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宗氏家谱??急需知道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3收藏

有谁知道宗氏家谱??急需知道,第1张

历史来源

「宗」源出:

一、以官为氏。据《元和姓纂》所载,周代有宗伯之官职,掌邦国祭祀典礼之事,亦称太宗、上宗,其后有宗伯氏、宗氏。

二、出自子姓。据《通志·氏族略》所载,春秋时,宋襄公母弟敖,在鲁国做官,其孙宗伯被杀;宗伯之子州犁逃奔楚国,其少子迁家于南阳,遂以王父(祖父)之子“宗”为氏。

家族名人

宗悫

南宋南阳郡涅阳人,字符干(公元?-465年)。少时,叔父宗炳问其志愿,答曰:"原乘长风破万里浪。"历封镇武将军、左卫将军。管至豫州刺史,封洮阳侯。

宗泽

宋代义乌人。字汝霖(公元1059-1128年)。知磁州,募集义勇,抗击金兵,后入援京师,忍东京太守,团结两河、太行义兵,以岳飞为将,屡败金兵,声威甚着,有"宗爷"或"宗父"之称。屡上书收复失地,不纳,忧愤而死。

宗连

隋代长安人。仕周官三原令,家产千金,有小女慧而有色,欲求贤婿。时赵元淑有才,不拘小节。宗连以女妻之,给奴婢二十,马十余匹及布匹金银珠玩。元淑后因功封葛公。

宗氏

晋代介休令贾浑之妻,有姿色。浑为刘聪将乔晞所杀,晞欲纳宗氏,宗氏骂曰:"屠贩奴,何不促杀我。"因仰天大哭,遂遇害,年二十余。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姓氏祠堂十字通用联〗

修身齐家,不外纲常大节; 德叶南离,饮食烹调有赖;

继志述事,毋忘孝友先声。 厨称东道,善恶彰昭无私。

陟降遥通,魂魄常依华屋; 保障一方,功昭禾麻菽麦;

春秋展祭,馨香宜彻幽泉。 兴隆四序,德遍动植飞潜。

燮理阴阳,不过替天行道; 人至上圣贤,书可耕可读;

参赞化育,无非代地施恩。 德为绳祖宗,恩当报当酬。

祖宗忠厚遗留,由来远矣; 萃子孙于一堂,序昭序穆;

岁时蒸尝祭烹,可不敬乎。 祀祖宗于百代,报德报恩。

灵通本乎聪明,山川并寿,

显应由于正直,人物增辉。

〖姓氏祠堂十字通用联〗

修身齐家,不外纲常大节; 德叶南离,饮食烹调有赖;

继志述事,毋忘孝友先声。 厨称东道,善恶彰昭无私。

陟降遥通,魂魄常依华屋; 保障一方,功昭禾麻菽麦;

春秋展祭,馨香宜彻幽泉。 兴隆四序,德遍动植飞潜。

燮理阴阳,不过替天行道; 人至上圣贤,书可耕可读;

参赞化育,无非代地施恩。 德为绳祖宗,恩当报当酬。

祖宗忠厚遗留,由来远矣; 萃子孙于一堂,序昭序穆;

岁时蒸尝祭烹,可不敬乎。 祀祖宗于百代,报德报恩。

灵通本乎聪明,山川并寿,

显应由于正直,人物增辉。

〖姓氏祠堂十字通用联〗

修身齐家,不外纲常大节; 德叶南离,饮食烹调有赖;

继志述事,毋忘孝友先声。 厨称东道,善恶彰昭无私。

陟降遥通,魂魄常依华屋; 保障一方,功昭禾麻菽麦;

春秋展祭,馨香宜彻幽泉。 兴隆四序,德遍动植飞潜。

燮理阴阳,不过替天行道; 人至上圣贤,书可耕可读;

参赞化育,无非代地施恩。 德为绳祖宗,恩当报当酬。

祖宗忠厚遗留,由来远矣; 萃子孙于一堂,序昭序穆;

