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威死烈,觌影鄱阳”的元初将领权谷宝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9浏览:2收藏

“生威死烈,觌影鄱阳”的元初将领权谷宝,第1张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称帝,公布《建国号诏》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 ,正式建国号大元 。一年后,在刘秉忠规划下,元帝国建都于金国中原的大都北京。北方政局稳定后,忽必烈决定采用南宋降将刘整建议,先拔襄阳,浮汉水入长江,进取南宋。至元五年(1268年),命阿术、刘整督师,围困隔汉水相望的襄、樊重镇,襄樊军民拒守孤城达六年。至元十年(1272年)初,元军攻下樊城,襄阳守帅吕文焕出降(见襄樊之战)。1272年六月,伯颜不花分兵留阿里海牙经略荆湖,自领水陆大军顺流而东,以吕文焕为前锋。宋沿江诸帅多为吕氏旧部,皆不战而降。

1374年正月,忽必烈驾崩,10月底,权谷宝随统帅伯颜不花率领的元军攻占复州(今沔阳),逼临鄂州;12月,元军进围汉阳军,都统王达八千兵战死,夏贵向东逃回庐州,朱禩孙向西逃回江陵,权知汉阳军王仪降元;鄂州守将程鹏飞、张宴然投降。元军轻松地突破了长江防线。

元军血战襄阳

德佑元年(1275年)1月,在夺取南宋致命的据点襄阳后,元军统帅伯颜不花率兵大举攻宋,降将吕文焕等人引导元兵沿长江东下攻占鄂州、黄州、蕲州、安庆、九江、饶州等地,鄱阳湖即分属九江府和饶州府区域。此次大规模的水战,空前激烈。江万里,生于公元1198年,殁于公元1275年,九江都昌县人。官居南宋丞相,是南宋末年的仕林和文坛领袖,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德祐元年,即公元1275年的2月,饶州被元军攻破,江万里从容坐守家中以为民望,及元军将至其第,江万里执门人陈书器手与之诀别,流着泪说:“大势不可支,吾虽不在位,当与国家共存亡。”言毕,偕子江镐及左右相继从容投水死,一时尸积如叠。

“公元1275年,元将伯颜不花率军至鄱阳湖,祷大孤山神,风息桥成,大军皆渡,江南遂成元域。“”权谷宝在此次鄱阳湖战役中,英雄顽强,壮烈牺牲。因功敕封武德将军。

鄱阳湖恶战

元贞二年(1296),元成宗再次褒奖了权宝谷,他下达敕命。[御制敕命文]:权公谷宝,佐元世祖汗马成功,封武将军,殁于王事,觌影助战,后大元元贞二年戊申三月,成宗皇帝再加敕曰:朕叨祖宗之德膺,历代数之符践祚以来,每念茂工虽曰天命之有主,实尔师贞之夹辅,今四海一家,百尔宜位,风隷元勋,应宜奖敕。嗟兹(权)谷宝,戎工之魁,处金戈钱马之场,出万夫百战之勇,佐上皇以开国居中军,以作好忠肝义胆,矢心勤王,生威死烈,觌音迪影鄱阳,原封武德未罄,朕 哀今同群,弁,世袭外再加武节,授赠骁骑,以慰忠魂,册响庙祀。敕旨宣。

[谱之十三、十四页] 谱载,权公谷宝,字应先,自幼若志诗书,及袭父职,览(姜)太公阴符谋传,曰“善,(治)军必若翁(象姜太公一样)。''常相经常与大承(应为:丞)相、失列门密院官(应为:同知枢密院事)伯颜不花,右丞相庆童,参谋兵机,悉知上意(能领会主帅意图)。一日,权谷宝命绘工绘帝(指元世祖忽必烈)真容,上面(有)风瘤,帝览之(应为1273年),不悦。谷宝与众入贺,上不快群问臣(应是问群臣)其故?朕昨绘真容(应为昨绘朕真容),工拙不能去朕之芥蒂,惟是故尔?(权)谷宝曰:请陛下观南极,则帝真始出矣,逐今(应是“令'')工侧写帝(侧面画),呈进帝,甚悦,赐名珠一颗。庆童赞曰:“旷观天地眼,善识帝王面!''初封武德将军,世袭应天(南京)指挥(市武装部长),殁于王事(鄱阳湖战),至皇孙成宗即位,谷宝觌影,助战红罗,军中奏敕闻诏,诏敕加赠武节骁骑将军。

