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编修的八大步骤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9浏览:4收藏

家谱编修的八大步骤,第1张

一、拟定家谱编修计划

首先是确定版本,是编订纸质家谱还是网络谱,纸质家谱中又有精装、平装等不同类型;其次,要确定

修谱的开始、结束时限;第三步,要成立修谱委员会,确定修谱团队。第三步,确定家谱中入谱成员的

范围

二、确定组织章程

组织章程主要包括修谱大纲、责任分配、发凡起例。这一部分的工作任务应由成立好的修谱委员会共同

商议,确定细节。

三、修谱资金的凑集

由于家谱编修是一件耗时耗力的工作,所以在人员以及工作进行中的经费保障非常重要。

四、资料分析

资料包括了参考所用的本族旧谱、族谱的研究资料、研究与过滤资料、请教族谱专家等。

五、谱书编辑

将前期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可开始组织内容大纲、制作世图表、填写行实履历、撰写名人家传、考订

姓氏渊源、记录迁徙过程、著录文艺著作、附录照片图版、其它次要内容。

六、审订内容

当所有内容编辑完成后,须由修谱人员或请专家进行三审三校,多次审核以确定谱书的正确性。

七、印刷出版

许多家谱一般会将家谱中前边的重要内容印刷为彩色,再将后边繁多的核心内容印刷为黑白,当然也有其它多重印刷出版的方式。

八、领谱典藏

在谱书印刷完成后,还会有专门的颁谱仪式,这时会在家族所在地举行隆重的颁谱仪式,由族人领谱。

家谱可不是随便编的。编家谱实际应是续家谱。一般的家谱都是有章法的,依着字号顺序排列。当字号用完或即将用完时,应有几位本家性氏的年长老者,举行续家谱仪式,共同商定往下排续的字号,而选续的字号决不允许与先辈的字号重复。

例如:常永志--“常”是姓氏,永志是名字,“永”就是永字辈的家谱字号。而字号用在名字的第一位或第二位均可。

如果老师让你们编家谱的话,那么你们的老师是个白痴。

建家谱的日子选择,一般可以选择重要的纪念日,比如家族的传统节日、家族中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家族中有重要人物诞辰或逝世的日子等。此外,也可以选择一个吉日,比如黄道吉日、六合日等,来进行家谱的编写。

在选择具体日子时,应该考虑到家族成员的时间安排和协调,以确保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能够参与其中。同时也要考虑到家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及家谱的编写进度和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家谱的编写是一个长期而繁琐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选择日子时,也要考虑到家族成员的身体状况和情绪状态,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家谱的编写工作。

仅供参考:

萧县陈八集陈氏

十八世起字辈: 秉 怀 从 高 尚 力 为 思 念 功[现已到26世]

各分支现用辈字繁多,大致有:

