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世其昌的意思和故事?
“五世其昌”是什么意思?学习交流
五世其昌_成语解释
拼音:wǔ shì qí chāng
释义:世:代;其:时间副词,交要。五世之后,子孙昌盛。旧时用于祝人新婚。
出处:《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为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于京。”
大同的风土人情故事
大同民俗:
大同风俗之一--婚俗 古代的婚姻,青年男女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结合在一起,其婚姻礼节也是相当繁杂的。正如《大同县志》所述:“媒妁通言两家父母,既许诺,然后送庚帖合婚、卜日、下聘,名曰:换帖,即古问名,纳彩礼也;迎娶有日,行纳币礼,名曰:下茶;即以请期书附之,名曰:通书,即古纳吉、纳征。请期礼也;迎娶之前一日,婿家备肉、面纳于女家,俗谓其肉曰:离娘肉,面曰:离娘面,名曰:催妆;女家即以所资妆奁纳于婿家;及期,婿家备肩舆,择女眷中娴礼者二人以迎女,名曰:娶亲。女家也择女眷中娴礼者二人舆至婿门,名曰:送亲;绅士家行亲迎礼,庶人多不亲迎,仅以女眷摄之,婿则俟于门外而已;既迎入于中堂,外设香案行礼,婿拜,女不拜,名曰:拜天地,行合卺礼如古制;次日,新夫妇同拜先祖及父母及长族亲,名曰:拜堂,即古庙见舅姑礼也;是日,女家俱酒馔送于婿家,即古馈舅姑礼也;婿见妇之父母,有于三日行者,有三五日后卜吉行者,女也随婿省亲,名曰:回门;至弥月也如之,女住一月乃还,名曰:住对月。此则俗礼也。” 解放以后,随着时代变迁,大同地区的结婚礼节也比以前简化多了,但为了取结婚吉利,迎亲时,新郎一般要戴红花。傧相由新郎的姐夫或者好友担任,新郎要给新娘带去一根红布裤带,名曰:“喜结良缘”;带去一个瓶子,瓶中插一棵葱,名曰:“生根立后”;还要带五根肋骨的猪肉一块,叫做“离娘肉”,名曰:“五方吉庆”。新娘上车时,女方家中定要送给新郎家中一盘饺子,上面盖著纸剪的大红喜字,名曰:“合家欢乐”;与此同时,女方家中要将“离娘肉”劈出几根肋骨来交给新郎带回,表示婚后夫妻和睦,名曰:“筋骨不离”。新郎与新娘在举行婚礼时,院中悬挂五星红旗。 其结婚典礼程序是:(司仪一人唱礼)
一、结婚典礼开始;
二、新郎、新娘和来宾入席就位;
三、向新郎、新娘献花撒彩;
四、鸣炮、奏乐;
五、证婚人讲话(宣读结婚证书);
六、主婚人讲话(家长向来宾致谢);
七、介绍人讲话;
八、来宾讲话;
九、新郎、新娘向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以及来宾行三 鞠躬礼;
十、新郎、新娘互相行一鞠躬礼;
十一、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
十二、临时动议:凡是参加婚礼的人,都可向新郎、新娘提出各种玩笑难题,多属“娶妻生子”之类的玩笑,新郎、新娘无论多么难堪,也不能发脾气;
十三、礼成;
十四、宾客入席就餐,新郎、新娘分别逐一向来宾恭敬喜酒。 婚联: 张灯结彩办喜事、龙飞凤舞喜盈门 春光练出鸳鸯谱、月夜香斟琥珀杯 诗题红叶同心句、酒饮黄花合卺杯 举案齐眉称乐事、雀屏中目证良缘 喜事喜筵斟喜酒、新成新屋迎新人 新屋喜新居绵延福海、佳期迎佳妇美满姻缘 合卺且行夫妇礼、调琴喜奏凤凰音 出水红莲开并蒂、向阳彩凤喜双飞 横联: 关睢雅化、鸾凤合鸣、百年之好、喜结良缘、福寿鸳鸯、五世其昌、举案齐眉
大同风俗之二--丧俗 古代大同的丧俗,礼仪相当繁琐。
一般可以分为小敛、大敛、烧纸、送灯、辞灵、出殡、复三等程序。正如《大同县志》所述:“亲始殁,擗踊哭泣无数,小敛毕,讣于戚友,大功以上皆以麻括发,名曰:散头;家人裂布裹首,三日成服齐哀,以下各服其服,始大敛;殡于中堂,朝夕奠;每饭必祀。是日,亲戚、僚友,悉以楮纸吊慰,名曰:烧纸;是夜,哭讣于城隍庙,名曰:送灯;七日亲友赙奠,名曰:盛函,又曰:开吊;尤必延礼生行家奠;庶民之贫者多有七日、九日葬者,其富者也有经年而后葬者,非礼也。惟绅士家及庶民之知礼者,于百日内卜日治葬。葬期之前数日,讣期于亲友之,当会葬者。前三日亲友赙奠,名曰:辞灵;延礼生如开吊,及葬也如之,凡置>>
昌字成语故事及昌姓名人录
成语:五世其昌
释 义: 旧时用于祝人新婚。
成语出处:先秦·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为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于京。”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陈国内乱,太子御寇被杀,公子敬仲逃到齐国。齐大夫懿仲想把女儿嫁给敬仲,妻子占卜后说陈的后人在齐国第五代就要昌盛,地位和正卿一样高,于是他们就成婚。敬仲的第五代世孙陈桓子在齐国做大官,第八世孙陈成子取得齐国政权。
昌姓名人录:
昌绍先(1809~1928)革命先烈。湖北仙桃大昌湾人。曾任苏维埃 、皖北工农红军总指挥。牺牲时年仅29岁。其父昌石磷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曾任北京民国早期火车站站长。