元军渡江

权谷宝,行一,生宋宝庆二年八日十五酉时(南宋1227年),(夫人)黄叶氏,长(子)廷桧,次(子)廷榜。夫妻合葬于襄阳府郭家(村)墩子山,午向起,立石人石马石碑坊。。[笑傲江湖]中的郭芙就是襄阳府郭家村人。家谱记载,权谷宝世袭官职,父祖居住在襄阳,葬在襄阳。此战,元朝征讨南宋的大统帅伯颜不花给他记了大功,奏请元成宗封他为武德将军。1275年战殁时,年48岁。

(权谷宝长子)权公廷桧,字杏植,质性敏达宏宽,有容常待亲(应为“待亲常有容),惟闻父卒,泣涌殆毙,水贯不入口数日。袭父职,奉诏出征鄱阳等处,累进有功,加封威远将军,生(于)宋末淳祐八年正月初七子时(1248年),年八十二,葬童子湖未知何处改口埠辛山乙向。

权廷桧之子权公智,字惠明,幼具大志,苦事诗书,袭父职,环调云南景东卫,以疯疾告致,荣归。至(在)至正元年(1341年,又说至正二年)率家人由沔阳入临湘龚九冲落业,八十七归葬(于)沔阳板村。妣胡氏。

权公智之子权公衡,字岳南,随运自守坚志林坚?,自明太祖初征,哀襄阳久攻不下,传檄刘伯温的主意:凡故元世袭官子弟,有志勤王者,复封官爵。岳南公义勇直前,征入参军,所言悉如上意,初封随营先锋,累进有功,加封将军,世袭应天指挥 。自建文靖难兵起,父子抗拒不服,迨永乐登极,潜逃山西山阴县,会(等到)宣德(皇帝)敕诏,复归湘土,系元(朝)元统元年五月十子时生(1333年),于云南景东卫南城 关王庙生长人氏。享年七十七,岁终永乐十年壬辰岁(1412年),丧于山阴县。宣德七年(1432),壬子岁,(其后人)迎骸入临湘,五十九?年甲寅十月十八已时,安昔山岗嘴子山午向。见[谱之十三、十四页]。其子:单字权洪,字唐阔,至正七年生,寿81岁,终宣德三年

元朝右丞相 庆童 赞 元朝右丞相庆童为权宝谷写的赞

声振红罗、瞻落潜蛟、影觌鄱阳、形消伏鼎、生著狼烟、之助殁显、鹰扬之灵、剑气凌云、上将悬心、荼火军容、家传列戟、珠节恩并、世美忠贞、爰锡尺黄、庙祀代荣。

庆童(?—1368)。以勋臣子孙入宿卫,又累迁为江西、河南二行省平章政事,入为太府卿,出为辽阳行省平章政事河南宰相。至正十年(1350),任江浙行省平章。1360年,入朝为中书平章政事,1378年,还京左丞相,辅佐淮王帖木儿不花留守大都,城破被杀。

谱记:士麟生骧生谷宝。。。权公骧字腾胜,英武迈众,姿美身长,能强弓百石,神机奇谋,佐元世祖汗马成功,封骑将军,年六十八,葬沔阳百里湖排湖马踏坪。

权骧极可能是四川保宁府知府权维之后。

四川屏山家谱

保宁府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南宋端宗景炎元年(元世祖至元13年,1276年),置保宁府。府治设阆中。1236年10月7日,元军第一次攻打南宋的四川,就攻占了阆中,再攻占成都。应该在这次战役中,权骧审时度势,投靠了元军,然后随着元军二次、三次征讨南宋的成都,建立了功勋。

权维,约生于1150年,任保宁府知府,后任奉政大夫之职。

释咸杰(1118-1186)字密庵,俗姓郑,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因有感于权维筹资修庙,有作诗赠权维。

送权维那归道场

风搅平林万木秋,临岐送别思悠悠。

也知八德池中水,不比寻常溪涧流。

钦定四库全书蜀中广记

按照推算,权维是权骧的祖父或者曾祖父。

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18]

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颇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18]

族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

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

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

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18]

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19] 。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20] 。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21] 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和伦理本位。[18]

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18]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18]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处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

中国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周王朝依据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又创设了“分封制”,其具体办法是:一、周王朝的国王以都城镐京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统治的中央特别行政区,此谓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国所有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无数块,分封给各路诸侯。但这些封国面积很小,实质上都是一个个城堡式的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对四周地方加以控制,大概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面积也没有王畿大。这就保证了中央对封国的绝对控制权,诸侯国象群星捧月似的,环绕拱卫着王畿。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演变的影响有:

