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30浏览:5收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第1张

  《老张的哲学》,为一长篇小说,叙述一班北平闲民的可笑的生活,以一个叫“老张”的故事为主,复以一对青年的恋爱问题穿插之。在故事的本身,已极有味,又加以著者讽刺的情调,轻松的文笔,使本书成为一本现代不可多得之佳作,研究文学者固宜一读,即一般的人们亦宜换换口味,来阅看这本新鲜的作品。

 《赵子曰》这部作品的描写对象是学生的生活。以轻松微妙的文笔,写北平学生生活,写北平公寓生活,非常逼真而动人,把赵子曰等几个人的个性活活的浮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后半部却入于严肃的叙述,不复有前半部的幽默,然文笔是同样的活跃。且其以一个伟大的牺牲者的故事作结,很使我们有无穷的感喟。这部书使我们始而发笑,继而感动,终于悲愤了。(十七年十月《时事新报》。)

 这是商务印书馆的广告。虽然是广告,说得很是切实,可作两条短评看。从这里知道这两部书的特色是“讽刺的情调”和“轻松的文笔”。

 讽刺小说,我们早有了《儒林外史》,并不是“新鲜”的东西。《儒林外史》的讽刺,“戚而能谐,婉而多讽”(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二十三篇),以“含蓄蕴酿”为贵。后来所谓“谴责小说”,虽出于《儒林外史》,而“辞气浮露,笔无藏锋”,“描写失之张皇,时或伤于溢恶,言违真实,则感人之力顿微”(《中国小说史略》二十八篇)。这是讽刺的艺术的差异。前者本于自然的真实,而以精细的观察与微妙的机智为用。后者是在观察的事实上,加上一层夸饰,使事实失去原来的轮廓。这正和上海游戏场里的“哈哈镜”一样,人在镜中看见扁而短或细而长的自己的影子,满足了好奇心而暂时地愉快了。但只是“暂时的”愉快罢了,不能深深地印入人心坎中。这种讽刺的手法与一般人小说的观念是有联带关系的,从前人读小说只是消遣,作小说只是游戏。“谴责小说”与一切小说一样,都是戏作。所谓“谴责”或讽刺,虽说是本于愤世嫉俗的心情,但就文论文,实在是嘲弄的喜剧味比哀衿的悲剧味多得多。这种小说总是杂集“话柄”;“联缀此等,以成类书”(《中国小说史略》二十八篇)。“话柄”固人人所难免,但一人所行,决无全是“话柄”之理。如李伯元《官场现形记》,只叙此种,仿佛书中人物只有“话柄”而没有别的生活一样,而所叙又加增饰。这样,便将书中人全写成变态的了。《儒林外史》有时也不免如此,但就大体说,文笔较为平实和婉曲,与此固不能并论。小说既系戏作,由《儒林外史》变为“谴责小说”,却也是自然的趋势。至于不涉游戏的严肃的讽刺,直到近来才有;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可为代表。这部书是类型的描写;沈雁冰先生说得好:中国没有这样“一个”人,但这是一切中国人的“谱”(大意)。我们大家多分得阿Q的一部分。将阿Q当作“一个”人看,这部书确是夸饰,但将他当作我们国民性的化身看,便只觉亲切可味了。而文笔的严冷隐隐地蕴藏着哀衿的情调,那更是从前的讽刺或谴责小说所没有。这是讽刺的态度的差异。

 这两部书里的“讽刺的情调”是属于哪一种呢?这不是可以简单回答的。《赵子曰》的广告里称赞作者个性的描写。不错,两部书里各人的个性确很分明。在这一点上,它们是近于《儒林外史》的;因为《官场现形纪》和《阿Q正传》等都不描写个性。但两书中所描写的个性,却未必全能“逼真而动人”。从文笔论,与其说近于《儒林外史》,还不如说近于“谴责小说”。即如两位主人公,老张与赵子曰:老舍先生写老张的“钱本位”的哲学,确乎是酣畅淋漓,阐扬尽致;但似乎将“钱本位”这个特点太扩大了些,或说太尽致了些。我们固然觉得“可笑”,但谁也未必信世界上真有这样“可笑”的人。老舍先生或者将老张写成一个“太”聪明的人,但我们想老张若真这样,那就未免“太”傻了;傻得近于疯狂了。如第十五节云:

 他(老张)只不住在往水里看,小鱼一上一下的把水拔成小圆圈,他总以为有人从城墙上往河里扔铜元,打得河水一圈一圈的。以老张的聪明,自然不久的明白那是小鱼们游戏,虽然,仍屡屡回头望也!

