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税契+地契价值格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7浏览:4收藏

清朝税契+地契价值格,第1张

  清代丁村田契截至现在共发现44件,时间从乾隆年间到光绪年间,其中有田地买卖文契38件、田地典当文契5件、分地和兑换田地合同各1件。田地买卖文契大多是白契,官契只有四件(未包括先立白契后又立官契的二件官契)。所谓白契,就是由民间自行协议,未经税契和官府钤印者;所谓官契,即红契,又称赤契,是税过契并经官府钤印者。据《清会典》载:“凡典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契内田宅价钱一半人官”②。可见,白契是一种不合法的田契,但在民间却大量通行。不过也有先立白契后立官契者(如前述二件官契),说明此契约最后取得了政府承认的合法性。白契和官契的格式,除官契头额有官契二字并加盖官印和粘连契尾外,其内容大致相似。即开始写明卖者姓名,出卖原因,出卖田地所在地名,“四至分明”,卖於×××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若干,“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存照”。最后是卖主中人签字画押。兹以乾隆二十九年(1764)白契和嘉庆十二年(1807)两件田契官契为例。

  例一:

  立卖地契人侯怀瑜,因为使用不便,今将自己村东坡祖遗坡地一段,计数一亩四分三厘一毫,其地东至侯国宁,西至丁永芳,南至丁惨,北至道,四至分明,出入依旧,立契卖与本里甲丁世新名下永远为业,同中作时值价银六十五两八钱二分半,本日银业两清,并无短欠,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存照。乾隆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立

  卖地契人 侯怀瑜(押)

  中 人 丁世礼 侯国宁 丁梦瑞

  例二:

  立卖地契人丁稠,因为使用不便,今将自己原分村东北坟茔南北坡地二段,计数七亩,东南二至丁醇,西至丁采,北至道,四至分明,往南路在坟前走,同中卖与本甲丁溪贤名下永远耕种为业,作时值价银二百一十两整,其银业当日两清,并无短欠违碍,恐后无凭,立契存照。

  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立

  卖契人 丁稠(押)

  同中人 丁重离 丁致瑞

  丁位西 丁效冉 写

  丁村次字第七号

  这张官契在嘉庆十三年过割,并在契尾写有“业户丁溪贤买丁稠……地七亩……价银二百一十两,税银六两三钱”“布字九百十五号,右给业户丁溪贤”。契尾所印文字现已模糊不清,但从隐约可见文字中与清代丁村其他官契相鉴,可知清代丁村所有官契所印文字皆同,总计957字,比清代闽北“契尾”多100多字③,比清代直隶“契尾”多660字④。其行文内容开场白是,“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为遵旨议奏事”,接着追述“河南布政使富明条奏”,“乾隆十二年五月内经安庆巡抚潘恩榘奏”,“今该布政司富明奏……臣等酌议……于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并颁格式行交山西巡抚,钦遵施行”,“为此,仰官吏几遇民间置买田产於换税之时,即将契尾半前幅照常总肖业户姓名,买卖田房契价数目,后幅同季册送司审核,务须实力奉行,”最后是“倘有不书官使吏仍蹈前辙滥印白契,希图侵隐本司,即行详揭参处。至于小民无知,该州县不时晓谕,如有买卖田房不粘连契尾者,即照漏税例治罪。各宜凛遵毋违,须至尾者”。由上可见,各省契尾文字长短并不统一,有的较简略,有的较冗长,山西就属于后者,但其基本精神一样,都是要各州县按规定粘连契尾,使田宅交易得到政府承认并向政府纳税,否则官吏即行参处,百姓即照漏税治罪。契尾之目的和作用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在丁村田契中,未见杨国桢同志所述闽北土地买卖中之“找”、“贴”、“断”等字样⑤,所有丁村买卖田契,除有三件写作“为业”,一件写作“耕种”,四件缺字外,均有“永远为业”字样。这是与《清会典》所载:“嗣后民间置买产业,……如系卖契,亦于契内注明永不回赎字样”⑥规定精神一致的,而且有“为业”,“耕种”字样之契,似乎也无“回赎”含义在内。

  典当文契,按《清会典》载:“凡民间活契典当田房,一概免其纳税”,“如系典契,务於契内注明回赎字样”,所以典契并不经官府,完全由民间自行协议,但一般都注明了“回赎字样”。兹以道光十年(1830)典契为例:

  立典地契人侯李氏,因为不便,今将自己湾子里坡地上下二段南北畛约数五亩五分,典与丁铭名下耕种,同中作价元系银一百二十五两整,日后取赎无拘年限为证。

  地系白地每年粮元系银六钱六分,一概杂差在内。

  银系铭平实马兑

  同中人 丁元吉 溪 莲

  道光十年四月初六日 立

  典 人 侯李氏

  分地合同和兑地合同,都是民间协议形式,前者实际上是析分家产协议书,后者是为各自方便,进行的土地交换协议书。

  为了便于比较研究,兹将清代丁村田契制成简表如上。

  二

  清代丁村田地出卖原因,在契约上书写均很简略,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况:(1)粮差不及;(2)使用不便;(3)出殡欠债。兹举乾隆元年(1736年)因粮差不及出售田地例如下:

  立卖地契人段氏同男丁岚,因为粮差不及,今将自己村西北河滩……同中作时价银六两六……丁念武名下,永远为业,其银业当日两交,并无短少……恐后难凭,立卖契存照乾隆元年十月十三日立

