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姓氏家谱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9浏览:4收藏

中国姓氏家谱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第1张

说到家谱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家谱其实是一个人家里的根源,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当然了,小编也是看到现在有很多的人为了能够弄清自己家庭的根源,会不顾一切的去寻根缘,去找到很多有关自己家族的事情,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中国姓氏家谱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到底中国的姓氏发展经历了哪些过程呢?

家谱的历史是十分悠久的。关于家谱的起源时间问题,学术界大致有宋代起源说、战国秦汉起源说、周代起源说、殷商起源说等四种,虽然起源时间各不相同,但都是以已有文献作为立论的基础。其实家谱的起源可能要更早。(友情提醒文章字数比较多,看完大概需要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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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的滥觞

最早的家谱很可能出现在大禹时期。我们知道,大禹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社会的创建者,也是王位世袭制的始作俑者。这一时期,由于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王位的传承不再与贤能与民意相关,而是取决于血缘关系,于是血统的纯净、王族成员血缘关系的亲疏受到了空前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家谱的诞生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了。

司马迁在《史记》的《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楚世家》和《三代世表》等篇目中,较为详细地记录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帝的世系和夏、商、周三代王室及楚国王室自始祖以下的历代世系。《史记》中世系追溯到的最早人物是黄帝。《五帝本纪》起自黄帝,《夏本纪》的前溯也至黄帝止,这与司马迁所说的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相一致,表明司马迁所依据的谱牒资料的终极追溯人物应该就是黄帝,所追溯的时代就是黄帝时代。这与后代家谱往往追溯至黄帝的做法也是相符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最初的家谱记载的世系应该始于黄帝时代,换句话说,最早的家谱可能出现于距黄帝时代不久的某一时期。

口述家谱

黄帝生活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传说时代,这一时期的历史并没有留下文字的记载,只有一些口耳相传的传说。没有文字,那么最早的家谱就应该是口述家谱。口述家谱就是通过人们的口耳相传将家族的世代谱系传承下来。关于口述家谱的存在,可以从少数民族的习俗中得到印证。在中原建立元王朝的蒙古人就有口述家谱的习惯,蒙古人有保存祖先的系谱、教导出生的每一个孩子知道系谱的习惯。这样他们将有关系谱的话语作为氏族的财产,因此他们中间没有人不知道自己的部落和起源。据说成吉思汗就能将自己黄金家族的世系背诵二三十代。

口述家谱在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中是极为普遍的,有些民族为了便于记忆家族世系还实行了父子连名的取名习俗。所谓父子连名就是父亲的名字的末位(或二位)音节与儿子名字的首位(或二位)音节相同。采用父子连名的民族一般没有文字,世系都要依靠口耳相传的口述家谱记录,而使用连名,一方面便于记忆背诵,另一方面也便于辈分的确认,与中原地区家谱中的字辈谱有异曲同工之妙。

结绳家谱

在文字产生以前,先民们使用在绳子上打结的方法来记事,称为结绳记事。使用结绳的方法来记载世系,记录家族内成员的情况,便是结绳家谱。结绳家谱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如鄂伦春、锡伯等民族中都曾采用。如在满族祭祀的神灵中,有位佛托妈妈,意思是柳枝娘娘,也尊称为子孙娘娘,是赐福降子的尊神,满族大祭的第三天晚上要为佛托妈妈举行单独祭祀。祭祀中的佛托妈妈是一个黄布制成的口袋,因袋口用布带抽紧而呈上尖下圆的形状,俗称妈妈口袋。口袋中装有长四五丈的彩丝索绳,俗称子孙绳或长命绳,绳上系有代表家族成员的小物件如五彩布条、小弓箭等。子孙绳平时不打开,装在布袋里供着。等妇女生小孩时,将布袋打开扯出子孙绳,悬挂在屋里。如果生的是男孩,则在子孙绳上系一个小弓箭、小筐、小篓什么的,意思是男孩长大成人之后,不忘祖上的武功;如果生女孩,则在子孙绳上系上一条红布条,意思是表示吉祥如意,女孩子长大贤淑温柔。直到小孩满月之后,才能将子孙绳收起,重新装进布袋里,放回原处供奉起来,让其继续享受人间烟火。满族人通过这根索绳可以记载辈数、每一代有多少男女,而且还以此寄寓对后世子孙的希望。子孙绳越长,系物越多,则表示子孙繁盛,子子孙孙,绳绳相继。佛托妈妈的子孙绳实际上正是结绳家谱。

甲骨文家谱

商代甲骨文的出现,使家谱从口耳相传的口述家谱及结绳记事家谱阶段步入了文字记载的实物家谱阶段。中国现存最早的实物家谱便是刻在龟甲兽骨之上的商代甲骨文家谱,这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原始的实物家谱。我们知道,甲骨文主要记载的是商人占卜的情况,因此也被称为卜辞,但其中也有一些记载着人物世系的内容,这些记载了同一家族多代人名字的甲骨文就被称为甲骨文家谱。

