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的 身世!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8浏览:3收藏

包青天的 身世!,第1张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

包公乃是包拯,据传他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位兄长。包公出生就满身漆黑,不成个人样。他父亲说:“这是个怪物,把他扔掉。

他长嫂应允了公爹,就把他洗洗抱走了。其实,她是假装送的,暗自把包公抱到自己房里就偷偷地喂养起来。嫂子每日喂他,他长得也算富态。

扩展资料:

包拯被提拔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当于今天的广东肇庆市)时。当时端州特产端砚是宋朝士大夫最珍爱时髦的雅器,当地每年向朝廷进贡。

凡在这里做“一把手”的官员,都在“贡砚”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以贿赂朝廷权贵,所谓“打点”中央的关系,此举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个性官员包拯一上任就高调破除这则运行多年的潜规则,下令只能按规定数量生产端砚,州县官员一律不准私自加码,违者重罚。

并且表态,自己作为“一把手”,决不要一块端砚。此举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三年后,包拯任期满,被调至中央任职,果然“岁满不持一砚归”。《包公掷砚》的故事就是以这个蓝本创作的。 

包拯弹劾陈州京西路转运司,揭露其盘剥灾民的罪行的事迹,被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再创作为家喻户晓的包公戏《陈州放粮》。

民间渲染加工成开封府尹、钦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赈,剧中涉及国舅们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护包公、包公怒铡皇亲国戚、成功放粮赈灾等等,演绎了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除害、不畏强权且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参考链接:包拯_

都说包拯是个清正廉明的官员,这让他《宋史》年记载的家事,民间小说,甚至族谱都模糊不清,似乎在极力隐瞒着什么。

根据包拯的家谱,包拯唯一的妻子李在他30岁时去世。龚的长子宝鉴早逝,而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宝鉴,是在包拯年近六旬时出生的。这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

幸运的是,东施和包公的墓志铭同时出土,解决了这个难题。

最初,包拯的第一任妻子李没有孩子。她死后嫁给了东施,而东施的长子宝鉴长大后成为名门望族。崔氏结婚后,没有留下一儿半女,就病死了。

宝寿的生母既不是李,也不是他的第二任妻子董氏,而是他的嫁妆。孙氏怀孕时,包拯已近六十岁,她的大儿子已经去世。这时,包公得知她怀孕后,就把她送回了娘家。不清楚是受陪嫁女身份的约束还是对自己的生育能力不自信。

虽然这个孙氏被莫名其妙地送回家,但包拯的大儿媳崔氏似乎知道为什么。偷偷派人给竹简送去了钱和衣服,并鼓励孙氏把孩子生下来。后来,没想到会生个男婴。

包公六十大寿,当包公因为膝下无子而感到孤独和不快时,崔氏拿出一个活泼而牙牙学语的孩子,对他说:“这是你的儿子!”

包公定睛一看:啊,真像我!所以我终于认了我曾经“被抛弃”的儿子!

柳哲

我在一套清道光癸巳年(1833)《包氏宗谱》上,发现了一幅北宋科学家沈括的从侄、翰林学士沈遘为北宋大清官包拯所编家谱《莲花手卷》的题词“宝藏”,弥足珍贵。该家谱不独载有包拯手书家训,当时名家范仲淹、沈遘、韩熙载、胡铨、赵汝愚、方逢辰、钱象祖、张九成、李宗勉、王珪、张环等,也都留下了稀世墨宝,殊为难得。

北宋科学家沈括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妇孺皆知。沈遘,为沈括从侄,虽然几乎湮没无闻,但他也非凡夫俗子,他是一位饱学之士,更是一位大清官。他廷试第一,因为以官员身份就试,故列第二,仅得榜眼。他为官清廉,造福一方,克己奉公,忠孝传家,为人称道。

