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宗谱记载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9浏览:12收藏

古代宗谱记载,第1张

家谱名称繁多,大致有宗谱、世谱、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会通谱、统宗谱、支谱、房谱等称法。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家谱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产物。

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作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可作为数典认祖、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

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家谱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来源、迁徙的轨迹,还包罗了该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

家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家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家谱是影响人数最多、影响时间最长、影响面最广的书籍之一。 家谱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与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史类文献。 唐朝是官修家谱最发达的王朝之一,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先后组织编修了数部大型谱牒著作。 唐朝灭亡以后,经历了五代十国时期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以致宋代时就已很少能见到旧谱,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正因为古代谱牒不复存在,加上迁徙的频繁,各姓氏修谱也都有了合理的“想象空间”。

魏晋时期,编撰谱牒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门第,由于门第与选官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政府也参与其事,官府组织编修谱牒。宋代修家谱关注的重点在于“尊祖敬宗收族”,以保持家族内部的团结互助。由于与选官没有关系,官府自然不再过问,因此宋代以后都是私人自行修家谱。随着家谱政治功能的消退,家谱逐渐从官府、从世家大族走向了普通百姓。

进入明清以后,官方继续积极鼓励家谱的纂修,康熙、雍正都曾号召纂修家谱,地方官员也热衷于劝说百姓编修家谱,这使得家谱数量大增,甚至达到了没有无谱之族的程度,纂修家谱成为家族生活的头等大事。

流传至今的祖传家谱很多都出自明清时期,但是,明清两代家谱造假现象却是络绎不绝,一些姓氏家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不少家谱为“光宗耀族”,往往攀附帝王、名臣为自己先祖。旧时甚至出现过所谓的职业“谱师”,专门帮人在修谱时添入名臣名人作为“先辈祖宗”。这种族谱造假的行为,自欺欺人,颠倒基本事实,即是对先人的极不尊重,甚至是侮辱,也不利于家风的传承。为了提高家谱的“产量”,“谱匠”创造的家谱都有一定的框架和模式,比如“谱匠”习惯于用华美的诗词歌功颂德,也喜欢把家谱中的先祖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名人,这也是他们认知中最古老的时期。

现存的古老家谱大多数属于明清时期纂修。如果从科学角度探讨家谱的真实性,结果可能让人很失望。根据专家考证,现存明清时期的家谱中,先祖内容大多都是虚构,谱中第一位先祖往往附会历史名人。在古代战乱频繁情况下,想延续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族谱是非常困难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稳定,近几代的家谱世系真实度还是很高的。

字辈,名字中表示家族辈份的字(多为名字中间的字),俗称派。其意均为修身齐家。安民治国,吉祥安康,兴旺发达。字辈是中国传承千年的重要取名形式,也是古代一种特别“礼”制,它一直延续到现代。

字辈应该说一部完整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一个家族的印记。其实字辈也算是一种比较随意的文学形式,它的随意性体现在,虽然有一定的格式但是不像律诗那样讲究严格的押韵,不像词曲那样必须套用现有的牌名。通过字辈可以把两个不认识的人团结到一块儿,可以使陌生人之间产生突如其来的亲切感。更能够增强各群体间的凝聚力,字辈作为姓氏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将它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下去。

字辈的使用,对一个大家族,尤其是像孔门这样绵延数十代,繁衍达数十万的持久型家族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字辈的这种能够分尊卑、别长幼的功能,也就为其他一些需要分尊卑、别长幼的群体所借鉴,如宗教教派、社会帮派、武林门派等。这样一来,字辈这种原来纯粹为家族内部使用的文字形态也就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

关于字辈的产生,在汉代,甚至在先秦时期,即已出现了一些在名字用字上反映同辈关系的萌芽或苗头,如选共同用字或在偏旁部首上体现出来。然而,这只能是萌芽,它离真正有目的、有意识地使用共同字来区别辈分,进而预先选取一定数量,且有一定意义的“吉字”作为一种规定性、后代子孙取名时必须遵守的字辈,尚有相当大的距离。

隋唐时期在某些家族已出现了同辈人在取名时使用共同用字的现象。真正意义的字辈,是从宋代开始。宋代,家谱已经从皇室殿堂走进了民间千家万户,十分盛行,几乎家家户户有家谱。在阶级社会,字辈也同家谱一样,首先是皇室提倡,而后推广到民间。由于孔子的思想理论的影响,受到王室帝王的重视和封爵,所以,孔子家谱中的字辈是皇帝赐的。