昌炳桂(1911-1978)男,汉族,1911年12月23日生,江西省安福县泰山乡社上老村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5月起任八路军第115师第343旅第686团参谋长。1947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中原地区鄂豫军区副司令员。1949年2月18日至9月任中国人民 第二野战军第5兵团第18军副军长。参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解放大西南战役。1949年10月至1952年2月任中国人民 陆军第18军副军长。1957年6月至1963年4月任中国人民 陕西省军区副参谋长。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8年7月12日因病在西安逝世。
常溪萍(1917—1968) 原名昌德兰。山东莱阳莱西东王屋庄人。1938年3月加入中国 。1941年1月以后,历任胶东区委秘书长、南海专员公署专员、西海专员公署专员。1949年3月任胶东区党委秘书长。建国后,曾任 中央山东分局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954年6月,任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副校长。1964年11月至1965年6月,任北京大学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党委副书记、 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部长。“文革”中受迫害,1968年5月含冤去世。1978年4月26日,经 中央批准,上海市委为其 昭雪。
昌彼得(1921—) 图书文献学专家,湖北孝感人。1921年1月24日出生,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毕业。历任中央图书馆特藏组主任,台湾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处长,1983年起任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并先后在台湾大学、辅仁、淡江、东吴,东海等大学兼任教授。主编《故宫学术季刊》。著有:《说郛考》、《中央图书馆宋本图录》、《中国图书史略》、《台湾公藏族谱题解》、《陶宗仪生年考》、《图书版本学要略》(与屈万里合著)、《跋宋乾道本宣和奉使高丽图经》等书。长于版本目录学,精于鉴别赏订,知名海内外。曾在台湾主持《四库全书》索引编纂工作。
昌旭东中将。固始县黎集镇南元村人。现任第二炮兵某基地常委、总工程师。第二炮兵指挥学院(武汉)院长。
昌业廷陕西省军区司令部参谋长(副军级)大校、军旅作家。
昌沧,谱名学禹,笔名谢梅。资深编审。上海同济大学毕业。终身享受国务院颁发的 特殊贡献(新闻出版)专家津贴; 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老干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详见名录)。
昌增益 1985年通过CUSBEA项目被公派赴美留学,在贝勒医学院(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攻读博士学位。1992年获生物化学博士学位。1992年2月至1995年底为美国休斯医学研究所(Howard Hughes Medical Institute)助理研究员。 1995年底回国,现为清华大学生物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清华大学生化与>>
五喜其昌。是什么意思
五世其昌 词目 五世其昌 发音wǔ shì qí chāng 释义世:代;其:时间副词,交要。五世之后,子孙昌盛。旧时用于祝人新婚。 出处 先秦·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为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于京。” 示例 乃培养天下元气,天之报施善人,岂止~。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90回 用法 作谓语;用于祝颂人新婚 没有五喜一说,希望采纳为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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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室中雕文尽以为龙。于是天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拖尾于堂。叶公见之, 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神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夫似龙而非龙也。
郑人买履
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自 相 矛 盾
楚人有卖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守株待兔