 这自然是“钱本位”的描写;是太聪明?是太傻?我想不用我说。至于赵子曰,他的名字便是一个玩笑;你想得出谁曾有这样一个怪名字?世上是有不识不知的人,但大学生的赵子曰不会那样昏聩糊涂,和白痴相去不远,却有些出人意表!其余的角色如《老张的哲学》中的龙树古,蓝小山,《赵子曰》中的周少濂,武端,莫大年,欧阳天风,也都有写得过火的地方。这两部书与“谴责小说”不同的,它们不是杂集话柄而是性格的扩大描写。在这一点上,又有些像《阿Q正传》。但《正传》写的是类型,不妨用扩大的方法;这两部书写的是个性,用这种方法便不适宜。这两部书还有一点可以注意:它们没有一贯的态度。它们都有一个严肃的悲惨的收场,但上文却都有不少的游戏的调子;《赵子曰》更其如此。广告中说“这部书使我们始而发笑,继而感动,终于悲愤了”。“发笑”与“悲愤”这两种情调,足以相消,而不足以相成。这两部书若用一贯的情调或态度写成,我想力量一定大得多。然而有这样严肃的收场,便已异于“谴责小说”而为现代作品了。

 两部书中的人物,除《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南飞生,蓝小山,《赵子曰》中的欧阳天风外,大都是可爱的。他们各有缺点和优点。只有《赵子曰》中的李景纯,似乎没有什么缺点;正和老张等之没有什么优点一样。李景纯是这两部书中唯一的英雄;他热心苦口,领导着赵子曰去做好人;他忍受欧阳天风的辱骂,不屑与他辩论;他尽心竭力保护王女士,而毫无所求;他“为民间除害”而牺牲了自己。老舍先生写李景纯,始终是严肃的;在这里我们看见作者的理想的光辉。这两部书若可说是描写“钱本位”与人本位的思想的交战的,那么李景纯是后者的代表而老张不用说是前者的代表——欧阳天风也是的。其余的人大抵挣扎于两者之间,如龙树古,武端都是的。在《老张的哲学》里,人本位是无声无臭地失败了。在《赵子曰》里,人本位虽也照常失败,但却留下光荣的影响:莫大年,武端,赵子曰先后受了李景纯的感化,知道怎样努力做人。前书只有绝望,后书却有了希望;这或许与我们的时代有关,书中有好几处说到革命,可为佐证。在这一点上,《赵子曰》的力量,胜过《老张的哲学》。可是书中人物的思想都是很浅薄的;《老张的哲学》里的不用说,便是李景纯,那学哲学的,也不过如此。大约有深一些的思想的人,也插不进这两部书里去罢?至于两书中最写得恰当的人,我以为要算《老张的哲学》里的赵姑父赵姑母。这是一对可爱的老人。如第十三节云:

尽管不少人指出剧中不少穿帮镜头,专家专业点评出服装道具错误,有的义正言辞批判主角人物李云龙匪化我军将士,还有人说《亮剑》是抗日神剧鼻祖,更有人说里面指战员个个身怀绝技人人神武异常全是国人意*……

奇怪的是,无论贬低的声音有多少,也无论这种声音从哪里出来,代表什么,都丝毫影响不了《亮剑》迷们的热情和追捧。

经典的东西,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细节值得回过头来细细品味。

就像一只大闸蟹,正餐大口吃肉,赞不绝口。而津津乐道回味悠长的往往却是费尽心思挑出来螃蟹腿里的肉。

正剧看完了,《亮剑》迷们就开始琢磨细节的精妙,并提出四大名场面:

云龙开炮,

大彪摔帽,

宝庆溜冰,

有胜阅兵。

本问题问的恰好就是有胜阅兵这一桥段,足以证明题主也是《亮剑》迷。

你让一个迷恋《甄嬛传》和《霸道总裁》之类的提问题,绝不会刁钻到有胜阅兵这样的话题。

为了照顾大多数读者,咱们简单回顾一下有胜阅兵这一桥段。

淮海战役,段鹏带着特务连一路拼杀,狭路相逢消灭了一部分国民党守军,却发现攻占的是一个军需仓库。弹药服装、大皮鞋、罐头应有尽有,全是好东西。

没见过世面的王有胜禁不住高呼:“连长,我们发财了”。

段鹏带战士们扔掉跑烂了的布鞋,通通换上崭新的大皮鞋,吃饱喝足继续向前追击,留下王有胜看管战利品仓库。

王有胜抬头看看眼前不断跑过的显得寒酸的兄弟部队战士,低头看看脚底下这辈子还没穿过的高级大皮鞋,想想身后那数不清的好吃好喝好东西,心里美开了花。

穿着崭新大皮鞋和黄军装,端着冲锋枪,脸上自然就免不了挂着穷人乍富的显摆样子。

这个经典形象,广为流传,并被制作成小视频、小冬瓜、表情包……用来表达自己那种炫耀心理。

也许就是这副穷人乍富的炫耀嘴脸,在匆匆跑过的衣衫不整的灰布衣裳兄弟部队眼前,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得意忘形的王有胜被灰布衣裳的兄弟部队带队军官打了个耳光被抢走战利品。

挨了打,被抢了战利品,受了委屈却又不能对兄弟部队开枪,无可奈何的王有胜坐在地上哭得跟个娘们一样。

李云龙骑着马过来,王有胜看到了救星,上前哭诉。

枪林弹雨里拼杀出来的五尺高汉子、段鹏手下特务连战士、李云龙手下精锐中的精锐,哭天抹泪,成这模样,这得受大多委屈。

看到这一段,有多少观众很不厚道的笑了?

