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形态经历了哪些变化?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30浏览:6收藏

中国家族形态经历了哪些变化?,第1张

第一章 绪论

家族是中国历史上特定阶段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家庭和家族

1、家庭的形态、种类和要素

2、家庭和家族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3、家庭和家族的联系与区别

4、家庭和家族制度

§2 家族和文化

1、家族和传统文化的共生共存

2、家族和传统文化的互促互补

3、家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类

第二章 家族的演变和形态结构

§1 古代家族的演变过程

1、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

① 父家长制家族的产生

② 父家长制家族的形态结构

③ 父家长制家族转变为宗法式家族

2、商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式家族

① 宗法式家族的结构特点

② 宗族组织和宗法制度

③ 春秋战国时期宗族组织的崩溃与血缘关系的松弛

3、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

① 汉魏之际世家大族式家族的形成

② 世家大族式家族的形态结构

③ 唐末五代世家大族式家族的瓦解

§2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主要形式

1、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制度

① 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

②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态结构

③ 维系封建家族组织的祠堂、家谱与族田

④ 家族内部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族长族权的统治

⑤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延缓封建专制统治的作用

⑥ 民主革命与土地改革的胜利和封建家族制度的彻底灭亡

2、我国少数民族的家族制度

① 历史上少数民族的家族制度

② 北方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家族制度

③ 南方独龙、布朗、景颇等族的家族制度

第三章 家族和宗法思想

§1 商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制度

1、宗法制度的形成

2、宗法制度的实质是反映和维护家族制度的规范和办法

3、政权和族权、君统和宗统的合而为一

4、大宗、小宗的意义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5、宗子统治制度

6、确定与调整宗族内部各种关系的办法

7、“百世不迁”与“五世则迁”

8、“别子为祖”和“继别为宗”

9、“庶子不祭祢”与“不为长子斩”

10、区别血缘关系等级的五等服制

§2 宗法思想与宗法等级制度

1、宗法思想是维护宗法制度和家族组织的意识形态

2、宗法思想提出的主要用意

3、宗法思想的逐步完善和强化和过程

§3 宗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1、保持家族权力财产不被分割转移的嫡长子世袭制和继承制

2、维护族长统治地位的宗子制度

3、区别贵贱等级的“不以亲亲害尊尊”的思想

4、维护家族内部几部分人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嫡庶不平等思想

§4 战国以后宗法思想的演变

1、宗法制度的瓦解和宗法思想的延续

2、宗法思想是维护各个阶段家族制度的思想武器

3、宋以后宗法思想和封建伦理道德的合流

4、现今农村中宗法思想残余的影响和作用

第四章 家族和封建伦理道德

§1 封建伦理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1、封建伦理道德是由血缘关系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2、孔孟和韩非等人关于封建伦理道德的创立

3、董促舒等对“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提出和完善

4、宋以后理学家对封建伦理道德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2 封建伦理道德主要是规范家族内部各部分人之间思想行为的准则

1、封建伦理道德以处理父子关系的“孝”、“父为子纲”为中心

2、处理家族内部夫妇兄弟关系的“夫为妻纲”和“兄兄弟弟”

3、父子关系的原则推广到君臣关系的“君为臣纲”

4、父子兄弟关系的原则推广到朋友、主仆关系的“信”与“义”

§3 封建伦理道德维护家族制度和专制统治的作用

1、封建伦理道德是封建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培养对封建国家和封建家族百依百顺的忠臣、孝子和顺民

3、消弥和扼杀族众的反抗意识

§4 家族在宣扬民族传统品德方面的作用

1、教育子弟、族人耕读为本,勤俭持家

2、教育子弟、族人本份地读书和做人

3、强调正风澄俗,整顿社会不良风气

第五章 家法族规和封建法律思想

§1 家法族规的形式和内容

1、家法族规的封建性质

2、家法族规的主要形式

3、家法族规对族众关系的规范

4、家法族规规定的族长的地位和权力

§2 封建法律对父权、族权的确认和限制

1、法律确认的父亲、家长和族长的财产支配权

2、法律确认的父亲、家长和族长的初级裁判权和捆送权

3、法律对父亲、家长和族长的处死权的限制和默许

§3 亲属相犯按血缘关系等级加刑和减刑的原则

1、亲属殴詈和亲属相杀罪的分别加刑和减刑的原则

2、亲属相盗罪的一律相应减刑的原则

3、亲属相奸的加重处罚

§4 宗法思想指导下的诉讼原则

1、亲属容隐

2、存留养亲

3、子弟代刑

4、对家族复仇的容忍和惩罚

第六章 家族和封建家谱

§1 古代谱牒的演变过程

1、春秋以前的谱牒

2、魏晋至唐代的谱牒

3、宋以后近代封建家谱的产生

§2 修谱是家族的重要文化活动

1、修谱的目的

2、谱必三十年一修

3、修谱的领导和专门机构

4、修谱的过程

5、修谱告成的庆典

§3 修谱的义例的原则

1、隐恶扬善,为亲者讳

2、“父子直排,兄弟横列”