岁时蒸尝祭烹,可不敬乎。 祀祖宗于百代,报德报恩。

灵通本乎聪明,山川并寿,

显应由于正直,人物增辉。

中国的姓氏宗祠和郡望堂号

中国的姓氏祠堂,是祭祀祖宗或先贤的庙堂,分为先贤祠、宗祠、神祠。先贤祠和神祠是为了祭奠古代先贤和传说中的神仙而设立的。宗庙是中国皇帝专有的祭祀场所,而宗祠建筑最普遍,习惯上称祠堂,是中国人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特别是自明清以来,祠堂成了宗族祭祀先祖、举办宗族事务、议决重大事务的重要场所。每个祠堂大凡都有自己的堂号,从某种意义上讲堂号是宗族的标志。堂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具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如王氏“三槐堂”、赵氏“半部堂”等;另一类是没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如“世德堂”、“崇本堂”等。具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其来源大都伴有寓于某些含义的典故,它重复出现于该姓氏的不同支族。没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大部分分别为某一支族特有或与其他宗族的堂号甚少重复,其馀少量的堂号则在同姓和异姓宗族中间着较高的重复出现率。而其他的堂号辅以姓氏、地域的限制,也能在判断宗族方面起一定的作用。如“世德堂”,丁、王、李、吴、何、沈、邵、周、胡、秦、徐、陆、陈、孙、黄、曹、许、张等数十个姓氏都有此堂号,而且同姓中的不同支派也有,出现的重复率极高,但加以姓氏、籍等条件限制,就可缩小范围。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有祖先崇拜传统的一个民族。在每个家族中,往往都有一个场所来供奉已去世的祖先的神主牌位,所以,旧时的每个家族都会有本家族的祠堂,并给它取一个名号,目的是让子孙们每提起自家的堂号,就会知道本族的来源,记起祖先的功德。俗话说,树大分杈。随着生命的传递、繁衍,家族就会不断扩大。扩大的结果是一些家族从祖居地迁居他处,另开基业,形成新的分支和新的宗族。这些新形成的宗族和分支,往往又会建立新的祠堂,来供奉最亲近的祖先。于是,由一个祠堂又会派生出许多新的祠堂来。因此,象族谱有总谱、支谱一样,祠堂也就有总祠、支祠、分祠之分,也就是民间所说的所谓大堂祠和小祠堂。堂号不仅仅是用在祠堂,还多用在族谱、店铺、书斋及厅堂、礼簿等处;也有用在生活器具上的,如在斗、口袋、钱袋、灯笼等上面大书堂号,以标明姓氏及族别。凡看重自己的姓氏和族属的人,都不会忘记本族世代相传的堂号。不仅汉族,许多迁居内地的其它少数民族,如匈奴的呼延氏(太原堂)、回纥族的爱氏(西河堂)、蠕蠕族的苕氏(河内堂)等少数民族,内迁后接受了汉文化,也有以其繁衍地的郡名或祖上业绩之典故作堂号的。

堂号和郡望一样是中国姓氏文化中的特有范畴。也是中国人进行寻根问祖时不可不先熟悉的一个概念。在旧时中国各姓祠堂正门上方,往往有一块牌匾,上面写着 “××堂”。在海外的宗亲社团和各姓联谊会所,也往往挂有写着“××堂”的灯笼和牌匾。这就是中国人的堂号。历来每个姓氏、每个宗族、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堂号。堂号的历史悠久,应用广泛,在中国宗法社会中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作用。从功能上说,堂号的意义主要在于区别姓氏、区分宗派,劝善惩恶,教育族人。如果说郡望是高一级别的宗族寻根标志,那么堂号就比郡望堂低一级的宗族标志。郡望往往可以作为堂号,但堂号却大都不能用作郡望。一个姓的堂号要比郡望多得多,一姓的郡望只有数个多至数十个,但堂号往往有数百甚至上千个之多。郡望在宋代以后就开始走向统一和固定,但堂号却随着宗族的发展,一直在不断的增加。各姓的堂号虽然很多,但也不是随便乱取的。各一个家族的堂号,往往都有其非常深刻的含意。根据取名的依据和其用意不同,堂号又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以地名作堂号:许多宗族喜欢以他们的发源地来作为自己的堂号,这在各姓中都是一样。如王姓的“太原堂”、“琅邪堂”,李姓的“陇西堂”,刘姓的“彭城堂”、“中山堂”。这些堂号,使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家族是从哪里发源来的。

