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上为什么没有女性的名字
,传宗接代都是依靠男性来形成支系,后代也随男方的姓氏,所以家族家谱的谱系都是以男性为依据,这虽然可能有“封建”的重男轻女之嫌,但有其科学性在。 传宗接代都是依靠男性来形成支系,后代也随男方的姓氏,所以家族家谱的谱系都是以男性为依据,这虽然可能有“封建”的重男轻女之嫌,但有其科学性在。女性不是不上家谱,而是上到了“婆家”。如果终身未嫁,看来就只好没有痕迹了。 现在的家谱已经不那样了,女性在有的家谱中已经记载。 按理,一个人在死后才入家谱吧,这也是“生不立传”的原则,可现在有的一出生就入谱了 嫁出去的女儿的等于泼出去的水,女的要嫁出去的 男尊女卑,是父系社会的产物。
在古代名门望族能娶几房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根据个人意愿。
民间大家族的规矩是,正室(也就是妻)一般只能有一个,元配即为正室,元配去世后的续弦也为正室。正室是被法律和宗族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则是指正室在家中的权力地位。
侧室(也就是妾)则不然了,没有人数的要求,随心所欲。侧室的地位十分低下,比丫头、佣人高不了多少,侧室不能登堂入室,不能出席正式场合,甚至不能与正室及其子女同桌吃饭。侧室也是不作为婚姻关系的,侧室的娘家也不被夫家承认为亲家,侧室死后既不入族谱,更不能入祖坟。侧室一般是不敢挑战正室的权威的,如果侧室犯了错误可以被夫家和正室随意处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会有极少数例外。
侧室的子女是入族谱的,但是地位也是不能与嫡出的子女相提并论的。
女儿可以上家谱的,不过只是记载了女儿的名字和嫁到什么地方去了。女婿和外孙是不上家谱的。自古至今家谱一般就是这样的。如:长女李红适莒县二十里堡村张三。男子结婚了,在家谱中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原因一般记作:配×氏,不记配偶姓名。女儿出嫁了记作适××村××人。现在家谱编撰也与时俱进了。妻子在家谱中也记录完整名字了。
上午遛娃时,跟一个安徽籍的老大叔闲聊,无意中聊到广东人重男轻女的现象,说广东人要没生出男孩,是不让上家族族谱的。
我一听,很不爽,说全国有多少个地方是让女孩上族谱的?您别乱黑我们大广东。别的不说,就说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我孩子爸爸的老家(河南某小城)家族里就有一大本族谱,往上至少十代祖先记录在册,直到我老公这代,几乎全是男丁,出现的女性名全是这些男丁的妻子们,而他们生下的女儿们,不是家族传承人,也不担当传承的任务,自然没资格在上面留下姓名。
老公家的这项传统流传至今,相信还会影响下一代。我孩子的爷爷,也就是老公爸爸,早早就已按辈分想好他孙子们的名字(那时老公还在读高中,哈哈哈),并记上族谱,当然,没有孙女的名字。
其实从本质上看,一个家庭,不让女儿上家族族谱,就说明其重男轻女,自然是不对的。但族谱,从西周开始,一直沿用至今,作为家族宗法制度下的产物,彰显的是父系社会里男尊女卑的现象。
陈忠实在《白鹿原》里就深刻地探讨过宗法家族制度的严苛性。书里面记载过,能进入白鹿村祠堂族谱的是本村16岁以上的男丁,以及冠夫姓的妻子们,而本村的女儿家,别说已经出嫁在外的,就是超过二十岁未嫁,甚至终身未嫁的,都不能进入本村祠堂,在族谱上留下一笔。当然,男人若娶了“不守妇道”或名声不好的女人,同样不被允许进祠堂。像黑娃带田小娥回家,被赶出家族祠堂,赶出家,就是例子。
这仅仅是百余年前的女性地位低下的一个小小的缩影。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女性,当真不是一般的苦。
在当今,随着宗法制度越来越弱,女性地位的提高,家族族谱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已经有很多家族不再记录族谱,或者已经被损坏丢失了的,我老家的族谱就已被损坏,我爸爸往上二代,已经没人记得了。
总之,以后族谱要不要继续传承,见仁见智吧,但拿族谱这事来地域黑,我是一万个不答应。
家谱上为什么没有女性的名字
本文2023-09-30 08:16:0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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