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 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得得,而身为宋国笑。
翻译
刻舟求剑
战国时,楚国有个人坐船渡江。船到江心,他一不小心。把随身携带的一把宝剑掉落江中。他马上掏出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上一个记号,说:“这是我宝剑落水的地方,所以我要刻上一个记号。”
船靠岸后,那楚人立即从船上刻记号的地方跳下水去捞取掉落的宝剑。捞了半天,仍不见宝剑的影子。其实他又怎么找得到宝剑呢?船继续行驶,而宝剑却不会再移动。像他这样去找剑,真是太愚蠢可笑了。
叶公好龙
从前有个叫叶公的人非常喜欢龙。在他的家里,墙上画著龙,柱子上雕著龙,穿的 盖的上面都绣著龙。天上的真龙听说叶公喜欢龙,就来到叶公家拜访他,长长的尾 巴伸在堂上,把头探进窗户里张望。叶公看到天上的真龙后,吓得魂飞胆破,脸色 都变色了,急忙躲起来。原来,叶公喜欢的不是真龙,而是那些画的、绣的、刻的假龙。
郑人买履
郑国有个人想去买双鞋,他先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脚,然后把量好的尺码于在座位上。他匆忙去到集市上,忘了带那尺码。他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尺码来了。」又转回家去取。等到他赶回来,集市已散,他终于没有买到鞋。
有人问他说:「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鞋子的大小呢?」他回答说:「我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自相矛盾
楚国有个既卖盾又卖矛的人。(他)称赞他自己(的盾)说:“我这盾牌的坚固,没有东西能使它被刺穿。”(他)又称赞他的矛说:“我这矛的锋利,对于任何东西没有不能被它刺穿的。”有人说:“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牌,会怎么样?”这个卖东西的人不能够回应了。那不能被刺穿的盾牌和没有不能刺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
守株待兔
宋国有个农夫种著几亩地,他的地头上有一棵大树。一天,他在地里干活,忽然看见一只兔子箭一般地飞奔过来,猛的撞在那棵大树上,一下子把脖子折断了,蹬蹬腿就死了。这个农夫飞快的跑过去,把兔子捡起来,高兴地说:“这真是一点劲没费,白捡了个大便宜,回去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了。”他拎着兔子一边往家走,一边得意地想:“我的运气真好,没准明天还会有兔子跑来,我可不能放过这样的便宜。”
第二天,他到地里,也不干活,只守着那棵大树,等著兔子撞过来。结果,等了一天什么也没等到。他却不甘心,从此,天天坐在那棵大树下等著兔子来撞死。他等呀等呀,直等到地里的野草长得比庄稼都高了,连个兔子影也没有再见到。
退避三舍 tuì bì sān shě
English
春秋时候,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忘十几年。
经过千幸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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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风俗是什么?
齐鲁风俗--家族文化
发布日期:2007-08-08
一、构成 山东的家族,在从前是典型的“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按“五服”制,丧服分“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以此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又称之为“本家本当”,然后才推而及之于同宗同姓。 一姓或一族,往往在家谱中事先标定字号,名为“排辈”。男子起“大名”时,必须取预定的某字为名字的一部分,此字放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辈并不尽同,也有俗传定规。某辈人该用某字,称为“犯”某字,问人辈分是“你犯什么的”同辈人称为“×”字辈。山东省孔、孟、颜、曾4个古代有影响的大家族,全国一姓同谱,4姓排辈字号相同。 山东一些大户人家还有起“堂号”的习俗。此风到三四十年代仍很流行。“堂号”的命名多取吉语与雅语,如荫福堂、浮吉堂、安书堂、三槐堂、积善堂、福德堂、庆余堂之类。富家或镌匾额悬“客屋”内,一般人家不过将“堂号”写在口袋上、板凳上、帐本上、褡裢上。唯有过年过元宵节时,富家与一般人家都用朱笔书“堂号”于灯笼之上,擎以上街,以为体面。“堂号”之外,在乡间家族外号也很盛行。有以其先人事迹为外号的,如四进士家、三先生家、官儿家、乡约家、地方家等;有以其家族中某一代家长相貌为外号的,如刘大个子家、牟二黑子家、三疤子家、花脸家等;有以其某一代人职业为外号的,如铁匠家、花线刘家、二木匠家、馆子家等;也有以其某一代家长性格为外号的,如大猴子家、山鸦鹊家、二虎家、三小鬼家等,对于此种外号,家族内的人常常讳莫如深,但在村中往往传布甚广。 