以宗族典故作堂号:这类取堂号的方法,在各姓中都非常流行,也非常有意思。一个堂名,就是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当然,这个故事必须是有关本姓祖先的,而不是讲的他姓人物。如王姓的“三槐堂”、刘姓的“藜照堂”、吴姓的“三让堂”。这些故事,往往都极富有教育意义,能使族人缅怀先祖,激励斗志,奋发图强。

以道德伦理作堂号:这种取堂名的方法,是将一些教育族人劝善惩的词语作为祠堂名称。这类堂号在各姓氏中也比较普遍,而且往往各姓共用。如“敦厚堂”、“敦睦堂”、“敬本堂”,几乎各姓都有。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是全民族共有的,非一姓所有,因此这一类的堂名除了通常的道德鼓吹外,事实上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含意。

以祖先名号作为堂号:这种堂号在各姓中也都常见,但相对要少于前几种。其方法是将某一祖先的某种有特殊含义的称号或者居住地,作为本族的祠堂,如汉代伏波将军马援后裔的“伏波堂”、唐代大诗人香山居士白居易后裔的“香山堂”、宋代学者屏山先生刘子翚后裔的“屏山堂”。

堂号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在传统宗法社会中,它对于敦宗睦族,弘扬孝道,启迪后人,催人向上,维护家庭、宗族和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终结,祠堂在中国大陆不是成了历史,就是成了文物,因此,新的堂号不可能再产生,但是,旧有的堂号却仍然留在各姓各族人们的记忆中。近年来,随着中国政府的开放改革和全球华人寻根热潮的兴起,许多大陆宗祠被恢复,族谱被续修,因此,堂号再一次被人们抬了出来。不过,今天的堂号,已经没有了宗族主义的负面作用,有的只是给人们寻根问祖、缅怀先祖、激励后人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对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对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对于早日实现统一大业,堂号都必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姓氏宗祠通用对联卷

中国姓氏祠堂建筑——祭祖

中国人的崇祀鬼神,祈求赐福,原希望能使阴阳调和,而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子孙繁衍,六畜兴旺。因之阴阳哲理成了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和社会生活的本源,另一方面,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非其鬼而祭之诏也”。而主张践行“仁道”,孝顺和敬畏则是践仁的入门,崇祖更成了孝的延续,是儒家将之伦理化、教孝、教慎终追远,各人拜自家祖先,仪式简易而隆重,每文褥节的宗教遂演变成最简易,少迷信的宗教活动,也成了培养道德的重要凭藉。祭天祀祖,出于报本返始之义,《礼记》上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返始也。”祭祖先,一方面是“志意思慕之情”,一方面又因报恩之义。苟子便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若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争天,下争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据甲骨文的记载,殷人对他们的祖先,真作到了“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在”的地步。殷人对祖先的看法,以为他们虽然死了,但精灵依然存在,与活的进修完全一样,增加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可以降祸福于子孙,厚葬的原因在此。自周天子将祖先配于上帝和天,各诸侯自然也特别注重祖先的祭祀。遂使敬拜祖先的礼节日见普遍。其后周朝的重视宗法,于是祭拜祖先,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上,就超于一切敬拜之上了,这便是崇祖敬宗,以及各族姓祠堂家庙发展的由来。

