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拗一词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例子?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30浏览:3收藏

执拗一词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例子?,第1张

  5 经济实用型婚姻

  所谓的经济实用型婚姻是穷人为省钱而自发实行的一种婚姻的变通。也就是说,它没有聘娶这一关,能省下一笔财礼,甚至能减少日常婚姻消耗,经济、方便、实用。具体有以下几种:

  1)交换婚。它是中国历史上很典型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指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过协议,互换异性子女互为配偶的婚姻方法。一家男子娶另一家女子,必须以一女嫁到对方家作为交换条件。

  中国古代,从上到下,交换婚广为流行。比如西周时姬、姜两姓世代为婚。汉武帝娶卫青之姐卫子夫为皇后,卫青则娶武帝姐平阳公主为妻,汉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姐妹,而任宝则以刘嘉之妹刘园子为妻。当然,贵族之间的这种交换,其初衷乃是出于政治目的,扩大政治资源,按现在的说法是:资源共享,强强联合。而穷人也不傻,自然学会了这一手,并且成为交换婚的主要消费群体,其特点是:弱弱联合,互通有无,降低成本,节源开流。由于穷人在历史演义里的沉默,所以我们找不到穷人交换婚的史料。但是在文艺作品里,我们见到的太多了,甚至我国某些农村地区,目前仍有交换婚存在。

  2)入赘婚

  入赘婚在中国这样一个夫权社会,是很另类的一种婚姻形式,其特点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俗称倒插门。儿女生下来,还要姓女方家的姓。总之,这种婚姻形式里的男人,很受社会歧视,他到女方家,象个卖大力丸的,或者象头老黄牛,闷头干活罢了。而男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原因,家穷,掏不出彩礼,娶不起媳妇。二是心里原因,自家兄弟多,卖出去一个也无所谓。三是性格原因,男人老实巴交或者另一个极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咱们日报上曾登过一则社会特刊,说的是汤阴县城,一个哑巴女孩的家长为其招了个上门女婿,小伙子长得很帅,没想到那家伙好吃懒做,喝了酒还老打哑巴女。哑巴女自尊心强,瞒着家里不说。事发后,女方家长把这小伙赶走了。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混得不如意,又自己回来了,小哑女痴情,打着手势欢迎他回来。家里人想,他改好也就算了。没想到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变得更坏了,还出去嫖妓,更打哑女,家里人一急,再次赶他走。小伙一急,把哑女,丈母都给杀了。总之,一般男人是不选择入赘婚的。

  但是一但选择入赘婚,其经济效益很可观的,女方家不但放弃彩礼要求,还要倒贴很多,比如给你一块地,三间房什么的。如果没有经济这味引诱剂,男人是不会上勾的。当然,对于更穷的男人,媳妇本身就是笔很大的财富了。所以,对经济可能没有要求。

  关于入赘婚的起源,史载 先秦时即已存在,宋朝时开始流行。到元朝时,分为四种类型:养老型-一辈子生活在女方家中,为女方父母养老;年限型-双方约好一定的年限,年限内生子,归女姓,年限外,归男姓;出舍型-夫妻成家,从妻家分离出来,独立过;归宗型-双方约定的年限到期,或妻子死,男子回到自己家中。

  现代的农村社会,这种婚姻方式依然大量存在,我老家的村长,就在村附近厂矿里的外来打工者当中为自己的女儿挑了一个老实又漂亮的穷小伙,单独给他们盖了一桩院子,有老丈人的权势罩着,小两口过得也是有滋有味的。至于现代都市中,隐性倒插门、倒插门的变种也大量存在,2002年的《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个专题报道《我的婚姻断裂在城乡结合部》,文中的男主人公一肚子苦水,他们本是乡下人,在城市里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留城,妻子是城市户口,先天就优越了那么一点。如果这男人的工作是女方家帮助安排的,这男人又得暂时住女方家里的话,那就惨了。他们所诉的苦,其实跟历史上社会上的倒插门女婿有着本质的相同。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平时过日子也没什么,男方主内又主外,社会学者考察,这种婚姻里的女性常对外扬言的一句话是:家里的活全靠他了!他们生活中的冲突一般起因于男方家长及亲戚的光临。也就是说,这种婚姻,似乎只是女方家的根据地,男方家却没享受的权利。上面那篇报道中,其中一个男主人公,其母千里迢迢来看儿子,带来一兜平时不舍得吃才攒下来的咸鸡蛋,却被儿媳妇扔到了垃圾箱里,男人也是无可奈何。这其中的东西,不是历史课所能描绘出来的,大家可看一下文学里的有关章节,王大进的长篇小说《欲望之路》,描写得相当出彩。影视镜头里也常有此类情节!

