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个题目要求的作文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提示写作重点:无论选择触摸都巿还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各自的环境的特点,各自生活的特色,立足于自身所获得的“触摸感”和“感受”,倡导真心真情真感作文,要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争取小中见大立意。注意是命题作文,不再是话题作文,两选一,写作时可将都市或乡村作为主要角度,而将另一点作为对应或对比。审题是零难度,考生得分的高下全在选材、组材和立意及语言等功夫上。 名家示范1 感受乡村 爷爷留下来的家谱厚厚地四大本,摆在桌子上有半尺厚,沉甸甸的。拥挤不堪的家谱中,代表我的那三个字所占的地方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但这就足够了,对一个人来说,一辈子走到最后,所能撑起天地也不过如此。 多年后的某天,如果后辈中的某人有幸目及这三个字,他们也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就像我看到家谱中的诸位先人一样,没有具体形象,没有音容笑貌,只有在我身体中流动着的一脉相承的血液。我不敢妄想后辈们对我知道许多,一个过往的人相对于一个后来者来说,就像是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即使毕其一生来琢磨也只能晓得皮毛。 但我知道,在我生存过的这个土地上,一定有些什么会记得我,就像小鸟记着自己当年风雨之夜曾栖息过的一棵树,蜜蜂曾记得自己初次酿出来的一点蜂蜜一样。 有什么能记住我这个曾在这块土地上走过活过的人呢?同辈的人都已和我一样消逝于无形,后辈们在他们的时代急不可耐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平凡的如田野中的土块一样的人。 村口的那棵大椿树也许还会记得一些我的童年。对于当时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漫长得就像失眠的夜晚躺在床上等待天亮。而现在当我回首童年时,却短暂的如同一天。童年的一年和成年后的一年如此不同,以致我常困惑于时间的公平和可靠性。 大椿树从我生命初始前的漫长岁月一直站到我无法预知的未来,从我生命的此岸看着我到达彼岸,它一定会在某一刻忽然想起,在一个迟来的夏天的午后,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蝉声中怯怯地从坐在树阴下打盹的老人们中间穿过,他双手紧紧地拉住自己的裤子,小心翼翼,神情惶惑。这群把生活的担子交给了后辈的老人再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期盼,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在大椿树的树阴下,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厌其烦地翻动自己的记忆,把远或近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唠叨。他们的另一个兴趣就是对路过他们身边的每一个男性后辈进行嘲弄和戏谑。 他们不止一次地在这棵树下捉弄这个孩子。有时趁他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把他的裤子扯落,而后哄堂大笑地看他慌乱不堪地一边往上提裤子一边落荒而逃。有时他们以一个游戏的方式来引起他的好奇。 “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把嘴张开吗?” 当孩子在被捏住的鼻子的当儿仰起脸张开嘴时,老人掌心里握着的东西也会掉进他的嘴里,是一块风干了的鸡屎。 一次,这个孩子端了满满一碗酱油从街头的供销社里出来,走的缓慢而谨慎。当他们远远地看到他专注认真的样子时,都大笑起来。孩子丝毫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平稳地一步步朝前走。忽然,他们中的一个高喊:“碗下面有个洞,正在漏呢!”孩子不假思索地把碗翻转过来看了一眼。 当孩子哭丧着脸拎着碗走向他爷爷奶奶居住的院子时,他们看着他渐渐走远的稚嫩的背影和懊恼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 我六岁那一年就是这样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中分辨什么是善意和恶意的玩笑,这项早熟的本领得益于这群坐在大椿树下无所事事的老人。 村外牲畜棚角落里那窝蚂蚁应该记得我,少年的我就是在抓小虫喂它们时,那匹调皮的小骡驹也来旁边探头张望,我挥手驱赶它,它却调转身用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的额头狠狠地来了一蹶子。