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地方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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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地方官职,第1张

 明朝时期,地方官职有哪些呢下面由我给大家整理了明朝地方官职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明朝地方官职

 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优如元朝的“腹里”。南北两直隶与十三简称布政使司,俗称两京十三省。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之初,明太祖规定地方区划,袭用元朝分 天下 为十三行省,其直辖于南京应天府者称为直隶。改元朝的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布政使之外有按察使,布政、按察两使分掌民政与司法,为一首最高长官。省下为府、州、县,有知府、知州、知县。

 明成祖(朱棣)迁建北平(今之北京)为京师,乃增设北直隶,而以南京为陪都,在形式上成为两个 政治 中心,官制上形成了重复的两个中央官制。北京的中央政府有诸部寺监,南京也设有诸部寺监。所不同的是,南京的诸部寺监为闲散之官,有名无实,国家用于眷养有清望的大巨,成为一种名誉官职。这是前朝所无的一种特殊现象。这个特殊现象也是由于“靖难”之变所构成

 ⒈南北两直隶

 明朝的政治区划以南北两京的地方为两直隶,将其他近畿诸府州直辖于中央南北两京政府,故称直隶,而不另设布政使。

 南直隶称南京,包括今安徽、江苏两省,于南京城郊置“应天府”。应天府设有府尹为长官。

 北直隶称北京,包括今河北、辽宁两省南部,于北京城郊置“顺天府”。顺天府设有府尹为长官。

 ⒉总督与巡抚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是明成祖(朱棣)在省级之上临时设置的两官。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总督和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明宣宗(朱瞻基)宣德以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明代宗(朱祁钰)景泰朝之后基本成为各省常制,凌驾于“三司”之上成为一省甚至跨省的最高长官。还有同时兼任巡抚与总督的情况,称督抚。此外,还有以监察御史为巡按,任监察之职。总督主要负责地方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巡抚主要负责地方民政,往往为御使出使之职。巡抚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抚辖两布政使司地,有的一省一巡抚。有的一省几巡抚。有的在几省交界处设置一巡抚。

 督抚制度在明朝是约定俗成逐渐发展起来的,后来这种官制相缘到清朝,被正式保留并大大发展,成为标准建制,遂成为地方封疆大吏。

 ⒊省、府(直隶州)、县(属州)

 省(布政使司)下有府、州、县行政区划。明初改元之路为府,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府有京府与非京府之别,明朝的政治区划以南北两京的地方为两直隶,将近畿诸府州直辖于中央南北两京政府,故称直隶,而不另设布政使。州有大小,有直隶州、属州之别。大的州直隶于省,称为“直隶州”,地位与府相同,行政级别等同于府,直隶州一般均有领县;小的州,属府管辖,称为“属州”,地位与县相同,属州或有领县。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直隶州或属州)以下有县。因此,明朝行政区划系统三级制“省(布政使司)—府或直隶州—县”和四级“省(布政使司)—府—属州—县”制并存。

 ⑴省之官吏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分掌地方民政、刑狱、军政。三司长官布政使、按察使与都指挥使,同为封疆大吏。自宣德年间开始出现临时任制、 军事 性质的总督或巡抚,如无特别授权监理粮或监理刑名则不得干涉布政使、按察使的职权。

 ①承宣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朱元璋攻下集庆之后自领江南行中书省;韩宋龙凤四年(公元1358年)在婺州设中书分省,之后每攻掠地方即设行省。

 明朝时,承宣布政使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在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一词,所以在地名下加“等处”,如广东“省”于廷寄等正式 公文 中称作“广东等处布政使司”。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裁撤行中书省主官行省平章政事与左右丞,将行省参知政事改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行省左右司为经历司。南京(南直隶)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中书省直辖,故名“直隶”。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案后撤废中书省,京师及全国十二承宣布政使司直属于六部;布政使品秩改为从三品、参政从四品。十四年(公元1381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各承宣布政使司增设布政使一人,成为左、右二布政使。十五年(公元1382年)设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二十二年(1389年)定布政使为从二品。建文年间将布政使降为正三品,并裁减为各一人,明成祖恢复旧制。

 明成祖(朱棣)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升格为“行在”。五年(公元1407年)设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贵州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仅置一人)。