说明:殷商牛骨刻辞

(骨版记录的是殷商贵族日常生活行事和天文气象等有关资料。在殷商甲骨刻辞中,一般记载的是占卜、祭祀、狩猎等活动;也有的骨版包含家族世系人名的内容,相当于带记事功能的甲骨文家 谱,可以说这是历史最悠久的实物文字家谱。)

根据对现有甲骨卜辞的研究,共有三件甲骨卜辞可以被认为是家谱。一件收于《殷契卜辞》,序号209;一件收于《殷墟文字乙编》,序号4856l一件收于《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序号1506。其中《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1506号卜骨收录了儿氏家族11代13个人名,其中父子关系11人,兄弟关系2人,是现存最完整的商代家族世系。据考证,这份《儿氏家谱》刻于3200多年前的武丁时期,谱中的名字均不见于商代先公先王谱系,表明这些人可能并非是王室成员。这就证明了早在3000多年前,王室之外的显贵家族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谱。

金文家谱

商代晚期,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实物家谱,这就是金文家谱。金文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因此所谓的金文家谱也就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家谱。

周代以后,人们普遍在青铜礼器上铸刻铭文以表达对祖先的崇敬,这些铭文一般先叙述祖先的名字及美德、功勋,然后是铸器人的名字,涉及到家族世系的比较多,因此金文家谱屡见不鲜。

西周时期确立的宗法制度是一种建筑在血缘关系上的等级制度,出于维护宗法制度的需要,记载血缘关系亲疏、嫡庶长幼的家谱在周代得到了很大发展。周代家谱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国家建立了一套史官修谱的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周天子王室家谱的记录与管理。据《周礼·春官》的记载,小史是掌管谱牒的官员,专门负责定立王室的世系、区分王室成员的长幼次序与嫡庶亲疏,遇到有祭祀还要告诉周王其祖先的忌日和名字。各诸侯国也都设有专门的官员管理诸侯国王室的谱牒和家族事务,如楚国就设置了三闾大夫之职,专门负责楚国王室的家谱记录与管理。我国历史上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就曾经担任过三闾大夫,掌管楚国王族昭、屈、景三姓的谱牒。国家还设立官员负责卿大夫谱系的记录和管理,这个职位叫做太史。

随着家谱的发展,周代还出现了我国最早的谱学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是《世本》和《大戴礼记》中的《帝系篇》。《世本》记录了自黄帝至春秋战国历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的姓氏起源、世系源流、迁居本末、生前创制、谥号及其他事迹,是一本万姓统谱式的谱牒著作,被誉为中国最早的谱牒著作,是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谱学著作。《世本》分为《帝王谱》《诸侯谱》《卿大夫谱》《氏姓篇》《居篇》《作篇》《谥法篇》等十五篇。其中《作篇》中记载了中国历史上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如神农氏发明了琴,伯夷发明了打井,杜康发明了酿酒,蚩尤发明了用金属制造兵器等等。《帝系篇》是专门记载文字产生以前的传说时代血缘系谱的谱牒著作,实际上记载了黄帝的谱系,在这一谱系中共有男性38人,女性13人,记载内容特点鲜明。尽管这一谱系的可信性值得怀疑,但在谱学发展史上仍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传为荀子编修的《春秋公子血脉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谱为名的宗族史籍,其血脉二字,形象地揭示了家谱作为血缘系谱的特点。尽管此书如今已佚,但却是后世家谱称谱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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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隋唐——家谱的兴盛期

魏晋隋唐时期是中国家谱发展的繁盛时期,在这一时期,家谱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当时从选官到婚姻,都要以家谱为凭,家谱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谱发展的重要标志便是国家设立了谱局和谱官,专门从事谱牒的编修和保管工作。魏晋南北朝的谱局收藏的是百家之谱。按照规定,凡是百官族姓撰修了家谱的,都必须呈送谱局,谱局的谱官对私修家谱加以考核、审定,然后收藏在谱局中,成为官方承认的官籍,称为簿状。而百姓家中所藏的家谱则是私书,称为谱系。官籍与私书可以相互校检,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以确保家谱的可靠性。

家谱受到如此重视,与当时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从东汉以来,一些世家大族在政治上形成强大的势力,长期把持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如袁绍、杨震都是一门四世三公,其结果使门第观念开始形成。曹魏建立后,在选官制度上推行九品中正制,也就是将各地人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以备朝廷选拔官员之用。由于评定人物等级的中正都是由各地世家大族的人担任,结果原本应该以德、才为考核标准的评定变成了以门第高下为评定标准,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加速了门阀士族势力的形成。

门阀士族所拥有的特殊地位使得对门第的追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人们都以士族为荣,想跻身士族,甚至连皇室也不能免俗。