李云龙掏出他的勃朗宁手枪对天开了一枪制止了哄抢。

对王有胜的哭诉,李云龙办法简单粗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王有胜打了打他的两个耳光还回去。

这个时候,五师师长赶来兴师问罪。

字幕显示来人是华东野战军某纵队五师师长李栗。

结果李云龙并不买账,自报家门“二师师长李云龙”后说:“老张啊,你的人欠管教”。

题主的问题也正是“ 李云龙为什么叫五师师长李栗为老张 ?”

这个问题,网上也争论不休。

不是李云龙台词说错了,就是字幕打错了。

这个说法,给《亮剑》挑刺的都不认同,而《亮剑》迷们全都认同,不是编剧导演字幕的错误,而是神来之笔,更加符合李云龙的性格脾气。

在李云龙的字典里,就只有他抢人家的份,没有让别人抢他的份。

晋西北的铁三角孔捷,把土匪谢宝庆抢了友军楚云飞的物资夺回来,就准备老老实实送还给友军。

过道李云龙防区,结果被李云龙留下不说,还笑话一顿,像老师教徒弟学坏一样,教给孔团长怎么对付楚云飞来的联络官参谋长。一阵听起来挺有道理的绕口令,直接把楚云飞的参谋长说懵了逼。还告诉参谋长,说下大天来,他李云龙就是个本位主义,和破坏抗战搞摩擦不沾边。

弄的楚云飞也没脾气,最后也没要回来。

你说,要是李云龙的物资被孔捷或者楚云飞弄跑了,他会怎么样?

在晋西北“铁三角”里,李云龙是个从不吃亏的“奸商”,抢他的东西,没门。

解放军不是国民党,军纪森严的解放军部队也有抢兄弟部队战利品的么?

这个下文也有了,李云龙又抢了别的师二千俘虏兵。

被抢的告到野司,那一看就知道是谁的那位首长,竟然偏袒抢东西的。

你说这李云龙是不是抢的有理了?

铁三角的丁伟,原型是四野钟伟将军,带出来的兵个个虎狼一样嗷嗷叫,打仗冲在最前面,抢战利品也当仁不让。这抢战利品的故事来源,八成是张冠李戴,戴到了李栗师长头上。

李云龙再里外一解释“老子不用你们打土豪”,断绝了对方再纠缠这批物资的念头。

得理不让人的李云龙,还煞有介事教育对方:“你的人你不管教,这就抢战利品,将来不得抢男霸女啊。”

好家伙,一顶军纪涣散的大帽子,压的李栗师长也没啥说的,只好丢下面子走人。

就是李云龙耍心机,装迷糊,故意这么做?

二师师长李云龙,和五师师长李栗,他俩难道不认识?

从 历史 原型看看合不合理。

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是原华中野战军和山东野战军1947年2月在山东解放区首府临沂合并成立。

一纵叶飞部辖一、二、三师,二师师长刘飞,由原华中野战军一纵二旅改称。

二纵韦国清部辖四、五、六三个师,五师师长姚运良,原华中九纵三个团编成。

如果番号不错,那么这两支华中新四军打底的老部队,师长不光认识,还得很熟悉。

但是,电视剧不是纪录片,不用扣史实,只要合理就行。

李云龙和段鹏、王有胜穿的都是全身改编完成后的解放军正式军装,**的。

而李栗则和李云龙抗日战争头戴八路军军帽,身穿日军大衣一样,衣服有点杂乱。而五师的指战员,则全部都是灰色制服,证明他们都还没有换装新制式的统一的解放军军装,还是八路军或者新四军的老军装。

这自然也让他们难免会心里有低人一等的自卑感。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所以才会愤愤然地说“又是你们二师的,这么多被装,你们穿的完么。”

意思是,我们正式军装都还没配上,你们还在这多吃多占。

李云龙假装不认识对方师长,还站在道德高地把师长教育一番,让人家灰溜溜带人走了,如果都是华野师长,不太合理。

《亮剑》迷们都认可李云龙的原型是开国将军王近山。这确实有很多地方有迹可寻。王近山八岁给地主放牛,15岁参加红军,担任过八路军119师772团副团长、769团团长。

772团团长不是程瞎子么,李云龙教他打枪?

