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门阀制度的兴衰史
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治、经济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它的特点是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从历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个萌芽、形成、充分发展(又称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把士族制度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评价。
运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士族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的过程和科举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概念:
士族——是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享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的豪门大族)。世族又称门阀土族,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权阶层
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
特点(特殊地位)
(1)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3)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演变
(1)萌芽(东汉)
政治: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 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参与政权。
经济: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势力。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士族地主(又称世族、门阀地主)在东汉开始形成,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
(2)形成(曹魏、西晋)
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统治阶级颁行各项法令,从制度上维护士族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权。曹魏政权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
(2)巩固(西晋)
西晋建立后,司马氏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对他们继续实行放纵和笼络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
(3)鼎盛(东晋)
东晋时士族制度得到充分发展,进入鼎盛阶段。原因是东晋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存在。东晋政权是司马氏皇权和以王、庾、桓、谢诸大姓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吴姓士族的联合专政,这种政治格局一直延续到东晋末年,长达一个世纪之久。那时士族门阀的势力足以与皇权并立,甚至超越皇权,皇帝都要依赖士族的支持,门阀政治达到鼎盛。这一时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禄,垄断政权,经济上封锢山泽,占有大片土地和劳动力,文化上崇尚清谈。为维护这种制度,东晋南朝时,士族非常重视编撰家谱,讲究士族世系源流,作为自己享有特权的凭证,于是谱学勃兴,谱学专著成为吏部选官、维持士族特权地位的工具。
这一时期土族政治上拥有特权,清官要职被士族垄断;经济上拥有田庄,占有大量土地人口,还经常与官府争夺劳动力人口;文化上家学传承,占据垄断地位,还大兴谱牒之学,崇尚清谈玄学,擅长长书法、绘画等艺术;社会上不与庶族通婚往来等。士族把持大权,却不愿涉身实务,在优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4)渐衰(南朝)
东晋后期到南朝时期士族制度逐渐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于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门阀士族特别是高级士族凭借门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级官职。特殊的社会环境使许多士族不思进取,沉溺于清闲放荡的生活,不屑于政务军务。加之士族是近亲联姻,身体素质极差,因此东晋与前秦淝水之战以后,一些庶族出身的将领脱颖而出,显示出较高的政治、军事才能,声望与权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齐、梁、陈开国诸帝均为庶族将领。南朝帝王虽无法改变高级士族垄断高官的局面,但却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却握有实权的职务,在实际执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权。这一时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农民起义的打击;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受到打击、削弱。上述三种原因相互作用,极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阶级、经济基础。
到了南朝时期,由于门阀世族自身的腐朽。丧失了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统治能力;社会阶级矛盾的冲突和激化,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机以军功崛起,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同时,进而典掌机要,控制地方,统帅军队,以武功称帝,如刘裕、萧道成等,打破了门阀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时虽据高位,却已无实权,走向必然的灭亡。后经候景之乱、隋灭陈等变化,门阀等级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跃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两代,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终于使产生于魏,盛行于晋的门阀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终消亡。
(5)消亡(唐末)
隋唐时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举制的实施使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过考试参加到政权中来,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础“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使一部分无地少地的农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其禁止无限占田和随意买卖土地的规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并和保护自耕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经济基础。二是唐朝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三是农民战争进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从此,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
形成原因
(1)历史根源:东汉以来的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2)政治原因:魏晋政权统治基础是士族,皇帝依赖于士族的支持;
(3)政治保障: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成为世家大族培植私家势力,维护政治特权的工具,)
