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戈薇能够拔出铁碎牙?还有140集,北条最后怎么走了?以及戈薇没成为他妻子,为什么家谱上有戈薇?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8浏览:6收藏

为什么戈薇能够拔出铁碎牙?还有140集,北条最后怎么走了?以及戈薇没成为他妻子,为什么家谱上有戈薇?,第1张

因为结界对人类无效,所以她能拿到,能拔出来是因为当时戈薇想保护犬夜叉,所以拔出来了,至于后面,那是因为他知道戈薇不喜欢自己所以走了,家谱有戈薇名字是因为他找了个妻子也叫戈薇。希望采纳,绝对完美答案,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以北宋为背景的影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以下简称《知否知否》),围绕盛家、顾家、齐家等官宦家庭成员的成长、爱情、婚姻等,展现了北宋官宦人家的生活。

虽然该剧改编自现代网络小说,但影视剧将虚化的历史背景设置为北宋,因而其中必然反映北宋时期的法律制度。接下来我们就以剧中反映的人物生活、行为和思想,结合北宋法律具体规定,探析北宋法律制度在当时社会中的运用及法律对个体命运的影响。

一、从袁家下聘、盛淑兰和离等情节,窥探北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北宋关于调整和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宋刑统·户婚律》中。不过,在《宋刑统》的其他(门类)律条中也散见涉及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

1、婚姻缔结的条件和程序

自西周起,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家长才有主婚权。在《知否知否》的剧情里,涉及了下聘、写婚书等婚姻成立的条件与步骤。那么,在北宋古代缔结婚姻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呢?

首先是法定婚龄,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古代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后可以出嫁。然而在北宋,女子年满十三就可以出嫁。《宋刑统》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这个年龄在现代尚属于未成年,是禁止结婚的,但在北宋则是法定结婚的年龄,只要到了这个年龄成婚,就是合法的。

到了成婚的年纪,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婚的,有聘有娶方成婚,要遵循成婚的礼仪。我国古代婚姻礼仪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称为“婚姻六礼”。古代婚姻基本都遵循这六礼,只是不同的朝代会进行调整。

在北宋,不同的门户等级之间也有所不同。如官宦贵族成婚仍然是六礼,民间则简化成四礼,合并问名和纳彩,请期并入纳征。

其中,纳彩、问名、纳吉都需以雁为礼。因而在剧中,可以看到袁家下聘求取盛华兰时,聘礼主要为塞外活雁一对,副礼若干。

《仪礼·士昏礼》记载:“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宾执雁,请问名。”

《知否知否》中,与婚姻缔结程序有关的情节还有小公爷齐衡被迫签下婚书。那么,婚书的性质是什么?

在北宋,婚书就是婚约,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果,如果无故悔婚,将受到法律处罚。《宋刑统》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或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者,若更需他人者,杖六十。”这条规定实质上是对女方的限制,若女方悔婚则会有刑罚。

2、家庭结构: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影视剧《知否知否》中,无论盛家的林小娘、卫小娘,还是国舅家的邹小娘,在家庭地位上均为妾。

妾制在中国古代有悠久的历史,自西周起我国封建社会就确立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在整个封建社会,妾都是常见的存在。在妻妾关系中,正妻处于主导地位,妾只能是处于从属的地位,即妻尊妾卑。

在剧情中,林小娘作为妾室过得比正妻大娘子还体面,她设计让卫小娘一尸两命去世后,盛家老太太趁机教导盛纮要让正妻为上,嫡系为尊,这样才不至于宠妾灭妻。

剧中的林小娘和邹小娘仗着主君的宠爱,不把正妻放在眼里,嚣张跋扈。事实上,妾固然有宠爱,但在法律上宠妾灭妻是绝不允许的。

《宋刑统·户婚》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妻妾失序的行为要处以惩罚,还要改正,这是为了维护家庭尊卑伦理秩序。

剧中林小娘、邹小娘的悲惨结局,也是因妻妾不同的地位推动的。

3、婚姻解除形式:和离、休妻

在剧中,盛明兰和祖母回老家探亲时,见证了堂姐盛淑兰和孙秀财和离的过程。盛明兰和顾廷烨成婚后,顾廷烨也曾写下和离书。那么,在北宋和离的性质是什么?