这是不是李云龙吹牛就不好说了,至少这许多故事看起来像王近山。

李云龙的二师,是淮海战役策划者的首长从中野扣下来,他原来不是华野部队,和华野师长不认识,那就合情合理了。

王近山淮海战役前,已经是中野六纵司令员了,1955年,人家可是开国中将。

电视剧里,淮海战役前李云龙才是师长,后来又负伤大半年没上战场。

黄志忠版《亮剑》和原著小说里,李云龙养好伤回到老部队,全国都快解放了,所以他授予少将军衔也不冤枉。也所以他在军事学院,还得一溜小跑去见129师老师长。

李云龙也服气: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在别人面前永远牛哄哄的李云龙,在旅长、老师长面前,乖的像个小学生。

淮海战役前,为攻济打援,华野的四大兵团归建,留在国统区打游击的韦(国清)吉(洛)兵团,也称苏北兵团,也一起归建。

相比打了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缴获颇丰,发了财的华野其它纵队,苏北兵团部队,从服装上也差了不少,有些部队还穿着新四军的军装,只是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也确实存在。两支部队没啥交集,更没啥交情。所以,不讲革命友谊淘换点,又穷的眼红,动手抢,也就合乎逻辑。

要是《亮剑3雷霆战将》,都住别墅,抽雪茄,喝红酒,发胶头油列宁裙……谁稀罕那几箱破衣裳?

如果故事如当年形势,中野过来的李云龙和苏北过来的李栗,大概率不认识。

李云龙把师长李栗叫老张,就是故意的,对方也还就挑不出毛病。

《亮剑》中这段故事情节发生在淮海战役中,李云龙二师缴获了一个国军被服仓库,派警卫连士兵王有胜看守,结果被五师的士兵强行冲进仓库,抢夺战利品,王有胜阻拦时,被五师领队的军官打了一巴掌。

这时,恰好李云龙赶到,王有胜向李云龙哭诉,李云龙让王有胜把这一巴掌讨了回来。然后,五师师长李粟也来到此地,质问李云龙为什么让王有胜打人,李云龙回答说:“老张啊,你的人欠管教!”

那么,李云龙为什么称呼李粟为“老张”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李云龙假装不认识李粟,故意不给李粟面子。

剧中有一个细节,李云龙是骑马来的,李粟是乘坐吉普车来的,并且李粟穿的军服也比李云龙气派,李粟一下车,就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态度,他带的士兵,还直接把枪口对准了李云龙的士兵,双方持枪对峙。

就李云龙那不吃亏的脾气,这能受得了?所以,他故意叫错李粟的姓氏,表明老子压根不认识你,NTM的爱谁谁!

剧中,李云龙喊完“老张”后,就数落人家五师的部队欠管教,现在抢夺战利品,那以后还不得欺男霸女啊。然后,他就转身对王有胜说:“记住了,以后再遇到打人的,先锤了他再说,不论他官大官小。”

这句话,显然是说给李粟听的。云龙兄是一点面子也没给李粟,转身就进了仓库,他叫错了李粟的姓氏,也没留机会给李粟辩解纠正。很显然,他就是故意不尿李粟这一壶。

第二,李云龙的这番做派,是为了杀鸡儆猴。

李云龙的二师,原本隶属于中野,因为帮助华野打了一次援,被华野副司令员粟裕扣下不让归建,成为了华野的一支部队(两个野战军的高层间肯定有背后的讨价还价交易)。说白了,李云龙的部队在华野属于外来户。

作为外来户,或多或少的都会受排挤。如果是赵刚的话,按他的行事风格,为了融入华野,定然是跟友邻部队搞好关系;可李云龙那嚣张惯了的性子,让他像赵刚一样去当受气的小媳妇,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他正好借着抢夺战利品的这次机会,把他嚣张强硬的一面展示出来,明白地告诉别人,我李云龙谁的面子都不给,谁要是想压我老李一头,自己先掂量掂量!

第三,这是剧中的一个BUG,演员说错了台词。

这一点就没什么好分析的了。这种说错台词的情况,我记得剧中还有一处,那就是在第一集新一团突围时,李云龙得知张大彪还没突出来,决定再打回去,说了一句“独立团没有抛弃战友的做法”。但是,此时李云龙的部队还是新一团,这明显是个BUG。

据说,《亮剑》拍摄时,节奏很紧,所以导致了一些不严谨的小错漏。不过,这并不影响该剧成为经典。

有人说,《亮剑》是神剧,远远比不上《团》剧。我认为,这两部剧都是抗日剧的经典之作。只是这两部剧的侧重点和表现方式不同,《亮剑》就像烧刀子,酣畅淋漓,要的就是那种痛快过瘾的感觉;《团》剧就像陈年老酒,醇厚悠长,需要细品。

李幼斌在后来节目访谈中说,那个时候是口误,因为拍戏节奏很紧,所以有些时候发生口误。

拉倒吧,分析堆没用的,哪有那么复杂,我可知道为啥有的一个小说非要弄个什么会,分析胡说八道弄一堆专家,作者活着心里想我真没想那么多。就是李幼斌说错词了,叫错了,但是整体这条演的又好,导演就没有喊停。