庶族要想成为士族,就要采用合族通谱的方法,也就是或用权势胁迫或金钱收买士族成员,把自己与士族合为一族,把自己的家族加到士族的家谱中,以达到成为士族的目的。例如彭城刘氏是当时著名的大士族,南朝刘宋的皇帝虽然也是彭城人,但却是庶族,与彭城刘氏并没有关系;但宋文帝为了攀上士族的身份,强迫属于彭城刘氏的大臣刘延孙与自己合族,让自己的儿子与刘延孙序亲。因为是皇帝要与自己合族,刘延孙也没有办法,只得接受。又如北魏太武帝的外祖父杜豹死在濮阳,要改葬到邺。杜豹是魏郡庶族,魏太武帝嫌不光彩、没面子,就从杜姓士族中找了京兆杜铨负责迁葬的事,葬事结束后,魏郡杜氏也就与杜铨合族,成为了士族。

然而,世家大族并不愿意让低门第的家族有机会分享他们的特权,于是他们想尽办法,在士族与庶族之间建立起一道难以逾越的等级鸿沟,而家谱则成为他们维护等级门第的有力武器。

在编修家谱以维护门第的同时,士族对试图伪造家谱以混入士族的行为也进行了坚决的打击。当时一些庶族为了提高门第而不择手段,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伪造家谱、冒充士族。梁武帝时,尚书令沈约在给皇帝的上书中曾经提到,当时有钱人往往行贿以求变更谱牒,大概花一万钱左右就可以修改谱牒。当然,这样做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受到严惩,直至死刑。南齐时,王泰宝向当时的谱学名家贾渊行贿,买袭琅琊王氏谱,企图以篡改家谱的手段把自己的家族加入当时江左第一高门琅琊王氏的家谱中,结果被琅琊王氏成员、尚书令王晏告发,贾渊被捕入狱,并差点被处死,只是由于贾渊的儿子向齐明帝叩头求情,叩得头破血流,齐明帝才免他一死。后唐时,名门柳膺将有关证明文书卖给同姓人柳居则,不料东窗事发,虽然幸运地遇大赦免于死刑,但罢官罚钱,搞得声名狼藉,可谓得不偿失。

由于谱牒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谱牒逐渐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称为谱学。魏晋时期最著名的有贾氏谱学与王氏谱学二家。当时,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是社会上的普遍现象,尤其是上流社会,人人都必须精通谱学,不然的话,无论是官场还是一般的社交场合,都将寸步难行。魏晋南北朝时,社会上的避讳之风盛行,日常交流时如果触犯对方的祖、父的名讳,对方就会当场嚎啕大哭,让人下不了台,就连皇帝也要小心,不能轻易触及别人的家讳。史载北齐孝昭帝高演,聪敏过人,与人交往,一旦知道了别人的家讳,就终生不会误犯。皇帝尚且如此,其他人更要小心,而要做到这一点,精通谱牒是十分必要的。刘宋时的谱牒名家王弘,是王氏谱学的创始人,他能做到日对千客,可不犯一讳,被当时的人们传为佳话。是否精于谱学,对于官员的任职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南齐时,齐武帝拟用萧鸾任吏部尚书,征询原吏部尚书王晏的意见,王晏回答:萧鸾的才干是合格的,但他不熟悉谱牒,恐怕不能担任这个职务。齐武帝只好作罢。陈朝时,陆琼任吏部尚书,人人都认为他非常称职,理由就是陆琼详练谱牒。

由于家谱如此重要,因此家谱的编修受到极度重视,以至于魏晋南北朝时编修的史书也留下了家谱的印痕。《魏书》每一列传后均附有子孙名字、官爵,最多的竟达百人,如同家谱一般。《宋书》、《南史》、《北史》等也有类似情况。难怪清代史学家赵翼嘲讽《魏书》、《北史》是代人作家谱,王鸣盛则称《南史》不过是六朝人家传一部耳。

唐朝是官修家谱最发达的王朝之一,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先后组织编修了数部大型谱牒著作,著名史学家郑樵曾说:谱系之学,莫盛于唐。其实,唐代之所以多次编制官修谱牒,其原因也还是出于对门第的追逐。

唐朝建立时,由于科举制的实行,士族的政治特权已经开始失去,但是士族依然享有很高的社会声望,势力犹存。唐朝的建立主要是依靠关陇士族的力量,但关陇士族的声望门第远不如山东士族,为了提高关陇士族的门第,贞观五年(631),唐太宗李世民命令高士廉等编撰《氏族志》。高士廉等人很快就收集家谱,考订世系,将天下士族定为九等,修成《氏族志》。当唐太宗翻开《氏族志》时,不由大为生气,原来被列为第一等的仍是山东士族清河崔氏。震怒之下,李世民对高士廉等人训斥道: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受到训斥的高士廉等终于明白了今日官爵的含义。修订后的《氏族志》将出身关陇士族的皇族列为第一等,将外戚列为第二等,山东崔氏只得屈居第三了。