和离是我国古代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属于男女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婚姻,北宋也不例外。《宋刑统》中有明文规定“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婚姻解除都会面临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财产分割。盛淑兰与孙志高和离,盛家出面只拿回一半嫁妆,然后男女双方签下和离文书,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盛淑兰离婚后,拿到的财产只是自己嫁妆的一半。

其实在北宋,和离后,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嫁妆。但在剧中盛淑兰要和离,却遭遇撒泼式的婆婆碾压,为了达到和离的目的,盛家只好做出决定,把嫁妆的一半“赔”给孙家。

在古代,除了男女双方自愿协商和离,还有“七出”“义绝”等解除婚姻关系的形式,称之为法定解除事由。

“七出”即常见的休妻,妻子有七种情形时,丈夫可以单方面行使休妻的权限。七种事由分别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当然,如果妻子满足“三不去”,男子是不能休妻的。在北宋如果无故休妻,男方要接受刑事处罚。

《宋刑统·户婚》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

“义绝”,即夫妻一方对对方或双方的亲属实施侵害行为,而由官府判定其离婚的离婚方式,属于强制离婚。《宋刑统》规定:“夫妻义合,义绝则离。”

在影视剧《知否知否》中,盛大娘子在姐姐的唆使下,给婆母下药,盛纮为让她说出真相以休书威胁。如果真的是盛大娘子毒害婆母,那就符合“义绝”的情形,由官府强制离婚。

二、从林小娘私自典当家产、盛大娘子私放印子钱看北宋民间买卖借贷法律

在剧中,盛纮被扣留在宫中,林小娘(林噙霜)让贴身女使拿着铺子田亩的契纸外出典卖,但是没有人买,最后只有徐员外肯商谈,还要求见到真章,确认不是贼赃才会摁手印。

林小娘在典卖铺子田地时,要求徐员工带着字据,签字画押,徐员外问契约是否清白,而林小娘让徐员外不要过问契约上的名字。这个情节设置有法律依据吗?

北宋商品经济繁荣,民间买卖活动频繁,引发的纠纷也多,因而通过法律规制买卖活动尤为重要。北宋法律规定不动产买卖要订立契约。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不动产的田产是要登记的,登记的主人也是丈夫,因而立契约的主人也该是丈夫,或者经丈夫授权。古代家庭中,正妻的权限都受制于丈夫,更何况妾室。在剧情中,当家主人盛纮被关在宫里,显然林小娘典卖房产、田产没有得到授权。

自宋太祖起下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印契就是官府在契约上加盖红印,这样的契约才是有效的。

因而剧情中徐员外询问林小娘契约是否清白,林小娘让徐员外不要过问契约上的名字,都是合理的设置。

林小娘乔装打扮与徐员外会面,被盛大娘子发现,她要发卖林小娘,林小娘反而揭露盛大娘子“私放钱”。沈从兴被人参奏结党不轨、放纵家眷等罪名,小沈氏找到盛明兰,声称是邹家借沈从兴儿子的名义私放印子钱。

在这些剧情中涉及的“放印子钱”就是放高利贷。《宋刑统》明确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超出法律规定就是高利贷。

高利贷在任何朝代都是屡禁不止的存在,虽然法律规定对高利贷行为进行打击,但是因为放贷者有利可图,贷款者急需用钱,在民间高利贷行为从未消失。

盛纮得知大娘子放高利贷,大惊失色,指责她“一个官眷敢放钱”这与他的身份有关。盛纮是五品朝官,而北宋是禁止官员放贷的,官员放贷严重的要判处两年徒刑。因而,一旦盛大娘子私放钱的事被外人得知,盛纮极有可能失去官职,还要接受刑事处罚。

北宋对官员放贷行为的惩处程度与对外官员职位、放贷金额、放贷行为等有关,惩罚力度与这些因素成正比,职位越高、放贷越多,处罚越重。

三、从白家家产继承纠纷看北宋户绝立嗣与遗嘱继承制度

在剧情中,顾廷烨继承了外公白老爷子的家产,继承时还发生了纠纷。在白老爷子的丧礼上,顾廷烨说白老爷子立他为继,堂舅却说没有立异姓子为继的道理。这起纠纷,究其根本是因为白老爷子没有儿子,侄子白亭预和外孙顾廷烨都说自己被立为继子,继承家产。

剧中顾廷烨的麽麽说,白老爷子早年被逐出家族,家谱除名,他的财产是自己闯下的。因而白家老爷子自成一家,他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属于户绝。

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讲究血脉传承,一个家庭如果无子或户绝,就要过继家庭以外的男性为子,延续香火,分为立继和命继嗣子。