  卖地契人 段氏 同男 丁岚

  中 人 丁国治 域 比彭

  据县志载,太平县(丁村清时属该县)于乾隆元年开始实行地丁制⑦而段氏卖地就发生在这一年。另有一例是发生在乾隆七年,可见地丁制实行后对于农民,特别是缺少劳力的孤儿寡妇来说,负担仍然是沉重的。加之,各种变相加派仍然不断,据《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乾隆六年上谕称:“山西地方自石麟为巡抚以来,因循旧习,吏治废弛,继也萨哈良(布政使)、额尔钦(学政)贪纵无忌,而名属浮收滥取之弊,更相习为固然。如征地丁钱粮,每两例加耗羡一钱三分,今加至一钱七八分不等,更有加至二钱者。……至乡村编氓有以钱纳粮者,每两收大制钱一千三十文,就时价合算计一两加重二钱有余,是耗外又加耗矣”,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终于被逼上了出卖土地这条绝路。因为使用不便而出卖土地,其内涵比较多,既包括日食不给,缺谷食用,亦包括挥霍开支和出垫资本。据乾隆十八年(1753)丁比彭撰《丁氏家谱抄本》载,雍正时,丁比彭父亡后,家道衰落,曾“弃村中基业一段,约得金四百余”“携本口口口口口州肆商贾业”。至于因出殡欠债出卖土地,则是天灾人祸,而这种事又多发生在家道贫寒、孤儿寡妇人家。兹举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田契为例:

  立卖地契人丁门王氏,因夫遗言用丁庭梅棺,情愿以地作价,今同中人将自己祖遗小道坡坡地上下两段南北畛计数二亩零八厘一一,北至买主烈文西至庭桂,东至烈文,南至坟,四至分明,出入依旧,出契卖于本里本甲丁庭梅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六十二两四钱三分,当日银两两清,并无短欠违碍,恐口无凭,立契存证。

  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立

  卖地契人 丁门毛氏(押)

  同中人 丁景纯(押) 金音(押)

  笔者所见清代丁村田契中,有60%是出售祖遗或应分原分田地,可见卖者绝大多数是自耕农。请看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出卖者中,孤儿寡妇所立契约就有9件,占全部田地买卖文契的23.6%。另据县志载,太平县自人清以来,“休养生息二百余年之久,遂蔚然以繁富称”⑧。在农业收成方面,雍正和乾隆时除平年外,丰年与灾年之比是33比11。但是嘉道以来,自然灾害增多,据县志所载的39年中,就有24年是灾年。特别是嘉庆九年、十年(1804、1805)连年大旱,“寸草不生”,光绪三年、四年(1877、1878)“赤地千里”,“骨肉相食”⑨,自耕农经不住这些天灾的打击,不得已只好出卖田地,所以嘉道以来丁村土地买卖契约较乾隆时大量增加。

  三

  清代丁村田地买卖官契中,买主皆称业主,未见有闽北之把卖主称为“银主”之例⑩,但土地交易均是银两(光绪时有钱文一例),更未发现用实物作一般等价物者。丁村田地的买主,基本上都是本村人,未见外村人购买之例,但外村购买土地者不能说没有,因为前述《丁氏家谱抄本》就有本村人购买外村土地之例。所见田契中,又有4例是由本家、本族人购买,这可能与田地出售时本家、本族人有优先购买权有关,这一点,大多契文中都有“日后如有一些违碍,卖主一面承当”可作佐证。这句话的意思包括有所售土地已征得本家族人同意之辞。一般来说,购买土地者是本村中有一定地位的乡绅地主,也有经商致富者。如嘉庆年间丁嘉铃、丁溪贤、丁溪莲,先后购买土地三起,这丁嘉论就是丁溪贤、溪莲之父,而丁溪贤为嘉庆辛酉科举人,“谒其门者,多知名士”①,丁溪莲为溪贤之弟,乾隆六十年(1795)捐职州同,丁嘉是监生出身,因溪莲封赠宣德郎09。这种乡绅地主有盛有衰,衰时经商致富,富时或捐职,或由其子走科举之途人仕。这种地主、商人、官僚一体,是中国乡绅地主的一个特点,也是封建制度得以延缓的一个重要方面。前述《丁氏家谱抄本》就记述了丁翰卿一家到丁比彭一代之盛衰过程。丁翰卿是明万历年间人,现存3号院就是他的财产,至今东屋大梁上可见到写有建房时间和他的名字。他的晚年是这样给四个儿子分的家:大子丁诚得东北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二子丁诏分东南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三子丁谦分西北老院祖宅一处,本村地数十亩;四子丁谓分书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看来丁翰卿的田宅都相当可观,到四个儿子的时代,除三房丁谦因早殇无子,人丁缺少,房地仅仅守旧,并未新置,亦未出卖外,其余三房田宅都大有增加,大房丁诚除建新院外,续置地一顷多,新旧共有地二顷几十亩;二房丁诏除建新院新房外,续置地数十亩,新旧共有地一顷余;四房丁谓除建窑院、新院外,续置地二顷余,新旧共有地二顷多。到丁翰卿之孙、曾孙辈,其家族“一时之盛”,已“不特见称於汾东”。但是传到重孙丁无非辈“脉气渐弱”,到无非子丁比彭辈“非惟书香无继,竟至破业糊口者”。清雍正时,丁比彭曾出卖“村中基业一段”,以所得金作资本外出经商,获得赢利,得以重振家业。丁比彭曾自称:“虽不能效陶朱致富,而所获蝇头,聊自糊口有余,愿后之子孙各知自备”。丁村以经商致富者还有丁耀、丁先登等。丁耀经商活动地在西北地区,丁先登在山东和西北,曾捐职州同。从前列清代丁村土地买卖契约简表可知,以嘉道时人丁铭、同光时人丁耀买地最多,分别有九件和八件,每次买地数量并不大,而是一块块扒进,历经46年和35年,各置买新地31亩和45亩。这种一块一块扒进土地的手段,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乡绅地主增加资产的一个特点。