它那一蹄子给我的人生历史留下了初次的刻骨疼痛,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当我捂着鲜血直流的额头像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一样跑回院子时,不知道它是否会后悔自己那一蹄子的重量。我真该感谢这次教训的恰到好处,如果再往下一点,我也许会成为一个海盗王似的独眼,从此的世界在我的脑海中一定是另外一番模样。尽管我对独眼所看到的世界同样感到好奇,但如果让我用终生的时间来体验它,我觉得还是有点单调。 我的青少年给了校园,菁菁校园中铃声是时间之王,它左右着上课和下课,睡觉和起床。校园如果留意过一个在宿舍、食堂和图书馆频繁作三点一线运动的人的话,我应该留给它深刻的印象。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一个初恋的开始和终结,也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从乡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芳草萋萋的故乡到漠野千里的戈壁。一个人到底要体验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 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把爱情献给爱人,把孝心献给父母一样无怨无悔。它可能会把我珍藏,也可能会弃之如敝履般抛入时间的角落。但如同一棵树种选择了土壤,一条鱼儿选择了河流,我既然选择了人生,就得生根发芽,就得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汲取自信,就得做更多能留下证明我此生的印记,以待我此身化作尘土之时,还能在飘浮的空气中顺着这些印记看一眼我无奈别离的故土和家园,看一眼我的亲人们在辛勤劳作后留下的痕迹和标志。 名家示范2 今生今世的证据 ◎ 刘亮程 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 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名家示范3 城市与乡村 时光流转得真快,转眼春天来了,虽然北方的三月依然是枯树轻摇,冷风拂面,但湖面的冰已全部化开,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应该是在五月,生活在城市里,不似生活在乡村,能看到早春的薄雾,山间的野花或是春播的繁忙景象,而让我们感受春天的也许就是巷陌街头的几棵垂柳,或是小区一角的几株桃花,但就是这样,也足已让我们欣喜一阵子。 有一位英国诗人曾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是啊,在城市里,我们永远在忙碌,忙着工作,忙着挣钱,忙着应酬,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住我们温柔的心。不知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原始的纯朴,山野乡村的生活仿佛让人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而我也喜欢城市,尽管都市的生活,有着它的缺撼,却也有它独特的魅力。只要我们做个生活的有心人,怀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会发现其多彩的美。 城市,是美的。这里虽没有金灿灿的庄稼,茅屋竹篱,青翠安静的青纱帐,但这里有舒缓的池塘,映日的荷叶,还有流光溢彩的霓彩。不同的季节,同样带给我们别样的美丽,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 城市,是美的,它楼宇高耸,车水马龙,繁华的都市,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能感受到前进中历史的滚滚车轮,这里有展示我们人生的舞台,这里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 清晨,不妨到公园里走走,会带给你另一种美丽。晨练的人真多啊!你看那些老人的健美操跳得多精神,还有练太功剑的人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飒爽英姿。还有的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个弹跳,把毽子舞得风生水起,更有趣的是大家围在一起踢,你来我往,配合默契,乐在其中。那边树林幽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画速描,若隐若现的小桥,波光粼粼的水面,引得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在这里锻炼的有各种各样的人,两鬓斑白的老人、活泼的孩子或是健朗的年青人,这里不分职位高低,不管谁更富有,共同拥有的就是快乐。 夜晚,暮色笼罩,城市里亮起万家灯火,与满天星斗相辉映,那一间亮灯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境。 