到了武则天统治时期,朝廷又下令编撰《姓氏录》。提议编撰《姓氏录》的是当时的宰相李义府,并得到了武则天的支持,原来李义府与武则天都是庶族,《氏族志》中没有他们的家族。新修的《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的以官职高下为等级标准,规定凡五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升为士族,士兵以军功升到五品的亦可人流。李义府通过《姓氏录》如愿地使自己成为新士族,但过于宽松的标准使大批庶族都升为了士族,因此《姓氏录》受到山东旧士族的抵制,他们根本不承认《姓氏录》的权威性,嘲笑其为勋格,甚至以名列《姓氏录》为耻。

唐末五代时期,战乱频繁,门阀制度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大批旧士族成员被杀,所谓天街踏遍公卿骨,就是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在这一过程中,谱牒也遭到焚毁,荡然无存,唐末五代之乱,亡失旧谱,上世次序不可复知。魏晋以来以维护门第为主要任务的官方谱学正式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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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来家谱的普及和平民化

在关于中国家谱起源各种观点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是起源于宋代。持这一观点的人之所以会置魏晋隋唐时期大量关于谱牒的记载而不顾,坚持把宋代作为家谱的起源,有他们一定的道理。其实,我们现在的家谱确实是与宋代的家谱一脉相承的,而与魏晋隋唐的谱牒没有太多的传承关系。这一点,从现在存世的家谱大都起源于宋的事实可以得到证明。

宋代的家谱是在一片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来的。唐末五代的战乱使原来记载士族门第高下的谱牒都化为灰烬,而在战乱中崛起的新贵往往因为自己原来的门第并不高,也不愿提及自己的先祖,重修谱牒。因此从五代以后,人们对自己的世系已经搞不清楚了。五代时,后唐宰相豆卢革有一次问侍中郭崇韬:汾阳王(指郭子仪)是代北人,你祖居雁门,是不是他的后人?郭崇韬回答:谱牒在战乱中丧失了。曾听父亲说过,距汾阳王已经四代了。可见郭崇韬当时已经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是郭子仪的后代了。

由于没有谱牒的记录,家族的世系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人们对自己的父祖兄弟还能知道得清清楚楚,但是自己的祖先就不知道了;对家族中世系稍远一点的亲戚也有些分不清了,不知道相互间是什么关系,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血缘关系,正如宋代大理学家张载所说: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这种情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担忧,于是编撰家谱又被重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宋代的时候,社会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士庶之际,实自天隔的局面已经不存在,社会上不再有士族与庶族的区分,官员的选拔也与门第没有关系,不需要再查看谱牒,因此,宋代家谱的编撰宗旨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魏晋时期,编撰谱牒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门第,由于门第与选官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政府也参预其事,官府组织编修谱牒。关注的重点在于尊祖敬宗收族,在于鼓吹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道德教化功能。由于与选官没有关系,官府自然不再过问,因此宋代以后都是私人自行修谱,家谱逐渐从官府、从世家大族走向了普通百姓。

纂修宗旨的不同,也影响到了编撰的体例。魏晋隋唐谱牒的重点在于对门第的标榜和维护,记载的内容包括姓名、官爵、生卒年、婚姻、迁徙、居住、支系、坟墓等情况,尤其对地望、家世、官爵和婚姻记载得最详细,在婚姻状况中还要记载岳家的门第。宋代的家谱主要是为了尊祖敬宗收族,记载的内容主要有祖先、世系、祠堂、居住、田产、坟墓等,尤其是与子嗣和血统有关的内容记载得最为详细,如义子、赘婿、继嗣、兼祧等情况都记载得一清二楚,而原本在魏晋隋唐受到重视的岳家的门第家世则一般不记录。

由于把家谱视为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的工具,宋代士大夫对新修家谱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许多著名的士大夫如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苏洵、黄庭坚、文天祥等都曾亲自主持家谱的纂修,欧阳修和苏洵还创立了新的谱例,提出了家谱的编修原则和具体方法,他们创立的私家谱法,成为后世家谱典范,对私修家谱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欧阳修和苏洵新编的家谱,都采用了小宗之法,也就是以五世祖作为家族的始祖。之所以只记载五世,与隋唐以前的谱牒都已经遭毁有关,五世以上的世系,实际上已经不大可能考订清楚了。加之唐末五代时期社会动荡,很少有家族能够保持世代富贵,追溯过多很可能会遭遇到几世贫贱的难堪局面,未免脸上无光。当然,也有的家族采用大宗之法,追溯数十代。

虽然宋代开始纂修的新型家谱与政治没有直接的关系,但考虑到修谱可以起到聚其骨肉以系其身心的目的,宋朝统治者大力提倡私修家谱,这在客观上也推动了当时私修家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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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家谱数量的大增

进入明清以后,统治者继续积极鼓励家谱的纂修,康熙、雍正都曾号召纂修家谱,地方官员也热中于劝说百姓编修家谱,这使得家谱数量大增,甚至达到了没有无谱之族的程度,纂修家谱成为家族生活的头等大事。清代不仅汉人修谱,满人也对修谱十分积极,由于清政府规定满人袭爵、出仕都要查验家谱,因此满人修谱的积极性甚至比汉人还要高。与宋代的家谱相比,明清时期的家谱体例更加完善,记事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更加注重伦理教化的功能。家谱的内容一般包括祖先名字、世系、事迹、官职、得姓源流、迁徙情况、祠堂坟墓、族规家训、人物传记、艺文著作等。