  在丁村田契中还有这样的田契,即买主不书写姓名,而以△△△代替。请看下例:

  立卖地契文约人丁折桂丁丹桂,因为不便,今将自己原分北门外椿树道西平地四段……共计平地一十四亩八分二厘六毫三系,坡地一段……计数二亩九分六厘九毫,四至分明,出入依旧,出契卖与本甲△△△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一千零一十两整,当日银业两交,并无短欠违碍,恐口无凭,立约存证。

  嘉庆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立

  卖地契人 丁折桂 丁丹桂

  同中人 丁 竹 柏 龄 握珠

  这张契约是所见丁村买卖田契交易额最大一次,但偏偏无买主姓名,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因为这张契约是一张白契,而成交额又在银千两以上,清政府规定,“契价在千两以上者,应如所请,令各州县将所填契尾粘连业户原契,按月申送知府直隶州查验”,这张契约既未纳税,又未查验,买主为防止仇人借此挟告,而故意不在契约上写上名字。

  四

  丁村田地主要是旱地,分为上次平地、坡地、河滩地几种类型。土地价格与田地好坏有着很大关系,同时一些人为因素亦能影响土地价格。兹将丁村田契中土地价格列表如下:

  由表可知,嘉庆时平地价在40至60两之间,坡地价为26两至33两之间,道光时平地价在35至50两之间,坡地价在35两至60两之间。至于乾隆时平地价较大幅度低于坡地价,可能因地契时间不同,而乾隆后期地价有所上升。如果我们按朝代加权平均,就会发现乾嘉道时,每亩地价在35两至45两之间,而同治光绪时每亩地价仅为4两至8两。请看下表:

  土地价格何以能如此急剧下跌呢这首先与清朝政局和经济形势有关。清朝在乾隆后期已经开始由盛走向衰落,嘉道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白银外流,封建社会濒于山穷水尽时期,到处呈现农业生产低落和经济凋敝的现象,其表现之一就是田价下降。其次,晋人以善于经商著称于世,而经营土地赋税(包括加派)繁重,加之天灾,农业生产很不保险,所以清季以来,晋省经商者大增,富人多不置田,曾国荃曾说:山西“秀异者,以心计为商贾,百倍农田之利。一经发家,则宫室车马妻妾*奢无底。……富者不肯置田,而趋于*佚”⑩。再次,光绪三年四年,山西连遭大灾,人口大减,以丁村所在的太平县来说,该县乾隆四十年(1775)有35,966户,153,551人,道光五年(1825)有32,613户,175,226人,但光绪三年大灾之后,光绪五年统计该县仅余41,223户,89,361人,人口比嘉庆、道光时减少一半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价格自然要大幅度下跌了。

  五

  丁村典当契约仅发现5张,可分为三种类型,兹分别举例如下。

  例一:

  立典地文口丁佳音,今将自己瓜圪塔南边地约五亩,出契典与丁溪贤名下耕种,同中言明作时值典价银一百两整,当日银地两清,恐口无凭,立契存照。每年粮差银五钱,杂费一概在内口依贤九九平兑

  同 中 人 丁维赓 魏相魁

  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立

  典地契人 丁佳音(押)立

  例二:

  立典地文契人毛世恒,因粮差不给,今将转典前院毛海鹤地一段,计数一亩,情愿转典与毛元成耕种,同中说合作典价元银四两一钱,三年为满,有银取赎,无银常年耕种,此系白地,青苗在地,不准取赎,恐口无凭,立典契存证。

  同治八年十月十三日 立

  典契人 毛世恒(押)

  每年步脚纹银一钱二分,一应杂差在内

  同中人 毛元勋 毛春阳 田玉书

  例三:

  立典契人丁毛氏同胞弟茂桐, 因为粮差画卯,糊口不给,央中说合,愿将自己羊圈地路北上下一连三坪,计数十三亩,又鞍子坡路北坡地一坪,计数七亩,央中说合,情愿出典于丁先登名下耕耘,当日面受典价纹银五十两正,一典三年为满, 曰后有银取赎,无银不记年限耕种,恐口无凭,立典契存证。

  每年步脚纹良银二两,一应杂差在内

  同治八年十二月十三月 立

  典契人 丁毛氏胞弟茂桐(押)

  同中人 丁新稍 侯金策

  上面第一例,是将自有土地典与他人耕种,而接受典地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好与名士往来之举人丁溪贤,“丁老爷”自然不会下地耕田,所以这块田是或租佃出去,或雇佣长工耕种。第二例所述是典了前院毛海鹤地的毛世恒,因粮差不给,又将地转典与毛元成耕种,从契约上看典价银是一次性结算,但土地可以多人次转典,亦是“田骨”与“田皮”分离的一种表现。第三例在契约后还有一段批文。兹抄录如下:

  此地愿租于丁毛氏耕耘,每年除良纹银七两正,一年一清,如短租银,原地归回。

  此地十年六月收回,短租纹银十两零五钱。

  由上面批文可见,这块地出典后,仍由出典人租佃耕种,但不到3年的取赎年限,就因为短少租银,把这块地全部归了原接受典地人丁先登。这过程正是封建社会自耕农下降为佃农的一个典型事例。