 明宣宗(朱瞻基)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裁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全国除了北直隶、南直隶之外,定为十三布政使,通俗称为“两京十三省”

 自明初到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年间,承宣布政使司地位等同六部,一般布政使进入中央多为尚书、侍郎,而中央一般委任都察院都御史、御史等出任布政使;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后承宣布政使司地位下降,没有同六部授官的情形。

 承宣布政使司的主官为左右布政使,其下设有:左右参政(员额不定),从三品;左右参议(员额不定),从四品。布政使司左右参政(从三品,非常置);左右参议(从三品,非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一人,主要负责征收田赋)、督册道(人员不限,设立情况依据本布政司情况而定)、分守道(任意,主要负责向各府、直隶州传达、催办布政司的公事)。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大使各一人,从九品;副使各一人。

 ②提刑按察使司

 明代地方上分为省、府(州)、县(属州)三级,其中,只有省一级才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机构“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与布政使同列,掌管一省之监察与司法,其品秩为正三品,比布政使低一级。提刑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下设佥事(正五品),员数无定。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巡海、清军,驿传、屯田等事,各设专职人员,亦用佥事等名义。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审核刑狱,兼领本省驿传,与布政使同为督、抚属员。

 在承宣布政使司下分设若干不同性质的监察区划,名为道,有督粮道、督册道、分守道等,由布政使下的参政与参议兼任之;有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分巡道等,由提刑按察使下的副使、佥事分任之,其区划名称颇为复杂。又京畿地方所设诸道,因直隶无布政使司,其道司则由附近诸布政使司分摄之(如北直隶之密云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由山东省兼管,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等由山西省兼管)。

 ③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明朝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掌一方军政,统率其所辖卫所,属五军都督府而听从兵部调令。长官都指挥使(正二品官),掌管地方军事。

 明初,废元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武官号,根据山川形势,分设卫、所。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年(公元1371年),升杭州等八卫为都卫。五年,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统诸王府护卫。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诸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初设十三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初隶属于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1年), 丞相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因析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404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其后沿革,设废不一。

 明朝最著名的两个都司:乌思藏都司和努尔干都司。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简称“乌思藏都司”,是明朝对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锡金、不丹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乌思藏内附,六年(公元1373年)置乌思藏卫(今拉萨),属西安行都司;七年(公元1374年)改置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治所乌思藏。明朝政府还采取“僧官制度”,封喇嘛教僧人为卫所的指挥使、同知、通判等官。最高僧官为法王,任乌思藏都指挥使,世袭。可见西藏地区与明朝中央政府是隶属关系,此关系一直维持到万历、崇祯时期。

 努尔干都司,永乐二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在黑龙江下游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塔赫塔设置努尔干都司来管理当地各少数民族。辖境包括今黑龙江、精奇里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北至外兴安岭以北。永乐九年,明朝又征服了苦兀(明朝初年在今库页岛上的一个少数民族部落),辖境扩大到库页岛,在岛上设置了囊哈尔卫。

 ⑵府、直隶州之官吏

 承宣布政使司下的府、直隶州。府有京府与非京府之别,一般府之长官称知府,唯顺天、应天两京府之长官皆称府尹,为正四品官。府官掌一府之行政、教化、钱粮、治安。大的州直隶于省,称为“直隶州”,地位与府相同,直隶州一般均有领县,直隶州之长官知州,品秩为从五品。

 ⑶县、属州之官吏

 府、直隶州之下为县、属州。县之长官称知县,为正七品官。小的州,属府管辖,称为“属州”,地位与县相同,而属州还可能领有少数县。属州之长官称知州,官员建制略同于县。

 明朝官职(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1)吏部(人事部):负责官吏的管理, 考核 ,升迁等

 正二品吏部尚书1名,正三品吏部左右侍郎2名

 (2)户部(财政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正二品户部尚书1名,正三品户部左右侍郎2名

 (3)礼部( 礼仪 部0 :主管国家凶吉大典, 教育 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正二品礼部尚书1名,正三品礼部左右侍郎2名

 (4)兵部(国防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正二品兵部尚书1名,正三品兵部左右侍郎2名