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家族中同辈人为了体现宗族关系,通常在起名时需找一个共同用字,不同辈分的共同用字排列起来就形成了这个家族用以标明世系次第的字辈。字辈的形成是为了分尊卑,别长幼。此处的尊卑并不是指政治地位上的尊卑,而是指家族内部辈分的高下。

家谱中的字辈不论内容和形式都是很讲究的,不是随意取的。字辈谱有这样几个特点。

严肃性

第一,严肃性。古代都有“名正言顺”的说法,名不正,言不顺。取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而字辈不仅是取名,而且要代代相传,遵照执行。如孔府对字辈谱要求很严格,明文规定:自己编撰字辈谱,需报官批准。全族人必须按照字辈取名,凡不循世序,随意取名者,概不准入谱。民国修《马佳氏族谱》,在字辈末尾加小注:“……凡我后裔,一代用字以纪事,男女一致,遵守排用……不得任意更改,以免混乱。”

思想性

家谱国际认为:一般字辈的用字都含有吉利、吉庆、祥和、安康、兴旺、和平、幸福的思想内涵,体现出本家族一定的价值取向、社会责任和对子孙后代的殷切希望。由于时代的不同,家谱就反映出不同时代的思想和伦理道德。

在封建时代,字谱中就传播了忠孝节义、忠君孝友、光宗耀祖的思想内容。比如有的家谱字谱就有:“忠厚传家久,孝廉布四方,节全是吾本,义字万世传”;“光昌兴宗德,宝贵古流传”;“绍庭为国瑞,光彩振家声”;“世业绍宗先,忠信立之本,仁义致胜全”等等。

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家谱的字辈谱,就体现了新的思想、新的内涵。如1998年川渝联宗《徐氏族谱》中提出了新的40字新字辈谱:“华光普照明,东海映太平,茂志泽道远,文武显龙廷,福全增富贵,科学振嘉兴,庆恩育英杰,承先世代荣。”

地域性

有的字辈谱不仅具有字辈谱用字的一般特点,还反映出地域特点。张仲荧、张汝宜两位在《四川族姓之班辈检讨》一文中,就提出了一些带有较典型地域特点的四川各家族字辈。如以水、土择字,“沐浩泽泉流江双永源浩济津清灌”,“坛堞堤谐,坡坤丘坦,坩城垛基,坚埴培垒。”

艺术性

诗歌是文学艺术的基本体裁之一,也是历史最悠久的艺术。它能以极少的字数,最凝炼的笔触,白热化的情绪,反映生活,表达思想感情。格律诗是古代常用的诗歌形式。大多数是五言体诗、七言体诗。由于家谱多数是有文采的名人撰写,所以,家谱中的字辈在写作时也就往往采用格律诗的形式。多数是五言体诗,当然也有四言、七言体诗。这就体现了字辈谱的艺术性。

五言体诗的字辈谱如:《韶山毛氏族谱》的字辈谱为:“立显荣朝士,文方运济祥,祖恩贻泽运,世代永承昌,孝友传家本,忠良振国光,起元敦圣学,风雅列明章。”毛泽东为十四世“泽”字辈,其父毛贻昌为十三世“贻”字辈;祖父毛思谱为十二世“恩”字辈。

私密性

家谱是家族由族长或族人中德高望重的族人主持编修。修成后,一般是编上分发号,发给族人,不向外公开出版发行。至多是赠送给国家的图书馆收藏。这本身就具有私密性,字辈谱只是家族内部识别辈分的标志,更是秘而不示。家谱修成发放时,一般都要向族人公开声明家谱的字辈,不外传。

家谱可以记录家族的正面历史、经验、技术和文化的史实资料,是给后人留下的一部优秀教科书,后人可从中得到经验借鉴、文化传承和思想启迪。

一个家族缺了家谱,就不完整。 通过修家谱,有助于提升家族的凝聚力,维护团结,增进各个家庭的彼此了解和信任,加强沟通,促进家庭间的互帮互助;了解家族的历史和迁徙情况;知道同一家族中家庭间血缘的亲疏远近。

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家谱。

扩展资料:

家谱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先秦时,社会上流传有《周官》、《世本》等谱学通书;秦汉以后,又出现了《帝王年谱》、《潜夫论·志氏姓》、《风俗通姓氏篇》等谱学著作。