  六

  通过对清代丁村田契的初步整理,以下仅就清代的土地买卖、典当问题提出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1、对土地买卖实行官契制,是清政府试图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尽管清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各州县严格实施,对滥印白契者,官吏即行参处,百姓即按漏税论处,但事实上仍是有大量白契在民间通行,以丁村田契来说,白契就占了全部契约的89%。以上说明清政府并不能完全控制土地的买卖活动,土地的买卖也不以政府的承认为必要条件,而是由买卖当事人的意志来决定。至于白契的行文格式,则是模仿官契,在契约中写明“永远为业”、“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等字样。

  2、在西欧的中世纪,土地买卖是瓦解封建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表现。但在中国,直至清朝这一点也不明显。从丁村田契看,土地出卖者大多是自耕农,小土地出租者,他们迫于赋役、生活和天灾人祸,最后只得将土地出卖,沦为佃农。另方面,地主则乘机一块块扒进土地,再利用土地残酷剥削农民。可见,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不够,只是地主曰益扩大田产,农民失去地权而受苦受难的过程,其结果是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不是其他。

  3、从丁村田契并结合丁氏家谱看,有一些人是经商致富后,再购买土地,即“以末致富,以本守业”,然后再通过科举、捐职等途径跨人官僚集团。可见,这种商人、地主、官僚的三位一体,是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个特点。虽然这个阶级中的某个人、某家族有兴衰,但只是成员的变换,而且他们还可以通过经商致富,“重振家业”,前述丁比彭家就是如此。这个阶级人物的三位一体化,使他们在维持其阶级地位上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4、在私有制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清季,丁村土地价格的急剧下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它并不是耕地面积增多和人们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的结果,而是清代农业生产凋敝、社会经济已濒临于山穷水尽地步的反映。

虽然各朝各代都不同,但至少唐宋之后相差不大,所以是可以得到比较稳定可信的数据的。

兑换关系

铜钱,白银和黄金之间的兑换比例就像现在的外汇价格一样,是常常变动的,不像1元钱等于100分这样明确。根据以下描述:

“金银的比价从1600年前后的1:8上涨到20世纪中期和末期的1:10,到18世纪末则翻了一番,达到1:20。”

可知1两黄金约可兑换8~11两白银。再有:

“道光初年,一两白银换钱一吊,也就是一千文;到了道光二十年鸦片战争的时候,一两白银就可以换到制钱一千六七百文了。咸丰以来,银价猛涨,一两白银竟可以换到制钱两千二三百文之多。”

可知正常情况下,1两白银大约可换到1000~1500文铜钱,古时通常说的1贯钱或1吊钱就是1000文。

江苏常熟古虞万氏宗谱八卷,(清)万文焯纂修,万文庶等校订,清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世德堂木刻活字印本三册。现被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

江苏常熟古虞万氏宗谱八卷,(清)万士奎纂修,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世德堂木刻活字印本七册。现被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

浙江常熟古虞万氏宗谱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万人广修,万士瑢纂,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世德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册。现被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

江苏吴县洞庭东山万氏宗谱十二卷,(清)万履占等修,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蔼吉堂木刻活字印本五册。现被收藏在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浙江宁波濠梁万氏宗谱四集十四卷,(清)万表重修,万斯大增修,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辨志堂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文物管理所、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浙江仙居寺前万氏宗谱二卷,(清)万佳年等纂,清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浙江省临海市博物馆。物馆。

安徽当涂宛陵万氏宗谱二十四卷,末一卷,(民国)万选辑,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孝思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八册。现被收藏在吉林大学图书馆。

安徽泾县泾川万氏宗谱,(明)万世霖重修,程文绣纂,明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修,民国年间思诚堂木刻活字印本三册。现被收藏在安徽省博物馆。

安徽黟县万氏宗谱不详,(清)万英修,清朝年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现被收藏在安徽省图书馆。

山东即墨万氏族谱二卷,(民国)万辛谨纂,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石印本。现被收藏在山东省即墨市博物馆。

山东新泰镇里村万氏族谱(先贤万子世系谱)续修1934年春,续修2010年。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新泰市宫里镇镇里村。族谱为上下两册,从始祖至96代。

湖北新洲万氏宗谱十卷,(民国)万永清修,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敦厚堂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湖北省新洲县徐古镇万岗村。

湖北罗田万氏宗谱五卷,(民国)高旭枢修,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湖北省罗田县档案馆。

湖南长沙万氏三修族谱,著者待考,民国年间木刻活字印本四册。现被收藏在湖南省图书馆。

湖南宁乡万氏四修族谱十卷,(民国)万高济等修,万显仪等纂,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现被收藏在湖南省图书馆。

湖南湘潭万氏七修谱六卷,(民国)万尚迈纂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万成堂铅印本六册。现被收藏在广东省中山图书馆。

湖南湘乡万姓重修族谱,著者待考,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木刻活字印本三册。现被收藏在湖南省图书馆。

四川崇宁万氏宗谱,(民国)万全泽纂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石印本一册。现被收藏在四川省图书馆。

四川中江万氏宗谱三卷,(民国)万德厚、万德彰纂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石印本三册。现被收藏在四川省图书馆。

四川中江万氏宗谱,(民国)万文叶等续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石印本一册。现被收藏在四川省图书馆。