名家示范4 感受乡村 偶尔,与一颗劳顿的心,循着一片枯黄的落叶,走近乡村,投影于一条尚未锄芟的田埂上,逸兴悠然而沉默,遥望远处苍郁的青山与天空洗过雨水的云朵,凝神谛听山野的润湿与幽静。 时而,响睛的天空有鹰迹翔过,恰和此时的心情,一样恬淡而素洁。 静静地远望。一头水牛迈来,一抹清香扑来,一声鸟鸣啼过,让人试着怀想最初和最后的情感,走向曾经的童年。 其实,整日匆忙的我们确实有必要时常回来,小隐于安谧的乡村,忘却远方城市的喧嚣与诱或,让欲望和浮躁栉风沐雨。 而后,跳过一群人,去接纳另一种生活。 夕阳如橘,炊烟如一条回乡的路,时常隐约在我回望故土的瞬间。 远离了炊烟,漂泊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了依托,如风中一片坠落的叶了。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 而如今,城市却远离了乡村,让人失去童年的记忆,枯涸了生存源泉的澄澈。 夕阳中的炊烟,总是让人忆起年迈的双亲伫立村口,一双望穿暮霭氤氲的眼眸,痴痴地守候着儿女们匆匆的归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亲近炊烟,生命才会被阳光恩泽。 炊烟让人纯粹、羞涩,让人变得如早春枯枝上的第一片新叶一样鲜嫩。 感受乡村 ■李昕欣 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 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希望采纳
人越早慧就越容易早夭,就像花盛开的时候越秾艳,就凋零得越迅速。
有时候你根本来不及去仔细的看它,你只记得它曾经多么艳丽慑人,但是转眼它就死亡了,连一点点香气都不给你留下。
你只能在脑海中保留那曾经惊艳的概念,而那美丽到底是怎样一个具体的模样,你是已经完全无法描述出来。
为什么这是我的儿子呢……他想。
我这样疼他,爱他,照顾他;为此付出心血,付出感情,付出时间;
哪怕是他是个石头做的人,这么多年下来都应该属于我了。
袁城闭上眼睛,有一个声音在心里质问他:是呀,他是你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属于你了吗?
你是他的父亲,是他的一切,是他的世界呀。他不是已经完全的属于你了吗,你还要求什么呢?……
我还要求什么呢?
袁城深深的吸了口气。
朦胧的月光晕染在朗白平静的睡脸上。他眼睛生的很漂亮,眼睫长而疏朗,一根根弯曲分明,投下一片沉静的阴影。
眼梢有些飞白的感觉,淡淡的向鬓角上斜飞,如果他从侧面这样看别人,应该是非常妩媚甚至是勾人的吧。
他会用这样的眼光去看别人吗?
——在并不久远的将来,去看一个同样美丽的女孩子,并且全心全意的爱上她?
——我这样喜欢他,这样宠爱他,我照顾了他九年,为什么他不能属于我呢?
为什么他不能更加彻底的,完完全全只属于我一个人呢?
他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为这样的事情烦心,也更不会被什么人的存在所影响。
太容易得到的,得到之后也很容易就忘了。
然而直到在他生命中的某一天,他不知不觉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产生了这种欲望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错的。
这个世界上还就真的有这样一个人,让他隐秘而疯狂的思慕着,强烈而冲动的渴望着,却注定了要一生一世,求而不得。
这个从刀光剑影中走过半辈子的男人,恍惚间竟然产生了一种极其微妙的错觉。
就好像他正在被爱着,但是那种爱,又不是纯粹的父子亲情,似乎还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这种错觉让他沉溺进去,明知道那是一潭深水,却还是忍不住要放纵自己往下沉。
袁城看着他漂亮的眼睛,长长的、疏朗的眼睫留下一圈扇形阴影,看上去那样脆弱,就像蝴蝶的残翅,轻轻一折就断了。
连袁城自己都觉得这其实是非常奇怪的,他这样崇尚武力并且强悍的人,怎么会生出这么精巧脆弱的孩子来。
经不得风雨,经不得摧折,有着极其细密而冷淡的心思,却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这样慎密而阴狠的个性,其实比袁骓更像袁家的种,但是他偏偏就没有做人上人的命。
“阿白,我不会杀你的。”
袁城低沉的叹息着,把朗白搂紧在自己怀里,“不论你做什么,我永远都不会要你的命。
我永远都这么的……这么的爱你。”
袁城看着他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
袁家继承了这么多代,出了这么多子孙,然而骨子里最像袁家人的,却是这个不名誉的私生子。
大概是人身体越柔弱,精神就会越敏锐、越警醒。因为他们无法像体格健壮的人那样冲动行事、潇洒快意,所以这种人往往更善于忍耐,善于机谋,也善于借刀杀人。
朗白:“我要进袁家的家谱。
我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就像我对袁兴彦提出的那样,什么时候您答应了我的要求,什么时候我停止这场屠杀。
不然您可以尽管试试,看看您身为袁家掌门的权力和手段,能不能挡住我砍下来的屠刀!”