随着修谱的普及和人口的增加,明清时期家谱的规模越修越大,出现了会千万人于一家,统千百世于一人的统谱,一部统谱往往汇集了十几个省上百个支派的世系,蔚为壮观。这种风气一直沿续到近代,其中1950年纂修的《吴氏大统宗谱》,奉太伯为一世祖,列入者竟达503支,计40册,令人叹为观止。不过,如此大规模的统谱,其世系的可靠性往往难以确认。这种通谱联宗的风气,与当时修谱过程中喜好依附名人的做法有很大的关系。与宋代家谱基本上都采用小宗之法不同,明清家谱大多采用大宗之法,追溯世系动辄几十世,往往将历史上的本姓将相名人一网打尽。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利用通谱冒认名门大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明代太仓孔渊是孔子的五十三世孙,他的父亲曾任元朝的通州税监,孔渊曾任太仓学官,他的儿子孔克让、孙子孔士学都是读书人,是个书香门第。不过到孔士学时,家境已经很贫困了,有个常州的孔姓富人,想与他通谱,被孔士学拒绝了。但孔士学死后,家人因为贫困难以生存,就把家谱以一船米的代价卖给了那个富人,那个富人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孔子的后裔。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也记载了一件借助通谱冒认名门的事:吴中有吴姓为让王之裔,然贫落不能支。又一吴,其起家甚微,而其姊归申相公,因得官鸿胪,骤为富人,浮慕让王,与通谱牒。旧吴反事之为尊行,过从甚昵。时相公堵李为奚谷者,作诗嘲之云:‘太伯之吴非此吴,圣贤不认认佣奴。只因太伯年深远,要认当朝申姊夫。一还有一个姓林的人,因为祖上出身寒微,深以为耻,竟冒认北宋著名诗人林和靖为高祖,并自己编造了一些名字,作为自己的祖先,而将自己原来的身世一笔抹去。但是,林和靖终身并未娶妻,隐居西湖孤山,以植梅养鹤为乐,世称其梅妻鹤子,史书上记载得明明白白,此人乱认祖先,结果被世人传为笑谈。不过,这些冒认名门的人采用的还算是和平手段,历史上还有为冒认名门而引发的惨案。曾有一个叫孔之仙的人,想冒充孔子后裔,自称是孔子四十九代孙,结果孔氏族长孔砒认为他属假冒,因此拒不承认孔之仙的圣裔身份,孔之仙恼羞成怒,竞将孔王比等一家11人杀害,制造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大血案。

由于人们常常以通谱、联宗甚至冒认名门望族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有一些贫困的文人竟然专以伪造谱牒为职业,他们事先将各姓在历史上的著名人物都开列出名单,当有人要他们纂修家谱时便根据需要将这些名人编人家谱。最早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名叫袁铉,袁铉读过很多书,但家里很穷,无法生活,就以帮人编撰家谱为生。不过,编造假家谱的做法倒也不是从明清才开始的,《梁书·侯景传》里就有类似的记载。侯景原本是北魏的一名戍卒,因为作战有功升为将领,后来投降梁,但不久又起兵叛乱,一度自立为帝。侯景称帝后,他的大臣左仆射王伟请他设立七庙,侯景不懂,就问:七庙是什么意思?王伟回答:天子要祭七世祖考,所以要设七庙。王伟向侯景要他七世祖先的名字,侯景回答:我只知道我的父亲叫侯标,前面几代就记不清了。侯景的党羽中有人知道侯景的祖父叫侯周,但其他几代就没有人知道了。结果王伟就为侯景杜撰了世系,以汉朝司徒侯霸为始祖,晋代名士侯瑾为七世祖。其实,南朝的几位开国皇帝大多出身寒族,他们的祖先世系也都是在称帝后编造的,如南齐高市萧道成和梁武帝萧衍,都说是汉朝相国萧何的后代,并说萧何的七世孙是西汉御史大夫萧望之,萧道成是萧望之的十八世孙,萧衍是萧道成的族侄,不过这二个世系经考证后也被证明都是假的。这种做法的流毒很广,现在存世的明清家谱中,唐宋以前的世系中常常可以看到不少名人,许多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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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家谱的复苏和变革