十七世: 广 大 朝 钟 志 兆

十八世: 秉 兴 献 建 照 凤 开 玉

十九世: 怀 昭 名 鸿 万 玉

二十世: 从 淮 忠 景 福 广 乐

二十一世: 高 宗 升

萧县甚少沟陈氏

十八世起字辈: 履 文 明 世 修 善 恒 昌 尊 经 崇 儒

萧县陈沟陈氏

十四世起字辈: 仲 昌 益 尚 有 玉 胜 洪 广 升

萧县演武陈氏

十五世起字辈: 大 怀 素 有 凌 云 志 圣 德 绵 延 百 世 同 -- 陈氏家谱

明成化间,我宪赞府君在祁阳首创陈氏用宾公家乘。明嘉靖间,用宾公第六世嗣孙、永宁县主簿斗在祁阳第一次续修用宾公家乘。清乾隆丁亥,用宾公第十五世嗣孙 大亮在祁阳第二次续修用宾公家乘。同时,拟定并颁行用宾公为迁祁始祖,用宾公第十一世嗣孙为"我"字派的班行,其字派为:我伟国宏大(文)正,科开彰祖德,有道应时昌,家学宗铭载,世遵永发祥。清康乾时期,用宾公的后裔奉《清圣祖仁皇帝招民徙蜀诏》,由湖广永州府祁阳徙蜀,乾隆乙未,用宾公其后裔从《祁谱》中增补了入蜀32州县的嗣孙,定名为《西蜀续修陈氏宗谱》,简称《蜀谱》,此为第三次续修用宾公家乘。重庆市铜梁县人事局陈彰模历经十年以《蜀谱》为基础,辑录了该谱大部分史料,还从典籍、口碑选录了有关史料予以充实,内容涉及陈氏家族文化的各个领域,对清康乾时期由祁阳徙蜀的用宾公后裔的世系进行了续记,1999年 主编了《陈氏家乘记》 。《陈氏家乘记》为大32开、700多页,铅印出版, 精 装本。

2002年清明,陈彰模率渝蜀陈氏宗亲7人到湖南省祁东县寻根祭祖,并带来《陈氏家乘记》。2002年4月6日祁东会议,经湖南、广西、四川、重庆4个省市 中30余个县市的子良、子政、子铭、子文、子贵5个分派代表组成的《陈氏家乘记(续)》编纂委员会成员190余人,以及广大族众的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历时8个月,三易其稿,正式颁行了陈氏用宾公裔孙统一续拟字派(见迁祁始祖陈用宾公源流一文)。

陈彰模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不图名、不图利;收集资料,查阅典籍,潜心考研,引用大量的古今历史资料,分析了唐朝以来在陈氏源流中出现的各种分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编的《陈氏家乘记(续)》还选刊了古今历史名人对陈氏源流的考证文章。由于从陈氏支分出的中华姓氏达40多个,故这些材料不但对陈氏源流研究有参考价值,而且对这40多个其它姓氏源流亦有参考价值;还着重记录近现代名人的详细情况,涉及重庆、四川、湖南、台湾等省市中30余个县市的县处级职务以上人员60余人(其中台湾国民党军级职务1人,团级职务1人),还有著名专业技术人员、离休干部、百岁老人、企业家、革命烈士等人的详细情况。

《陈氏家乘记》、《陈氏家乘记(续)》只记载了湖南、广西、四川、重庆四个省市的用宾公派下大部分后裔世系图。还未包括在清康乾时期,用宾公第十一嗣孙向陕西、云南、贵州、安徽、江苏、湖北等地迁徙的后裔。他们的子孙有的迁往其它省市县(包括台湾)、有的还到国外居住。

《陈氏家乘记(续)》为大32开、一千多页、铅印、精装本。2003年11月出版。

今天给陈彰模(按辈份他是我曾祖)通过电话,他说最近居住四川省三台地区的子良派下一千多人要求续谱。《陈氏家乘记》、《陈氏家乘记(续)》中,初步统记,用宾公派下第二十二世嗣孙名字叫"有刚"的达80多人;叫"有钢"的超过8人;叫"有纲"的超过7人。

太丘德望1;颖水渊源2。

注释:1东汉太丘长陈实,他“修德清静,百姓以安”,年八十四卒,海内赴者三万余人。谥号文范先生。

2指陈姓望出颖川。

笔新墨奇避乱草3;光远正大铺山中4。

注释:3明代国子监生、著名画家陈洪缓的事典。陈洪缓,诸暨人,字章侯,号老莲。书法遒逸,善画老莲、山水、尤工人物,与北平崔子忠齐名,有“南陈北崔”之誉。

4近代民主革命家陈少白(1869-1943)的事典。陈少白,又名闻绍,字夔石,广东新会人。与孙中山同学,共创兴中会香港总会。1921年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时,曾任总统府顾问。有《兴中会革命史要》。

张楚开纪元5;文佳第一人6。

注释:5秦末阳城农民起义领袖陈胜(?-208),字涉。秦二世元年(前210),他被征屯戌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行至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为大雨所阻,依秦法,失期当斩。遂与吴广发动同行戌卒九百余人揭竿起义,为我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军连战连捷,至陈县(今河南淮阳),已有车六七百乘,绮千余,卒数万人。攻下陈县后,他被推为王,国号张楚(张大楚国之意)。