3、“见名直书,临文不讳”

4、继子、嗣子、养子。姬妾的书法

§4 家谱的刻印的保存

1、刻印

2、领谱和保存

3、家谱的利用

第七章 家族的婚姻制度和民间婚姻习俗

§1 古代婚姻形态的发展

1、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

2、固定的世代家族联姻

3、宗法制度下族外群婚的遗迹

§2 封建家族联姻的原则

1、“上以承宗庙,下以继后世”

2、婚姻论阀阅和论财

3、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4、纳妾和“兼祧”

§3 家族婚姻的范围和禁忌

1、家族婚姻的范围

2、同姓不婚

3、中外表兄弟姊妹不婚和“听从民便”

4、有特定血缘关系的部分亲属不婚

5、婚姻论行辈

6、伦理道德和身份等级方面的禁忌

§4 家族婚姻的缔结和离异

1、“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

2、父母、祖父母的主婚权

3、婚姻缔结的过程和仪式

4、“七出”和“义绝”

5、婚姻离忌的方式

§5 家族间特殊的婚姻习俗

1、招赘婚

2、童婚和养媳

3、换婚

第八章 家族教育

§1 家族道德教育

1、家族道德教育的方式

2、封建伦理纲常的教育

3、耕读为本、勤俭持家的教育

§2 家族的文化教育

1、家族文化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2、识字教育

3、举业教育

§3 家族塾学

1、塾学的种类

2、塾学的建立与经费筹集

3、塾师

4、塾学的任务

第九章 家族和家庭的礼仪和节序

§1 封建家礼的基本原则

1、家礼反映和维护封建等级关系

2、家礼维护家族统治的作用

3、家礼的繁琐猥屑的性质

§2 家庭的礼仪

1、父母子媳之间的礼节

2、夫妇之间的礼节

3、兄弟之间的礼节

§3 家族的礼仪

1、按照血缘关系等级规定的不同礼节

2、长幼之间的礼节

3、尊卑之间的礼节

第十章 家族和民间的祭祀和丧葬

§1 家祭

1、家祭的性质和范围

2、元旦祭龛

3、朔望祭祖

4、祖先诞辰祭祀

§2 墓祭

1、清明和秋冬扫墓

2、墓祭的仪式和内容

3、墓祭的意义

§3 祠祭

1、祠祭是家族的隆重庆典

2、祠祭的仪式与要求

3、会宴与享胙

§4 普遍流行的农村民间祭祀

1、社祭

2、醮祭

3、祭灶

§5 民间祭祀的典仪

1、请神与游行

2、主祭和陪祭

3、合族或合村的聚会与宴饮

§6 家族的丧葬

1、服葬和五等服制

2、葬亲习俗

第十一章 家族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民间风俗习惯

§1 节令文化娱乐

1、元旦新春的文化娱乐

2、元宵和龙灯

3、端午的驱瘴:吊屈和龙舟竞渡

4、中秋的团圆和放河灯

§2 祭祀文化娱乐

1、墓祭的踏青和郊游

2、祠祭的招优演剧

3、社祭和醮祭的娱神

4、中元馈祖和四八浴佛的娱乐活动

§3 村民团聚习俗

1、联宗通谱

2、民间结拜

3、认干亲

4、民间迷信结社

§4 村民互助习俗

1、民间打会

2、农忙换工和互助

3、民间买卖、借贷和典当习俗

4、集市和庙会

§5 民间节令习俗

1、元旦

2、元宵

3、端午

4、七夕

5、中秋

6、重九

7、腊八

8、祭灶

§6 家族生活习俗

1、立嗣过继

2、续弦与寡妇改嫁

3、分家与别籍

第十二章 家族和民间的迷信习俗

§1 丧葬迷信习俗

1、入殓

2、超度。水陆道场

3、祭忌。回煞、放焰口

4、下葬

§2 占卜

1、算术

2、相术。相面、相手纹、揣骨

3、卦术。金钱课、鞋卦

4、拆字、雀测

5、圆梦

6、望气

§3 巫术

1、跳神

2、下马

3、招魂

4、冲喜

§4 居家忌讳

1、语言忌讳

2、行动忌讳

3、处世和接物的忌讳

现在的南方人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绝大部分是汉人。

因为当时百越生产力落后,食物获取很难,生孩子养不活,得病无法医治,死亡率高。

汉人打过去住平原,他们躲进山,汉人的生产力高,能大量产食物,人数几何增加。美国人的拜仁多于印第安人是同样的道理。

更何况人很少背叛祖先,没有人愿意冒充别民族的吧,都是有家谱的

专家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全 国 专 业 家 装 设 计 师 行 列 领 头 者 , 或 是 教 授 ?

