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如何编写
家谱编写方法如下:
一、先进行内容搜集
家谱的内容是包括:谱名、谱序、谱例、谱论、恩荣录、遗像、姓氏起源、家训、祠堂、五服图、世系表、家传、谱系本记、族产、契据文约、坟茔、名迹录、仕宦记、年谱、艺文著述、字辈谱、领谱字号、续后篇、捐资人名等共计二十四项内容。
二、确定家谱目录
一般来说,所修家谱都无法把全部内容都编写在家谱上,这是因为每个阶段的家谱都有着自己的时代特点。这就导致现代家谱比较注重内容,而把目录的作用忽视。
三、分工撰写
搜集完内容,确定目录之后,就可以进行编排工作了。一般家谱编修委员会职责划分得比较明确,人员配置有编委会主任、副主任、主编、副主编、编辑等。可以先进行谱序、凡例、艺文、名人传、后记的撰写。
四、编排家族世系
家族世系是编排家谱的重中之重,一点也不可马虎。因为家族世系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上万人,所以编辑人员需要有强大的逻辑能力,对家族辈分、称谓、名词(嗣子、入赘、孀赘等)有一定的了解。
五、资料整合
根据目录的先后顺序,把所搜集的资料放到相应的位置,装订成册,就是初排的家谱稿件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过继子,俗称嗣子,是指夫妻为了养儿防老而过继的他人的孩子,一般都未办理法定的收养手续。
现实生活中,对以下不同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1)未办理法定手续,仍与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未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其尽赡养扶助义务的,事实上未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而“过继父母”去世后又以“过继子女”身份料理丧事,意在争夺财产的,不享受继承权。
(3)“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但在经济上、生活上时常相互照顾的,不能以养子女的身份继承遗产,但可以生前给予被继承人较多扶助的人身份,要求分得适当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文/王相刚
公元二千年,余父业已供销社退休、赋闲在家,常与族伯显富饮茶叙谈。时族兄相文初提续谱之议,父与族伯以此议甚好:“参天之树,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中国素有“盛世修谱”之传统。“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家谱不仅是历史遗产的重要组成,且在历史学、民俗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个方面皆有研究价值,遂向本村王氏各支倡修谱之事、筹修谱之资。
时余而立之年,尚忙于事事,无暇及此。十六年后,偶与兄相虎谈及家谱之事、又垂询父亲,始知家谱始成三本:余父、显富、相文各执一本。
今阅家谱,感慨良多,始觉先辈修谱之切切,当为吾辈后世之楷模。揽十二世祖阶之《祖茔方向》与《祖茔地界》,始知先人陵寝之阔、守茔之责;读先祖幼新、君兴、淳撰《家谱序》,知家谱如江汉之有源、树木之有本,本立而道生之理。读先祖谨、信、庚龄之《家谱序》,知先祖续谱考究之严谨。读先祖居敬《家谱序》始知先祖“祖之名号失传、宗族之源莫遡”之忧和张公艺、陈冱洲九世同居之乐,先祖拳拳之心昭昭可鉴。读先祖德水《失谱序》始知家谱辗转流传之不易及先人负疚之心。读先祖宸阶之《修祖茔记》,始知祖茔乃世世发祥之地、祖宗之形魄所寄,修茔是为“礼”。以及谱牒不序,渐至少凌长、卑犯尊、视骨肉如途人之忧。先祖廷琛之《重修家谱序》引证考究、记述详尽,先祖之惮精竭虑修谱之责,跃然纸上。
一本家谱,即一部家族的发展史,沧海桑田、时世变迁可略见一斑;一本家谱,即一部家族发展的教育史,藉以了解文化礼仪、昭示后人遵照践行;一本家谱,即一部家族兴旺的文化史,可从中领略先祖之睿思哲语、精妙文笔、书法情趣。惜古时先祖之墨宝难以留存以供后世观瞻,此余观家谱之所憾事之一。加之古今语言差异、文字繁简演化不衔接、手工抄写有缪误和古今书写习惯差异,致使难以广泛流传。《新谱前言》由吾父廷极起草,采用白话文形式记修谱之事,策划人为二十一世孙显富、廷极;修谱组长显富、廷极;成员为相文、禄极、显昌、显其、元富、恭富六人。二十世孙允贵定居内蒙古,抗日战争期间立下不朽功勋,建国后任乌苏等三县县委书记、县长和第一副师长之职,闻修谱之事,率先捐寄三佰元;族伯显富捐壹佰五十元;吾父廷极捐壹佰元;相文捐伍拾元;显其捐拾伍元;元富捐拾元资金。吾父廷极草拟《新谱前言》后,吟于修谱小组成员,数次修改后定稿,由族兄相文书写。今日读来,仍感有不通顺之处及其中时间歧义,于是改为“抗日战争时期、建国前、建国后”三种称乎,初文中所记人物以十六年前所载为准,未行增补,只是个别用词稍改。特此记之,此为记一。
名讳中丰厚的文化气息,可为吾辈效仿。家谱所载二世祖名讳“思孔”,可见始祖对后人教育期盼之殷;三世祖兆鹏兆麟,其中一字为“好仁”,记载不详,吾以为为先祖兆鹏之字讳,《说文》解“鹏”,亦古文凤。“化而为鸟,其名为鹏。”见《庄子·逍遥游》。至五世为五祖,愚以为“天叙”为先祖“整”之字讳。先人名与字联系密不可分,“整”,有秩序,“敍”,次第也;清戴名世《恭纪睿赐慈额序》:“今东宫所赐,慈教二言,举凡天秩、天敍、人纲、人纪,先王之至德要道,皆包含囊括其中”。由此可见,先人名讳中沉积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吾辈后人取名不可草率,要学先祖;且不可冒犯先祖之名讳,此亦为叙谱之意义之一也。至六世亦有五祖,其一祖名为“辶”+“丸”字,遍查古今字典无果。吾疑为“迅”字久传误写,应取自《论语》中的“迅雷风烈”。十四世祖“垲”,音“慨”,查之不易,应取自《左传》中山垲垲以“赤页”兮,日萧条而无色。其中“赤页”是一字,今无见也,亦不知其读音,只能揣摩其义而知一二也。
