手得到赞扬和奖励。

斗马的那几天,小伙子和姑娘们非常活跃。他们集中在山坡上,开展赛芦笙,“踩堂”等活动。从贵州以及附近村寨前来参加斗马盛会的各族群众,多达两万人以上,不少人还带来香菇,木耳、兽皮、药材、干笋等土特产交换,增添了热烈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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