 (5)刑部(司法部):管理天下刑名。

 正二品刑部尚书1名,正三品刑部左右侍郎2名

 (6)工部(建设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正二品工部尚书1名,正三品工部左右侍郎2名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 报告 。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9、内阁

 设内阁大学士,正五品,管理国家政事要务。一般大学士连任其他职务抬升品级。

明朝的武将系统官职如下:

1、建威将军。武官名,始见于西汉。《史记·将相年表》载永光二年,韩次君曾任建威将军,东汉邓禹也担任过此职。

2、龙虎将军。武散官名。明朝置,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次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明武散官称将军者,此为最高阶。

3、总兵。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4、副将。明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5、定国将军。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明武散官名,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

扩展资料:

明朝官职:明朝是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繁盛黄金时代。大明王朝无汉唐之和亲,无两宋之岁币,天子守国门,君主死社稷,在清朝官修史书《明史》中评价明朝是治隆唐宋、远迈汉唐。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古代武将官职一览表,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师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太子三师为从一品,太子三孤为正二品,以上官员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监察机构,明朝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

承宣布政使为明省级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

正三品官员有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人,通政使司(中央文件收发机关)通政使,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古代武将官职一览表,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按察使司(省级监察机构)按察使。

从三品官员有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都转运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盐政办事机构)转运使,大仆寺(军马管理机构)卿。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1、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2、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3、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9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4、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5、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6、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7、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8、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8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9、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10、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11、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571人(其中仙游35人),文进士563,武进士7人,赐进士1人,以明经荐辟6人,特奏2人。

衣:官员前胸成了“动物世界”

历史上,衣服是最能显示身份的东西。明代官服采用补子制度。所谓“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驸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是鹭鸶、黄鹂、鹌鹑、练雀等。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其可谓是“大小官员坐满堂,珍禽异兽爬全身”。

食:县官工资发大米

七品官因为官阶低常被称为芝麻官。据了解,明朝官员分为十八级,从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一直到从九品。明朝的县官一般是七品官。

从待遇看,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160斤,明朝的一斤为590克的说法,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合现在月薪1840元人民币(每斤米13元)。但那时发的是货币加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既有大米、布匹,也有银子和钞票。经过朝廷克扣,加上明朝货币大幅贬值。级别越高的官员,所受的折扣损失就越大。

住:级别高房子大

官员的级别不同,住房的等级也有差异。明朝对建筑规定森严,据《明史·舆服志》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住宅建造大小亦受限制。王侯、官员按等级造房,庶人只能造“三间五架”之屋。比如明代的亲王府,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有三重殿堂,后一部分有三重宫室,两侧还有跨院,布局像故宫,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行:骑马坐轿各行其道

明朝初年,朱元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方许乘轿,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只能骑马,不许坐轿。官员的随从也是多少有别,公爵10人,侯爵8人,伯爵6人,一品官至三品官6人,四品官至六品官4人,七品官至九品官2人。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办法让道。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抄袭来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诶

是在不好意思了~

明代武官职官品级:

左、右都督 正一品

都督同知 从一品

都督佥事 正二品

都指挥使 从二品

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

都指挥佥事 从三品

指挥使 正四品

指挥同知 从四品

指挥佥事 正五品

千户官 从五品

百户官 正六品

试百户官 从六品

总旗官 正七品

副总旗 从七品

小旗官 正、从八品

试小旗 正、从九品

散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勋官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任事官(无品阶无品级,主要指具体实权职权)

武经略:指方面最高军事统帅,可指挥辖区内所有文武官员、军队以及百姓调动,可便宜行事,征收物资调动等。一般会赐予将军印作为凭证,又叫挂将军印,一般是战时授予,战后收回。一般由勋贵或宿将担任。类似于战区总指挥。

提督:本来指专一主管一事务主官,军务提督一般授予临时指派之总兵官,统一指挥一方面兵马。作为凭证会下发王命旗牌,有便宜行事职权。但是只管军务,不得抄手民事,也不能擅自调动物资。此职务也多为临时授予,战后收回。类似于集团军或兵团司令。