对于李云龙敢爱敢恨、勇敢无畏的性格也是让很多人敬佩不已,李云龙是一个打仗的好手,从不按套路出牌,因为打了很多胜仗,李云龙为人也是十分狂傲,在李云龙眼里,能瞧得上的人也没几个。

在淮海战役中,李云龙率领的二师一路凯歌,他的先头部队段鹏还缴获了敌人的一个仓库,此时段鹏让王有胜留下来守仓库,还命其他人都换上了一套崭新的军装,王有胜在守仓库时,还换上了一套崭新的军鞋,向过往的友军显摆,此时路过的五师看到了,对王有胜很是不服气,于是不管仓库大门上的封条,想仓库里的物资全都占为己有,王有胜原本想想反抗,奈何对面人多,最后气的只能一个劲的哭,以此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气。

此时路过的李云龙看到了,让王有胜打了刚才那个士兵一巴掌,这一举动被路过的五师师长也看到了,便责问李云龙为何让自己的手下打他的士兵,李云龙便对五师师长说到:“老张啊,我帮你管教管教士兵”,不过这时出现的简介里,却说这位师长姓李,按理来说,李云龙和李粟都是华野,同样是师长,当然十分熟悉,李云龙怎么会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呢?

其实李云龙这么说也是有原因的,李云龙一向狂妄自大,他明知对方师长姓李,却还要称呼对方老张,这明显就是瞧不起对方,这也十分符合李云龙狂妄自大的性格,因此很多人说这一段戏穿帮了,其实不然,这也正是导演的用心良苦之处,通过这一点,也正好将李云龙那种狂傲的气息展现的淋漓精致!

《再见老张》是“某某某”组合在《一年一度喜剧大赛2》总决赛中表演的作品。

《再见老张》中,张维伊向天使刘同许愿成功,父亲老张左凌峰如愿重返人间参加儿子的婚礼。在老张停留在人间最后的十分钟里,张维伊想尽办法给婚礼彩排开了“倍速”,让老张成功实现愿望。

作品评价:

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再见老张》能够引发大众共鸣,迅速到爆火出圈的原因是绝对真诚地诉说自己的故事。

这部作品通过节奏的把握带给观众足够欢笑的同时,没有专门去煽动大家的情绪,也没有刻意地升华主题、硬上价值,而是展现了普通人对父亲思念的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让更多观众共情和感动。

其实,《再见老张》的创作角度与之前爆火的《你好,李焕英》较为相似,算不上新颖,其热度持续不下,并且被这么多观众念念不忘的原因在于真实的力量最伟大,真情实感的作品最动人心弦。

(一)我的母亲 胡适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麇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麇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麇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故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 ,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他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他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服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零两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二)我的母亲 老舍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结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象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廿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象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象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一)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骍,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生于上海。幼年在故乡家塾读书。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现代著名诗人、学者。14岁到上海求学,1904年随兄到上海,先后进梅溪学堂、澄衷学堂,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 1910年赴美留学,先入康奈尔大学农科,1912年转文学院,修哲学、文学。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系主任是杜威。从此一生信奉杜威的实用主义。 1916年开始与在美同学讨沦白话文,最后写成《文学改良刍议》,1917年1月发表于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这是最早全面系统地提倡白话文的论文,在新文化运动初期产生重大影响。 191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新青年》编辑,1920年出版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 五四运动以后,思想逐渐趋于保守。1928年受聘担任中国公学校长兼文理学院院长。1931年回北大任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1932年5月创办《独立评论》。 抗战期间一直担任驻美大使。1946年就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到美国,次年任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图书馆馆长。1958年回台湾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2月24日中央研究院举行第五次院士会议,为欢迎新院士举行的酒会迎新院士举行的酒会结束时,因猝发心脏病逝世。享年72岁。

(二)老舍(189923~1966824),字舍予,原名舒庆春,老北京(满族正红旗)人,中国现代小说家、戏剧家、著名作家,因作品很多而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曾任小学校长、中学教员、大学教授。笔名“舍予”、“老舍”,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笔名,另有鸿来、非我等笔名。曾经担任山东大学等名校教授。一生主要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及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话剧《龙须沟》、《茶馆》等。1899年2月3日出生在北京西城小羊圈胡同(现名小杨家胡同),满族正红旗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巷战中,“老舍”这一笔名最初在小说《老张的哲学》中使用。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苦旗人家庭。一岁半丧父,襁褓之中的老舍家曾遭八国联军的意大利军人劫掠,还是婴儿的老舍因为一个倒扣在身上的箱子幸免于难。老舍九岁得人资助始入私塾。1913年,考入京师第三中学(现北京三中),数月后因经济困难退学。同年考取公费的北京师范学校。于1918年毕业。