6唐高宗时浙江农民起义女首领陈硕真(?-653),睦州(今浙江建德)人。永徽四年(653)与妹夫章叔胤在睦州组织农民起义,参加者数以万计,她称文佳皇帝,以叔胤为仆射。

风雷驱大地;浩气贯长虹7。

注释:7集陈毅元帅句联唐初期、中期,中原陈氏有过两次影响深远的南迁福建之举。669年,朝廷派河南固始人陈政(胡公满的68世孙)任南行军总管,率兵镇压福建南部的少数民族动乱。667年四月,陈政卒,由其20岁的儿子陈元光代父领兵,经过九年战争,局势平定后,于686年报请朝廷批准,设置了漳州郡。陈元光致力于发展漳州一带的农工商各业,使当地得到了繁荣发展。

  他被后人尊为"开漳圣王",子孙后代被称作"开漳圣王派",成为闽、粤、台及南洋诸岛陈姓最主要的一支。台湾现有陈圣王庙53所,这从一个方面表明了台湾同胞对陈元光的崇敬之情。

  再就是颍川陈后裔陈忠之子陈邕,唐中宗时进士,官至太子太傅,因受宰相李林甫排挤,迁至漳州南厢山。其子陈夷行,唐文宗时任宰相。此后子孙兴旺,在福建发展成为"太傅派"陈氏,尊陈邕为"南院"始祖。

  陈氏入粤,始于南宋。北宋末年,金兵南侵,中原士族大批南迁,陈后裔陈魁率族人93口移居福建宁化、上杭,至其曾孙二郎、三郎再迁至广东梅州,后散居大埔、兴宁、长乐、龙川等县。陈氏入台,始于明末。福建同安人陈永华,于明末随郑成功入台湾,官至东宁总制使,在台湾建立屯田制度,设立学校,被尊为陈氏入台始祖。自清初至新中国建立的300多年间,陈氏迁台人数很多,其中仅武荣诗山霞宅陈氏一支就2000余口,成为台湾人口最多的首姓大族,与林姓共"陈林半天下"之美誉。

  在陈氏分流远迁之时,陈宗俞(系满公之80世孙)在润州任职别驾。携子孙迁居丹阳珥陵越塘,成为丹阳陈氏始祖。《丹阳县志�6�1城廓》载,“越塘桥,宋祥符八年(1016年),里人陈诚建。”陈诚之4世孙陈震,在越塘生两子,长子陈东,次子陈南。陈东死于1127年,年42岁。有遗腹子,取名嗣宗。《丹阳县志�6�1荫袭》载,陈嗣宗以父陈东之荫袭,授迪功郎。陈嗣宗生有四子,幼子陈明,由越塘迁往珥陵花家渡。陈明为花家渡陈氏始祖。

陈氏以“义门”精神代代相传,名人辈出。就丹阳陈氏而言,宗愈之7世孙名东,字少阳,太学生,为保宋室江山,力主抗金,五进忠言于宋钦宗,三上疏章于宋高宗,并抬棺进谏,爱国忧民之壮举,名留史册。陈辅,字辅之,胸负才华,法身高行,深为时人所敬重。王安石曾誉之为:“丹阳陈辅,乃浙西佳士也”。司马光则赞之曰:“先生德业为士之望,先生才华为国之光”。时隔200多年后,宗愈的15世孙景实,字学汉,原住珥陵花家渡村,颇怀尊祖敬宗之德,筑庐于少阳陵墓之侧,岁时洒扫,勤加祭祀,以慰先贤在天之灵。景实成为桐村(陈巷)陈氏的始迁之祖。谱载,自宗愈至能平为38世。丹阳陈氏支系遍及丹阳和句容、宜兴、六合、南京等邻县。其丹阳族人现分布在珥陵的陈巷、陈家、花家渡、越塘,横塘大陈甲、小陈甲、留墅、陈巷里、陈家、行宫、全州十里牌以及司徒、河阳、访仙、麦溪、陵口、珥陵、导墅、蒋墅、窦庄、运河、吕城、界牌、埤城、新桥、后巷等镇的陈甲、陈家村等。至2000年5月8日,全丹阳市在籍陈姓宗人达41892人。