山东的家庭有夫妇一代家庭、双亲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四世同堂家庭、五世同堂家庭等类型。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旧时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家庭较多。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单一家庭占的比例更大。城市中“从妻居”的习俗渐渐成风。 二、称谓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各地不尽相同,且书面、口语、对人、当面又有许多不同,举要如下: 子女称父母曰双亲、二老、老人家等。 子女称父亲,书面或对人称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当面叫爹、大、大大、爷,近年通行叫爸爸。 子女称母亲,书面或对人称家母、母亲、老太太、老妈,当面叫娘娘、娘。 称祖父为爷爷,称曾祖父为老爷爷,称高祖为老老爷爷、太老爷爷。 称祖母为奶奶、婆、嬷嬷,称曾祖母为老奶奶,称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太老奶奶。 父之兄,书面称伯父,当面称大爷、大大、×爹(大爹、二爹等),或称伯伯。荣成地方称“伯”前冠以小名甚至绰号,如六儿(小名)伯、和尚(绰号)伯。 父之弟,书面称叔父,当面称×叔(二叔、三叔、小叔等)、叔叔,或称×爹(三爹、四爹等)。莱阳地方称叔为爹,但若父辈兄弟甚多,则最小的叔叔称“×达”(如五达)。 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当面称大娘、大妈或×娘(如三娘、四娘等)。荣成有的地方称母,又在母前冠以名或绰号,如六儿母、和尚母。 叔父之妻,书面称婶、称×娘(如三娘、四娘等)。莱阳地方称最小的婶为小娘。 姐妹,统称为姊妹,当面称姐姐,妹妹、妹儿。 兄弟,统称为兄弟、哥们,当面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弟、老×(如老三、老四等)。 夫称妻,书面曰贤内,对人曰贱荆、贱内、内人、老婆、屋里的、家里的、做饭的、>>
齐鲁风俗--家族文化
发布日期:2007-08-08
一、构成 山东的家族,在从前是典型的“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按“五服”制,丧服分“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以此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又称之为“本家本当”,然后才推而及之于同宗同姓。 一姓或一族,往往在家谱中事先标定字号,名为“排辈”。男子起“大名”时,必须取预定的某字为名字的一部分,此字放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辈并不尽同,也有俗传定规。某辈人该用某字,称为“犯”某字,问人辈分是“你犯什么的”同辈人称为“×”字辈。山东省孔、孟、颜、曾4个古代有影响的大家族,全国一姓同谱,4姓排辈字号相同。 山东一些大户人家还有起“堂号”的习俗。此风到三四十年代仍很流行。“堂号”的命名多取吉语与雅语,如荫福堂、浮吉堂、安书堂、三槐堂、积善堂、福德堂、庆余堂之类。富家或镌匾额悬“客屋”内,一般人家不过将“堂号”写在口袋上、板凳上、帐本上、褡裢上。唯有过年过元宵节时,富家与一般人家都用朱笔书“堂号”于灯笼之上,擎以上街,以为体面。“堂号”之外,在乡间家族外号也很盛行。有以其先人事迹为外号的,如四进士家、三先生家、官儿家、乡约家、地方家等;有以其家族中某一代家长相貌为外号的,如刘大个子家、牟二黑子家、三疤子家、花脸家等;有以其某一代人职业为外号的,如铁匠家、花线刘家、二木匠家、馆子家等;也有以其某一代家长性格为外号的,如大猴子家、山鸦鹊家、二虎家、三小鬼家等,对于此种外号,家族内的人常常讳莫如深,但在村中往往传布甚广。 山东的家庭有夫妇一代家庭、双亲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四世同堂家庭、五世同堂家庭等类型。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旧时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家庭较多。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单一家庭占的比例更大。城市中“从妻居”的习俗渐渐成风。 二、称谓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各地不尽相同,且书面、口语、对人、当面又有许多不同,举要如下: 子女称父母曰双亲、二老、老人家等。 子女称父亲,书面或对人称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当面叫爹、大、大大、爷,近年通行叫爸爸。 