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民主、科学、个性解放的思潮,把他从“兢兢业业办小学,恭恭顺顺侍奉老母,规规矩矩结婚生子”的人生信条中惊醒;文学革命的勃兴,又使他“醉心新文艺”,由此开始生命和事业的新起点。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自1925年起,陆续写了3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对乌烟瘴气的教育界做了生动的揭露;《赵子曰》的鞭挞锋芒指向以新派自诩其实醉生梦死的青年学生;《二马》的主人公是旅居英国的北京人,讽刺的仍是在封建的小生产的社会土壤里培植出来的“出窝儿老”的畸形心态——都以清脆的北京口语,俏皮的幽默笔墨,渲染北京的民俗风情,通过闭塞守旧、苟且偷安的民族心理的剖析,申述对于祖国命运的忧虑,显示出与众不同的艺术个性和思想视角。3部作品陆续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后,引起文坛的注目。1926年老舍加入文学研究会。1929年夏,绕道欧、亚回国。在新加坡逗留期间,为当地高涨的民族解放要求所鼓舞,创作反映被压迫民族觉醒的中篇童话《小坡的生日》。1930年回到中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

[编辑本段]〖写作背景〗

(一)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许多亲人相继死去。为了她唯一的儿子胡适,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忍受一切,挣扎着熬过了23年。她宁可自己遭受困窘,也要供胡适读书,她处处为儿子设想,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了人世。

[编辑本段]〖评析〗

(一)文章在平淡的语言下,多了一份感情。这份宽广、持久的母子之爱,通过淡似白描的勾勒,显示出那样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本文之所以能具有感人至深的力量,当然不是凭借什么宏伟的结构和华丽的文字。而是凭着它的平实。

平实的语言,朴素明净,把母亲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催我去上早学”。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中国,女性的地位极低。更何况胡适之母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主妇,她身为寡妇又兼后母后婆,除了巴望亲生儿子“踏上”他“老子”的脚步外,还企盼什么所以“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对于非己所生的儿子、女儿,母亲则“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母亲忍辱负重的痛苦形象,只通过这平淡的叙述,便跃然纸上,并在读者心中碰出同情的音响。没有华丽词藻的堆砌。对母之爱倒显得深沉而质朴。

其实,平实的风格来源于作者的真情实感。因此任何虚情假义、矫揉造作都不会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通读全篇,我们能够感到胡适对母亲的深深爱意。胡适作为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幼年时期接受的便是论述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的伦理教育,以后又从朱子《小学》中,学会了“勤谨合缓”,因而对于母亲的不易,便理解得更深、更切,所以说除了家乡“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当然,对于自己的母亲,也就爱得更深。“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爱母之情,敬母之意,透过字里行间,强烈涌现出来。感情之真、之纯,动人心弦。

(二)文章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从"我"生下来的那刻开始,母亲就与我相依为命一句"把我端在怀中致为冻死",体现出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同时也表现出了老舍母亲对老舍的重视.在父亲的死后的日子里,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又如”我这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此句写出了母亲从小到大对我的无尽关怀,指明了我的人生道路,让我成为了一个素质人格品德都健全的人

本文采用口语与书面语相结合的形式,既流畅朴素生动,又凝练含蓄隽永,抒发了对母亲的敬仰感念追怀和永世不忘的深情。叙述语言流畅、朴素、亲切,极富表现力。这也是老舍文学语言的基本特点。如“史不到十岁……一直到半夜”这一段记述就把父亲死后,母亲为了养活一家人,含辛茹苦,日夜劳作的经历与精神写得很充分了。而所用语言则是唠家常式的朴素、流畅、亲切的语言。议论语言凝练、深情、隽永,蕴有哲理意味。在文章中,老舍经常在叙述到一定的时候,便适时地插进议论文字,这对于深休全文题旨,抒发浓郁的感情,都发挥了如点睛般的作用。例如“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心里是安定的”,这段话是作者在抗战时期被迫躲到四川成才见不到滞留在北平的母亲,无比思念又担心年迈的老母遭遇不测所表达的忧惧、思念交织的复杂感情的一段话,是人处在特定的环境中时才会有的感觉和想法,作者以其凝练的文字表达出来,其隽永意味是颇具启发性的,所以,足以引发很多人的共鸣。

老王和老张原本都是同一家软件公司的员工,企业规模很大,业务很好,但是后来在经营上走了岔路,迅速地衰落了。

当时老王和老张同属于一个部门,老王的岗位是售前工程师,负责联系客户、收集需求,而老张职务比较高,是部门的技术经理,负责带领研发团队。

公司解散后,甲方主动找了老王,希望能把项目继续维护下去。老王便找了老张,说:“我们都别找工作了,合伙成立公司,把之前甲方的单子都接下来吧。”

老张一听觉得有搞头,于是邀上几个研发,跟老王一起创建了新公司。老张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研发上,老王便出任了公司总经理。

通过老张和技术团队的努力,新公司在人力物力都很缺的条件下,按时完成了甲方的订单,而且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公司的第一桶金就这样入手了。

接下来,公司又拿下了第二期工单,并以此为契机成功地拉回了好几个客户,业绩蒸蒸日上。

但此时,老王便开始有小心思了。

有一次,老王偶然听到有研发在议论,说:“这个老王之前不就是一个做售前的吗?不懂技术,不懂管理,凭什么当总经理。”

这些话这让老王极为光火,也感受到了威胁,自己没有掌握公司核心能量,万一老张哪天要对自己不利,怎么办?

