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风俗习惯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8浏览:4收藏

苗族风俗习惯,第1张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装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赞同

1、河南开封:《大梁王氏世系编一卷》,民国王曾俊等修;

2、河南:《修武後马作王氏族谱四卷附录一卷》,民国王兆喜等修;

3、河南:《汤阴王氏族谱四卷》,清朝王东皋等重修;

4、河南柘城:《王氏家谱五卷》,民国三十五年钞本;

5、河南西华:《王氏族谱一卷》,清朝王锡国王得时七修;

6、河南太康:《王氏族谱三卷》,清朝王士定纂;

7、河南太康:《王氏族谱十一卷》,清朝王统之纂;

8、河南郏县:《王氏家谱》,民国王琼;

9、河南西平:《王氏家谱不分卷》,民国王全信王树德重修;

10、河南:《禹县角山王氏家谱十卷家训二卷》,民国王凤林王维城等编辑。

苗族族节日

苗族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民族,岁时节庆独特鲜明。苗族传统节庆按功能含义分为:⒈农事活动节庆;⒉物质交流节庆;⒊男女社交、恋爱、择偶节庆;⒋祭祀性节庆;⒌纪念性、庆贺性节庆。按时序分,一岁分十二个月,每月都有一个以上的节庆日。动月(鼠或子月)1—15日(第一个子日至第二个寅日)为玩年节,其中第1个子日为天岁节,苗人不出门(远门);第1个丑日是地岁节,第1个丑日至第2个丑日(2—14日)期间,人们纷纷走亲访友、互贺新岁、男女对歌、玩龙灯、狮子等;第2个寅日(15日)为尾巴年(烧龙灯)。偏月(牛月或丑月)第一个丑日为社日,亦称龙头节,苗人祭土地神,接龙、安龙(苗语染戎)。1月(虎月或寅月)的第一个寅日为物质交流、男女社交节(汉籍称为三月三街节)。2月(兔月或卯月)的第一个未日为牛王节(汉籍称四月八日)、男女社交樱桃会、佛生日。3月(龙月或辰月)的第一个辰日、第二个寅日分别为小端午节和大端午节,其中小端午节后来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芈姓),亦称屈原节、歌师节。4月(蛇月或巳月)的第1个巳日为降龙节(汉籍称为六月六、六月场)、吃新节(大麦熟)。5月(马月或午月)的第1个子日是小年节(苗语称七姊妹,即北斗七星)。6月(羊月或未月)的第2个寅日为鸭节,第2个辰日为赶秋节。7月(猴月或申月)的第1个申日为酒节(糯稻收割酿制甜酒、米酒)。8月(鸡月或酉月)为祭祀节(主要进行椎牛、吃猪、跳香、还傩愿、安龙等祭祖祀魂活动)。9月(狗月或戌 月)狩猎节,择日祭梅山三神,开始狩猎。10月(猪月或亥月)卯日、午日为吃猪泡汤节(杀年猪),灶神节(祭灶神),除夕夜(大年夜,汉籍称苗人十月过年)。

宗教习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牯藏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祀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

苗族节庆活动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春节与斗牛节较为隆重。每逢节日击铜鼓、吹唢呐迎神,活动一般由寨头(称苗王)主持,此外还有“会姑娘”、“花山节”(农历正月初五)等民俗节日。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风俗习惯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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