袁城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的体会到,他的儿子长大了。
他曾经奇怪为什么小儿子跟黑道世界如此格格不入,那样文静秀雅,仿佛真正世家贵族教养出来的小公子一般,弹琴弄调、潜心书画,十指不沾阳春水。
他甚至曾经担心过,这样一个完全不知世俗、不沾烟火气的孩子,万一以后离了自己的保护,会不会在这残忍的黑暗世界里吃亏。
但是袁城万万没想到,只有自己这个小儿子的身上,才流着真正属于黑道的血。
没有人比他更凉薄冷酷,没有人比他更能狠得下手,没有人比他更善于玩弄权术和人心。
有人天生就容易看到人性中的光明面,乐观而热情,把什么人都往善良的方面想;
有人想法客观并且中立,看事情也一分为二,既不过分轻信也不过分悲观。
然而朗白,他天生下来就善于洞悉人性中的阴暗面,并且还特别善加引导,利用他人的软弱和贪婪来成就自己。
真是他生的,无师自通。
朗白:“您应该知道,就算我想要,要的也不是什么保护……
我宁愿你站在我的对立面上让我真刀真枪的死争到底,如果赢了就夺走袁家的所有荣耀和权力,如果输了也能输得心甘情愿一死而已。
我要的从来就不是什么中立又暧昧的保护……我没有那样懦弱。”
他从来不说这样的话,袁城也从没想到小儿子清瘦又病弱的身体里隐藏着这种绝烈,甚至连死亡的下场都“如此而已”!
长久以来他心里都有个想法,自始至终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在他心里渐渐发酵
——他想在袁城就要死去的那一天,站在病床前,低头看着这个给予了他生命并且控制了他一生的男人。
一直看着他闭眼断气,一直等到他身体凉透,彻彻底底的告别这个世界为止。
你给了我生命,我目送你远行。
他最珍视最溺爱的孩子,衣食住行都是他亲手带大,寄托了他所有的亲情和爱情,恨不得绑在身边过一辈子的小儿子,竟然是被他间接害死的。
亲生父亲对他开枪,他死前到底有多伤心?有多绝望?
如果不是到了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的地步,他怎么会当着父亲的面跳海了呢?
在这个充满了危险、陷阱、尔虞我诈家族里,一直都是他那卑微弱小孩子苦苦挣扎着,竭力抓住每一点生机,竭力自己保护自己。
而他父亲一直袖手旁观甚至助纣为虐,自始至终都没有保护过他分毫。
“我只盼你一辈子安稳喜乐、富贵无忧;哪怕我死了,你也能富有四海,安享尊荣。
阿白,袁骓这个位置,实在是离平安两个字差得太远太远……”
意识坠入黑暗前一刻他竟然是很开心,那样愉悦和欢喜,就像达成一生最大愿望那样,纵死而无憾。
恍惚间他想起十几年前那个初见下午,第一次亲手抱起自己小儿子。
当时他还跟人说,这孩子年纪虽然小,却难得如此真心,不知道以后是谁,当得起他这份情深。
……没想到最后,竟然是我得了这份深情。
袁城心里微笑着,慢慢坠入了黑暗深渊中。
有一个人引领着,总是件好事。
刚蹒跚学步的时候他扶着你不让你摔倒,刚学会自己走的时候他放开手在一边殷切看护;
刚开始跑的时候他等在前方对你张开双手与怀抱,累了的时候给你提供坚实的臂膀,给你提供这世上最坚定的保护,最诚挚的珍爱。
遇到暴风雨的时候他是港湾,遇到挫折和迷茫的时候,他有成熟丰富的人生经验给你随时参考,任凭你索求帮助与安慰。
这一切都不仅仅因为虚无缥缈的爱情,因为在爱之下,还有世间最坚不可破的至亲血缘在提供保障。
如果连这都不可信任,世界上还有什么感情更加坚牢呢?