到魏晋南北朝时,门阀制度盛行,家谱成了世族间婚姻和仕宦的主要依据,于是便迅速发展起来。隋唐五代后,修谱之风更从官方流行于民间,以至遍及各个家族,出现了家家有谱牒、户户有家乘,并且一修再修、无休无止。因此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

在关于中国家谱起源各种观点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是起源于宋代。持这一观点的人之所以会置魏晋隋唐时期大量关于谱牒的记载而不顾,坚持把宋代作为家谱的起源,有他们一定的道理。

其实,现在的家谱确实是与宋代的家谱一脉相承的,而与魏晋隋唐的谱牒没有太多的传承关系。这一点,从现在存世的家谱大都起源于宋的事实可以得到证明。

家谱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与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史类文献。虽是史类文献,事实上,家谱的要旨和核心就是在于要隐恶扬善,蒙蔽真相。

古代的家谱纂修,出于抬高家族地位和声望起见,在追溯先祖时,必然要上溯到一个名人或皇帝方才罢休。

—家谱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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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产生于夏,盛于魏晋南北朝,普及完善于宋。

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中国原始社会逐步解体,进入了奴隶社会,确立了王位世袭制。随之产生了记述夏朝世系的家谱。至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前221年),家谱只是记述士大夫身份的一种特殊标志。秦朝(公元前221年~前206年),氏族宗法组织瓦解,抛弃了公侯子孙的贵族世统本系。至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族谱已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普遍崇尚的宗教文化。以后,随着封建门第制度法制化,官修世族大地主的合谱盛于魏晋南北朝(公元265年~589年)。隋唐两朝(公元581年~907元),推行科举制度,士族势力日渐衰弱。至唐朝中期,族谱由以前的官修合谱逐步转向私家修谱而兴盛起来。宋朝(960年~1279年)受“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支配,私修族谱逐步普及和完善。明、清至民国,宗族活动盛行,私修族谱有增无减。

中国族谱随奴隶社会王位世袭制的确立,产生于夏朝

中国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们以血缘亲属关系结合在一起,居住在一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家族、氏族村落,形成氏族公社。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和徽号,以维持氏族成员的共同世系和区别于其他氏族。氏族内的重要事情,都按照一定的习惯和世系安排。

夏朝,中国原始社会瓦解,进入了奴隶社会,并确立了王位世袭制。为了明晰王族世系,子孙继位,产生了记述王族世系的“家谱”。《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

周朝,以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建立,使嫡长子成为土地和权位的法定继承人。与之相应形成了“尊祖敬宗”的祖先崇拜,从而巩固了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家谱迅速发展。周朝家谱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贵族出于尊祖敬宗和炫耀祖先,在鼎彝礼器上铭刻自己的家系。这些鼎彝铭文,先叙述祖先名字及其美德、功勋庆尝,最后为铸器人的名字。这类铭文鼎彝按辈份作为祭器陈列于宗庙,这就是周代的私修“家谱”。

二是周王朝和各诸侯国设立史官,记录、整理、保管各贵族的家谱。周王朝中央设有小史掌管王族家谱,负责定位王族世系,区分王族成员的辈份和血缘关系,遇有祭祀,则告诉君王其先祖的死日、名字等。周王朝中央还设有太史、内史,记录、整理、掌管诸侯卿大夫的谱系资料。各诸侯国也设工、史之类的官,记录、管理谱系资料。http://wwwdoc88com/p-1146349882708html

三是出现了一批谱学著作。这些著作中要数《世本》的成就最大。《世本》记录了自三皇五帝一直到春秋战国时历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的姓氏起源、世系流源、迁居本末、生前创制、死后名号以及其事迹,集各代、各家分散和世系于一书,使之流传后世。

中国族谱随封建门第制度法律化,世族大地主修谱盛于魏晋南北朝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统治,实施官僚制度。氏族宗法组织随之瓦解,但血缘宗法思想并没有削弱。特别是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君臣等级和血缘尊亲观念进一步得到增强。