新中国建立后,家谱的纂修出现了一个停顿期,除了1950年、1951年还有少量在建国前已纂修完成的家谱付印外,长达数十年的时间内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当推翻三座大山的口号响彻云霄的时候,在中国历经了千年风霜雪雨洗礼的家谱不幸被贴上了封建的标签,戴上了宗法制度帮凶的高帽成为了革命的对象,在这种大背景下,不要说家谱的续修,就是收藏家谱也被视为是对封建主义的怀恋而受到严令禁止。上海图书馆的家谱收藏为国内外之冠,然而,这些今天被视为珍宝的藏谱,当初却是上海图书馆的已故馆长顾廷龙先生带人从废品回收站和造纸厂的纸浆池边抢救出来的,而且还要打着保留批判封建主义材料的旗号。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思想也不断解放,对家谱的态度也从昔日的偏激走向公允,家谱记录家族历史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加之数十年的停顿也已经使家族世系面临着失忆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重修家谱的呼声渐起,一些地区陆续开始有了零星的修谱活动。到了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对家谱研究的升温和名人家谱的不断影印出版,使得人们对家谱的认同不断强化,而日益增多的海外游子寻根问祖的行动也对重修家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修谱之风终于开始复苏,一大批新修的家谱陆续问世,中国的家谱纂修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

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一些新修的家谱也被烙上时代的印迹,出现了新的变化。虽然绝大多数新修的家谱还是延续传统的形式,但也有部分家谱开始使用新的名称。一种是套用村志的名义,名为村志,实为家谱。如《古山志》,实际是胡氏家谱;《俞溪头志》,实际是俞氏家谱;《下徐店村志》,实际是徐氏家谱。这些村志一般都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属村志范畴,一部分就是家谱。还有一种是用家族史或姓氏史的形式出现,如《赵氏志》《郭氏史略》《程氏史稿》《枫川陈氏族史》《中国吴氏通书》等。

在内容与谱例上,新修家谱也有不少变化。如传统的家谱是以父系世系为轴心的,而新修家谱中比较注意男女平等,世系排行中女儿也能入谱,如果是独生子女,女儿也作为世系传人记录。另外,在编撰体例上,部分新修家谱开始受到地方志体例的影响,诸如组织机构、医疗卫生等内容在家谱中也有出现。

包括以下内容:

(1)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

(2)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

(3)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扩展资料:

宗法制度不仅应用于周室的同姓间,而且和异姓诸侯间也有关系。周制,同姓不婚,而异姓则互为婚媒。所以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

周初的封诸侯、建国姓,就是把氏族组织扩大为政治组织,也就是氏族组织变成国家机关,奴隶主贵族通过宗法制度,建立了一套周密的统治网。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实行这种继承法,必须首先严格区别嫡庶关系。例如,天子世世相传,每世天子都是嫡长子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为“大宗”。其同母弟与庶兄弟封为诸侯,是为“小宗”。

每世的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诸侯的,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封为卿大夫,是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为“士”,是“小宗”。

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为庶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其本国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其本族为大宗。

参考资料:

——宗法制度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史所以纪一国之事迹,谱所以叙世代之源流。盖祖宗以一人之身,散而传之千百人之身;且四方错落,有见面莫相识,尊卑莫能辨者;虽一本之亲,几何不秦越视之,世序之淆乱散涣极矣。家谱之修,上以敬宗,下以收族。大宗小宗列其序,昭穆世次绘为图。由本支百世,上而溯之,同出一源,此涣而受之以萃之义也。吾族先祖相传为舜帝,舜为黄帝后,此吾族为黄帝子孙也。明洪武年间,吾族祖先自山西洪洞县迁至山东省博兴县吕艺镇辛集村(原名韩家寨,又名义和庄),已有数百年历史。

罗氏族谱源流

家谱渊源甚早,一般都推始于《周官》,实际上《世本》乃是我国谱牒最早的著作,司马迁《史记》的世表、年表取法于此,实为后来家谱宗谱之滥觞。在谱学发展史上,经历由专官之掌,演为专门之学,最后变为私家之谱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参见邵晋涵《南江文钞》卷六),修谱也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三个发展 。尤其是清代可说已达到顶峰,有人统计,“宋元以来,清人修谱最多,保存至今的族乘,至少在二万种以上,清人修的占重要成分,且质量较高”(《清人社会生活》)。到了民国,修谱之风仍不少衰。“考我国古代社会,夙重宗族。自大儒欧阳氏、苏氏创谱牒制后,千百年来言家乘者,遵制法古,群相倡导,驯至举国上下,无族无谱”,民国三十七年修《罗氏杞公戊子族谱序》中的这几句话,反映了我国清代、民国期间“族族有谱”这一历史事实。罗姓之族谱家乘,当然亦不例外。

罗氏族谱最早者,似为修于宋代开宝年间的“豫章罗氏”(俗称“柏林罗氏”)族谱。罗颖在《源流总序》中称:“吾祖家豫章,抵颖身,三百余年”,其间“文献足征”,因此族谱中既有唐代科甲鼎盛、罗氏人才辈出的实录,又记有李白、杜甫等著名诗人的赠诗之类,且溯源重黎,以罗君用为先祖,并及“十八世祖”罗企生,堪称源远流长、后裔繁茂的世家望族。