认真思索后,老王想了一个对策,以追加资金投入为由,重新调整公司股权结构。理由是公司现在业务繁忙,需要扩充实力,而招兵买马都需要资金。

老张对此并不反对,几个股东一商议,就拍板决定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末了,老王突然又多拿了30万进来,这样他就有了过半的股份。虽然有些疑虑,但是老张和其他股东并没有想太多,老王愿意多出一点,就随他吧。老王是总经理,对外,老王本来就是公司的第一把手,这次不过是坐实这件事而已。简单的说,老张这帮老技术就一个想法,只要你老王不干涉具体技术,随你怎么搞。

但是,老王显然没这个打算。

一段时间后,老王的态度就有了180度大改变。

首先,老王以给自己加担子为理由,把几个新项目的管理权拿到了自己手上,由他新招项目经理负责,而这几个新人名义上对老张汇报工作,实际上却是老王的直属。

其次,老王多次召开会议,根据行政部的日常工作统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研发人员,直接给予了严厉批评,挑战了老张在技术团队中的权威。

最后,他还让行政部制定了一套严苛的kpi考核标准,竟然是针对研发人员的。

老张开始时还没怎么在意,但是随着自己的手下对公司种种规定开始怨声载道时,终于也忍不住了。原以为董事会上可以像往常一样少数服从多数,纠正错误,结果那一次董事会,老王表现了出奇的强硬,甚至说出了“这就是公司的制度,为了公司发展,你们想不通也得执行!” 这般强硬的话。

会议不欢而散。

没多久,老张出走了,带走了最开始的公司骨干以及三分之一的项目。

老王成了公司说一不二的一把手,虽然被老张带走了几个客户,但公司平台已经形成,根基还在,新来的技术团队也比较靠谱,所以公司这么多年来也平平稳稳地走了过来,到现在也还活得好好的。

从这个故事的结果来看,我感叹完毕后得出一个结论:做技术的到底还是斗不过跑业务的。

法医秦明的幕后黑手是老张厨房的老板张华,观众怀疑他是因为张华和张雅馨可能有一定关系,而张雅馨和被害人有一定的关联,以上帝视角来看凶手已经比较明显。

因为刘斌的案子和秦明母亲的案子,有一点相同之处就是两位受害人身边都有一个删除键,只是凶手特意留下来的,虽然没有凶手的照片。而刘斌在多年以前,曾经在网络上对一位女孩进行攻击,而这个女孩也和秦明的母亲有关系,女孩后来自杀,所以可以怀疑凶手或许和这个女孩有一定关系,而这个女孩叫张雅馨,片中恰好有一位老张厨房的老板,不由得让人怀疑他是凶手。

十年前,张雅馨身患绝症,护士长为了让她振奋精神,帮她建立了一个个人账户,展示自己的生活,结果遭到网暴,张雅馨受不了谩骂而自杀。老张为了给女儿报仇,杀死了郝志云,也就是秦明的母亲,并且在秦明打算调查母亲的案子时,给他寄了一枚删除键进行挑衅,然后老张通过扫码关注排查所有逼死他女儿的人,而刘斌就是其中之一。刘斌玉还当晚就是在老张饭店买了一份饭,在确定刘斌就是当年网暴女儿的人后,残忍将其杀害,并且同样留下了一枚删除键。

而且在刘丽丽直播时,在网上带节奏的小马甲很可能也是老郑,因为小马甲是用一个外卖小哥的身份证注册,而小哥的身份证却在一月前丢了,巧合的是小哥经常在老张小厨接单,那么老张就有很多机会偷他的身份证。但是小马甲在网上带节奏时,外卖小哥刚好在老张小厨,那天早上客人临时把订单取消了,这老板就把面送我吃了,这说明发评论的不是老张本人,而是他的同伙。

说到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人物,这对于这些人的评论一直充满着争议,因为对于这些人有的认为他们是英雄讲情讲义,为了朋友两面插刀,有的人人认为他们是奸雄出卖民族或是国家的利益,有的人则认为很难评说,毕竟在当时的那个时代许多事情不是我们能够轻易去做出点评的,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没有处在当下的环境,也许我们的选择会更为不堪,

在这些充满争议的人之中东北王张作霖,应当是之一,他和日本人合作又反抗日本人,后来又死在了日本人的手中,杀害李大钊又反对国际协议,可是东北三省在他手中是完整,关于他的事情有许多,其中有一件事情往往被人说起多次,那就是张作霖深夜回家,被一小兵持枪指骂:我是你爹,第2天张作霖赏了小兵一个媳妇,这是为啥呢?