  3) 童养媳。

  童养媳是中国颇有特色的一种传统婚俗。它是指有儿子的家庭,抱养人家的童女为养女,等到儿子与养女达到结婚年龄,使他们完婚成亲,俗称圆房。由于这种媳妇来时年少,需要长大成人后才可成亲,所以又叫待年媳。当然,还有叫等郎媳的,乃是男方还没有在娘胎里酝酿,父母就为其领养媳妇的,其功能约相当中国人给女孩子起名招弟,一切尽在不言中。

  童养风俗在我国古已有之,《三国志》载:“该诅国女,至10岁,婚家即迎之长养为媳。”宋代之后,这一风俗便开始盛行。盛行的原因,还在于它的经济性。贫家生女,养不起,即送小康人家,少不得,还能换得几斗米谷。而男方呢,并不是凭空做好事,而是不愿掏太多的聘礼,或者说,掏不起聘礼,市场就这样形成了。尽管男方抚养儿媳需要开支,但日常花费不成问题,用不着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的聘礼与聘金,相当于在银行存钱,化整为零,零存整取,再说了,男方家可能还要沾点便宜,因为童养媳在夫家,要参加繁重的劳动,既是童工,又是义工,家务活都包给她了,甚至得抱养自己的丈夫。有些夫家,贪图女方的劳动力,常常抱过大的媳妇儿,所以,民间有“十八岁大姐九岁郎,晚上睡觉抱上床,不是公婆还双在,你做儿来我做娘”的“小女婿”歌谣。甚至还有更差劲的:“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高矮个子一般长,白天喂吃又喂喝,晚上帮他脱衣裳,来尿糊屎我侍候,说是老婆象他娘”。这里举几个我知道的例子。第一个,我四奶奶,就比我四爷大了整整十三岁。还有一个,我老家一位邻居,现在快八十岁了,他九岁时与他那童养媳圆的房。当时的新郎官太小,睡着后象个小死猪,大家想想那时候乡下的穷小子,白天疯了一天,晚上睡得当然沉了,而且还尿床。圆房前,都是他老娘侍候他尿尿。待圆了房,婆婆当然不管了。可新媳妇儿害羞,也不管。圆房的第一天,婆婆就告诉儿媳,晚上得把结新郎尿尿。新娘不好意思,所以,第二天早上,大家都看见她出来晒被子,不用说,新郎尿床了。第三天,又发现她出来晒被子。婆婆说:你晚上怎么不叫他起床尿尿?新娘说:我叫了,叫不醒。婆婆说:把他扔井里他照样睡得香,如何叫得醒?你直接把接他得了。那时候穷,新娘就这两床被子,她心疼啊。第三天晚上。婆婆去听房,先是听见媳妇在哎哎的叫新郎起床,那时候的媳妇害羞啊,从不直接叫自家男人的名字,只会叫“哎”,这么哎哎了一会儿,没有动静,新娘就抱起新郎,抱结他尿尿。婆婆在外头一看,高兴坏了,媳妇终于上道了。没想到这一高兴,在外头弄出了动静。里头的新娘听见了,不好意思,手一撒,把睡得正香的新郎扔尿捅里去了。后来更有趣了,我父亲与这位邻居同是村干部,两个人有一天领着公社(那时候的乡政府叫公社)的一位干部上门 吃派饭,那乡政府一进院子,看见一个妇人在纺花,就感叹地对我那邻居说:老李,不简单哪,你娘这么大年纪了,还会纺花。这故事在我们老家流传至今。如今,那老大爷还挺健康的,那新娘子,已成一根小虾样了,两眼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说倒插门女婿的日子不好过,那童养媳更苦了。郑板桥诗云:

  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

  姑令杂作苦,持刀入中厨。

  析薪纤手破,执热十指枯。

  姑曰幼不教,长大谁管拘。

  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挞具。

  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

  吞声向暗壁,啾唧微叹吁。

  岂无父母来,洗泪饰欢娱。

  一言及姑恶,生命无须舆。

  4) 典妻婚

  所谓的典妻,也叫租妻,历史上广泛流行于浙江、福建、甘肃、辽宁和山西。辽宁叫搭伙,甘肃曰僦妻,在山西被称作挂帐,百姓也有叫“拉边套”的

  出租妻子是一种更经济的婚俗形式,简而言之,就是丈夫把妻子出租给需要老婆的人。时间长的叫做典妻,时间短的称租妻。《全国风俗大观》记述:“贫苦之家蓄妻不得温饱,可以租之于人,共订合同,半载或一年、三年,以本夫之需索,以定时期之长短。期满则退回而已。”