后来宋代大文学家苏轼曾写诗《罗氏谱赞》云

豫章世家,洪州望族。

忠孝一门,节义两顾。

文德武功,名留简竹。

理学真儒,后先继续。

礼义仁昭,天伦攸笃。

贤子贤孙,镟踵芳躅。

以此家风,遗风善俗。

罗氏族谱的形式

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洵倡修族谱家乘,最为积极得力。他们不仅亲自动手编写本家的族谱,而且提出了编写族谱的体例和方法。欧阳修的“谱例”是:“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原则是以远近、亲疏为别,“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居士外集·欧阳氏谱图序》)苏洵的“谱法”是:“凡嫡子而后得为谱,为谱者皆存其高祖,而迁其高祖之父。”他主张一般家庭修谱用“小宗之法”,即只记五世,而政治经济地位比较稳定的皇室贵族等,则可以按照“百世不迁”的“大宗之法”来编写族谱(苏洵《嘉祐集》)。在编写方法上,他们一采叙述式,一采图表式。他们虽然在体例方法上有别,但“敬宗收族”的目的则相同。

宋仁宗以后,欧阳修、苏洵的族谱成为宗谱形式的规范,影响至为深远。宋绍定元年罗氏《秀川家谱叙》有言:“古人之意,莫重于族,亦莫严于谱。谱者,推其祖之所自出,而合其族之所由分矣。”“先王制礼,以明宗为大务。是以古者有大宗、小宗之别,使其派有所统而不紊。又重之以岁时蜡祭之会,冠婚丧祭之礼,乡射燕饷之仪。其目委曲而繁重若此者,盖所以习其揖让长幼之节,隆其亲亲老老之恩,厚其睦姻慈爱之义,使人人知有忠敬孝友,醇固而无浇薄之风。”因此,罗氏族谱的编写,也基本是效法欧、苏二氏。但这种效法,不是简单模仿,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变通的,因为两者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取长补短的关系。直至清代、民国,罗氏修谱或“谱体采苏式”,或“参用欧、苏两式”、“集欧、苏两氏之长”。

修谱的主体思想

罗氏修谱是基于“敬宗收族”的观念与目的,以加强家族团结,巩固家族制度。清代湘军名将罗泽南在《罗氏墨谱序》中说:“宗族者,祖宗一人所自出也。一人之身衍为数千人,数千人之身即一人之身也。人以祖宗之身为身,则当以祖宗之心为心。一族之内,俊秀者尊之,象贤者也;孝子悌弟义士节妇则钦崇之,立身行道,贻先人以令名者也;有位者庆之,大吾门闾者也;富者卫之,能克家者也;贫者、弱者、孤者、独者、鳏者、寡者、疾厄者、患难者,相与救助之,赈恤之,吾祖若宗所不忍视者也;不肖者教戒之,惧辱其先也;老者安之,幼者慈之,亲友赖以递续者也。”

在长期的宗法社会里,许多仁人志士和有作为者都注意把“敬祖收族”的观念推衍成为“忠君爱国”的思想,在国家民族事业受到空前危难的时刻,更把家族观念扩展为民族精神和爱国思想,移孝作忠,毁家抒难,舍“小我”为“大我”,为国家民族贡献自己的一切。

华容南山罗氏始迁祖为宋朝宣义大夫、抗元义士罗尚德,其后裔罗桢,抗战中为“湖南省民众抗日自卫团”华容县军事参议,“于兹倭奴人寇,兵气嚣然,犹谋纂明世次,敬宗收族”,以“率循宣义遗训,昭示族人”,“收抗日自卫之功,以慰国人”(《南山罗氏族谱序》)。

民国三十年,新化《罗氏通谱》纂成,总纂罗联焘在序言中特别希望“族中诸父老昆弟”,“各本敬宗收族之旨,益坚团结,共体时艰,以发扬民族精神,奠国家于磐石之安”。湖南安化县英武中学校长罗驭雄,是 一师同学,左派,曾任北伐军师政治部主任,他对于“敬宗敦族”与“世界大同”的关系有自己的明确见解:“方今时局剧变,国人对于家族观念逐渐冲淡,且国际往来愈频繁,视野愈广大,天下一家,期诸实现。向之所以爱一家一族者,今兼以爱异族异人。民胞物与,四海之内皆兄弟。其理想因时代而进步,固未可以厚非。惟是天下之平,基于国治;一国之治,基于家齐。而国为家之积,虽世界纵跻于大同,而家未必即废。故敬宗敦族,实乃世界和平之起点,未可以侈言天下一家、世界大同,而漠然忽视宗族也。”他鉴于安化罗氏杞公后裔有毅力、有热忱、团结之力最强,因此希望“杞公裔诸君子扩此特殊精神而及于全族、全社会,则有裨于民族国家之建设与隆昌,又何可 !”