东汉以来,地方豪族及地主势力发展,他们往往几代宗族不分居,结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他们还与大官僚、大商人纠合,结成集团,在政治上垄断政权,把持仕途,占据中央和地方要职,形成门阀。东汉后期,三公九卿太守州牧,多数由这些高门弟子担任,门第制度已成为世家大族垄断统治政权的基础;阶级矛盾激化,世族大家以保卫乡土、宗族为名,笼络人心,组织宗族武装,维护自己的势力;世族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利用宗族关系控制大量劳动力,为其奴役。曹魏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使门第制度法律化。当时中正品第人以家世、才干、品德三项标准并列。到西晋,世族地主专政,把家世提升为主要的甚至惟一的标准。上品高官全为世家大族垄断,寒门、中小地主被排斥在政权之外。家谱自然成为九品中正选择官吏的主要依据。世族大地主利用宗族血缘关系和宗族思想,笼络族众,组织宗族武装遍布全国。族谱也自然成为其有力的工具。当时赋役苛重,大批族人农民只好投奔同宗大地主,转为“私属”,供其奴役剥削。族谱自然成为维护这种局面的工具。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魏晋南北朝官府设立“谱局”,诏令专职修家谱。家谱也作为重要文献,保存在各级官府中,出现世族地主家谱的鼎盛。当时修谱以贾弼最有名,他广搜世族大地主的百家谱记,在东晋政府的支持下,撰定《百家谱》,共100帙,712卷。包括18州,116郡大族。

中国族谱随科举制度的推行,私修族谱盛于唐

隋唐两代,废除九品中正制度,推行科举制度,选拔人才不再以族谱为依据。族谱的作用下降,但氏族门阀观念仍然很盛。唐太宗命修《氏族志》,收集全国的氏族家谱,考证其世系,定为9等。并提出“不须论数世之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把皇族列为第一等武则天时,又将《氏族志》改编为《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均以官职高下为标准。凡五品官以上者,皆升为士族。唐代中央政权编修的谱牒,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变化。

由于唐皇朝的倡导,并编修大量官谱,社会上私修族谱之风甚盛。不仅旧族“纪其先烈,贻厥后来”,就是那些百代无闻之族,一朝暴贵,也无不追求本系,妄承先哲。唐代中期以后,随着士族势力的衰退,逐步改变了过去绝大多数是官修百家姓氏渊源的合谱状况,私修家谱逐渐兴盛起来。可惜唐末乱世,世家大族家谱大都散失无存。

随“三纲五常”宗族伦理思想的奉行,“家自为说”私修族谱普及完善于宋

宋代以後,中国社会奉行“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为核心的程朱理学,宗法家长制的统治思想深入到封建社会的机体。以族谱选官和婚配的作用逐步消失,修谱的目的主要是敬宗收族。朝廷不再设“图谱局”,官府再不修谱牒。世族之家的修谱逐步减少,并转向一般官僚地主之家以至普及到百姓之家。私家修谱一般是本族人自己修,而且是挑选受过一定教育在本族有一定威望的人撰修。宋初,文学家欧阳修、苏洵主持修本族族谱,开创了宋代族谱的先河。其後,许多士大夫纷纷为自己的家族修谱。从此,族谱从过去的“奉敕修定”,转向“家自为说”私修,形成了私修族谱的盛行。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中国族谱随宗族活动的盛行,明清修谱卷帙浩繁

明代,朝廷置宗人府,编修皇族谱牒,称玉牒。清代自顺治始,开设玉牒馆,由大学士、内阁学士、礼部尚书等主持修牒。时,玉牒为皇族成员发放俸禄、赐官封爵、指婚定名的基本依据。

明清两代,私修族谱更是卷帙浩繁。家谱、宗谱、族谱、支谱、世谱等名目繁多,并产生专记人物生平事绩的“年谱”。值得一提的是《孔子世家谱》,改变了唐及以前只收录直系长子长孙的做法。北宋至明清民国,合族修谱,支庶兼收,续修不断。明中期,规定每60年一大修,30年一小修。谱例规定严明,内容丰富。且随宗族活动的变化,修谱南方盛于北方,南方宗族聚居之风盛于北方,特别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很多商人借助宗族活动开展商业活动。海外华侨成立宗亲会,集合同姓人士,不论亲疏,不分派别,建立宗祠,共祀其受姓的始祖,以此联络感情,弘扬祖德,团结互助,发扬民族精神。这些宗亲活动直至民国时期仍有增无减。

古代宗谱记载

家谱名称繁多,大致有宗谱、世谱、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会通谱、统宗谱、支谱、房谱等称法。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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