一、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

二、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颇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族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⑴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⑵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⑶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⑷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三、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何谓家国同构即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周易·家天下》)。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新唐书·礼三本》)。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

四、宗法制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2]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处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度对我国社会演变的影响有:

 一、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宗法理论及宗法社会有“出妇”之道,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汉儒又总结了“妇女七出”,这七条都是因为违反了宗法原则。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后连姓氏都要随夫,因此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在某些专业技艺、技巧方面有家规行规,如“传子不传女,传媳不传女”。《礼记·郊特牲》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政治权利方面体现,则是不允许母系成员染指且也不传给女性的后代,因此,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在历史上一直被看作不正统,遭到满朝官吏的非议,史家的谴责,但在欧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普遍的。 

二、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我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对祖先的祭祀是最重要、最严肃、最重的礼制,“礼有五论,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场所,还是向宗族成员灌输家规、族规的场所,所以祠堂起强化家族意识、维系家族团结,在精神上起到训导家族尊宗的作用。家谱是家庭的档案、经典、家族法规,主要起到止战乱、流动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紊乱,防止家族瓦解的用,还是解决家族纠纷,惩戒不孝子孙的文字依据。家族度长盛不衰的最主要标志是族权,族权对中国历史影响非深,成为套在中国人民脖子上的四个枷锁之一。族权对中历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族权在宣传封建伦理,执行封礼法上有独特的功能。族权凭借自己的血缘宗法制的特点,比政权赤裸裸的灌输显得更加有效更容易起到管摄天下人心的作用。(2)族权在强制执行封建礼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地方官员之上。因为族长与家族成员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他们比官吏更贴近家族成员,他们可以对家族成员毫无顾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对违规的成员实行处罚。(3)族权在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方面,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职能。如:农民发动起义时,族权就起到补充政权的功能。东汉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团练、乡兵就是族权维护封建统治的表现。(4)族权以血缘亲属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优势,有效地粉饰封建政权阶级压迫的本质。如从东汉末到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状态,这种状态显然与族权的强大有密切的关联:社会上出现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宗主、壁主等族权组织形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自治的乡土社会,就像古代所言“山高皇帝远,村落犹一国”。 

三、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何谓家国同构即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家国同构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内,父亲地位尊,权力最大;在国内,君主的地位至尊,权力至大。所以,家长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样,即“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周易·家天下》)。而君主就是全国指名的严父,各级行政长官也被百姓视为父母,所谓“夫君者,民众父母也”(《新唐书·礼三本》)。对此,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所以,家国同构可以看作父亲为一家之君,君为国父,君与父互为表里,国与家是彼此沟通的。因此,中国古语有“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的说法。这种结构表明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它掩盖了阶级关系、等级关系,家国同构直接导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的统一,这就是忠、孝同义,也即“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之说。忠的内容和孝一样都是对权力的绝对顺从,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所顺从的对象不一样。中国古代《孝经》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

百家姓之权氏

[权氏属地]

天水郡,今甘肃通渭县西南。

[权氏来历]

权姓姓源有两支:一支出自子姓。据《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商高宗武丁有个儿子封在权国(今湖北当阳东南),春秋时权被楚国灭掉后,迁到那(今湖北荆门),不久,那又被巴国所灭。权国遗民遂以国名“权”为姓,称权氏。权姓另一支出自芈姓。楚武王攻破权国后,改权国为县,封大臣若敖之孙门缗为权县尹。后来门缗率领权国遗民谋反,兵败被杀,其子孙遂以地名“权”为姓,亦称权氏。

[权氏名望]

权姓名人,汉有辅佐都尉权忠,南北朝有权冀、权会,宋代有副宰相权邦彦。

权德舆(759~818),唐代文学家。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后徙润州丹徒(今江苏镇江)。德宗时,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迁起居舍人、知制诰,进中书舍人。宪宗时,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徙刑部尚书,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卒谥文,后人称为权文公。

我个人是很注重家谱的 家谱代表着一个家族的兴衰成败 以及子孙对家族的了解 千百年来中国人都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 封建社会瓦解以后 中国随着西方的发展学习 才导致中国人失去了老祖中的根 失去了古代中国所谓的德行 孝道 仁义 诚信等等 所以我希望您可以继续选用家谱中的“权”字 我觉得可以取名为“吴权祥”、“吴权明”“吴权宇(雨)”、“吴权亮”等等都可以 个人建议 祝您全家健康快乐!!!

“生威死烈,觌影鄱阳”的元初将领权谷宝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称帝,公布《建国号诏》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 ,正式建国号大元 。一年后,在刘秉忠规划下,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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