柯南中黑衣组织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黑衣组织、(原文:黒の组织),柯南称其为“乌鸦军团”,是《名侦探柯南》中的一个笼罩在神秘色彩中的犯罪组织。主角工藤新一因为看到了组织与他人的非法交易而遭下毒变小为柯南。 实际上,这个组织的真实名称一直是一个谜,在片中往往以"黑组织"、"组织"代称。组织的组成结构和目的也不明显。但可以肯定的是组织的势力遍布日本和西方国家,并且有雄厚的产业。此外,组织一直在研制某种让人致死的剧毒药物有说法说是为了让自己长身不老的药。(似乎是APTX4869,但由于研究未完成,出现了使人返老还童的效果)并且从事某种"使时光倒流"的技术(灰原哀语)。组织的成立时间不少于半个世纪(单行本19卷 FILe9 被狙击的球 TV130 竞技场无差别胁迫事件(上集)。组织里的颜色是黑色,所有的人都穿这个颜色的衣服。组织里的人员的代号全部是酒名。 目前出现的比较重要的组织成员包括:Gin、Sherry(灰原哀)、Vermouth(贝尔摩德,克里斯·温亚德)、Vodka、Kir(CIA在组织中的卧底/水无怜奈)、Chianti、Korn、Calvados、Bourbon

记得采纳啊

南京人是由什么地域人组成的?

1南京7成是南京人,其中一半是口音较重的秦淮区的老南京人,小部分是下关素质条件经济较差的原来湖北移民

2现在有3成是解放前,南京大屠杀后,移民到南京的各地人,有天津,河南,安徽,东北,苏南等

3现在近十几年,有较多的安徽,苏北的人来南京打工买房安家,因为口音相近,所以觉得不被排外,

彼得留拉的军团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因为残酷而激烈的阶级斗争在全乌克兰逐渐地展开了,彼得留拉部队和红军游击队开始了战斗。

2保尔被关起来后,“大头目”彼得留拉要亲自来镇上检阅部队,捷涅克上校怕大头目看到监狱里关了那么多没用的犯人,胡乱问了问保尔就放他走了。

3保尔被放出来后第二天就动身去喀查丁参加红军。

哦O(∩_∩)O~

亚运火炬手主要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体育界名人(冠军)、 官员、其他行业的知名人士

ji女是什么人组成的

爱钱又不想辛苦工作的、无数努力后实在没有其他办法生活不下去的、本身需要该活动又想挣那钱的那些

是由人组成的还是由动物组成的

,即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 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法规、行政司法、行政裁决、行政惩处、行政监察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

广义的 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 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定和实施公共决策,实现有序统治的机构,它泛指各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订法律、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解释和应用法律的公共权力机构,即通常所谓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 就是国家的权威性的表现形式”。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第五十八条、第一百条),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 自动行使行政权(第三、五、六节)。

火影第七班是由什么人组成啊?

是火之国·木叶隐村中所属的几个小队之一,也是整个故事的中心小队,队长为旗木卡卡西,成员包括漩涡鸣人、宇智波佐助、春野樱。佐助叛离后,大和任代理队长,同时佐井作为新成员加入。(TV原创中佐井受伤的一段时期由空代替。) 第四次忍界大战中,第七班初始的四人重聚,并对战局发挥着决定的作用。大筒木辉夜被第七班联合封印后,鸣人与佐助在终结之谷进行了最后的决战,最终佐助认输,二人相互认同,第七班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出自日本动漫《火影忍者》。 从忍者学校毕业之后,成为下忍的时候,三人编为一小队,按照实力平均编排(如佐助与鸣人分别为忍者学校同届毕业学生中的第一名于倒数第一名),由一位上忍(或特别上忍)带领,大多执行D级别的任务(除草、捉猫等)。 鸣人这一届有十个小队,最终经筛选剩下第七班、第十班(由猿飞阿斯玛带领)、第八班(由夕日红带领)三个小队,9位下忍合称“新人9人(Rookie Nine)”。加上上一届由迈特凯带领的第三班,除去叛离的佐助,11位下忍合称“木叶11人(木ノ叶の11人,Konoha 11)”。(在中国,算上佐助,又被合称为“木叶十二忍”。)

进击bigboy都是什么人组成的?