总兵官:指一镇兵马之主官。会赐予银令箭。可指挥和调动辖区内所有军队。类似于师长。

副总兵官:总兵官之副职,管辖本镇内具体事务,一般会兼领一营正兵。一般一镇内会设立左右两个总兵官,统帅本镇内之左、右两部。类似于旅长。

参将:为资深营官,有领军权和参与军议之权利。类似于师参谋长或旅长或团长

游击将军:本镇内营官,主要职责为统帅游兵营或骑兵营。类似于旅长或团长

守备:营兵坐营官,主要职责为担负军营、要地守御,为最低级营官。类似于团长

督司:最初为营中军法官,后指监管营种某一具体事务事务官。不过根据职务有区别,如练兵督司,转运督司等。类似于副团长。

把总:最早为坐营事务官,权利极大。后成为明军中队官的事务官称呼,队为明军中最低级独立战术单位,一队下设战兵步军千人,或马兵五百人。类似于营长。

哨官:类似于连长,下辖战兵二百的指挥官,或马兵一百人,归属把总之下。

明代军制:五哨为一队,五队为一营兵,五营为一镇。

哨官之下为队长(五十人)、什长(十人)、伍长(五人)。

事务官无品阶无定员,可临时委任,也可指定任命。

一般来说武经略、提督会任命左右都督级别武官担任。

总兵官会任命都指挥使以上级别武官担任。

副总兵官会任命都指挥佥事以上武官担任。

参将则会任命指挥同知以上武将担任,

游击将军会任命指挥佥事以上武官担任。

守备、督司、把总会任命千户以上武官担任。

哨官则会任命试百户以上武官担任。

队长一般由总旗、小旗、试小旗担任

什长、伍长一般会由军中资深军士担任。

武勋爵位:明初有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后取消子、男两级,只保留了公侯伯三级。各级待遇不同。

世禄官,为世袭待遇,并根据世职发放俸禄,但是如有袭职需要通过兵部考试,如不能通过考试则不能袭爵。职位最高为都指挥佥事,最低为小旗官。意思就是如果你有个儿子从军,可以不用从大头兵混起。

http://guoxuebaiducom/stn=baiduguoxue&ie=gb2312&bs=&cl=3&si=guoxuebaiducom&word=%D0%ED%BA%EB%B8%D9+&button=%B0%D9%B6%C8%D2%BB%CF%C2&ct=2097152上有许弘纲的所有资料

主持人 :明朝万历年间流传下来两幅画像,距今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了。明朝有一个叫许弘纲的大官,这是他在当时请宫廷里的画师为他的父母画的画像。如今,这两幅画像是价值不菲的文物。但是就在400多年后的今天,许弘纲的后代因为这两幅画像打起了一场官司。

官司的原告一方共有369人,他们都是许弘纲的后代子孙,都住在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的紫薇山村。许德星是这个村子的村长,也是这369名原告的代表,他说这幅画像是祖宗流传下来的,是村民们共有的财产。官司的被告也是许弘纲的后代子孙,他们是一对姐弟,姐姐叫许月英,弟弟叫许锡强,这两幅画像现在保管在他们的手中。既然画像现在掌握在许月英姐弟的手里,紫薇山村的村民为什么还要向他们索要这两幅画像呢?这事儿还得从画像和紫薇山村的关系讲起。

在整个紫薇山村,最了解画像历史的就是这位78岁高龄的许锡信老人。许锡信老人是明朝兵部尚书许弘纲的第十三代子孙。他告诉记者,许弘纲生于1554年,是许家的长子。相传他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总是日夜不停地哭闹。有一天,他的父亲带着他到现在的紫薇山一带游玩,结果许弘纲奇迹般地停止了哭声,这引起了他爸爸的好奇,于是决定把全家迁到这里来。于是,在明朝中后期的时候,许弘纲的父亲就带着一家老小搬到了紫薇山村这个地方。从那以后,许家人就世代生活在这里。许家人在明朝时候居住的房子,在1997年的时候被浙江省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许锡信老人说,自从许家人搬到紫薇山村以后,许弘纲和他的两个弟弟就开始发奋读书,

相继成为朝廷的命官。特别是许弘纲,一直做到了兵部尚书的位置,成为掌握全国军队的最高长官。据史书记载,许弘纲生平机敏通达,为官正直廉洁,当时的明朝皇帝对其非常赞赏,