修谱

既然族谱家乘在团结族人、保家卫国方面有如此重要的任务,因此许多家族成员尤其是一些有地位、有声望的成员和热心分子,把修谱当作自己生活的重要内容和不可推卸的义务,“朝夕不遑,熙攘其间,乐此而不疲”(罗驭雄《杞公民国戊子族谱序》)。

传说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罗氏家谱的,是两千多年前周显王时代的罗凌甫(乘),他是周朝末叶复兴了罗国,头一个以罗为姓,并且重新结集了罗氏宗人,使得罗氏家族自此日益亲爱精诚的关键人物。据说他所编的这部罗氏族谱(家乘),完成于周显王十四年。他在谱序中说:

“溯自郐公至乘身三十余世,自黄帝至今数千年矣。罗国子孙流离散徙,罔知所宗,乘幸蒙秦国擢用,授爵封邑。乘辞不受,乞复罗国,并迁都楚南之枝江。因南北争夺,迄无了期,乃追寻源流,辑为家乘。念罗国之后,遂定以国为氏,记录大略,以识前人之功德,以履后裔之孝思,永垂千世云尔。”末尾署明“大周显王十四年岁次丙寅孟冬吉日,荆州枝江罗国始祖郐公三十一世孙乘谨序”。

宋代罗颖,曾编辑了一卷《柏林罗氏族志》,并写了一篇《豫章罗氏源流总序》。明代罗钦顺致仕里居,族中父老嘱托他秉笔重修族谱,这时他已年高八旬,老而有病,推辞不掉,“焚香涓吉从事”。嘉靖进士、著名学者罗洪先,主修江西《秀川族谱》,如实记载了罗勋至罗宗达的世系及其分支概况。到了清代,名人修谱的现象相当普遍。至于近代一些学者,都亲自主持或参加纂修宗谱的活动。如近代文史学家、民国初年广东临时省议会议员罗师扬,1926年归里后亲自纂修罗氏族谱;近代历史学家、 的老师罗元鲲,与 一起参加“驱张运动”的湖南旅京教职员代表罗教铎,于抗战期间的1941年共同主修湖南新化《罗氏通谱》。

在近些年民间兴起的续修新谱的热潮中,一些有识之士努力使姓氏谱牒文化和正当家族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犹如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一样。

族谱的保管

族谱是神圣的,也是神秘的。各房各支领谱后,均要妥善保存,一般秘不示人,更不能出卖。每年大祭时,都要将谱带到祠堂查核,如保管不善,将受到训饬。擅自出卖的,将被视为不肖子孙而逐出宗族。有的宗族为了妥善保存族谱,特别配制一种谱箱,用来收藏族谱。如新化罗氏民国三十年修谱时,特制34个“族箱”,每个需用法币7元2角;安化罗氏民国三十七年修谱时,除征收丁费和领谱费外,还另征“谱箱谷”一种,共修谱重5通,“每通精制木箱装置之,以归划一而免散失也”,并谆谆告诫族人,族谱“系一家之言,自倡修至成卷,固非易事,宜珍而藏之,毋使损毁或失逸”(罗氏族谱《例言》)。

谱序

在篇什繁多的古代散文中,我们读到过许多“序”文,或诗序,或文序,或图序……但却很少读到过谱序。这是因为族谱的不公开刊行于世,有比较普遍的保密性所造成的。

但是,它毕竟属于散文的一种。从罗姓族谱的几篇序文中,我们完全可以对它的艺术特征作出评断。它是一种朴实的纪实散文文体。

族谱本身就是一种纪实文体,它的内容要求真实(尽管不可避免出现一些疏漏之处),来不得半点虚夸和矫饰,家族的发源、迁徙、生息、繁衍,此中涉及的人物、年代、地名、历史事件,都具有一定的纪实性。因此确定了谱序的叙述和论证必须与族谱的内容相吻合,文字也就呈现出一种朴实无华的形态。如郭嵩焘所作的谱序,对古罗国的盛衰和湘乡韩湾罗氏的源流,均有所考证,“自湖以南诸罗氏,皆原本吉水,从族望也”一句,道出了湖南罗氏的迁徙所自。

族谱记载的是一个家族的发源、迁徙、生息和繁衍的一个悠长的时空范畴,充满了一种苍凉而雄劲的历史感,因此谱序的作者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处,用博大的胸襟、广远的目光以及精深的学养,去俯瞰家族的生命史,并用极具概括力的文字对这部生命史作简约的勾勒,体现出一种大手笔的韵致。

此外,修撰族谱是为了理清这个家族的渊源关系,为了正长幼、明尊卑的人伦之本,以加强家族的认同意识,维护家族的安定团结,进而造益于社会,谱序往往言简意赅地对这些属于儒家的正统思想进行赞颂和阐发。到了近代,更是随时代发展而进步,如罗驭雄所序《杞公民国戊子族谱》一文中的最后一节,阐述了“家”、“国”与“世界”的关系,独具新意:“故敬宗收族,实乃世界和平之起点。”

谱序的作者,大多为当时的名人,或以官显,或以文重。他们自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又为这个家族增添光彩,如明代的解缙、清代的郭嵩焘。还有一类作者,既官显文重,同时又是该族的子孙,如罗颖、罗钦顺、罗洪先、罗典、罗泽南、罗驭雄等。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中国姓氏家谱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说到家谱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家谱其实是一个人家里的根源,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当然了,小编也是看到现在有很多的人为了能够弄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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