进击bigboy完全是一群小弟弟,而正值青春期的他们,既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又有成长期的叛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

据说,自秦代开始姓、氏合一,大宗族先是流行排行入字,魏晋时开始出现排辈入名。特别是在宋朝后期开始,聚族而居的大小封建家族组织修家谱的风气十分盛行,排辈入名亦随之盛行。一种行辈字是对各辈人名中的用字的限定。孔氏家族的行辈字派从思晦开始,他规定下一辈均用"克"字。再往下各辈依次在名中用: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详、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等等。

辈分,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bèi fen,是指在家族、亲友的长幼先后中所居的地位。 也指家族、亲友之间的世系次第。 主要分为长辈(高祖辈、曾祖辈、祖辈、父母辈等)、平辈和晚辈。亦作" 辈份 "。

儒家文化对论资排辈的强调,源于农业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中国人的这种特点与儒家文化几千年来的影响有关。孔子本人就是一个非常注重"礼"的人,而礼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形式。在孔子认可的礼中,大多都是在强调身份的重要性。《论语乡党》整篇都在讲礼,包括士人在各种场合、面对各种人的时候应当遵循何种规矩。孔子讲的礼有两个维度的内核,一个是以亲疏作为判定依据的"孝",一个是以尊卑作为判定依据的"忠"。

汉族重宗族的观念一直延续至今,即使清朝时(满族人统治)也不例外。按清初满族的风俗习惯,取名用字是不反映辈分关系的,如努尔哈赤,满语意为"像野猪一样凶猛的人",与辈分排行没有什么关联。清初满族刚入关时仍保留其固有习俗,命名不排字辈。但从康熙皇帝开始按照排字辈命名,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皇孙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之后乾隆在弘字辈分下,亲选"永、绵、奕、载"四字依次命名;道光在载字辈分下,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在启字辈分下。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辈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辈分不是特别讲究,如小说《白鹿原》中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这个"孝"字是取忠孝之类的用字,没有特别严格的辈分用字沿革。再如,我们的父辈名中,辈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较好的字来使用。在这种宗族观念下,一般排辈分主要体现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谱,故不采纳。现今,许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辈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选一个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关系,并无序辈之意。行辈字是宗族内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并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随便选用的。宗谱的行辈字派用以加强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禄、吉、祥、贤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字,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字,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家谱的行辈字派是家谱中尤其重要的内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将其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帝俊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是一个谜一般的神性人物,他的事迹既不为正史所载,也不为诸子所传,只见于《山海经》之中,尤其集中反映在“大荒”、“海内”两经之中。究其神系渊源与脉略,显不属于炎帝世系,也不隶属于黄帝世系,是与炎、黄两大神系并存的第三神系。

然而有意思的是,其事迹却往往与黄帝诸神暗合,其神系人物也与黄帝子孙们有着扯不清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探讨帝俊其神及其世系家谱,对于研究中国上古氏族及民族的融合过程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本文重在探究帝俊及其神系;同时通过清理帝俊神系与黄帝神系之关系,透视神话的历史化对上古神话的整合过程;也能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文明时代政治的需要和文化心理对远古神话的改造方式。

一、帝俊考关于帝俊在中国古代诸神中的地位,今天众说纷纭,然一般认为帝俊当是上古时代东方民族的祖先神,这种看法是一致的,因为《山海经》记载的帝俊活动地及其子孙之国大多在东方。然而,我们却往往忽视了在南方、北方与西方等地也有帝俊的事迹和他的子孙国家,如西周之国,且帝俊之妻常羲“浴月”之地亦在西方。帝俊子孙为何会在西方出现,其事迹为何也与西方发生联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有趣的现象。另外,帝俊的事迹与上古诸神往往有重叠之处,如帝俊与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等,诸神身上均附有帝俊的影子,究其原因,主要是后人对帝俊神话的分割与重植所造成的。但对于帝俊与少昊、帝喾之间的关系则非同寻常,探讨三人的关系是重建帝俊神系的关键,因为我们从种种迹象可以判断帝俊与少昊、帝喾本是一个神系,帝俊与帝喾为异名同实之神,少昊与喾之子契亦为异名同实之神,均为帝俊(喾)之裔。只有在证实这一关系之后,古神话中诸多有关俊、喾、少昊的问题便可得到合理的解释了。

1帝俊与少昊的同源关系的确立要证明帝俊与少昊的血统关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据《帝王世纪》和《通志》等均言少昊,名挚,字青阳,亦称玄嚣,为黄帝之子。然而《山海经》中并没有少昊世系,它其实是战国以来,汉民族大一统观念的产物。后儒们尽管煞费苦心的编构少昊神系,却往往无法自圆其说,破绽百出。如《帝王世纪》《通志》言少昊建邑于穷桑,都于曲阜,那么少昊便是远古东方某部族的祖先了,穷桑处于东方;而《拾遗记》则云少昊生于穷桑,处于西海之滨,主西方,为金天氏,是白帝之子,那么“穷桑”便是西方之地了。这些矛盾表明在将少昊划归黄帝世系时,仍时时可见远古传说的影子。