因此还将许弘纲的父亲和祖父都诰封为兵部尚书。一个小小的紫薇山村一下子出了三个尚书,整个许氏家族由此达到了鼎盛。

许弘纲在当上兵部尚书以后,为了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请宫廷画师画了这两幅像。在这个画像上面,所有金**的部位全部是用真金描绘的。整幅画像画在绢布上,而且更为珍贵的是,在画像的上端还抄写着明朝两位皇帝的5道诰封和题词。这两幅画像对于这个许氏家族来讲是非常珍贵的文物。

画像完成后,许弘纲就在整个许氏家族立下了一条规矩:画像归许家的后世子孙共同所有,今后由子孙们按照辈份的排行顺序,轮流保管,每家每户保管一年,并且拿出一部分田租作为保管的费用。许锡信老人还说,保管画像的人还要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将这两幅画像悬挂到大堂里供全家人祭拜瞻仰。他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就参加过祭拜画像的活动。

据许家的家谱记载,这种轮流保管画像的家规一直持续了三四百年,直到1949年,画像传到了一个叫许基天的许氏后人手里保管。而此时恰逢新中国成立,许家的这个封建大家庭随之解体。悬挂、祭拜画像的活动也就没有再进行过了,画像也就一直放在了许基天家里。

除了许家的后人以外,居住在紫薇山村的其他村民也都知道许基天是画像的最后一任保管者。此后,许氏家族由经历了几次特殊的历史运动直到1997年 许基天去世,没有向其他人交代画像的去向,画像就再也没有往下留传了

当时许氏后代都以为这两幅老祖宗的画像已经不存在了,可是谁也没想到,今年2月份,这两幅画像突然出现了

画像的出现颇具戏剧性东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陈荣军主任是一位重要的见证人他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他接到两个文物商人的举报,说有一个姓许的农妇打算出售两幅祖先画像他们在看了画像上的题字后判断这应该是明朝兵部尚书许弘纲的父母画像举报人说,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姓许的农妇没有把画像卖给他们

陈主任听完举报后,马上意识到了这两幅画像的价值因为许弘纲在东阳市也算得上是一位历史名人于是陈主任立刻和紫薇山村的许氏后人联系,确认了果真有祖先画像这回事原来,那位打算出卖画像的妇女也是许弘纲的后代,叫许月英按照辈份,她应该是许弘纲的第十三代子孙,她的父亲就是画像的最后一位保管人许基天

据许月英讲,他们家在紫薇山村有一处老宅子,宅子里有一堵双层的墙父亲许基天在世时,就把画像藏在了墙的夹层里1977年,父母亲相继去世,她也嫁到了隔壁的洪塘村,家里惟一的儿子因为犯罪而住进了监狱从那以后,藏着画像的老宅子就因为无人照料而日渐荒芜,

今年2月份,老宅子倒塌了,许月英就回来整理宅子里的东西,也将墙缝中的画像取了出来就在许月英把画像转移出紫薇山村的途中,

遇到了两位文物商人,也就是陈主任所说的举报人于是,失踪了近半个世纪的祖先画像就重新出现在了许氏后人的视线里紫薇山村的村民在庆祝画像失而复得的同时,也开始担心画像的命运因为他们听说许月英打算卖掉画像

得知许月英姐弟打算出售祖先的画像,紫薇山村的村民都慌了他们说,这两幅画像对于全体许氏后人来说非同寻常,它的纪念意义远远大于经济价值而且按照许弘纲定下的家规,画像应该属于全体许氏后代所有,许月英姐弟是无权出售画像的因此,他们派人去和许月英姐弟商量,希望他们能把画像归还给紫薇山村

但是许月英坚决反对把画像还给紫薇山村,她说这两幅画像在自己家里已经存放了几十年,是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应该归她和弟弟两个人所有,而且她的父亲当年为了保护这两幅画像是冒了巨大的风险的,所以自己也应该力保画像不落在外人手中