沈遘,字文通,浙江杭州钱塘县(今杭州)人,生于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卒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四十三岁,与弟弟沈辽、叔叔沈括俱有文名,称为“三沈”。皇祐元年(1049),弱冠之年,登进士第,为榜眼。出任江宁府通判,归,上奏本治论10篇,为仁宗所欣赏。除集贤校理,不久,为起居舍人,修起居注,加知制诰,因其父犯事免职,出知越州。嘉祐七年(1062)为尚书礼部郎中,徙知杭州,英宗时召知开封府,迁龙图阁直学士。

沈遘才干超群,明于吏治,他先后出任越州、杭州、开封知府,所到之处,恩威并用,令行禁止,多有建树,老百姓无不称赞他:“此杭州沈公也”。百姓无力丧葬的,给予赈济;对孤女,亲为作主婚嫁者,凡数百人;有养良家女为娼优者,悉令其父母领回。又曾在杭州主持凿井,引西湖水入城,方便百姓,时称“沈公井”。每文士投贽,必择其贤者而誉之。待人诚信,下属皆愿为之效力,故当时后进之士多归附。处理政务,只需半日,即可与宾客旧友往来谈笑,“沛然有余暇”,友人交口称其能。

天妒其才,英年早逝。他无怨无悔地走过了短短四十三年的人生,守丧尽礼,无疾而终。斯人已去,精神永存,《西溪集》(10卷)、《文献通考》,流传于后世。精彩人生,虽然短暂,忠君爱国,清廉有声,吏为民役,爱民如亲,死而不亡者寿!

沈遘其人,百度搜索,寥寥无几,传世墨宝,仅见于《中国历代行书珍迹》(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收录有沈遘的尺牍。沈遘手迹,大字所书,遒劲有力,心正笔正。从落款“学士”可知,该墨宝当写于其“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任上。家谱乃传家至宝,沈遘题词“宝藏”,更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沈遘与包拯,先后为开封知府,他们人品高洁,志趣相投,惺惺相惜,包拯编修家谱,沈遘题词支持,自然是情理中事。该墨宝的发现,对于研究沈遘生平与书法艺术,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民间很多人的认知中,包公就是一个铁面无私的形象,大义灭亲对他来说虽然面临着自己亲人的不解,但一定是他要做出的选择,他不能包庇任何一个犯人,哪怕是自己的亲人。民间有一个故事,他杀掉了自己嫂子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亲侄子,这是为何?在真正的历史上,真的有这件事情吗?历史上的包拯杀了自己侄子吗?

根据宋史记载,包拯并非是由长嫂养大的,正史上包拯也没有兄长之说,包氏家谱中记载过包拯有两个哥哥,皆早年去世亦无长嫂。包拯出身富贵人家。二十九岁中进士,在家乡泸州做官,因孝心辞官回家照顾二老十余年,二老离世又守孝三年,后赋闲两年才重新入仕。

据此推算,包拯重新步入仕途时已经四十多岁,后来包拯一直做到了枢密副使的职位,也就是副宰相,但是包拯仕途中任开封府尹不足两年,而官方记载的包拯断案仅限于牛舌案,所以包拯的仕途名声并非断案而起,而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弹劾赃官庸官,还有经济方面颇有建树。

包拯奉养嫂娘,以及斩侄的故事,多存在于野史和各种演义,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包拯一生有三位妻子,生有三子,长子包繶,次子包授,还有两个女儿,长子包繶19岁结婚,20岁死亡,留下妻子崔氏和儿子包文辅,但是这个包拯的小孙子5岁就夭折了,崔氏一直守寡。次子包授是包拯媵妾(陪嫁的侍女)孙氏在包拯59岁时所怀,离开包府到本来的主人家后生下的,崔氏听说后,将这个弟弟带回包家抚养,以长嫂身份抚养,直到包拯64岁去世时,这个孩子已经5岁了,算是给包家续下了香火。这便是后世包拯有嫂娘的由来。

包拯是宋朝著名清官,以其政绩和品行为深受百姓爱戴,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包拯在社会享有盛誉,因而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加以理想化和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闻传说,至于为什么会有包拯斩侄的故事,也是为了突出其正直,不徇私枉法的一面,后世多有艺术加工的缘故吧。