先祖名讳之雅令后辈唏嘘不已。遍观家谱,对所载不详也有疑惑之处,今记之,以期他人相机比对而后校之。例如:十九世祖青田嗣子柏年和蓝田子柏年是否为一人?二十世又现柽年更名修年,柽年何出?家谱无记,吾疑为祖蓝田子柏年与柽年为一人也。观吾家谱,吾父尚有一疑,为:吾曾祖父贵麟谱记为贵田,而先祖环生子三,二子贵麟,与吾曾祖可为一人?续谱时族兄相文也有疑问?吾遍查家谱嗣子之事,多为亲兄弟过继,情同手足、同气连枝,吾曾祖贵麟与彼贵麟为两支且在五服上,相去甚远,是为其一。其二,吾十八世祖玘配氏育有四子,贵田为老大,何必嗣子?其三,曾祖曾以“三义成”之名号开过酒铺做生意,曾名振一方,讳字贵麟乃做生意所需而更名,应是家谱未补记而已。其四,先祖环生贵麟并无出嗣记载,仅重名耳。写至此吾释然,父亦释然。重名者家谱中并不鲜见。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嗣子与出嗣之风渐无,王家人丁兴旺,老死不相往来者不在少数。二十一世后,重名者如:相德、军、伟、磊……重名者很多,鲜见出嗣和嗣子之说,如有重名之惑,如谨慎辨之无不解。此为记二。今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七十年代之吾辈,因国家计生的政策调控,生男生女已无异样。吾以为家谱之传以子居住地固定便于记载只记丁男而已。从现代遗传学而言,男女结合,子代体貌性格来自父方母方的各占半,女子亦可传家,诚望后世之人在续家谱时详细记载丁女去向,以全家谱,消除重男轻女思想。出嗣与嗣子已成为历史,谱记丁男亦记丁女。此为记三。
修谱可以:明辨世系,尊祖敬宗;教化子孙,传承文明;凝聚族人,和谐社会;血肉联情,承前启后。家谱序言,前人之述备矣;谨记斯言,以备后人考也。
公元二零一六年夏月二十二世孙 相刚 谨撰
家谱是靠语言传播、沟通,将史料传下来的。
在我国最原始最古老的家谱也是靠口传的,口传家谱距今有数千年的历史,是我国家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着强烈的家族观念,还流传和遗存着口传家谱的文化习俗,例如彝族、哈尼族、佤族、普米族、拉祜族、白族、纳西族、苗族等。口传家谱大多数连名家谱,上一辈名字的后一二个音节是下一辈名字的前一二个音节,既能区分辈分,又便于口传,易于记忆。
家谱的意义。
家谱历来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教育,它不仅把同宗凝聚在一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中国古代的道德文明,其所记载的孝敬父母、和睦乡邻、端肃风俗、重视耕读等族规正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视的,这一点与外国由宗教来构建社会价值体系有着根本区别。
家谱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正史的记录毕竟很有限,范围也不广,而家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有效补充。国家史、地方史、家族史和个人史四个层次共同构成完整的历史资料。以前人们更多关注王侯将相,但是家谱把目光投向了普通百姓,对于研究民风民俗、民族迁徙、经济发展、社会科学等都有很大帮助。
1帝王或诸侯的承嗣子(多为嫡长子)。《左传·哀公二十年》:“赵孟 曰:‘黄池 之役,先主与 吴王 有质,曰:“好恶同之。”今 越 围 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杜预 注:“嗣子,襄子 自谓。”《史记·五帝本纪》:“尧 曰:‘谁可顺此事?’放齐 曰:‘嗣子 丹朱 开明。’尧 曰:‘吁!顽凶,不用。’”《汉书·高后纪》:“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清 侯方域《云起楼记》:“昭烈 谓 诸葛亮 曰:‘嗣子如不可辅,君自取之。’”
2旧时称嫡长子。唐 韩愈《唐故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子四人:嗣子光禄主簿 纵,学於 樊宗师,士大夫多称之;长子 元一 ……次子 景阳、景长,皆举进士。”清 王应奎《柳南随笔·嗣子》:“又﹝ 昌黎 ﹞《节度使李公墓志铭》云:公有四子,长曰 元孙,次曰 元质,曰 元立,曰 元本。元立、元本 皆 崔氏 出。‘葬得日,嗣子 元立 与其昆弟四人请铭於 韩氏。’昌黎 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也。盖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嫡出,而不得为嗣子。”
3旧时无子者以近支兄弟或他人之子为后嗣,亦称“嗣子”。参阅《清会典事例·户口·旗人抚养嗣子》。
家谱如何编写
本文2023-09-28 11:00:0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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