许月英说,在她小的时候,曾经有人动员父亲交出画像,但是被父亲拒绝了父亲当时说,没有子孙的人才去烧这幅画像,有子孙的人是不会烧的这句话让许月英记忆犹新对于许月英的父亲为保存画像所付出的辛苦,紫薇山村的许氏后人也非常认可他们说,只要许月英姐弟同意归还画像,他们愿意拿出一部分钱来作为对他们保存画像的补偿但是这个要求也遭到了许月英的拒绝

几经协商,紫薇山村的许氏后人也没能要回祖先的画像,考虑到画像仍然保管在许月英姐弟的手里,他们随时都有将画像变卖的可能

紫薇山村的许氏后人就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画像他们联名将许月英和她的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这姐弟二人归还画像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涌教授

王教授,在这个官司当中,紫薇村的村民对自己的祖辈的一种很深的情感,而这个情感表达的方式就是凝结在对这两幅画的渴求上首先,画的保管者认为这幅画应该是自己的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因为这画已经在自己的家里保存了50年而紫薇村的村民认为,还是按照老规矩,这幅画应该归全体许氏后代所有,您怎么看待这幅画的归属

王涌:我们在判断一个财产归谁所有的时候,遵循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占有推定,是谁在占有就推定他是所有人除非我们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他不是或者是所有人是其他人在这个案件当中,许弘纲一直定了一个规矩,这幅画不属于他子孙当中的某一个人所有,而是属于他的子孙所共有,并且他的子孙轮流保管这幅画所以,许月英的父亲许基天只是保管人之一,而不是惟一的所有人,他就没有权利把这幅画作为遗产让他的子女许月英来继承

主持人:许月英不应该是这幅画的惟一的所有人,而是应当和许氏家族的其他子孙共同拥有这幅画但是我知道在国外似乎有这样一种规定,一个人如果保管一样东西达到了一定的年限之后,从法律上来讲,这个东西的所有权自然就转移到他手里了

王涌:这是时效取得制度时效取得制度在其它国家的《民法》当中都做了规定比如有一个父亲为别人保管一幅画,这个画不是他本人的,但是他的子女就以为这幅画就是他父亲的财产加以继承了,并且是以一种和平的非暴力的状态来占有这个财产,同时又采用一种公开的方式来占有这幅画,这样持续了10年以上,他就可以获得对这幅画的所有权

主持人:但这样的时效取得制度在咱们国家法律当中有吗

王涌:我们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很多人认为这种制度和我们国家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这样一些传统的美德是相背离的还有一个更深的原因,我们对于这个时效取得制度研究并不够深入,至少是现在引入时效取得制度可能还不是一个特别好的时机假设在中国已经规定了时效取得制度,在本案当中,许基天也不构成时效取得,因为他采用的不是一种公然占有的方法,而是一种隐蔽的占有

受理此案的东阳市人民法院认为,从许家的历史来看,这两幅画像在解放前一直是由许氏子孙轮流保管的,因此任何一个保管者都不可能拥有画像的全部所有权解放后,画像虽然一直存放在被告的家里,但这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取得画像的所有权

另外,法院还认为画像中的人物是全体许氏后人共同的祖先,而不仅仅是两个被告人的祖先,因此法院判决画像应该属于包括被告在内的全体许氏子孙许共同所有,今后由他们推选出代表来保管这两幅画像同时,在审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法院也考虑到了被告许月英一家很好地履行了保管画像的义务,如果她们提出要求让原告给予经济补偿的话,法院也是会支持的

目前,这两幅画像还暂时由法院封存紫薇山村的村民告诉记者,等到判决生效后,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人先把画像修补一下,然后再集体决定今后如何保管这两幅画像

主持人:这个案子对于许氏家族的后代来讲,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作为许月英姐弟,他们(家庭)这50年的时间对于这幅画的保管,从法律上来说也应该获得一定的补偿,所以我们也希望许家的后人能够妥善和谐地解决这个问题,能够让这两幅画永久地保存下去

施凤来,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进士,殿试第二。由翰林荐擢礼部尚书。后依附魏忠贤,天启六年(1626年)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崇祯初年,魏忠贤伏诛,为官言所劾,乞休去。能为曲,著有《三关记》、《曲海总目提要》传奇。