立嗣子指丈夫去世,妻子还在,由妻子做主过继个儿子;命继是指夫妻都去世,由近亲属为他指定嗣子。如剧中顾家大朗病重将要离世,顾家大娘子想要让顾大朗的妻子过继弟弟家的庶子。如果顾大朗离世后,他的妻子同意过继,就属于立嗣。

“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惟近亲尊长。”

在《知否知否》中,顾廷烨的外公外祖母均已去世,因而不存在立嗣继承,那么白亭预,就是因为血缘关系的命继嗣子。但是白老爷子早已被族谱除名,与白亭预的白家无关了。

然而北宋法律规定,无论立继和命继,继承者必须是与被继承人“昭穆相当”的同宗人。这也就是顾廷烨表明自己被立为继时,白亭预反驳说“天下谁人听有异姓立继之事”。

由此,白老爷子属于户绝,家产继承需要按照户绝资产的相关规定继承。《宋刑统·户婚律》中关于户绝资产有专门规定:

“户绝者所有店宅、畜产、资财,营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予一分,其余并入官。如有庄田,均与近亲承佃。如有出嫁亲女被出及夫亡无子,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还归父母家后,户绝者并同在室女例。”

按照这条规定,顾廷烨的母没有被休回到白家,不能全部继承父亲家产,即便以出嫁女继承也仅仅能继承三分之一,更何况她早已离世。但是剧中,顾廷烨却全部继承了外祖的遗产,这是由于白老爷子留下了遗嘱。

《宋刑统》中规定:“若亡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这是有关遗嘱继承的直接规定,此后在皇帝颁布的诏令中也多次出现遗嘱继承的规定。

剧中,顾廷烨拿出了外祖父的亲笔书信,书信中表明财产归外孙,而且经过在场的官绅们查验笔迹,这属于法律规定的“验证分明”。

在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提到了遗嘱。顾廷烨和盛明兰成婚当晚,拿出一份空白遗嘱。顾廷烨当年继承外祖父家产时,和白家人出现纠纷,尽管家产归他,但白家人一直不肯放弃,不断派人刺杀谋害。顾廷烨就写下一份空白遗嘱,放出话说自己有了继人,想以此打消白家人的心思。

据史料分析,北宋遗嘱形式分为口头遗嘱和书写遗嘱,因为口头遗嘱的效力较弱,故遗书是北宋遗嘱继承的主要形式。

总结

法律自诞生之日起,就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学作品也必然会体现一个时代的法律特征。当代,我国涌现了众多以古代社会为背景的影视剧,在跌宕起伏的剧情之外,我们也能窥见某一时代的法律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北宋民事法律制度在当时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有其先进性,且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宋朝的民间借贷制度被元明清三朝继承发展。这些制度在当代,仍有借鉴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学习。

古代社会是夫权社会,男尊女俾,不平等啊!一般人家的女孩连名字都没有,何况上家谱,穷人家生了女孩取名就叫:“大丫头”,“二丫头",“三丫头"。女孩长大了,更没有社会地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还指腹为婚,根本没有把女孩当人看待,而是当作礼物送给别人。

而男人的地位就高些,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人却不能有三夫四男,男人可以随便休妻,而女人却不能休夫,男人可以再可娶,而女人却不能再嫁。很多女人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显女人多么的低下而又无奈。

族谱在古代是非常重视的,能够显示一个家族的兴衰过程。我听说过去一个家族定族谱,非常隆重,各地方的同姓家长(就是很有声望的长辈),都召集在一起,还要举行隆重的仪式,然后商讨辈分,起名都有讲究。各人发表议见,遇到争执,不能决定的事情,还要抓撮(纸团子),抓撮不是象现在一样甩在地上,大家抢,很规矩,把纸团子放罐子里摇一摇,按顺序用筷子慢慢地来,而不是用手,手是赃的,污会。

现在一切都变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彻底解放了,废除包办,买办婚姻,女孩的地位一下子提升了,翻身当家作了主人,不再限于过去只能男人休妻,女人也可休夫了。

现在女孩不但可以入家谱了,而且还可以作自已喜欢作的任何事情,地位相当高了,不信你看看xxx祖坟上的碑文,不但女孩的名子可以刻上,连女孩的女孩同样能刻上。

任何一个人,在特定家庭中都有一个位置,也可以说是一个位份,活着的时候在家谱里,死了以后在祠堂里。

家谱比祠堂内容更丰富一些,本姓女子是可以在家谱里列注的,但婿家人员不行。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与封建思想没关系。

为什么戈薇能够拔出铁碎牙?还有140集,北条最后怎么走了?以及戈薇没成为他妻子,为什么家谱上有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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