他有时庆幸于朗白的年轻,自己也不太老,他们两人还有很多年的路要走。
然而有时他又觉得小儿子太过于年轻,年轻到人生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确定。
他还没遇上自己真正应该遇上的那个人,也许还有很多精彩和壮烈在人生前方的道路上,最美好的年华和爱情都尚在枝头等他采摘,他却已经在半途中,被亲生父亲带向另一条回不了头的路。
带离的过程很容易,不过是在人生漫长的行程中,稍微偏转那关键的几步而已。
然而换了道路之后前方便是一片黑暗,看不到出口,也没有光明,荆棘和陷阱在前方埋伏,危险和未知隐藏在深深的阴影里。
他们还要走上一生,这旅程太艰难,也太漫长。
他不确定这条看不见尽头的路,对小儿子来说是否真是对的,所以他想保留朗白回头的机会。
在这条充满了荆棘与未知的路上,有一天他将一人孤独的踽踽而行,身边一无所有,唯剩往日的种种回忆,随着他一直走向呼吸中止的那一刻。
——有一天我会给你决定的权力,然后克制自己再也不回头去追你。
因为我爱你。
淮上――《难得情深》
人会紧张,大概都是因为有所期待。没什么好期待的时候,全身就都松了。
没法真正爱上我也没关系。只要是你就行了。终于还是要认输。
最后还是没有办法达到,而且永远也达不到。一辈子就只是这样骄傲的单恋。
认输也好,自私也罢,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和他之间就是这样,他明明几乎什么都没有,却还傻得把剩下的都给他……
虽然这不好伺候的家伙是个烫手山芋,可是忍耐下来捂着,就很暖和。
烫得痛了,也总舍不得真的就那么丢掉。
就是这样孤零零的,想跟人靠近的心情。
蓝淋――《难言之欲》
这是很长很好的一生……
很多事情他都觉得可做可不做,不必太强求,只要老来可以相伴就足够。
即使舍不得他,生活还是像只残旧的南瓜车,载著他,朝著家庭生活缓缓而去。
一睁开眼,他最为宝贵的青春记忆只剩那个让他为之虔诚膜拜的男人……
他终于还是明白了,生活并不是童话,原来的人生道路错了,
就算选了另一条,结果也不一定是正确的。他所拥有的、不多的东西,总会被拿走……
真的疼一个人,你才是得费心思骗他,你要小心骗上他一辈子,让他一直都高高兴兴的。
他和他的名字不可能一起出现在婚礼喜帖上。那么能一起出现在墓碑上,也是种安稳的幸福。
蓝淋――《君子之交》
一个人头脑清醒,目的明确,能收敛脾气,善于制造和把握机会,通常会比其他人要成才一些。
这世界就是个战场,别人对他的亲近都是有目的。
我这辈子对你,用了很多真心,一直以来都是只想讨你的欢心,
只要让你高兴,没什么是我不去做的,那如果这一次,我不想让你高兴呢?
蓝淋――《错觉》
我、我喜欢他?
他离开我我就心神不宁,一想到可能找不到他再见不到他甚至会全身发抖……连饭都咽不下就想着他好不好会不会出事有没有危险……
听到他的消息高兴得要死,拼命赶过来见到他那一瞬都快不能呼吸……
我喜欢他?喜欢他?