子女称母亲,书面或对人称家母、母亲、老太太、老妈,当面叫娘娘、娘。 称祖父为爷爷,称曾祖父为老爷爷,称高祖为老老爷爷、太老爷爷。 称祖母为奶奶、婆、嬷嬷,称曾祖母为老奶奶,称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太老奶奶。 父之兄,书面称伯父,当面称大爷、大大、×爹(大爹、二爹等),或称伯伯。荣成地方称“伯”前冠以小名甚至绰号,如六儿(小名)伯、和尚(绰号)伯。 父之弟,书面称叔父,当面称×叔(二叔、三叔、小叔等)、叔叔,或称×爹(三爹、四爹等)。莱阳地方称叔为爹,但若父辈兄弟甚多,则最小的叔叔称“×达”(如五达)。 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当面称大娘、大妈或×娘(如三娘、四娘等)。荣成有的地方称母,又在母前冠以名或绰号,如六儿母、和尚母。 叔父之妻,书面称婶、称×娘(如三娘、四娘等)。莱阳地方称最小的婶为小娘。 姐妹,统称为姊妹,当面称姐姐,妹妹、妹儿。 兄弟,统称为兄弟、哥们,当面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弟、老×(如老三、老四等)。 夫称妻,书面曰贤内,对人曰贱荆、贱内、内人、老婆、屋里的、家里的、做饭的、对象、爱人,年老时则称老伴。当面则叫孩他妈或呼其名。 妻称夫,对人称男人、外头的、俺外头、汉们、当家的、那一口子、丈夫、爱人、孩他爹,当面则称孩他爹、他爹或呼其名。 妻对夫之父,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随夫称爹、大大、爸爸。 妻对夫之母,对人称婆母、婆婆、婆妈,当面随夫称妈妈、称娘。 妻对夫之兄,对人称大伯子、大伯头子,当面称哥哥。 妻对夫之弟,对人称小叔子,当面称兄弟、弟弟。 妻对夫之姐,对人称大姑子、大姑子姐,当面称姐姐。 妻对夫之妹,对人称小姑、小姑子,当面称妹妹、妹儿。 妻对夫兄弟之配偶,互相对人称妯娌,当面幼称长为嫂嫂,长称幼为弟妹。 兄对弟之妻,对人称兄弟媳妇、弟媳、兄媳子。当面称弟妹或老二家、老三家等。弟对兄之妻,对人当面均称嫂子。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 父母称子女为孩子、小的们。称子曰小子、小厮、儿、儿郎,称最小儿子为“老生儿子”;称女为闺女、 儿、丫头,称最小的女儿叫“老生闺女”。称儿媳妇,对人叫媳妇子,当面叫他嫂、老×家的(如老二家的)、老×屋里的,生孩子后有时则叫“小××他妈”、“小××他娘”等。 兄弟之子女,兄弟姐妹妯娌都称之为侄儿、侄女,出嫁之姐妹对人称娘家侄、娘家侄女。 另外,对人称继母为后妈妈、后娘,当面一样叫妈或娘;对人称前妻所生子女前窝子儿、前窝子闺女,随娘改嫁的孩子,外人称为“带犊”、“跟脚子”。 三、家务 家务,又称家事、家政,是指一个家族日常生活事务的习俗,山东通常称之为“过日子”,内容非常繁复,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极言其复杂异常。 家务的主要决策者是家长。家长又名家主、户主、当家人、当家的、掌柜的,在旧时一般是男性壮年,在大家族中,往往是长房长支的壮年男子。在旧时代的家长制家族中,家长具有绝对权威,对内维持家族秩序,对外代表家族全权处理事务,是旧制度下家庭的支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俗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将家长以外的家庭成员统称为“家属”。 家务琐事的具体管理者、家务习俗的主要传播者是家庭主妇。主妇又称内当家、内掌柜的、管家婆,一般是家长的妻子,是由“多年的媳妇”熬成的“婆婆”。这个角色对于一个家庭起很大的作用,因又有“表壮不如里壮”之说。这些人世代理家积有许多经验,传为谚语,很有可咀嚼的地方。比如,她们着重于“过日子”的统盘筹算,有语曰:“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一世穷。”她们注意节约用粮,从粮食尚充足的时候开始,叫作“省囤子尖,不省囤子底”。她们总结处理儿媳之间矛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论为“会当婆婆两头瞒,不会当婆两头传”。 旧时的家务劳动,主要都由妇女承担。从前山东地方概括家庭妇女的生活,常常说“整年围着锅台转”,或者说“磨台(抱着磨棍推磨)-锅台(刷锅做饭)-炕台(缝缝补补,抚养孩子)”。因为对妇女的家务劳动格外看重,各地都有考验新媳妇的习俗。文登、荣成一带,新媳妇进门,婆母先看其糊“粑粑”(玉米饼子)、擀“面汤”(面条),此两般精,则媳妇可称“不拙”,第一印象不坏。鲁西南一带媳妇入门先看织土布的手艺,再看摊煎饼的本事。潍坊一带新媳妇又必亲做布饰件送公婆、小姑,也是为的显示针线活计不赖。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妇女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的旧俗在逐步改变,专制的家长制也渐被民主家政所代替。 四、家产 家产,俗称家财、家私、家业、家计、家当。兄弟数人结婚后仍合族而居的,称为“在伙”。“在伙”时,家产掌握在家长手中,其情形是“凡同居,财产归公,子弟无私蓄,惟妇人奁资及新妇所收拜钱则为私有。若父母伯叔或耗损家产,子弟可婉谏,不得强阻,不得私以财产授人,即窃立契约,亦不生效。