民间故事中,包拯杀了自己的侄子,嫂子骂他禽兽不如,他跪下大喊两字被原谅包拯大家都非常熟悉,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清官,虽没有一副清秀的面貌。但是依然能够名垂千古,外貌永远是时间最不能留住的东西,人最重要的并不是容貌,而是自身价值,包拯能够在尔虞我诈的官场生存下来,自然是他的为国为民,清正廉明,进入官场几十载,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正义,才会被后人所铭记。包拯杀了自己的侄子,嫂子骂他禽兽不如,他跪下大喊两字被原谅。

包拯又称包青天,不论你有多大的冤屈,他都会秉公办理,这样一位包青天,曾经也做了一件大义灭亲的事情,虽包拯为人正直,伸张正义,可他的亲侄子包勉却与他恰恰相反。当时有一位大娘来报案,说包勉打死他的儿子,摔死他的孙子,强奸他的儿媳妇,这么两条人命和一条强奸罪着实令人心痛,更何况包勉的母亲对包拯还有养育之恩,包拯整日被道德与律法所折磨。

回到家的包拯看到妻子拿着一个拨浪鼓问他要不要扔,这个拨浪鼓承载了他童年的记忆,在包拯两岁时,包拯的哥哥买了一个拨浪鼓给包勉玩,但是包拯在与包勉抢夺玩具时,因没有抢到就号啕大哭,大师嫂嫂立刻从包勉手中拿过来给包拯玩,拨浪鼓还划伤了包勉的手,这件事让童年的包拯印象深刻。

妻子这个举动是想让包拯能够网开一面,但是国法难容,于是包勉被判处死刑,他的嫂嫂深受打击,虽她知道其中的道理,身为父母官的包拯必须大义灭亲,但是依然不能够消除她心中的痛,长嫂如母,包勉的母亲在包拯心里就是母亲般的存在,无论他怎么求嫂嫂原谅,他的嫂子依旧不理,于是他跪在地上,喊了一生嫂娘,这让他的嫂嫂心情更加复杂,最终还是原谅了他。

包公在肇庆非常著名呢,你可以百度一下“肇庆兴隆记”,了解肇庆的历史吧!

一代名臣包拯在北宋仁宗年间(1040年-1042年)任端州知郡事,在3年的“市长”任内,包公带领端州人民开凿水井,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加固堤围,治理西江洪水;开渠道排积水,增加耕地;重视交通和兴文办学,完善市政设施,修建粮仓储粮备荒等。

  正是由于任职端州期间突出的政绩与口碑,包公随后被调回汴梁开封府,官拜“龙图大学士”,最终成了名动天下的“包青天”。

  宋朝包拯的籍贯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肇庆包公祠是人们为了纪念宋代名臣包拯所建立的祠堂,位于肇庆城西,是一座仿宋建筑群,除牌坊、山门外,还有大殿,东、西配殿,钟楼,鼓楼、亭、廊、井等,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正殿塑包公金身坐像,东西配殿绘包公政绩及民间传奇壁画,并塑宋代名将岳飞、文天祥像,是古端州名郡一处重要名胜古迹。与其他包公祠相比,其规模位于前列,也体现了岭南古建筑的特色和风格。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 [3]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

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扩展资料

包拯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畏权贵,廉己恤民,刚正不阿,事必躬亲,勤于政事的官员,他们所到之处惠及一方,在民众中极富声威,深受民众爱戴,在民间素有“青天”之誉。

包拯到了开封首都后的传奇故事就此开始便有了后面的传奇断案,著名的断案故事。

民间相传包拯的断案故事有:

《铡美案》、《狸猫换太子》、《乌盆案》、《铡包勉》、《铡判官》 等等。

-包拯

包青天的 身世!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包公乃是包拯,据传他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位兄长。包公出生就满身漆黑,不成个人样。他父亲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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