剑隐琴风 - 2005-11-13 10:33:00

姓氏宗祠建筑

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但“农业社会”在近百年来被不断强调,如艺术批评家栗宪庭先生所言:“这是一个价值体系重建的时代”。历史上,作为一种基层社会组织抑或权力体系,它是如此特殊、严密而有序,内部派生的那样多繁琐的行为规则,一定是会在过去“中国”的范畴去有效约束好每个个体的。因为,不仅相对族内任何一其它“个体”缺乏对等关系(总是:纵向——长幼有序,排资论辈;横向---男女或兄弟、姊妹等严格有别),而且,即使"我"面对其他家族的“个体”,也能迅速对照出自己明确的身份、地位等。儒教祠堂以宗氏家族为基础,多系一姓一族,也有一姓数族。解放前,家族主要以宗祠维系,乡民聚族而居,旺族多修建宗祠(俗称祠堂)。如刘氏宗祠、王氏宗祠、张氏宗祠、牟氏宗祠、熊氏宗祠、朱氏宗祠、石氏宗祠、程氏宗祠、兰氏宗祠、黄氏宗祠等。家族有族规,为先代祖先制订,族人须遵守。族内公推德高望重者为族长,以总理族事,并选一办事公证、有能力者为族正,辅助族长办理族事。宗祠均有宗中公产,出租以备开支。清明节办“清明酒”,冬至办祭“冬酒”,供族人聚会祭祖时享用,其中,冬至祭祖的猪、羊肉,多按男丁均分,叫“分酢”,除祭礼外,对族中子孙入学或升迁者奖励,对不肖者处罚。家训或戒条多载于族谱,要求公众遵守。其内容多以忠孝节义、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睦乡邻为主。如光绪十年(1884年)陶氏族谱所载家训有:“明五伦、正明分、立教养、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守法度、存天理、戒斗争、积阴德、勤俭”等12条目。又如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刘氏族谱中立族规计250条,其中严禁男子“投洋害华”、“争权误国”、“残害有功”、“赏罚不明”、“不惜民命”、“暴虐横征”、“同姓为婚”、“嫁女论财”、“允婚不配”、“招婿为子”、“为盗”、“为匪”、“为嫖”、“为赌”……等;严禁妇女“不孝公婆”、“不敬丈夫”、“不约子女”、“不和妯嫂”、“不尚洁净”、“不事烹饪”……等;再如民国七年(1918年)刘氏族谱中有:“孝父母”、“友兄弟”、“勤耕织”、“崇节俭”、“课读书”、“肃闺训”、“敦忠厚”、“重庭谊”……等的家训;再又如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黄氏族谱中载有:对“有志前进”的后裔,“予以扶助”;对“流为盗匪者,其本身及其子孙,永远不许入祠。”

宗氏家谱,清时盛修,至民国,亦有续修者,家谱以记载宗族演变历史为主;如宗族渊源、世系、排行、族规、宗祠、祖坟、墓志、产业、孝贤、节妇等;谱成,多请名人、名宦作序,以升族望,县内族谱,抄本为多,木刻、石刻本少见。族中子孙极为珍视,尽力收藏,逐代相传。解放初,族谱被视为封建遗物,多已焚毁。现存较完整者,有石氏、刘氏、陶氏、黄氏、郑氏……等。普通中国人少有老子那样的修养,可以把“性”象速溶咖啡一样调进天地或天地之外的混汤里。制定了太多规矩,先人就不能象德国的男女老少一样,在“啤酒节”上拉拉扯扯、举杯乱碰了。所以,便有了游离于各家族之外——专门的梨园班子。当然,圈里的“戏子”象妓女一样,通常是“正统人家”鄙夷的对象。近现代以来,或许忠、孝、诚、义的道德约束力有所下降,不少人均在族谱上制造了一些可串联至宋以前的“先祖”;实际上,除唐以前(包括唐代)一些显赫特殊的豪门大族外,老一点的谱牒上是很难找到宋以前的平民“先祖”的。宗族在宋代的兴旺,应该和大规模的开科取士有关。当时,很多普通的农妇,都会望着自己刚出世的男婴、踏踏实实的做这样的梦——他会当上宰相的!对祠堂、墓地、谱牒的修补一定程度体现了迷失的群体对身份、历史幻觉的寻找,难免包涵虚荣心及功利色彩。另一方面,也应积极看到,伴随着贫富差距增大,人群间的敌意增加,儒家文化的重提(宗族体系即儒家文化的社会体现)、及宗族意识中扬善、固守等特性——至少能在以后一段时期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一定作用。