  义门陈氏重视族祠,热心谱事。明弘治九年(1496年)始修谱,至民国36年共修谱达12次之多。宗谱冠以“众仙同来庆祝,共唱霓裳之歌”。

  陈氏迁入越南的历史比较久远,有的成为安南(今越南)王朝的重臣。其中,李朝女皇李昭皇之夫陈(即陈日),于1228年创建越南陈朝,历时175年,促进了陈姓人口的发展。至今,陈姓仍被列为越南十大姓之首。陈氏移居日本始于明初,大都是明太祖派去的水手。明清以后,闽粤等沿海地区的陈氏,有许多人出海到今新马泰一带谋生。另有一些人不断迁至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美、英、法、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世界各地,对当地的繁荣与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陈姓在当代中国的分布

  按区域而言,在南方地区(闽台、两广)陈姓则居于首位,占该区域人口的1057%;在长江流域地区(江浙皖赣湘鄂川黔滇)陈姓位列第四,占该区域人口的486%;在北方地区(即除南方、长江流域以外地区)陈姓则退居第七位,占该区域人口的251%。

  从省别来看,福建、台湾、广东、浙江等省是陈姓人口最集中的地区,

  陈姓占本省人口的比例分别为1401%、1221%、1052%、774%,并且在台湾、广东、浙江三省,陈姓均为本省第一大姓(福建陈姓略低于林姓,居本省第二位)。

  各省情况详见下表:

省别 占本省人口比例(%) 本省姓氏排名 备注

  福建 1401 2

  台湾 1221 1

  广东 1052 1 含海南

  浙江 774 1

  广西 595 3

  贵州 553 4

  云南 536 4

  江苏 527 3 含上海

  四川 48 4 含重庆

  江西 475 3

  湖北 469 5

  新疆 418 5

  甘肃 416 4

  湖南 411 6

  安徽 358 5

  河南 315 7

  辽宁 298 5

  黑龙江 275 7

  山东 257 7

  陕西 224 7

  吉林 215 8

  河北 169 9 含北京、天津 山西

  陈姓在本省姓氏排名中未进入前十,无数据:内蒙古,青海,宁夏

  从人口总量来看,广东为当代中国陈姓第一大省,该省陈姓人口占全国陈姓总人口的比例达147%,其次为四川、福建,三省陈姓人口合计可占全国陈姓总人口的33%。 注:以上数据由袁义达先生(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依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抽样资料计,详见袁著《中国姓氏-群体遗传和人口分布》。统计数据不包括少数民族。 [编辑本段]历史上部分陈姓名人

家谱的主要内容:姓氏源流和世系表。

一、姓氏源流

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一些史学专家认为,历史上的王朝更替、社会动荡导致了家谱的断裂残缺,很多族谱都由后人凭想象臆造。

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性和确实性。重视传统的中华民族,有不少家族在重修宗谱,由于南北各地的语言、风俗、长相等均不同,世系联系在一起,其纸谱真实性值得推敲。

二、世系表

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1)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

(2)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

(3)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

(4)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葬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

扩展资料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如今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

-家谱 (人文资料)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晒谱是6月29日是农历六月初六。

是我国传统的“晒谱节”,民间流传着“六月六,晒家谱”的习俗。据悉,复原风雅传统举办晒谱节一是教育后人勿忘先祖,二是更深地了解自己的姓氏文化。接下来咱们也来“晒晒”全国唐氏族谱!

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家里都有晒族谱习惯,同一族谱人聚在一起吧族谱搬出来晒晒,这样保存族谱防霉防虫,另那家有添丁也要记上族谱,添男丁还要请大家吃点心族谱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

家谱编修的八大步骤

一、拟定家谱编修计划首先是确定版本,是编订纸质家谱还是网络谱,纸质家谱中又有精装、平装等不同类型;其次,要确定修谱的开始、结束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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