一、事情经过

根据相关野史的记载,一天晚上,张作霖穿着一身便装独自一个人从外面接受别人的宴请归来,就在他准备迈上大帅府的台阶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大声呵斥他,站住干什么的,这一声大喊,让张作霖一愣,赶紧左右看了看:这黑灯瞎火除了我没别人,莫非是在叫我?可是这是我的地方,谁敢呵斥我?张作霖心里想着,但是没当回事,于是张作霖又继续向前走。哪料又听见一声大喝:说的就是你!没听见啊?再不停下,我就要开枪了!张作霖恼火的大声说道,我是张作霖!哪知道,那个人居然说你是张作霖,我还是你爹呢。

就在这个时候,听到声音的副官跑了出来,制止了那个人,原来那个人是卫士李德彪,张作霖将李德彪招到眼前,准备进行处罚,抬头看了一眼,哪知这一瞅,就觉得这李德彪虽傻大黑粗的,看上去却是一位忠厚之人,张作霖此时竟然有点气消了,便又问:“刚才为什么不让我进门,骂我不算,竟然还敢是我爹!”

李德标这才反应过来,吓得腿直哆嗦,已经快站不稳了,刚才骂的那位是大帅!但这李德标是个死心眼,忠厚老实的他说:报告元帅,这是连长下的命令,深夜站岗的时候,不允许任何人进出大帅府,不管是谁,都不允许!军令如山!

这一句让张作霖非常惊喜, 这个李德标也是个好兵,不仅提了职,也赏了二百块银元。后来听说李德标没有老婆,又还给他找了一个老婆。

二、军令如山,才能够让部队有战斗力

在张作霖当东北王的时候,其实他的手下并不是一条心,他手下的几个弟兄彼此之间并不是互相服气,挡住了机会就会狠狠的阴上对方一把,而这几个人甚至在张作霖死了之后还互相火拼过失败的一方被胜了一方活埋,而张作霖在世的时候就感觉到内部纷争的存在,可是他这个时候并不能下手将人清理,一来如果被人知道会说他做人不地道,没有江湖仁义道德,以后就不会有人来投奔他,二来要是被这些人的手下知道肯定会引起叛乱,所以张作霖只能通过军令来治军压住内部的一切纷争。

对于外部来说东北这块地盘依然有其他人在虎视眈眈,除了日本人、俄国人还有南京政府以及其他几个军阀体系,这些人都有强大的兵力,对于张作霖是一个不小的威胁,张作霖是行伍出身,一直和部队打交道,他深深知道只有军令如山才能够让自己的命令得到充实的执行,军队只有一个声音的时候才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而这个战斗力能够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别人侵犯,才能够保证自己去享受荣华富贵。

三、千金买骨,凝聚人心

张作霖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对他身边却有着一些谋士的存在,因此他也深知千金买骨的道理,当他树立起李德彪这样一个听从号令便有重赏的形象之后,并会鼓舞士气,凝聚所有将士的心,因为此时的张作霖虽然被称为大帅,其实他手下的兵力都是有许多不同的人马构成,并没有连接成一条心,如果出现战事,在出现不利的情况就很容易导致兵败如山倒,可是当出现了这样一个形象之后一旦出现战事,当他发出号召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拼命向前不会退后,这样就能够一举获得胜利。

安徽马鞍山一个偏僻的山区,竟然藏着一座梦幻般的花园——三棵树庄园。庄园的主人张太沛,1950年生人,小时候的他,在爷爷的小花园长大,童年的一花一草,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中,工作了半辈子,就想有一座自己的花园!

2002年,张太沛从朋友那得知,

山里有间废弃的苗圃出租,

他迫不及待的跑去一看,

破旧的房屋、遍地荒草、位置还这么偏僻···

所有人都没想到,

张太沛看完立马签下50年的租约,

朋友们不解:这地有什么好?

到处荒草,鸡屎、羊粪臭的不行···

张太沛乐了,这不是天然的花肥么,

这地养花,养什么都旺!

荒废的院子里有三棵百岁老树,

张太沛就给自己未来的花园取名——三棵树。

估计那时他的心中,

已经想好了花园的模样吧。

合同一签,张太沛就一头扎进山里头了,

建花园好比“变形记”,

建筑师、设计师、园丁···

统统都是老张一个人搞定,

来回的山道不知道跑了多少回。

钱一花就好似无底洞,老张能省就省,

园子里大部分材料都是废物再利用

四处搜来的石头、废砖瓦,

一部分用来铺路,

还利用山泉搭建了一个小瀑布~

老房子拆下来的砖头,

给爬山虎盖了一堵拱门墙,十分别致。

园子里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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