在后世史化了的材料中,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证明帝俊与少昊的关系:其一,《山海经·大荒南经》云:“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而《拾遗记》卷一云少昊之母为“皇娥”,《路史·后纪七》云少昊之母为“娥”,这里的“皇娥”、“娥”实际上都是“娥皇”的误写或省写。其二,帝俊部族与少昊部族均是我国东部以“鸟”为图腾的远古同一部族。《山海经·大荒东经》载:“有五采之鸟,相向弃沙,惟帝俊下友,帝下两坛,采鸟是司。”义为:有两只五彩鸟,相对而舞,是帝俊在人间的朋友,帝俊在人间的两个祭坛,便是由它们管理的。这里的五彩鸟,实际上便是神话中的“凤鸟”,它与帝俊有着极为亲密的关系,应是帝俊部族的崇拜物。更主要的是,战国以来,人们称日中神鸟为“俊鸟”,何新《诸神的起源》云“俊鸟”便是帝俊,为太阳神的代名词。帝俊之“俊”又可写为“俊”①,这字在甲骨文中实为一个鸟的形象。少昊亦与“鸟”有不解之缘,《通志》卷二《五帝纪》云:少昊“有凤鸟之瑞,故以鸟纪官,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司正也,玄鸟氏司分也,伯赵氏司至也,青鸟氏司启也,丹鸟氏司闭也,祝鸠氏司徒也;睢鸠氏司马也,尸鸟鸠氏司空也,爽鸟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这俨然是一个“鸟”的王国,且以凤鸟为主,群鸟为辅,这与帝俊氏族为同一图腾信仰。其三,帝俊与少昊均为太阳之神。按《大荒南经》:“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所以帝俊无疑是日之父,当之无愧的太阳神。我们可以推想,这十个太阳很可能便是帝俊部族中的十大氏族,至于这些氏族的名称,由于历史茫茫,今天无从探讨了。它们与帝俊世系中的以十二月亮为代表的氏族②,组合成具有血缘关系的帝俊的部族。少昊也有太阳神之称,“昊”字亦作“白皋”,为“大明”之义,本为太阳之神的象征,当为帝俊之后这一部族的另一个伟大的先祖与承继者。基于以上三点,我们基本上可以断定帝俊与少昊的血缘关系。

2帝俊与帝喾同为一神而异名搜寻上古神话,探究后世传说,我们发现帝俊与帝喾竟有惊人的叠合关系。这些叠合是后儒们在改造与分化帝俊神话时所遗留下来的消化不掉的痕迹,足以证明帝喾的真实身份,且能让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恢复帝喾的本来面目。这里,我们主要从以下五点来证明之:其一,《帝王世纪》云:帝喾刚出生时,自道其名为“俊”,“俊”与“俊”同音且近形,所以二人当同为一人。其二,史传后稷乃帝喾元妃姜女原所生,而《山海经·大荒西经》言“帝俊生后稷”,此亦可证喾与俊同为一人。其三,史传商代始祖契为帝喾次妃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商人之祖为帝喾,而王国维认为“俊”是商代高祖中地位最显赫者③,何新以为“俊”是商人的祖先④。

是亦证明“俊”便是帝喾。其四,《山海经·大荒南经》云:“帝俊生季厘。”郝懿行疏云:“文十八年《左传》云,高辛氏才子八人,有季狸,狸、厘声同,疑是也。”郝氏所言甚是,此正可以说明帝俊与喾本是一人,所以二人之子也同名。其五,毕沅《山海经·大荒西经》注云:“《史记》云帝喾娶女取訾氏之女。《索隐》曰:案,皇甫谧曰,女名常羲。”帝喾之妻与俊妻同名,当然不是偶然,也不足怪,因二神本为一人。

3俊之裔少昊与喾之子契同为一人史传少昊名挚,“挚”字便是商之祖契的“契”字,对此王小盾先生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少昊和商民族的始祖契是一对相叠合的人物,少昊的名字叫做挚,在当时读作〔keɑt〕,和契字的读音是一样的,所以‘少昊挚’就是‘少昊契’。另外,少昊的‘昊’是由‘目犬’(xiè)字转写成的,目犬字的意义是鸟,或者可以具体说是一种纯黑色的小鸟。所以,‘少昊’一名中暗含了一个鸟图腾或玄鸟图腾。”⑤王氏从文字学与民俗学角度论证了少昊与契的重叠关系,二人显为一人。至后代,由于史家对神话的改造,将帝俊事迹嫁接到帝喾身上,于是便出现了契与挚两个不同的名称,且都为传说中的帝喾之子,后人不明二人同实异名,干脆便将两名分为二人,故《帝王世纪》辑本中,云契为帝喾次妃简狄所生,挚为四妃常仪所生。这样便将帝俊之妻常羲改嫁给了帝喾,连同她的儿子挚一起带进了帝喾家族之中,剥夺了帝俊的夫权与父权。然而这一拙劣的搬运手段更证明了喾、俊、契、挚的关系。综上所述,远古神话中的帝俊与帝喾本为一人的化身,帝喾本是从帝俊分化而产生的,且取代了帝俊始祖神的地位,大踏步地进入了中华民族的始祖神行列。

