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死人的牌位有什么讲究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01浏览:2收藏

古时候死人的牌位有什么讲究,第1张

按照我国民间传统习俗,人逝世后其家人都要为其制作牌位,作为逝者灵魂离开肉体之后的安魂之所。牌位大小形制无定例,一般用木板制作,呈长方形,下设底座,便于立于桌安之上。牌位书写,古代一般多用老宋体(笔划竖粗横细)、自上而下竖写,现代则多采用正楷、隶书、魏碑、等字体,以示庄重、肃穆。古往今来,民间广泛使用牌位,用于祭奠已故亲人和神祗(指天地之神)、佛道、祖师等活动。

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的进步,城市居民使用牌位祭奠的越来越少,一般都摆放或悬挂逝者的照片、画像、作为祭奠对象。近年来,国内一些殡葬服务单位,为发扬优秀的传统殡葬文化,不断改革创新,设计研制了大理石、玉石、塑料等材质的小型牌位,与骨灰盒配套,供人们祭奠使用。此举既符合民间传统习俗,又安全省力,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

我国民间传统,对逝者是“安”字当头,如说“安息”、“安魂”、“安灵”、“安放”、“安葬、“入土为安”等等,无不求“安”。而目前人们到殡仪馆祭奠时,多数都是将故人骨灰盒搬进搬出,怎能体现一个“安”字呢?不少人家要从楼上楼下、同时搬动父母、祖父母的几个骨灰盒,不仅费力,也很容易摔倒磕碰,损坏骨灰盒。古人对灵柩(棺材)移动是很严肃慎重的,一旦落葬、轻易不动。除了非动不可的原因才行移灵。现代的骨灰盒就是棺材的替代品,按传统习俗,一旦安放,除了迁移或下葬,也不应轻易搬动。为了尊重民间传统习俗,方便人们祭奠故人,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借鉴外地经验,研发了多种材质的小型灵位牌,与已寄存的骨灰盒配套,人们祭奠时,只请出灵位牌,不再搬动骨灰盒,这样既符合传统习俗,又避免寄存场所的拥挤现象,利人利已,皆大方便

做七,亦称烧七、斋七、理七、七七斋等,是民间常见的祭奠习俗。其大致内容是: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间俗信对此尚有种种讲究,如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事实上,做七习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导的传统丧葬礼俗的内容。有关做七习俗的来源及其信仰内涵等问题,至今聚论纷纭,尚无定论。

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这种故事当然于史无征。有人指出,做七习俗虽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时已见有关记载,《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相反,也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本于道教。从该俗的实践看,做七既请僧众诵经,也请道士诵经,而民间关于做七由来的种种解释,多与道教的地狱结构及功能的宣传相吻合。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三十二还结合做七习俗起于元魏、北齐的历史背景来对此论证:“按元魏时,道士寇谦之教盛行,而道家炼丹拜斗,率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断,遂推其法于送终,而有此七七之制耳。”他还引证《韩琦君臣相遇传》:宋仁宗驾崩,英宗初即位。光献太后对宰臣韩琦说:“当初立他(指英宗)为皇太子时,臣僚多有言不当立者。恐他见后心里不好,昨因斋七,并焚于钱炉矣。”这个引证别有深意——众所周知,宋朝自太宗以后,道教一直备受尊崇,到真宗时更受到无与伦比的偏爱,还出现一个所谓“圣祖上灵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赵玄朗,成为赵宋皇家的祖宗,从而使道教跃居“国教”地位。如果做七是佛教所创,很难想像会替已故皇帝行此奠仪的。

还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源自先秦时代的“魂魄聚散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义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阴阳二气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万物,谓“七政”,人得阴阳、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气亦惟七;以及《易·系·复》曰“七日来复”,《礼记·檀弓上》日“水浆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来,也都是后世做七习俗的信仰内涵所在。不过这些观念和旧礼又是怎么具体变成做七习俗的呢仍是一个迄今无人作出说明的疑问。

还有人推测,做七习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时“国人”于父母葬后迎其魂灵于殡宫的祭祀仪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灵得到安息。按礼制规定,举行虞祭的时间和次数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区别,士之丧三虞,大夫之丧五虞,诸侯之丧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为期。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诸侯的七虞之礼。再往后,秦并六国,改朝换代,只要有条件谁举办七虞都行,最终流变成了通行民间的做七习俗。

古时候死人的牌位有什么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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