这样的感情,若不叫做喜欢,还能是什么?
我爱他……我爱他……
我爱他……可是、可是我——
或许我不是爱他呢?
或者我只是想独占他,只是想要他在我身边,只是想看着他……
我只是不想放手……
我说为什么我不满足,即使他在我身边我也不满足,即使可以碰到他我也不满足……
原来我爱他,原来我想要他爱我……
可是他不爱我啊!他永远不可能爱我!永远——
这一爱下去,便是生命系于他人之手,从此后生生死死是喜是悲都不由得自己。
本以为只是要得到那么一个人,结果发现即使他在身边,他不欢喜,自己也笑不出来。
如果不爱便好了
……可是,怎么……忽然有一个人就是不同呢……
本来万物在他眼中都是黑白,忽然出现了一个彩色的人。
本来就算是父母他都不在意,怎么忽然出现了一个重得超过所有的人。
想占有他,想把他留在身边,揉进身体里,可——
见他怒火会心虚,看他痛苦会不忍,甚至他蹙眉他也慌张。
想见他想要他,可是真的触到手里又不敢用力,怕会碎了。
一时间心如死灰,觉得自己这一片心给了对方,真是生生让他用来践踏的。
若是当真恨自己怨自己,拿自己的心来千刀万剐也就罢了,好歹还是知道自己这颗心的。
然而他不言不语,直当这颗心不存在一般。悠然自小哪受过半点委屈,逆他心意之人常常命不久长,可对眼前这男子,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
若不爱你,我照样可以眼也不眨地折 磨你到死,哪至于现在这般万般小心换来这结果。
哪至于……心里恨极,却半根手指相加都不舍。
让他动了心的,是一张虚假面孔,下面,是他恨之入骨的仇人。
所谓周幽烽火戏诸侯,求的也不过褒姒一笑。
男子曾经把他最残忍无情糜烂的一面呈现在自己面前,因此再温暖的温度也热不了曾经的寒冷。
——当你心中清楚,你的情人只是因为爱才从狼变成羊的时候,你会用怎样的心情与他相处?
是坚信他心中一直会爱你,因此一直会是一只小羊;或是暗暗告诉自己,这样的温柔这样的顺从不过是一层名为爱情的皮作祟,若有一日这层皮没了,你会被这匹狼撕得粉碎,连点渣子都不留
——而更悲哀的是,那时候的你,爱他。
寒衣――《但为君故》
虽然我对你一厢情愿的牺牲深恶痛绝,但为了你的微笑,我会好好保护自己。若我的生命不能为你付出,那么我的生命属于西雷--那片你深爱并且拥有的大地。
天下虽大只有一个凤鸣”
“笨,这叫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纵使日后挫折种种,凤鸣也绝不后悔来到这个时代!绝不后悔遇到容恬!”
“纵使日后灾难种种,容恬一人来挡”他顿了顿,转头看着凤鸣,轻声道,“凤鸣,我不会让你后悔”
“不要伤害我的凤鸣”
“你要得到他,就不要伤害他”
凤鸣,你已长大。
我多希望你可以永远纯真如初,不知人事险恶。
那样,你会比现在幸福得多。
“容恬纵使有朝一日成为十一国之主,心里仍有一个永远不会变的地方,天下苍生可以不知,只有凤鸣,不应该忘记这点。”
风停,弦断。
凤鸣的眼泪,一滴,两滴,砸在紫金色的地砖上。
“我不会忘记。”
“纵使成为十一国之主,你是我的容恬。”
“纵使兵败国亡,你是我的容恬。”
“就像我,永远都是你的凤鸣。”
“你是大王,怎么可以这样胡来?”
“我是大王,当然可以胡来。”
“你你还是那个运筹帷幄,目光远大的容恬吗?”