  租妻习俗在宋元时代就已流行,沿至明清。冯梦龙《寿宁待志》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归迎。典夫之宽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归遂书卖券者”。

  典妻规矩,有以下几种:

  1) 典妻双方当事人,被典之妻原主和典主,必须得订立典婚书,双方签字画押生效。一式两份,原夫和典夫各一份,内容包括典妻原因、期限、典价、子女抚养、归属等。

  2) 典妻同样需媒人做证,媒人名字也必须媒人签在典婚书上,以备日后查询。

  3) 典妻所生子女跟从典夫之姓,归典夫家所有,典子拥有典夫的财产继承权,亦可列入典夫家谱。

  4) 典妻的婚礼多在夜间举行,摆宴请客,洞房礼俗一如其它,但并不张挂彩灯。

  5) 在夫妻关系与母子关系方面,典妻婚与其它类型的婚姻形式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它的临时性决定了它的特殊性。首先,它是特殊的夫妻关系,典妻一般住典夫家中,但也可以住原夫家,每个月到典夫家同居若干天,同居时原夫要回避,不能象亲戚那样,去典夫家串门唠磕什么的。其次,典妻的主要功能是生子,原则是留子不留娘,子只能承认典夫之妻为娘,浙江某些地区,典子称自己的生母为婶 婶。有鉴于此,典妻又称租肚皮。前年,南方某报上出则广告,四川一女人要出租自己的肚皮,租金十万,说自己是文化素质高,大学文凭,故而租金高云云。可惜没看到下文,不知她生意是否出成。一句话,传统文化总有人发扬广大,倒省得我等操心了。第三,典妻乃是以人为物,论价典租。租金的多寡,自然要根据物品的质量、市场的行情来定高低,如此,女人的年龄、容貌、生育能力及租时的长短,都是定价时要参考的。

  典妻是穷人与无赖混日子的最后策略,典主一方需要生息子嗣,却无力更娶,典妻一方,为生计所迫,要动用最后的资源。既然是经济买卖,那么就可能有纠纷,甚至比普通买卖还要麻烦,《元典章》载:其妻既入典雇之家,公然得为夫妇或婢妾,往往又有所出,三年五年期满之日,虽曰归还本主,或典主贪爱妇之姿色,再舍钱财,或妇人贪慕主之丰足,弃嫌夫主,久则相恋,其势不得不然也。轻则添财起典,甚则偕以逃亡,或有情不能相合,因而杀伤任命者有之。

  典妻容易出麻烦,再者,“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儒家正统思想也容不得大家如此的大做买卖,所以,朝廷与法律严禁租妻,如《明律·户婚·婚姻》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于人为妻妾,杖八十。但是人伦与法律,在经济面前,其抵抗力是值得怀疑的。一句话,你禁你的,我典我的,民间百姓乐此不彼。近代,浙江地区仍流行这个。中国“左联”作家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是以民国初年浙东农村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典妻悲剧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善良、温厚的妇人,贫病交加的丈夫为了还债和活命,把她“出典”给一个家道殷实的老秀才,替人家生孩子,她抛下幼小的儿子春宝,来到秀才家。在秀才家生活了3年,终于完成任务-生下一子秋宝。待回到自己的家,丈夫快要病死了,孩子也不认娘了。

  典妻,有点象穷人与不太富的人之间做的一种偷税漏税的买卖:第一,典主之妻不会生育,或者说没有生育男丁,按当时的社会主旋律,她得主动为夫纳妾。是典一个替自己生子还是弄来一个小妾与自己分庭抗礼呢?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典主之妻当然愿意选择前者-给丈夫弄个临时妾,或者叫钟点妾。第二,典主也乐意,如果能娶回家二个三个的,当然更好。只是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家中无妻,或者说有个悍妻,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临时把别人的老婆租用一下了。第三,典妻之原主也乐意,充分利用自己手中仅有的国土资源,以能赚一块是一块的精神奔赴小康之路,也算是取财有道吧。唯有这被典的女人,约等于球,被人踢来踢去,身体与心理都找不着应有位置,该是何等的凄惶!