夫在妻亦如之。”(民国《莱阳县志》) 在旧时的父系大家族中,关于家产的种种风俗,主要表现在财产继承方面,而财产的继承,又集中表现于分家的风俗。 分家,又称析产、析炊、分居。旧时分家的习俗是“凡析炊,父母在则父母主之,或邀戚族参加,殁则遵遗嘱,并请戚族尊长主之,大率除养老、祭田、公物外,皆兄弟均分,并祭告祖先,以拈阄为定。女子无论已嫁未嫁,皆不得参与。拈阄后则立分书或分单。若长子特除,则谓之‘长子份’”。“至析炊各立门户……寡妇子幼,或以房产授人,须得伯叔同意。”(民国《莱阳县志》)稍后,各地通行的分家习俗是,请来“中人”(又称知见人),当面将土地、房屋、财产、老人赡养,都要在“分单”(又称分书)上写清楚。“分单”用红纸,几个人分家备几份,新分各户和“中人”都要在“分单”上签字画押。许多地方,分家又有请娘舅到场的习俗。娘舅到场主要替其姐妹说话,争养老土地、争养老财产、争分家后受赡养的较好条件等。从前分家,多是在几个儿子都结婚后进行,近年则多半结了婚就分出去,独子婚后一般也与父母分家。分家的手续较从前简单,除娘舅参加之外,不再请“中人”,改请村干部参加,将粮食、财产在“分单”上写清,家庭承包土地,由村干部主持分开,讲清从几月几日另立炉灶吃饭就可以了。 从前的家产继承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这是从前财产分配的主要形式。分家的时候,长子多分了财产,他的儿子还要再分“长孙地”。这样,辈辈长子都占着这样的优势,就使得长支一般都较末支为富,所以一村一族当中,一般是辈分小的家族富户多,辈分大的家族穷人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大量的“哥俩分家”、“哥仨分家”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的情节总是说,大哥分了许多好东西,小弟弟分的东西少得可怜。故事总是把大哥塑造成一个贪财、狠心的角色,而对温顺的小弟弟充满了同情。 第二种,是以幼子为主要继承人。往往是在长子、次子结婚之后,依次使其带走一部分财产分居出去,主要财产留给幼子继承,而由幼子负责最后赡养老人和负责殡葬。这是与长子继承制对立的一种形式,常常引起长子的不满,甚至与父母兄弟反目,将“活不养,死不葬”等条文写入“分单”。 第三种,是老人与几个儿子平均分配财产,或者谁最后赡养老人谁继承老人财产,或者共同赡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分配遗产。近年来这种形式日渐增多。 山东地方从前女子婚后是不能再到娘家继承父母财产的,在农村,这条陈规至今根深蒂固。 分家之后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的赡养,从来有多种形式,现今流行的大体有这样几种:一是老人单独起灶,诸子分摊粮草钱,按月交给老人;二是老人固定一家吃饭,其他几个儿子按月或按季拿粮、拿款;三是老人的口粮田交一个儿子耕种,这个儿子管粮,其它几个儿子只摊钱不摊粮;四是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里吃饭,俗称“轮饭吃”,每家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或数月,由兄弟几人议定。 与家产继承有很大关系的一项习俗是“出嗣”与“过嗣”(也叫“出继”与“过继”)。这是指家族中没有儿子的户,可以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人为子,“过继”之后,一切称呼、礼仪、财产继承,甚至死后上宗谱,都要与出继后的父母相一致。“过嗣”、“出嗣”,族中人视为大事,举行仪式必由立嗣人请族中长者与出嗣人生父等到场,且必郑重立下“过嗣单”与“出嗣单”。
齐鲁风俗--家族文化
发布日期:2007-08-08
一、构成 山东的家族,在从前是典型的“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按“五服”制,丧服分“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以此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又称之为“本家本当”,然后才推而及之于同宗同姓。 一姓或一族,往往在家谱中事先标定字号,名为“排辈”。男子起“大名”时,必须取预定的某字为名字的一部分,此字放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辈并不尽同,也有俗传定规。某辈人该用某字,称为“犯”某字,问人辈分是“你犯什么的”同辈人称为“×”字辈。山东省孔、孟、颜、曾4个古代有影响的大家族,全国一姓同谱,4姓排辈字号相同。 山东一些大户人家还有起“堂号”的习俗。此风到三四十年代仍很流行。“堂号”的命名多取吉语与雅语,如荫福堂、浮吉堂、安书堂、三槐堂、积善堂、福德堂、庆余堂之类。富家或镌匾额悬“客屋”内,一般人家不过将“堂号”写在口袋上、板凳上、帐本上、褡裢上。唯有过年过元宵节时,富家与一般人家都用朱笔书“堂号”于灯笼之上,擎以上街,以为体面。“堂号”之外,在乡间家族外号也很盛行。