周延儒(1593年-1644年),万历进士,明代东阁大学士。周延儒少时聪颖,被誉为神童,有名文。癸丑科连中会元、状元。周延儒机智敏慧,善于察颜观色,且为士大夫集团复社领袖,曾深得崇祯帝器重与信任,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皇帝命入内阁为首辅。崇祯六年(1633年)六月,周延儒被温体仁逐出京城,温体仁把持了内阁,崇祯十年(1637年),温体仁被罢免。周延儒复入阁。崇祯十六年(1643年),清军大兵压境,北京震惊。内阁首辅周延儒请求督师抗击清兵。但周延儒带兵出了京城后,驻军通州,不敢迎战。每日与部属饮酒作乐,向朝廷谎报军情,伪造胜绩。崇祯不知内情,对周延儒褒奖有加。后来,周延儒得知清军兵退,遂谎报战功。朝廷论功加周延儒为太师。后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上疏揭发真相,其他的官员也相继弹劾延儒。崇祯大骂:“最恨周延儒对朕使乖(玩弄计谋欺瞒)。”崇祯十七年(1644年),周延儒被赐上吊自尽。

吴三桂(1612年-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明朝辽东人,明末清初著名政治军事人物,吴周政权建立者吴周太祖。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锦州总兵吴襄之子。以父荫袭军官。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1644年降清,引清军入关,被封为平西王。1661年杀南明永历帝,1673年叛清,发动三藩之乱,并于1678年农历八月十七夜病死。其孙吴世璠继其皇帝位。

钱士升(1575年-1652年),字抑之,号御冷,晚号塞庵,嘉善人。中国明朝状元。

为人热情好客,精通周敦颐、朱熹之学说,与顾宪成、高攀龙等人友好。万历四十四年殿试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天启初,以养母乞归。魏大中、赵南星被难,钱士升破产营救之。崇祯中累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献“宽、简、虚、平”四箴,深中时病,崇祯渐不满。以“沽名”为罪,致仕归乡。

袁崇焕(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号自如(或又字自如),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东莞县石碣镇水南乡(今属广东省东莞市)人。明朝末年的著名政治人物、领军文官。

袁崇焕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进兵部,守卫山海关及辽东;曾指挥宁远之战、宁锦之战,构建“关宁锦防线”,多次击败后金部队进攻。后因诛杀毛文龙、在己巳之变护卫不力以及擅自与后金议和等罪,被明廷判以凌迟。

徐光启(1562年4月24日-1633年11月8日),字子先,号玄扈,教名保禄,明朝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中国明末数学和科学学者、农学家、政治家、军事家,官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也是中西文化交流的先驱之一,是上海地区最早的天主教徒,被称为“圣教三柱石”之首。

吴三桂(1612年-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明朝辽东人,明末清初著名政治军事人物,吴周政权建立者吴周太祖。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锦州总兵吴襄之子。以父荫袭军官。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1644年降清,引清军入关,被封为平西王。1661年杀南明永历帝,1673年叛清,发动三藩之乱,并于1678年农历八月十七夜病死。其孙吴世璠继其皇帝位。

成基命,字靖之,明朝大名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曾担任明朝内阁首辅。崇祯三年(1630年),成基命成为过渡首辅,与周延儒、何如宠、钱象坤主持内阁。之后,温体仁、吴宗达也进入内阁。后来在商议袁崇焕事时,恰逢成基命得病,锦衣卫张道浚、工部主事陆澄源等上疏指责其在袁案中委卸避事,有牵入迹象。成基命自感大势已去,当年辞职。崇祯帝挽留,成基命连续上疏三次请辞离任。崇祯八年,成基命于家中去世。赠少保,谥号文穆。

洪承畴(1593年-1665年),字彦演,号亨九,福建泉州南安英都人。为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累官至陕西布政使参政,崇祯时官至兵部尚书、蓟辽总督,后降清。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百雅,一字白谷,中国明朝代州振武卫(今属山西)人,明末官员,军事将领。