四川简阳万氏族谱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万殊、万运森纂修,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石印本。现被收藏在河北大学图书馆。

万氏族谱四卷,(清)万成纂修,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滋树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万氏宗谱,(民国)万心麟等纂修,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木刻活字印本十四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万氏宗谱,(民国)万承宗等纂修,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木刻活字印本三十一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万氏族谱,(民国)万殊、万定森纂修,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4年)石印本十四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湖南东安万氏重修宗谱六卷,手绘像四十八幅,坟图十三幅,(民国)徐晏升纂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槐里堂木刻活字印本六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万氏族谱十卷,(民国)文忠主修,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木刻活字印本六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湖南浏阳万氏族谱九卷,首上中下三卷,著者待考,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扶风堂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湖南安化小罗万氏家谱十卷,著者待考,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孝里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册。现被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一、概况

首都图书馆建馆迄今有八十多年历史,经过八十余年的精心收集、整理和积累,入藏了较为丰富的古代典籍,其中既有海内外十分罕见的精刻本和古代典籍,又有完整丰富的古代小说、戏曲和民俗著作,馆藏古籍图书丰富。

这些古籍来源一部分是该馆前身京师三馆即京师图书分馆、京师通俗图书馆、中山图书馆旧藏和建国后陆续采购的图书,另一部分是解放后北京市委接收北京孔德中学、法文图书馆所藏拨交给首都图书馆的古籍,还有一九五三年吴晗下令没收旧敌伪财政部实物库图书及一九五七年以后购入及其他来源的图书(如马彦祥赠书)。其中市府赠书为三五二三种计三六六九一册,马彦祥赠书二○八种,计一七○七册。现库藏仍将这四部分来源的图书按甲、乙、丙、丁分类排架。在这些古籍中尤以文学(小说、戏曲、俗文学)、医书、方志以及佛经等书品种较多,版本较好,构成首都图书馆的古籍藏书特色。除古籍外,首都图书馆还藏有古字画一八四二种、二五六八幅(轴、页),碑帖一九六九种。

首都图书馆的古籍分为善本、普通线装书、新善本(解放区出版物)、特种文献字画、碑帖等。分别保存在线装库和善本库中。善本三三二四种三三二三○册,其中国家级善本一一五九种一四九九六册,馆级善本二一六五种一八二四三册。普通线装书四三七○二种三四九四三三册。国善本即经专家鉴定稀古版本列入全国善本总目者;馆善即乾隆以前及其它较好的版本,然尚不够国善者。善本及普通线装书采用清乾隆三十二年编四库全书时所确定的四部图书分类法对图书按经、史、子、集、丛分类。其它如市府赠书、马彦祥赠书共四八一六种四四六一四册还未分编整理(普通线装各类种数只限于财产账上数字)。善本古籍收藏状况为:经、史、子、集、丛分别为七十二册、四三八册、一四九二册、一二八三册、三十九册、合计三三二四册。

二、特点

由于首图前身各馆建馆较早,历史较长,使得各馆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许多古籍。馆藏古籍的特点有二:一是版本罕见,有不少是海内外珍贵的精刻本和手抄本。时间上最早为宋、元、明版。据统计宋版五种,元版三十二种,明版九八七种。具体如下:

善本中有宋版书五种,如咸淳五年(一二六九年)刻碛砂藏本《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三十卷(残存十一卷),宋刻递修本、苏辙撰《古史》六十卷;元版书三十二种,如元兴文署至元二十七年(一二九○年)刻《资治通鉴》,该书为宋司马光原著,元胡三省音注,元兴文署刻印。兴文署为元代著名官方刻书机构。 还有至正二十三年(一三六三年)吴郡庠刻本蝴蝶装《通鉴总类》与元至正(公元一三四一至一三六八年)刻本《故唐律疏议》,元王元亮撰,元至正余志安勤又堂刻本,元代建安余氏勤又有堂刻本《刑统赋》。元代东山秀岩书堂刊本《韵府群玉》等;

明版书九八七种(其中官刻四十一种、私刻九四六种),如永乐五年(一四○七年)内府刻本《大明仁孝皇后劝善书》、明天顺五年(一四六一)内府刻本《大明一统志》、明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刻本《武备志》,明万历十年赵用贤刻本《管子》、明隆庆二年刻本《江南经略》、明天启五年毛氏绿君亭刻本《神农本草经疏》、明隆庆年间刊本《泉河经略》、明万历年间刻本《水经》、明凌氏(凌瀛初)刻四色套印本《世说新语》等,明万历四十三年博古堂刻本《元曲选》也是名家荟萃的精品。清康乾年间版本书收藏则更多,如康熙内府仿宋咸淳元年(一二六五年)吴革刻本《周易本义》、乾隆五十九年(一七九四年)写刻本《蒋氏游艺秘录》、乾隆年间武英殿聚珍版本《宝真斋法书赞》等;清后期还有光绪三年刻板的鲁迅先生家谱《越城周氏支谱》活字本等。

以上这些都是稀古版本的古籍,在版本学上都有一定研究参考价值,而且还是精美的文物艺术品。

第二个特点是馆藏古籍特色明显,以文学、小说、戏曲、俗文学、医学、方志、佛经等为主,藏书品种多、版本好。此外还藏有满文、蒙文(含满汉文、蒙汉文合壁)、藏文的线装古籍书一九七种,其中满文书一四二种,大多为满汉对照,如有清(公元一六四四至一九一一年)写本满汉对照《书经讲章》,作者清吴世恒。下面详细分别详述之。