有以其先人事迹为外号的,如四进士家、三先生家、官儿家、乡约家、地方家等;有以其家族中某一代家长相貌为外号的,如刘大个子家、牟二黑子家、三疤子家、花脸家等;有以其某一代人职业为外号的,如铁匠家、花线刘家、二木匠家、馆子家等;也有以其某一代家长性格为外号的,如大猴子家、山鸦鹊家、二虎家、三小鬼家等,对于此种外号,家族内的人常常讳莫如深,但在村中往往传布甚广。 山东的家庭有夫妇一代家庭、双亲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四世同堂家庭、五世同堂家庭等类型。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旧时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家庭较多。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单一家庭占的比例更大。城市中“从妻居”的习俗渐渐成风。 二、称谓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各地不尽相同,且书面、口语、对人、当面又有许多不同,举要如下: 子女称父母曰双亲、二老、老人家等。 子女称父亲,书面或对人称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当面叫爹、大、大大、爷,近年通行叫爸爸。 子女称母亲,书面或对人称家母、母亲、老太太、老妈,当面叫娘娘、娘。 称祖父为爷爷,称曾祖父为老爷爷,称高祖为老老爷爷、太老爷爷。 称祖母为奶奶、婆、嬷嬷,称曾祖母为老奶奶,称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太老奶奶。 父之兄,书面称伯父,当面称大爷、大大、×爹(大爹、二爹等),或称伯伯。荣成地方称“伯”前冠以小名甚至绰号,如六儿(小名)伯、和尚(绰号)伯。 父之弟,书面称叔父,当面称×叔(二叔、三叔、小叔等)、叔叔,或称×爹(三爹、四爹等)。莱阳地方称叔为爹,但若父辈兄弟甚多,则最小的叔叔称“×达”(如五达)。 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当面称大娘、大妈或×娘(如三娘、四娘等)。荣成有的地方称母,又在母前冠以名或绰号,如六儿母、和尚母。 叔父之妻,书面称婶、称×娘(如三娘、四娘等)。莱阳地方称最小的婶为小娘。 姐妹,统称为姊妹,当面称姐姐,妹妹、妹儿。 兄弟,统称为兄弟、哥们,当面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弟、老×(如老三、老四等)。 夫称妻,书面曰贤内,对人曰贱荆、贱内、内人、老婆、屋里的、家里的、做饭的、对象、爱人,年老时则称老伴。当面则叫孩他妈或呼其名。 妻称夫,对人称男人、外头的、俺外头、汉们、当家的、那一口子、丈夫、爱人、孩他爹,当面则称孩他爹、他爹或呼其名。 妻对夫之父,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随夫称爹、大大、爸爸。 妻对夫之母,对人称婆母、婆婆、婆妈,当面随夫称妈妈、称娘。 妻对夫之兄,对人称大伯子、大伯头子,当面称哥哥。 妻对夫之弟,对人称小叔子,当面称兄弟、弟弟。 妻对夫之姐,对人称大姑子、大姑子姐,当面称姐姐。 妻对夫之妹,对人称小姑、小姑子,当面称妹妹、妹儿。 妻对夫兄弟之配偶,互相对人称妯娌,当面幼称长为嫂嫂,长称幼为弟妹。 兄对弟之妻,对人称兄弟媳妇、弟媳、兄媳子。当面称弟妹或老二家、老三家等。弟对兄之妻,对人当面均称嫂子。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 父母称子女为孩子、小的们。称子曰小子、小厮、儿、儿郎,称最小儿子为“老生儿子”;称女为闺女、 儿、丫头,称最小的女儿叫“老生闺女”。称儿媳妇,对人叫媳妇子,当面叫他嫂、老×家的(如老二家的)、老×屋里的,生孩子后有时则叫“小××他妈”、“小××他娘”等。 兄弟之子女,兄弟姐妹妯娌都称之为侄儿、侄女,出嫁之姐妹对人称娘家侄、娘家侄女。 另外,对人称继母为后妈妈、后娘,当面一样叫妈或娘;对人称前妻所生子女前窝子儿、前窝子闺女,随娘改嫁的孩子,外人称为“带犊”、“跟脚子”。 三、家务 家务,又称家事、家政,是指一个家族日常生活事务的习俗,山东通常称之为“过日子”,内容非常繁复,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极言其复杂异常。 家务的主要决策者是家长。家长又名家主、户主、当家人、当家的、掌柜的,在旧时一般是男性壮年,在大家族中,往往是长房长支的壮年男子。在旧时代的家长制家族中,家长具有绝对权威,对内维持家族秩序,对外代表家族全权处理事务,是旧制度下家庭的支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俗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将家长以外的家庭成员统称为“家属”。 家务琐事的具体管理者、家务习俗的主要传播者是家庭主妇。主妇又称内当家、内掌柜的、管家婆,一般是家长的妻子,是由“多年的媳妇”熬成的“婆婆”。这个角色对于一个家庭起很大的作用,因又有“表壮不如里壮”之说。这些人世代理家积有许多经验,传为谚语,很有可咀嚼的地方。比如,她们着重于“过日子”的统盘筹算,有语曰:“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一世穷。”她们注意节约用粮,从粮食尚充足的时候开始,叫作“省囤子尖,不省囤子底”。