5、衰落原因
(1)自身腐朽:腐朽奢华的生活、与身俱来的特权导致士族缺乏执掌政权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
(2)东晋、南朝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烈,庶族乘机逐渐典掌机要;
(3)侯景之乱的冲击。晋朝南渡士族“寝略殆尽”;
(4)隋唐科举制的实行动摇了士族的政治基础;
(5)唐末农民起义的打击。(彻底扫荡结束士族制度)
6、影响
士族制度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最突出的政治特点,也是西晋政治腐败黑暗的表现,决定了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官僚门阀特色,对后世影响深远。
消极作用:
士族制度的政治、经济特点,决定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往往特别尖锐,导致南北长期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士族田庄经济强化了封闭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士族是地主阶级中的腐朽集团,越到后期愈发腐朽,是一群社会寄生虫。
客观上的积极作用:1.经济上,士族田庄经济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士族占有大量劳动力,强化了封建依附关系,在魏晋动荡的政治局势下,编户农民依附于世家大族,有较为保障的生产条件,这对封建经济的发展显然有利;而东晋南朝时期,南方相对安定,作为北方移民核心的士族地主来南方立国创业,客观形势使得他们成为开发南方经济的组织者,他们在南方建立的田庄、山墅,毕竟对江南荒丘山泽地区的开发起了推动作用。2.民族关系上,士族士大夫在推动北方各少数民族封建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思想、科技文化上,士族生活优裕,有条件从事文化事业,部分士族蔑视礼法,倡导个性自由,思想上富有想象和浪漫色彩,因而东晋南朝时期在哲学、文学、书法、绘画、科学上有较多的成就,并且富有特色
与士族对立的是庶族:
南朝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比起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来,更显得优越。世族、寒门两者身份高下不同,「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视寒素之子,轻若仆隶,易如草芥,曾不以之为伍」(《文苑英华》卷七百六十引《寒素论》)。因此,这两个阶层之间是不相往来的。寒人虽致位通显,上升为贵戚近臣,倘不自量而往见世族,亦不为世族之所礼接,甚至会受到侮辱。如宋孝武帝母路太后兄路废之孙路琼之,和王僧达做邻居,琼之「尝盛车服诣僧达,僧达将猎,已改服。琼之就坐,僧达了不与语,谓曰: 身昔门下驺人路废之者,是君何亲」(《南史·王弘传子僧达附传》)。于是叫左右把路琼之坐着的床烧掉,搞得路琼之下不了台。宋吴郡张敷为正员中书郎,中书舍人秋当、周赳以为与张敷是同僚,商量是否应该去拜访他。周赳说:「他倘若不招待我们,我们会很难堪,我们还不如不去。」秋当说:「我们也已经有相当地位了,既是同事,随便坐坐总可以。」这样,他们两人就决定去看张敷。张敷「先设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 移我远客」(《南史·张邵传子敷附传》),表示不愿意和寒人共坐。秋当、周赳二人感到很窘,只得退出。齐中书舍人纪僧真,曲掌机要,曾请求齐武帝萧赜:「臣出身本系武吏,荣任高官,又替儿子娶得旧门荀昭光家的女儿作媳妇,现在我没有其他要求了,只请求陛下允许臣列入士族!」齐武帝说:「由江斅、谢沦,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 移吾休让客。 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 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南史·江夷传曾孙斅附传》)。世家大族社会地位的优越与对当时官位身份的严格区别及世家大族之排斥寒流,即此敝端,已可概见了。
世家大族为了要表示自己门第族望的特别优越,为了不使混淆所谓「士庶天隔」的界限,他们就必须不与寒门庶族通婚。所以世家大族对婚姻的选择,特别重视门第,高门望族一定和高门望族结亲,吴郡顾、陆、朱、张四姓也一定自择素对,或者和会稽孔、魏、虞、谢四姓结亲。一方面他们不以连姻素门出身的南朝帝室为殊荣;另一方面,他们也以「营事婚宦」,不得及其门流为耻。因为「婚宦失类」,就会受到本阶层人士的排斥和非难,他们金字招牌的门第就会变得不光彩,他们以后的政治前途就会黯然失色的。
然而南朝寒门出身的将帅,也有很多位至三公,任总方面。他们在政治上的势力既是那么大,所以有少数世家大族与这一批暴发户结起亲来,如琅邪王锡(王尊七世孙)以女妻沈废之子沈文季,陈郡谢超宗(谢玄玄孙)「为子娶张敬儿女为妇」(《南史·谢灵运传孙超宗附传》),谢脁妻王「敬则女婚,像「东海王源(王朗七世孙)嫁女与富阳满氏」满璋之子满鸾,满氏「下钱五万,以为聘礼」;南齐御史中丞沈约上表弹劾,以为王源曾祖位至尚书右仆射,王源本人及其父祖也都位列清显,而满璋之虽任王国侍郎,璋之子满鸾任吴郡主簿,可是满氏的「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玷辱世族,莫此为甚,故请政府革去王源官职,剔出士族,「禁锢终身」(《昭明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可见寒门、世族的界限,还是极严格的。
社会上士庶的区分愈严,世家大族愈互相标榜门阀,「竞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史通·邑里篇》),郡望习惯上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商标。自西晋末年中原世家大族开始播迁渡江,一个世家大族,在其原籍是人人知其为世家大族,用不着自行表禄,迁徙到其他地方以后,就不然了。琅邪王氏、太原王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王氏就不是;陈郡谢氏、济阳江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谢氏或江氏就不是,一处地方,新迁来一家姓王或姓谢的,谁知道他是哪里的王氏或哪里的谢氏呢?如此,就不得不郑重声明,我是琅邪王氏或太原王氏而非别的王氏,是陈郡谢氏、济阳江氏而非别的谢氏、江氏了。可见所以重视郡望,是讲究门阀制度的必然结果。……
由于重视门阀,于是谱牒百氏之学,遂成为专门的学问。平阳贾渊,祖弼之,父匪之,祖孙三代以谱学名家。弼之,晋太元中撰十八州士族谱。宋刘湛、齐王俭、梁王僧孺均撰定《百家谱》,俾便吏部诠叙之用。「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唐人柳芳语),故宋、齐以下,不熟悉谱学的,即认为不能居吏部之职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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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我国门阀世家屹立的最重要原因是当时三六九等的阶级制度,在隋唐的时候就衰落了。
固态的阶级层——寒门子弟没有机会能与世家子弟一较高下。
从周朝奉行的嫡长子制开始,我国社会就渐渐出现一个分界线,是门阀世家和寒门百姓之间的分界线。当时的纳官制度十分呆板,例如汉代官员由州府推荐,期间就不可避免的易被望族给控制住,即朝堂为官者都是门阀世家之后。
门阀世家发展的鼎盛时期便是司马家族为君王的两晋时期,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上至君王世家下到百姓都在追寻一种超脱尘世的放纵,就连官位任免直接成了世袭。
官位世袭导致坏的结果:其一世家门阀的权力扩张的越来越大,皇权好似不存在;其二,整个社会结构完全被扭曲,普通百姓再也没有希望可以走得更高,即权力断层;其三,社会进步完全停滞,朝代灭亡指日可待。
科举制的建立——世家子弟没有了天然优势。
在混乱的两晋南北朝结束后,是杨坚进行大一统,随后建立隋朝。隋朝开创的科举制是我国历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科举制出现,把权力断层给填补上了,普通人家子弟可以通过读书考取官职,在官场的好作为能够带来崭新的人生。而此时的世家门阀子弟们,在没有特权阶级优待后啥官职都捞不着。
平时的养尊处优让大多数世家子弟失去进取动力,在于普通人家子弟的考试较量上差了一大截。世家子弟仕途无望,怎么还能看到他们在政坛上“兴风作浪”了呢?这便注定门阀世家从此衰落了。
魏晋南北朝门阀制度的兴衰史
本文2023-09-29 06:05:1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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