“如果你在身边,我就是运筹帷幄,目光远大的容恬,”容恬叹道,“要是看不到你在眼前,我就只是凤鸣的容恬而已。”
只要有一丝不辜负你的可能,即使傻瓜才会做的自杀行为,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做。
生生死死,不过如此。
“容恬,我让你成为这片大地历史上,最幸福的君王。”
容恬在瞬间,竟觉得眼眶隐有热度。
他知道自己注定纠缠在战乱和阴谋的漫长一生中,能够遇见凤鸣是一种幸福,却不知道,会是这样幸福。
“凤鸣,我已经是最幸福的君王。”
“还不算。容虎说,王,都是世上最寂寞,最辛苦的人。因为他们的身后,永远没有别人可以依靠,只能做一个保护者,王者一旦失败,他所爱的人,所要保护的人,都会遭到覆灭之灾。所以,身为王者,不管伤得多重,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挺身站着,面对自己的敌人,保护自己心爱的人。”
“我也是王者,西雷鸣王。所以你不会寂寞,也不会独自辛苦。我虽然笨笨的,而且胆子小,很怕死,但我要依丞相的话去做,不断磨练,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鸣王。”
凤鸣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出生命中份量最重的诺言。
“从此以后,我受伤了,有你。”
“你受伤了,有我。”
“容恬,你的身后,有我可以依靠。”
风弄――《凤于九天》
卫诃:
一想到在他努力工作,无时不刻想念男人的时候
这个人却在家里陪著可爱漂亮的男孩子,一起聊天,一起吃饭,甚至也许会留宿在他的家,睡在他的人的怀抱里,他就忍不住想要杀人的欲望。
为什麽?为什麽?
为什麽他的世界里只有男人一个,而男人的世界却分给他的位置越来越少?
让他怎麽能甘心?
卫诃心痛的无以自制,甚至鼻尖都开始有些发酸,他坐在公交车的最後一排,双眼紧闭,却依然无法抑制湿润的液体慢慢渗出来。
卫诃从来不屑哭泣这种行为,因为眼泪既不能让他不被抛弃,也不能在被毒打的时候求的施虐人的怜惜,甚至连填饱肚子都不能。
这只是弱者因为无法改变自己的悲惨所作出的行为而已。
可是卫诃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就算再怎麽早熟,归根结底,他也不过才是十几岁的少年而已。
吴潇说,不想伤害他,就只能忍,忍不下去就躲远些。
他不想伤害韩予,所以强迫自己离开自己的家,让给男人和那个孩子。
直到坐到车上,手脚都不停的颤抖。
到底,他该怎麽做
韩予:
仿佛已经清楚的知道了结局,所有的愤怒和挣扎都消失不见,就像一只待宰的鸡一样,明知道离死亡越来越近,却连求生的意志都不再有了。
他的世界,从小诃来到的那一天才有了阳光,小孩给了他新的人生,他短暂的幸福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小孩给的。
而失去小诃,回到过去只有一个人的生活,看似偏离的轨道恢复到了正轨,其实等於又把他推回到了暗无天日的地狱中。
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死,也不能让他的孩子知道,他信赖的父亲其实是个变态,甚至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对他产生过那样邪恶的欲念,对他做过那麽恶心的事。
他宁愿小孩带著一些美好的记忆离开,也不想让他在十几二十年後,想到生命中短暂的路人父亲,一脸厌恶斥责他的变态
与卫诃从相遇到现在的每一个场景都从眼前闪过
躲在垃圾堆里跟野狗抢食物的小孩
小心翼翼讨好他的小孩
围著围裙给他做饭的小孩
跟顾瑜交往时愤怒的小孩
喜欢圣斗士的小孩
讨厌小熊睡衣的小孩
被误会早恋的小孩
最後是生日那天,绝望离家的小孩。……
为什麽那天没有留住小孩呢?
为什麽没有好好跟他道歉呢?
为什麽要跟他赌气呢?
为什麽……要伤害他呢?