二、帝俊神系考略1帝俊为日月之父帝俊的神系的成员主要记载于《山海经》中,他有三位妻子:羲和、常羲和娥皇。这三位妻子之中,尤以前两位更加伟大: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山海经·大荒南经》)。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山海经·大荒西经》)。这两位了不起的女神生下了十日与十二月,从表象意义上讲,帝俊及其妻子们便是日月之父母,也是上古的日月之神,从神话的深层意义上看,两位女性繁衍了帝俊部族中一个崇拜太阳,一个崇拜月亮的两大氏族集团。2帝俊与他创造文明的子孙们在帝俊神系中,引以为自豪的还有他诸多著名的子孙,这些子孙以自己的才智开创了人类的新时代,使他的部族从低级的朦昧时代一步一步坚实地跨入野蛮时代,并向着文明时代挺进。帝俊生禺号虎,禺号虎生*梁,*梁生番禺,是始为舟。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山海经·海内经》)。帝俊生晏龙,晏龙是为琴瑟。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山海经·海内经》)。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是始为巧亻垂,是始作下民百巧(《山海经·海内经》)。帝俊生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山海经·大荒西经》)。这些已经足够了,舟、车、歌舞、琴瑟、百巧、种植,从食到行,从劳作到歌舞,无不闪烁着励志心得。由此可见帝俊部族的发达及文明之先进。这些发明没有一项记在帝俊头上,而都归功于他的各个子孙们,这与史化了的神话中,一切发明均归于三皇五帝全然不同,而显得实在、可信。可惜,随着帝俊之神被分化以至最终被逐出神坛,他的这些子孙们也被赶出了人类历史的文化殿堂,他们的业绩被诸神瓜分了,如不赖《山海经》,后人怎么还能知道他们的名字呢!

3帝俊的子孙之国帝俊虽为东方部族远古始祖,但其后代子孙却在东、南、西、北各方建立起了各自的国家,虽然这些国家原来是一个个氏族或氏族集团,但国度之多,阵容之大,在诸神体系中是屈指可数的。在这些国度中间,可以断定为帝俊神系的有10个:有中容之国,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兽、木实,使四鸟:豹、虎、熊、罴(《大荒东经》)。有白民之国,帝俊生帝鸿,帝鸿生白民,白民销姓,黍食,使四鸟:虎、豹、熊、罴(《大荒东经》)。有司幽之国,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食黍,食兽,是使四鸟(《大荒东经》)。有黑齿之国,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大荒东经》)。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黍食,使四鸟(《大荒南经》)。有襄山,又有重阳之山,有人食兽,曰季厘。帝俊生季厘。故曰季厘之国(《大荒南经》)。有西周之国,姬姓,食谷,有人方耕,名曰叔均。帝俊生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大荒西经》)。有儋耳之国,任姓,禺号虎子,食谷(《大荒北经》)。有牛黎之国,有人无骨,儋耳之子(大荒北经》)。以上所及中容、白民、司幽、黑齿、三身、季厘、西周、儋耳、牛黎九国,加上殷商,便是十国。其中儋耳、牛黎两国虽未明言为俊所生,但禺号虎生儋耳,儋耳生牛黎,而帝俊生禺号虎,所以可断定儋耳、牛黎均为俊的子孙之国。在这些国家中,除中容与季厘二国“食兽”之外,其它都注明“食黍”或“黍食”。且中容、白民、司幽、黑齿、三身诸国均“使四鸟”,这四鸟便是虎、豹、熊、罴。因上古鸟、兽同为动物,故虽是兽,但仍名之曰“鸟”。

