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孙媳入家谱吗?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谱的,而是记入丈夫姓氏家族谱书上,但是仅仅是作为附庸式的记入,只记名,不记姓,信息量极少,且不体现在世系图中。
未出嫁前,在本姓家谱中,每个男丁都单列词条,而女性则只能依附于父亲名下,如“女一,适余正明”。在家谱中仅记载女儿的数量和出嫁人家,连名字都没有。
出嫁后,在丈夫的家谱中,只记姓,不记名,如“刘氏”等。
无论是本姓家谱,还是夫家家谱,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名字。
明朝家谱对于女性入家谱,就有明确的规定:丈夫之后跟原配,接着一次是继配,侧室,妾,纳,除原配外,这些二三四五老婆不可以有名字,原籍,生卒等。
但还有一种例外,那就是有历史影响的女子或烈女、节妇等,女儿不但能入谱,甚至有的女人还有传记,在家谱中占有一席之地。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如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就把女子编入了家谱,而且谱后的“跋”也是曾宝荪这个才女写的。
1⑨86年,福建省长乐县横岭乡谢氏编修家谱,一反女子不入谱的旧习,把当代女性大作家谢冰心编入了家谱。并且谱的序言也是冰心写的。
湖北鄂州“槐荫堂”1993年新编的《王氏宗谱》也将女性入了谱。谱中指出:“鉴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因此必须改变以前女儿不能上谱的规定,决定每户只生一个独生女的,其独生女可以上谱”。
2003年,孔子世家第六次续修家谱,在江苏高淳举行了历史以来首次家族聚会,此次续修工作是国际儒学联合会“孔子世家谱牒研究课组”的研究项目。决定打破昔日只有男性入谱的惯例,不仅女性孔子后裔可以入谱,女性后裔的子女也同样可以写入家谱。
这些年来,中国民间兴起了修谱热潮,修谱者与时俱进,不仅沿用传统的修谱方法,还结合新时代的国家政策,让女性入谱。
采用最多的办法有两种:1、只在女儿的记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对于女儿所生子女的姓名、信息不再记载。
2、在女儿的记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再载入所生子女的姓名、性别信息。对其第二代子女信息暂不记载。
家谱在古代和近代女孩是不上谱的。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迁,尤其近段时间家谱热的情况下,大多数家族在续谱过程中,都将女孩续入谱中。
虽然女孩可以入谱了,但是女孩终归是外姓,其子女是不可以入谱的。
本人家族刚修谱完毕,参与了部分工作,我们家族这次修谱不但把女孩名字录入谱中,还把嫁入本族中的媳妇们名姓全部写入谱中,以前老谱中,只记载嫁入女人的姓氏,不见其名。也是续谱与时俱进的表现。
古代是宗法社会 ,历代法律中严禁立异姓为嗣,《唐律·户婚律》规定:“即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与者,笞五十。”不仅禁止收养异姓男子,而且将己子给与异姓为子者也要处罚。《疏议》曰:“异姓之男,本非族类。”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嗣。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远房及同姓为嗣。若立嗣之后,却生亲子,其家产与原立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乱昭穆。凡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所以,在古代,是不可以将义子录入族谱中去的。
妻子能够进入家谱,而妾则不行。妻子从宗法上讲,已经是这个夫家的一分子,可以名列家谱,享受后代的香火祭祀,而妾则没有这个待遇,妻子在死后可以入祖坟和丈夫同穴,妾也没有这个待遇。也就是说,夫家承认这个女子已经位列门堂。不论丈夫的宠爱程度如何,这种关系是由妻子的地位直接决定的。小妾再受宠,也没有这等荣耀,不享受后代的祭奠。
爷爷去世,孙媳入家谱吗?
本文2023-10-01 13:31:1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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