三、小说

在小说方面,“五四”以前的中国小说线装书馆藏有五○○多种,善本八十八种,其中国善三十三种,馆善五十五种。包括笔记、传奇、话本、章回、长短篇各类体裁。如:明万历刊本《二侠传》,明崇祯刊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新刻按鉴编纂开辟衍译通俗志传》;清康熙刊本《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新编东游记》,抄本《斩鬼传》,活字印本《第一奇书野叟曝言》;清乾隆刻本《飞龙传》、《聊斋志异》,清稼史轩刻本《醒罗骈言》。而崇祯刊本《金瓶梅》、康熙刊本《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清稼史轩刊本《醒罗骈言》又为全国罕见的稀本、孤本。

还有全套的《三国志》、《三侠五四义》、《包公案》、《西游记》、《吴越春秋》等则是坊间不常见的明清刻本或抄本。

表一、善本古籍小说收藏状况

类型 短篇 长篇 小说家类 杂记 杂篡 杂品 杂考 杂学杂说

善本(种) 19 67 35 24 38 5 3 6

合计 197

其中杂记、杂篡、杂品、杂考、杂学杂说可总归为笔记小说,计72种。

表二、一般线装古籍小说收藏状况

类型 总录 笔记小说 长篇 短篇 翻译

一般线装(种) 42 451 513 47 12

合计 1065

注:表二与表三总计一二六二种。

四、戏曲古籍

历史上最先使用“戏曲”这个名词的是元代的陶宗仪,他在《南村辍耕录·院本名目》中写道:“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但这里所说的戏曲,是专指元杂剧产生以前的宋杂剧。从近代王国维开始,才把“戏曲”用来作为包括宋元南戏、元明杂剧、明清传奇以至近代的京剧和所有地方戏在内的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

戏曲发展的历史经历了孕育、萌芽、形成、发展、鼎盛等各个时期。汉代的“百戏”,隋唐时期的“参军戏”与“踏摇娘”,北宋的杂剧与金院本,这些戏剧的演出形成仅仅散见于前人的笔记与诗文之中,没有剧本流传下来。到了北宋末叶,浙、闽一带出现了南戏(亦称“戏文”)。现存的《张协状元》是我国目前所能见到的最古老的南戏剧本。元代,北方出现了元杂剧。元杂剧可考作家就有一○○余人,见于书面记载的剧目有六、七百种,而且产生了关汉卿、王实甫、白朴、马致远等一批杰出的剧作家,创作了如《窦娥冤》、《梧桐雨》、《墙头马上》、《救风尘》、《汉宫秋》等脍炙人口的作品。元末明初,南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出现了新的体裁——传奇。到了明代,传奇剧本代替杂剧成为明代戏曲的通称。明末清初,昆曲一度呈现极盛的局面。清代中叶以后,北京的徽班兴盛,以后发展成“京剧”,成为中国的“国剧”。

几千年戏剧文化的发展,给今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从各种剧目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经济、文化、艺术、语言、风俗、民情等各种发展情况,为我们研究古代的戏剧史、文化史和风俗民情提供了及为丰富、翔实的资料。千百年来,戏曲艺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爱,他们不仅去观看戏剧演出,对演出剧本、演员表演、戏曲服装、台词唱腔等津津乐道,更有人下深功夫,把剧本一笔一划地抄录下来,供自己和好友们共同欣赏。于是,许多剧作得以流传下来,使后人能够一睹为快。

表三、戏曲类善本古籍收藏状况

类型 剧本 杂剧 传奇 散曲 弹词宝卷 曲谱 曲选 曲律 曲评曲话 蒙古车王府曲本 升平署抄本

种 5 29 113 17 11 19 6 2 2 1355 14

合计 1573

表四、戏曲类一般古籍收藏状况

类型 京调梆子合刻 昆曲 京剧 地方剧 赣剧 川剧 秦腔 梆子 汉剧

种 76 395 363 133 1 113 69 44 1

合计 1195

首都图书馆建馆八十余年来,收藏了大量戏剧抄本二七六八种。包括古代戏曲剧本传奇、杂剧、散曲;地方戏剧本昆曲、京剧、秦腔等;曲谱、曲韵、戏曲理论著作等。其中善本一五七三种,如剧本中,就有明代伟大戏曲家汤显祖的名作《牡丹亭还魂记》四种版本,最早最好的版本是明万历朱氏玉海堂刊本。清代著名戏曲家李渔的《笠翁传奇十种》有康熙刊本,还有升平署(清代掌管宫廷演剧的机构,乾隆时改称“南府”)抄本一十四种。其它如“元曲选”、“昆弋剧本”以及一些名剧,如《琵琶记》、《白兔记》、《西厢记》、《四声猿》、《赵氏孤儿》、《洛神庙》、《秋胡戏妻》、《雷锋塔》、《长生殿》、《桃花扇》、《绿牡丹》、《得意缘》、《红楼梦》等,均有较好版本或抄本馆藏。特别提及的是《蒙古车王府曲本》乃我馆善本书中之瑰宝。馆藏戏曲古籍以京剧版本为多,此外为鼓词、杂曲、子弟书等。此部分古籍出版年代为道光至光绪间。俗文学中宝卷四三二种,词(即说唱文学)一二七种,以上两部分中一十一种为善本。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一)、清代蒙古车王府藏曲本:

“车王府曲本“是清代蒙古车臣汗王府所收藏的戏曲、曲艺手抄本的总称,也是供府中戏班子演唱的脚本。民国年间这批曲本自车王府内流散出来,于二十年代分两批被北京孔德学校购得。后辗转入图书馆收藏。《清蒙古车王府曲本》是一部卷轶浩繁的戏曲、曲艺巨制,包括戏曲曲目共一六○○余种,四四○○余册。这些书分藏于首都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山大学图书馆,其中以首图收藏量为最大。全书分戏曲、曲艺两大部分。戏曲部分以京剧乱弹皮黄戏最多,次为昆曲、弋阳腔(高腔),其他还有秦腔、吹腔、影戏等;曲本更有价值的内容是曲艺部分,包括说唱鼓词、子弟书、快书、牌子曲、岔曲、莲花落、时调小曲等曲艺形式,时调小曲中又有马头调、太平年、西江月、十二月、福建调、四川歌等曲调。曲艺部分包括了原孔德学校第二批购入的曲本,迄今从未面世,可称珍品。在形式繁多的曲艺中,鼓词、子弟书、京剧在数量上占有较大的比例。两部分大抵都是明清两代作品,以道光、光绪年间作品为多。《曲本》作品取材广泛、有殷、周以来的历史故事和传说,也有经改编、铺衍、润色的古典文学名著,更重要的是不少曲艺作品对当时北京社会生活、风土人情有大量的描述。

《清蒙古车王府藏曲本》成书大约在清道光至光绪年间,产生于中国昆曲艺术逐渐衰落,各地方戏曲兴起的演变时期,是研究近百年中国戏曲与说唱艺术的珍贵史料,它填补了昆腔高踞剧坛,到京剧代之而起的一段过渡时期的空白。同时也是研究清王朝由盛转衰时期的民情、风俗、民族关系、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曲本》作品语言丰富,保留了很多当时流行的方言,文学艺术价值很高。总之,《曲本》已为当代研究文化史、戏曲史、通俗文学 的专家学者所瞩目。已故著名戏曲艺术家欧阳予倩誉之为“中国近代旧剧的结晶,于艺术上极有价值”,著名教育家、学者王季思则将《曲本》的发现与安阳甲骨和敦煌文书并提;当代戏剧家、剧作家、戏剧评论家,戏曲界泰斗翁偶虹题诗曰:“车王嗜曲广搜求,铁网珊瑚历历收,沧海遗珠光照眼,粲然骇瞩溯源头。”

“曲本”填补了近百年来戏曲、说唱文学的历史空白,为研究者提供了难得资料。早在二十年代即有顾吉页刚、刘半农、马隅卿等老一辈学者着力研究。前文化部长齐燕铭都曾给予高度评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专门研究过其整理问题,拟发掘整理,但因“文革”而作罢。现首都图书馆领导重视,为了挖掘馆藏资料,弘扬民族文化,首都图书馆专门成立了车王府曲本研究整理小组,在翁偶虹老先生、故宫博物院朱家 晋老先生、著名昆曲表演艺术家候玉山老先生、中山大学教授王季思老先生、著名戏剧研究家吴晓铃先生、山东大学教授关德栋先生以及许多文学、戏曲研究的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下,于一九九一年整理出版了《清蒙古车王府藏曲本》,共三一五函,发行十五部,受到海内外戏曲爱好者的欢迎。由于价格昂贵,印数又少,又于一九九三年出版了《清蒙古车王府曲本缩微胶卷》本,一九九四年又出版了《清车王府藏曲本(粹编)》,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中国古籍整理出版之盛事。

(二)、清代宫廷大戏:

清代宫廷创作演出的整本大戏,其内容受明万历年间小说和戏曲繁荣发展的影响。就小说而言,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的相继出现,成为剧本选题上丰富的源泉;就其形式而言,在宋元南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传奇,已达到相当完美的阶段。昆腔拥有众多观众,作家辈出,编排、装扮、彩砌,无不有极大改进,为宫廷大戏开辟了较宽阔的途径。当时比较知名和有影响的大戏有《劝善金科》、《升平宝筏》、《鼎峙春秋》、《忠义璇图》和《昭代箫韶》。

《鼎峙春秋》为周祥钰、邹金生等编写,敷衍魏、蜀、吴三国鼎峙和争雄的历史故事。馆藏《鼎峙春秋》(甲四21,为首都图书馆索书号,下同)为清钞本,二○册二函,分十卷二四○出,为全国孤本。

《劝善金科》为清张照等著,叙目连救母故事,但将历史背景作为唐代中叶,并穿插有李希烈的叛乱及颜真卿、段秀实殉节等关目。馆藏有清雍正抄本(甲四69),一○册一函。为全国孤本。

《升平宝筏》亦为清代张照所撰,又名《西游记传奇》(甲四1520),演玄奘取经故事,主要情节依据吴承恩《西游记》小说而来,馆藏清抄本,二函一○册二四○出。

《辟兵珠》作者不详,馆藏清抄本,一○册二函,为全国孤本,《曲海总目》亦未收入。

馆藏其它孤本、善本还有:《旧钞本曲五种》(包括《虞廷集福》、《绥丰协庆》、《太和保合》、《绵长协庆》、《繁禧懋锡》)、《忠义璇图》二十出、《混元盒》三卷七五出等。

清代宫廷大戏均由词臣编写,因创作期限紧迫,由于才力拘滞,不得不借助于前代作家同类题材写就的小说、剧本,同时,也汲取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这些宫廷大戏,保存了不少已佚剧本片断,对中国戏曲史的研究甚有裨益。

首都图书馆收藏的清代宫廷大戏比较多,且多为全国孤本、善本,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