  6、 鬼婚

  又叫冥婚,阴婚,即幽冥世界的婚姻。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流传开来。名目很多,冥配,配骨,幽婚,圆坟。

  《周礼》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明代《菽园杂记》记述说:“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末娶而死,其父母俟公大有女死,必求之以亡,议婚定利纳千,率如生者,葬曰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看意思,鬼婚也有倒插门的。

  民间鬼婚故事太多了,这里咱就不再罗嗦了。谈神论鬼,不是我的爱好,就讲到这里吧。

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崔、张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是个罪魁祸首,是辱没夫人家谱、败坏**闺范、坏张生行止的"蟊贼"。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

在作品中,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既然不肯成其事,只合酬之以金帛,令张生舍此而去。却不当留请张生于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所以夫人有此一端。目下老夫人若不息其事,一来辱没相国家谱;二来张生日后名重天下,施恩于人,忍令反受其辱哉?使至官司,夫人亦得治家不严之罪,官司若推其详,亦知老夫人背义而忘恩,岂得为贤哉?"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同时,在主仆地位悬殊、礼教严谨的封建家庭中,红娘不畏老夫人的"打下下半截"的威吓,而拒不知罪,镇静自若地晓之以理,实在是非有十分的胆量和强烈的反抗精神所不然的。

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王实甫把红娘塑造地形象饱满,将她的精神世界浓浓地渲染了一笔,环环相扣、入情入理、动人心弦。红娘的形象趋于完美化,成了封建婚姻的斗士,通向美满婚姻的纽带。在《西厢记》中,红娘形象的塑造也具有其真实性,并非理想化的一味地崇高。红娘的热心肠,也要受到时代背景的制约。如,当张生一提到跟莺莺的姻缘是,她就说:"姻缘非人力所为,天意尔"。这句话一则表现了红娘对崔张婚姻的成功不抱绝对的希望,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必然要面临重重困难,红娘是务实的。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透露了红娘的宿命观。这种观念在封建社会占有统治地位,不仅红娘有,哪怕是作为作者的王实甫,也不可能不为这种思想所侵染。然而,正因为红娘有这种想法,才体现了她的时代真实性,脱俗的红娘就不可能成为活生生的人。

红娘的形象促进了《西厢记》的广为流传,在艺术性上具有极高的价值。红娘敢于同封建礼教作斗争,促进了美满婚姻,她的形象在文学史、在人们的生活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她成了美好婚姻的牵线人,从历史故事中走出,随着人类的步伐,将不会泯灭。

<西厢记>

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崔、张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是个罪魁祸首,是辱没夫人家谱、败坏**闺范、坏张生行止的"蟊贼"。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

在作品中,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既然不肯成其事,只合酬之以金帛,令张生舍此而去。却不当留请张生于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所以夫人有此一端。目下老夫人若不息其事,一来辱没相国家谱;二来张生日后名重天下,施恩于人,忍令反受其辱哉?使至官司,夫人亦得治家不严之罪,官司若推其详,亦知老夫人背义而忘恩,岂得为贤哉?"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同时,在主仆地位悬殊、礼教严谨的封建家庭中,红娘不畏老夫人的"打下下半截"的威吓,而拒不知罪,镇静自若地晓之以理,实在是非有十分的胆量和强烈的反抗精神所不然的。

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王实甫把红娘塑造地形象饱满,将她的精神世界浓浓地渲染了一笔,环环相扣、入情入理、动人心弦。红娘的形象趋于完美化,成了封建婚姻的斗士,通向美满婚姻的纽带。在《西厢记》中,红娘形象的塑造也具有其真实性,并非理想化的一味地崇高。红娘的热心肠,也要受到时代背景的制约。如,当张生一提到跟莺莺的姻缘是,她就说:"姻缘非人力所为,天意尔"。这句话一则表现了红娘对崔张婚姻的成功不抱绝对的希望,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必然要面临重重困难,红娘是务实的。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透露了红娘的宿命观。这种观念在封建社会占有统治地位,不仅红娘有,哪怕是作为作者的王实甫,也不可能不为这种思想所侵染。然而,正因为红娘有这种想法,才体现了她的时代真实性,脱俗的红娘就不可能成为活生生的人。

红娘的形象促进了《西厢记》的广为流传,在艺术性上具有极高的价值。红娘敢于同封建礼教作斗争,促进了美满婚姻,她的形象在文学史、在人们的生活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她成了美好婚姻的牵线人,从历史故事中走出,随着人类的步伐,将不会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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