如果好好对待小孩,会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最後的这段时间也可以是个美好的回忆吧。
可是他现在什麽也没有,唯一可以记起的只是生日那天小孩离开时满身的绝望。
无数的悔恨让他心都滴血,拳头抵住胸口,韩予痛的几乎无法呼吸,眼前一片雾气,连脚下的路都看不清了,正如同他今後的人生。
当眼泪掉下的时候,酝酿了很久的暴风雨也终於铺天盖地的席卷下来。
从此,世界变成一片喧嚣的灰暗。
卫诃:
“你知道吗?”卫诃慢慢抬起头,隐藏在长长刘海後面的双眼微微泛红,“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年。
”十年。
从被抱回来的那一天起,生命中第一个带给他阳光的人,他就下定决心将这个人留在自己的世界里。
多少次的不安,多少年的分别,一直为了这个目标而不停奋斗著。
现在,他终於可以光明正大的抱著这个人了。
还好没有放弃。
还好,他等到了这一天。
如果说在点头的时候韩予还有些犹豫,那麽此刻,就连最後的那点不安也烟消云散了。什麽年龄的差距,什麽世人的眼光,什麽道德的谴责,什麽普通人正常的生活,看似压在头顶上的无数座巨山,被面前青年微红的眼圈轻而易举的摧毁了。
如果卫诃仅仅因为他的一个点头就满足,他还有什麽可害怕的?
空心节竹――《养狼为患》
男孩的嘴唇被咬破了,男人沾染了鲜血的嘴角微微开启,一字一句,像个食人的恶魔:“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我,即便是下一刻我就要死了,我也会先杀了你,要你和我死在一块。”
这世上,哪会有人这么爱一个人,爱到狠毒无情,爱到不顾生死,爱到他自己也说:“你快点爱上我吧,你爱上我我就不会这么变态了。”
这是突如其来的火热爱恋,还是密谋已久,然后一步一步将他困在那人爱情里面的弥天陷阱。
林琅在这场艳丽而奢靡的梦里头迷失了自己,他往地狱里迈了一步,却以为自己去了天堂。
他只记得那一晚夜色温柔,那时他尚且不知道男人的心思,他对他说:“我会对你很好的。”
原本那么冷酷残忍的一个人,果真将一生唯一的温柔和爱恋都给他了。
也或许,只有这样极端疯狂的男人,才会有超出寻常男人的痴情和忠诚,一生一世深爱他。
林琅在回头望的瞬间落下一滴泪来,泪珠光影交错,像极了他们苦涩又温暖的一生。禁锢之爱,强势男人的征服之旅。
只不过他想要得到的东西,从来都会得到,无论使用什么手段,所以才会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他已经习惯了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来获得满足,可是对于这样活生生的一个人,他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想要放弃,却不甘心,想要强硬,心里又舍不得。身边的这个人,虽然很倔强,却有一颗很柔软的心,一点不曾被这尘世污染。他又怎么忍心亲手摧毁了他。
这还是他两个月来,第一次梦到他。他从没有这么软弱而伤感,他恨透了男人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来。
男孩翻过身去,面对着窗外。过了很久,他突然翻过身抱住男人的腰,说:“谢谢你,从来没有人像你一样对我这么好。”说完这句话,他的眼泪好像不受控制一样滚滚落下来。男人声音沙哑,呢喃说:“林林,我再也不会像爱你一样爱上别人了。”
公子歌――《坏男人》
接触的带电体,电荷的分配都是“求和之后除二”。
比如:
A带10C正电,B带10C负电,求和就是:10+(-10)=0,即二者完全不带电,中和了;
A带10C正电,B带4C负电,求和是:10+(-4)=6C,6/2=3C,即都带上3C正电。此时对于B就是负电先被中和,然后又带上正电。
另;验电器不会出现先张开再合拢,除非与不同的带电体接触。
符合这个题目要求的作文的主题可以是什么?
本文2023-10-02 05:53:3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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