至于这“四鸟”的喻意是什么,我们认为它们是一些近血缘氏族成员所结成的支系氏族的称号,因这些国家(氏族)的同源关系,所以内部结构是一致的,每一国家(氏族)又划分成以动物命名的四个支系。这种相同的氏族组织方式更能说明它们源于同一祖先。其信仰如此相同,如食黍;组织结构如此相近,如使四鸟,哪怕散居在天地四方,也没大的改变,可见帝俊家族延续之长,联系之紧密。这对于探讨中国上古时代的社会组织与社会生活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是炎、黄世系所不能具备的。4帝俊部族迁移、散居的原因从神话记载中可看出,帝俊部族的产生、形成、壮大均在东部,主要的后裔之国也在东部,但为什么后来却分散于四方呢?这其中必定有一次重大的变故,最大的原因可能是部族与部族的战争。在古代部族中又有哪个部族可以让势力强大的帝俊部族四分五裂而被迫大规模迁徒呢?那便只有赶走炎帝部族又占据中原的黄帝部族了。这场战争的发动者便是黄帝部族的一位出色首领颛顼,被打击者是少昊。我们之所以如此推理,并非凭借想象,而是有迹可循的。《山海经·大荒东经》有:“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对这一段突兀而来的记载,我们无法借助别的神话资料弄清它的来龙去脉,现有的一些或许可以解释它们的资料大多是后人依据此条而附会、编造出来的。这里的关键词是“孺”字,治经者多以此字为养育、哺养之义,琴瑟为少昊娱乐少年颛顼的玩具。郝懿行云:“孺,盖养育之义也。”⑥又云:“此言少白皋孺帝颛顼于此,以琴瑟为戏弄之具而留遗于此也。”⑦为证明这种解释的合理性,人们往往引《帝王世纪》“颛顼生,十年而佐少昊”为证。因史传少昊即玄嚣,为黄帝之子,而颛顼又是黄帝之孙,则颛顼当是少昊的侄辈,颛顼少时依附少昊,长大后佐少昊,正是十分自然的事。殊不知,人们却遗忘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少昊并非便是玄嚣,当然也不是黄帝之子,而是生于东方部族之中,为帝俊之裔。将少昊、青阳、玄嚣合而为一纳入少典氏族是战国以后儒士们的杰作,并非原始神话与传说的本来面目。这里的“孺”字并非养育之义,而应为“亲睦”之义,《诗经·小雅·常棣》有“兄弟既具,和乐且孺”,这句中的“孺”与此同义。透过这句神话,让我们把想象的触角伸向远古洪荒时代之中,可以想见,当黄帝部族占据中原而向东发展之际,与原有的东方帝俊部族相遇后的那些场面。也许在开始的时候,黄帝部族的继承者与帝俊部族的继承者有着一种和平共处的信约,一个为了养精蓄锐,一个为了求得偏安,两个强大部族终于形成了暂时的联合局面,少昊在部族中接待了颛顼,且以琴瑟娱乐颛顼,表达亲睦之意,这才是“少昊孺帝颛顼”的神话内涵。之后,颛顼部族大举东进,击败了少昊部族,亲睦破裂,友好不复存在。琴瑟丢入大壑,正是对这种破裂的神话解释。对这场撕毁盟约后的血腥拚杀历史,神话中无明确记载,但是在史书中我们却找到了它的影子。《国语·楚语下》有一段这样的话:及少白皋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斋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这段话是后世儒家宣扬颛顼之才、之德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绝地天通”确立了神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为后世帝王的独裁找到了理论的与实践的依据。事实上,这段话正是炎、黄、俊三大部族在中原进行殊死较量的历史缩影,以及黄帝部族在取胜后为巩固其地位的重大举措的反映。“九黎乱德”不仅包括帝俊部族,当然也包括炎帝部族。颛顼在赶走炎帝,击败少昊之后,为统治原来两部族的氏族成员们,以强硬措施废除这些氏族原来所尊奉的始祖神炎帝与帝俊,将它们改造后纳入少典部族,以彻底改变“夫人作享”的多神制局面,以确立黄帝为唯一的先祖,这便是“绝地天通”的真正意义。帝俊部族在经历这一重大变故之后,为求得生存,不得不大举迁移,一部分仍留在原来的地方,而另一些氏族分别迁往南、西、北,从而形成了这一东方大族散居四方的局面。而少昊却带着他的一些氏族到了西方,死后,被尊奉为金天氏,为西方之神。《山海经·西山经》云:“长流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其兽皆文尾,其鸟皆文首,是多文玉石。实惟员神石鬼氏之宫,是神也,主司反景。”这里的员神石鬼氏即为少昊,它由东方的太阳神变成了落日之神。少昊原来的居住地,在他迁移后,他的余部建立起了少昊之国。⑧当少昊西迁之后,氏族将原来东方的地名也带到了西方,所以在后代传说中,东西方均有所谓的扶桑、穷桑等地名,这些都与这场氏族大迁移有关。三、帝俊神话的分化与消亡作为远古东方部族的始祖神与后代子孙所崇拜的天地开创者的帝俊,他所繁殖的后人们在他的后裔英雄少昊统治时期,遭到了来自西方少典部族的毁灭性的打击。随着部族的解体与离散,帝俊后人们虽然在天地四方建立起了一个个独立氏族或部落,但是却无法形成一种强大的力量,他们只能在远离中原的边远地带默默地生活着,且保持他们氏族的种种信仰,代代传诵着祖先的业绩。