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朝廷命孙传庭兼督河南、四川军务,随后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加督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北军务,兵部侍郎张凤翔进言“孙传庭所有皆天下精兵良将,皇上只有此一付家当,不可轻动”。崇祯帝不从。孙传庭不欲仓促出战,可是在朝廷的催逼下,传庭不得已在八月亲率白广恩、高杰等部10万人出师潼关,同时檄左良玉西上,总兵陈永福、秦翼明分别将河南与四川兵互为犄角。九月,孙传庭在汝州(河南郏县)兵败,李自成一日内追杀四百里地,直撵到孟津,明军四万余人战死,损失大量兵器辎重。十月初,李自成大军攻克潼关,总兵白广恩、陈永福降李自成。李自成以十万军围攻孙传庭,孙传庭向渭南撤退,十月初三,孙传庭战死,时年51岁。崇祯却认为他诈死潜逃,没有给予赠荫。同年十月,李自成攻破西安。孙夫人张氏率孙家二女三妾投井自杀,年仅八岁的幺子孙世宁被一老翁收养。《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

据何先生介绍,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一位正三品的军事长官。何教授说,明朝中央机构在初期设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荣誉称号而非实授。处理具体政务的是中央设立的中书省,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到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相当于各部的部长)直接对皇帝负责分理国家诸事。此外还设有具备司法功能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纪检部门的都察院等一些职能部门。

在地方上,明朝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可谓是三司权责分明。

衣:官员前胸成了“动物世界”

历史上,衣服是最能显示身份的东西。明代官服采用补子制度。所谓“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驸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是鹭鸶、黄鹂、鹌鹑、练雀等。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其可谓是“大小官员坐满堂,珍禽异兽爬全身”。

食:县官工资发大米

七品官因为官阶低常被称为芝麻官。据了解,明朝官员分为十八级,从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一直到从九品。明朝的县官一般是七品官。

从待遇看,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160斤,明朝的一斤为590克的说法,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合现在月薪1840元人民币(每斤米13元)。但那时发的是货币加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既有大米、布匹,也有银子和钞票。经过朝廷克扣,加上明朝货币大幅贬值。级别越高的官员,所受的折扣损失就越大。

住:级别高房子大

官员的级别不同,住房的等级也有差异。明朝对建筑规定森严,据《明史·舆服志》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住宅建造大小亦受限制。王侯、官员按等级造房,庶人只能造“三间五架”之屋。比如明代的亲王府,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有三重殿堂,后一部分有三重宫室,两侧还有跨院,布局像故宫,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行:骑马坐轿各行其道

明朝初年,朱元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方许乘轿,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只能骑马,不许坐轿。官员的随从也是多少有别,公爵10人,侯爵8人,伯爵6人,一品官至三品官6人,四品官至六品官4人,七品官至九品官2人。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办法让道。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巡抚

明清地方军政大员之一。亦名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接民”而名。明朝设置巡抚,起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敕遣懿文太子陕西之行。至永乐十九年(1421),吏部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分巡各省,安抚军民,询察利病,于是产生了巡抚制度。但在宣德以前,巡抚非专设之官,有事则遣,事毕即还,巡行也无固定的范围。宣德五年(1430),御史于谦、越府长史周忱等六人被擢升侍郎,分抚南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湖广等处,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天顺、正德年间,曾两次下诏裁革,但旋即复设。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少有举人致其位者,其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巡抚的加官一般为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兼理军务者,另加提督军务(有总兵官的地方加赞理军务,或参赞军务)的头衔。亦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在明朝,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这就可以防止因三司鼎立而酿成的不相统属、运转不灵的弊端。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故朝中各种政治力量的更迭,往往影响巡抚的易置。

清因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计有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其以总督兼者,有直隶、甘肃、福建、四川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东三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改行省,亦各设巡抚一人。

清代巡抚之官级一般为从二品,俱兼兵部侍郎及副都御史衔。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之大权。省内自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均为其属官。

泉司即“按察使”

臬台

明、清时按察使的俗称。官名。始于唐初,职在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至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职。后曾改称采访使、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之上司,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处则以节度使兼。宋代不设节度使,初以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设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前身,其职务则与唐观察使有别。金章宗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与官员考核。元代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称按察使,为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明中叶以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沿置,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别称臬台、臬司、廉访。《旧唐书安禄山传》:“[天宝]三载,代裴宽为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如故。”《明史职官志四》:“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高按察叔嗣》:“[嘉靖]三年,仍起前官,出为山西参政,升湖广按察使。”《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省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

明朝地方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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