她们总结处理儿媳之间矛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论为“会当婆婆两头瞒,不会当婆两头传”。 旧时的家务劳动,主要都由妇女承担。从前山东地方概括家庭妇女的生活,常常说“整年围着锅台转”,或者说“磨台(抱着磨棍推磨)-锅台(刷锅做饭)-炕台(缝缝补补,抚养孩子)”。因为对妇女的家务劳动格外看重,各地都有考验新媳妇的习俗。文登、荣成一带,新媳妇进门,婆母先看其糊“粑粑”(玉米饼子)、擀“面汤”(面条),此两般精,则媳妇可称“不拙”,第一印象不坏。鲁西南一带媳妇入门先看织土布的手艺,再看摊煎饼的本事。潍坊一带新媳妇又必亲做布饰件送公婆、小姑,也是为的显示针线活计不赖。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妇女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的旧俗在逐步改变,专制的家长制也渐被民主家政所代替。 四、家产 家产,俗称家财、家私、家业、家计、家当。兄弟数人结婚后仍合族而居的,称为“在伙”。“在伙”时,家产掌握在家长手中,其情形是“凡同居,财产归公,子弟无私蓄,惟妇人奁资及新妇所收拜钱则为私有。若父母伯叔或耗损家产,子弟可婉谏,不得强阻,不得私以财产授人,即窃立契约,亦不生效。夫在妻亦如之。”(民国《莱阳县志》) 在旧时的父系大家族中,关于家产的种种风俗,主要表现在财产继承方面,而财产的继承,又集中表现于分家的风俗。 分家,又称析产、析炊、分居。旧时分家的习俗是“凡析炊,父母在则父母主之,或邀戚族参加,殁则遵遗嘱,并请戚族尊长主之,大率除养老、祭田、公物外,皆兄弟均分,并祭告祖先,以拈阄为定。女子无论已嫁未嫁,皆不得参与。拈阄后则立分书或分单。若长子特除,则谓之‘长子份’”。“至析炊各立门户……寡妇子幼,或以房产授人,须得伯叔同意。”(民国《莱阳县志》)稍后,各地通行的分家习俗是,请来“中人”(又称知见人),当面将土地、房屋、财产、老人赡养,都要在“分单”(又称分书)上写清楚。“分单”用红纸,几个人分家备几份,新分各户和“中人”都要在“分单”上签字画押。许多地方,分家又有请娘舅到场的习俗。娘舅到场主要替其姐妹说话,争养老土地、争养老财产、争分家后受赡养的较好条件等。从前分家,多是在几个儿子都结婚后进行,近年则多半结了婚就分出去,独子婚后一般也与父母分家。分家的手续较从前简单,除娘舅参加之外,不再请“中人”,改请村干部参加,将粮食、财产在“分单”上写清,家庭承包土地,由村干部主持分开,讲清从几月几日另立炉灶吃饭就可以了。 从前的家产继承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这是从前财产分配的主要形式。分家的时候,长子多分了财产,他的儿子还要再分“长孙地”。这样,辈辈长子都占着这样的优势,就使得长支一般都较末支为富,所以一村一族当中,一般是辈分小的家族富户多,辈分大的家族穷人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大量的“哥俩分家”、“哥仨分家”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的情节总是说,大哥分了许多好东西,小弟弟分的东西少得可怜。故事总是把大哥塑造成一个贪财、狠心的角色,而对温顺的小弟弟充满了同情。 第二种,是以幼子为主要继承人。往往是在长子、次子结婚之后,依次使其带走一部分财产分居出去,主要财产留给幼子继承,而由幼子负责最后赡养老人和负责殡葬。这是与长子继承制对立的一种形式,常常引起长子的不满,甚至与父母兄弟反目,将“活不养,死不葬”等条文写入“分单”。 第三种,是老人与几个儿子平均分配财产,或者谁最后赡养老人谁继承老人财产,或者共同赡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分配遗产。近年来这种形式日渐增多。 山东地方从前女子婚后是不能再到娘家继承父母财产的,在农村,这条陈规至今根深蒂固。 分家之后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的赡养,从来有多种形式,现今流行的大体有这样几种:一是老人单独起灶,诸子分摊粮草钱,按月交给老人;二是老人固定一家吃饭,其他几个儿子按月或按季拿粮、拿款;三是老人的口粮田交一个儿子耕种,这个儿子管粮,其它几个儿子只摊钱不摊粮;四是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里吃饭,俗称“轮饭吃”,每家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或数月,由兄弟几人议定。 与家产继承有很大关系的一项习俗是“出嗣”与“过嗣”(也叫“出继”与“过继”)。这是指家族中没有儿子的户,可以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人为子,“过继”之后,一切称呼、礼仪、财产继承,甚至死后上宗谱,都要与出继后的父母相一致。“过嗣”、“出嗣”,族中人视为大事,举行仪式必由立嗣人请族中长者与出嗣人生父等到场,且必郑重立下“过嗣单”与“出嗣单”。
五世其昌的意思和故事?
本文2023-09-30 11:58:5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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