然而随着时代的流逝,几百年过去了,甚至几千年也过去了,时代的潮流无情地冲刷着他们记忆的堤防,远祖的身影离他们越来越远了,远祖的业绩也渐渐模糊起来,甚至为那些被少典部族所同化了的人们所淡忘,他们只能说出近世祖先的名字,却不知自己来于何方。于是,帝俊也就这样慢慢地消逝在历史的烟尘之中了。然而,尽管如此,在帝俊另一些后裔氏族之中,帝俊的名字却依据活在人们心中。帝俊部族中,一些英雄的子孙们的事迹仍在代代传诵着。正因如此,才会有文明时代所出现的《山海经》中的有关记载。这些说明历史的车轮虽能扰乱人的思绪,却碾不碎先人们那执着的记忆,时光的流逝并不是帝俊神话消逝的主要原因。使帝俊神话真正分化并逐步消亡的却是来自文明社会的政治的与历史化的巨大力量。为了使神话合乎政治的需要,为了建构有利于汉民族统治的黄帝世系,为了从历史角度为大一统社会找到依据,如不消灭帝俊神话,便不能确立黄帝世系。所以后代儒士与史家们费尽心机,采用改头换面法、枝叶移植法两大再造技术,将帝俊的名字从神谱中抹去了,帝俊也就这样被逐出了神坛。1对帝俊的改头换面对帝俊的改头换面,主要是通过创造五帝之一的帝喾来完成的,以帝喾取代帝俊,将其更名改姓,这一手段可谓釜底抽薪。《帝王世纪》云:“帝喾高辛氏,姬姓也,其母不见。生而神异,自言其名曰俊。”这种野史虽然已将帝喾取代了帝俊,但却仍然保留了“自言其名曰俊”的改造痕迹,但没来得及编制帝喾的谱系家世,后来经过各种正史与稗闻的附会、添加,确立了“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⑨的地位。《史记·五帝本纪》只言“高辛生而神灵,自言其名。”但省略了“俊”字,这一细微的变化,却将帝喾从帝俊的阴影中完全解脱出来,达到了脱胎换骨的效果。在将帝俊脱胎之时,将其后代子孙如季厘、少昊(挚),妻子(常羲)等,也在稍加改变之后转移到帝喾名下,从此以后,帝俊便消失了,帝喾则异军突起,成为五帝之一。2对帝俊神话的枝叶嫁接由于帝俊神系中原有的庞大家族及帝俊的巨大影响,晚出的帝喾身上无法全部体现关于帝俊的事迹与传说,而这些传说与神话事迹又充满生命活力,代代流传,于是后儒们便将这些有活力的神话分化开来,分别嫁接到黄帝、颛顼、尧、舜等身上,使得他们的身上都有着帝俊的影子。这种嫁接首先反映在移植神话事迹方面。在神话中,帝俊之妻羲和与帝羲(或作仪)分别生十日或十二月,此为帝俊神话之精髓,人们便将这则神话重新改造之后移植到黄帝头上,变成了“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常仪作占月”。于是帝俊的二妻变成了黄帝手下掌管历法的二大臣了。后羿神话也是帝俊神话系统中的精彩内容,《海内经》云,“帝俊赐羿彤弓素矢曾,以扶下国。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可见后羿为民除害是受帝俊派遣的,安民之功本应归于帝俊。但到《淮南子》那里,则变成了“尧之时,十日并出”,尧命羿去除害射日,将爱民之德转给了尧,同时也将后羿神话从帝俊神话体系中切割出来。通过这些移植嫁接手法,抽去了帝俊神话体系中的基本框架,使帝俊神话建构轰然倒塌。在偷梁换柱之后,又将帝俊子孙后代与妻子也慢慢移植出去,以达到完全消灭帝俊神话的目的。于是帝俊的诸子孙们纷纷改名换姓,帝鸿成了黄帝之子,中容成了颛顼之子,契成了帝喾之子,后稷也被喾占有。俊妻常羲改嫁了帝喾,娥皇走进了舜的宫中。人去楼空,梁折屋倾,帝俊神系终于变成了一堆废墟,留下的也只是些残砖碎瓦了。今天我们留连于这宽厚的基石之间,翻检那五彩的破碎砖瓦,想见那远古的朴质文明,不觉感慨万千。

中国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周王朝依据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又创设了“分封制”,其具体办法是:一、周王朝的国王以都城镐京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统治的中央特别行政区,此谓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国所有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无数块,分封给各路诸侯。但这些封国面积很小,实质上都是一个个城堡式的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对四周地方加以控制,大概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面积也没有王畿大。这就保证了中央对封国的绝对控制权,诸侯国象群星捧月似的,环绕拱卫着王畿。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演变的影响有:

一、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

二、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颇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族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⑴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⑵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⑶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⑷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三、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何谓家国同构即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周易·家天下》)。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新唐书·礼三本》)。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

四、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2]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处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

中国家族形态经历了哪些变化?

第一章 绪论 家族是中国历史上特定阶段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家庭和家族 1、家庭的形态、种类和要素 ...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