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不是宗教,但具有神学的内容。孔子继承殷周的宗教信仰而又有所改造。第一,进一步消除天神的人格形象性,使之抽象化,成为命运之天、义理之天。孔子说:“天何言哉,四哉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孟子解释说:“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第二,进一步限制天命的作用范围,强调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天命决定人的死生、贵贱,即所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这句话成为后来天命论的典型命题。但在事业的进取上、道德的修养上,人应当积极努力,“人能弘道”(《论语·卫灵公》),“为仁由己”(《论语·颜渊》)。将尽人事与听天命结合起来。第三,重祭祀而轻鬼神,突出祭祀的教育作用。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就是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就是远。祭祀祖先主要是培养孝悌之心,如曾子所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论,又用民本主义加以充实,说君权只有在“民受”的条件下才表现天命。荀子则以自然之天否定神秘之天,没有鬼神,祭祀纯系神道设教,“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荀子·天论》)。他背弃了儒家的天命鬼神思想而走向无神论。儒家热衷于提倡圣贤崇拜。孔子赞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尤其颂扬尧,谓“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孟子“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认为尧舜为天子皆是天意。孔子生前,他的学生已把他看成天纵之圣,高不可及如日月。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者”(《孟子·公孙丑》),“自有生民以来未有”过的圣贤(见《孟子·万章》)。儒家所谓圣贤还不是神,早期也不祭拜,但已经部分神化即偶像化,表现出某种宗教观念和感情。

宗姓,中国百家姓之一,但在中国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姓氏。在《百家姓》中排第176位。宗姓源出多头,先后出自四岳之后的宗伯、子姓宋国、偃姓宗国、妫姓陈国。先秦时期在河南南阳、河南淮阳、河南杞县、安徽庐江、四川渠县以及山东临朐、淄博一带落籍,如今,宗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河南、河北、浙江、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等地多此姓。

姓氏起源:

据《汉宗俱碑》《元和姓纂》所载,古帝重黎之后,即羲和之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史称四岳,为臣子之首,相当于后世的宰相,故称为宗,四岳之后有宗姓。这一支为宗姓之起源,得姓时代最为久远,处于姓氏的初始阶段,那时正是唐尧在今河北唐县称帝建都的兴盛时期。见河北唐县宗氏族谱。

四岳之后在周王朝时期为宗伯官,掌握邦国祭祀典礼之职,亦称秩宗、咨伯、祝宗、太宗、上宗,相当于后来的礼部尚书。诸多史书记载:"太宗伯,辅佐天子管宗室之事,为六卿之首。在宗伯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秩宗氏、咨伯氏、祝宗氏、太宗氏、上宗氏等,后多省文简化为单姓宗氏,世代相传至今。

四岳宗伯之后是宗氏正宗,此系宗氏有宗资、宗均、宗悫、宗懔,宗泽、宗庆后,以及宰相二人:宗秦客、宗楚客。

(新唐书 宰相世系四)的记录,宗楚客为出自子姓的伯宗是错误的。有族谱记录宗伯、宗资、宗均、宗悫、宗懔、宗楚客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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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来源「宗」源出: 一、以官为氏。据《元和姓纂》所载,周代有宗伯之官职,掌邦国祭祀典礼之事,亦称太宗、上宗,其后有宗伯氏、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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