(三)、马彦祥先生赠书:

马彦祥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戏剧作家,导演、理论家。生前曾将其部分藏书赠首图收藏。他的藏书中有大量的戏剧方面的著作,其中亦有一些较好的戏曲抄本。这些戏曲抄本许多现已成为孤本、善本。首图亦收藏了其中的一些戏曲抄本如:《空谷香》、《天香庆节》等,都是一些常人不易见到的好本子,这些本子抄誊精美,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欣赏价值。

(四)、馆藏戏曲抄本集和单册抄本:

本部分是首都图书馆馆藏戏曲抄本最为丰富的一部分。这部分戏曲抄本,数量多,质量不一,其中主要是京剧、昆曲抄本。例如:《武香球传奇》、《双红丝传奇》、《连环记》等都是全国孤本、善本。其它如《剧本杂抄二十九种》、《剧本杂抄三十四种》、《剧本杂抄二十二种》等等,都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这部分作品,虽然价值不一,但能比较全面反映一个历史时期戏剧发展情况。

(五)、其它:

除以上几部分外,馆内还收藏有一些原孔德学校抄本、升平署抄本等。

这部分抄本,数量不多,但质量较精,如《漱玉堂传奇三种》、《重重喜》、《双福寿》、《钓鱼船》、《武香球》、《千秋鉴》等等都是所传不多的戏曲抄本。

五、俗文学

俗文学方面,藏有宝卷、弹词、鼓词、民歌民谣、杂曲、唱本以及相声、口技、谜语、酒令等一十八类古籍。其中宝卷有四三二种、弹词一二七种,二者入善的为一十一种,如清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年)视履堂刊本《二十一史弹词》、道光二十九年(一八四九)抄本《英台宝卷》、同治九年(一八七○年)抄本《习法救母》。宝卷、弹词是俗文学中一批较珍贵的研究资料。

在首图入藏的鼓词、杂曲等通俗文学书籍中,仅未刊行的手抄本就达二八○余种。

六、医书

首图所藏医书古籍也较丰厚,品种较多,版本较好。医书中列入国善的就有十种,如明万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刊本《本草纲目》、清精抄本《本草纲目拾遗》、日本天明六年(乾隆年间)仿刻元本《重刊孙真人备急千金药方》、明万历二十九年(一六○一年)刊本《针灸大成》、明嘉清刻本《原机启微》、明崇祯方逢时刊本《保生秘要》等。

七、方志

此外馆藏方志古籍也很有特色,达一○○○种以上,地区涉及二十五个省以上。方志中有明崇祯八年(一六三五年)毛氏汲古阁刊本《吴郡志》、清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年)刊本《陕西通志》、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刻本《畿辅通志》、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年)刊本《萧山县志》、康熙年间刊本《大兴县志》、《怀柔县志》、《通州志》。

八、佛经

首图馆藏元版图书共有32种,其中大多为佛经。佛经古籍中有二十一种为善本。如唐释玄奘译、元刻普宁藏本摺装《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宋绍兴十八年(公元一一三一年至一一六二年)福州开元禅寺刻毗卢大藏本《阿毗达摩顺正理论》,此书为唐释玄奘译佛经,宋刻大藏经中的一种,一册折装;元刻本《大乘大悲分陀利经》。

此外还有明万历(公元一五七三年至一六二零年)金笔抄本《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此书因用金粉书写,更显稀见珍贵。

九、字画碑帖

首图馆藏字画一八四二种二五六八(轴、页、幅)、碑帖一九六九种一一九六九册。其中珍品字四十五件、画六十一件皆出自名人手笔,如:齐白石、溥心畲、周肇祥、王雪涛、李苦禅等。经故宫博物院、荣宝斋及其行家鉴定,有的价值不菲。珍品字画都是近现代人物、手笔。字画中的年代最早可至南北朝。碑帖是该馆所藏,字画是历次接收而来。碑帖入藏按顺序号排列。字画按字、画分别给顺序号。碑、帖、字、画分别有一套顺序号目录。

所藏碑帖中也有不少珍贵拓本和名家墨宝。如碑贴有唐怀素的《千字文》、元赵梦兆页的《洛神赋》、宋岳飞的草书《后出师表》。古画有溥心畲、齐白石、李可染的手迹。碑帖入藏后,限于条件一直未正式借阅,字画未排架,查找困难,不能借阅。为挖掘馆藏中有价值的资料,使之发挥应有作用,正准备编辑一套“馆藏碑帖目录”。字、画已按“珍品”、“一般”整理出一套字、画目录,还有待进一步鉴定、加工、整理。

十、文献流通工作

丰富多彩的馆藏古籍,长期以来吸引着中外读者和古籍研究者、出版家前来探索、研究、整理、利用。首都图书馆为延长线装书的使用寿命,古籍借阅对象仅限于工作对口、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一定工作任务的人员。近年来馆的读者,有个人研究者、出版、研究人员,尤以编写史志的人员为最多、用量最大。丰富多彩的馆藏古籍,犹如一颗宝珠长期以来吸引着中外读者和古籍研究者,首都图书馆也主动、热诚为他们提供所需服务,同时自行开发整理,这都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仅以馆藏古籍中的小说为例,从历史上看,早在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二一年间该馆为京师通俗图书馆时期,鲁迅先生曾常来馆借阅线装小说(见《鲁迅日记》),鲁迅先生的名著《古小说钩沉》、《中国小说发展史略》中都还有对首图馆藏古本小说研究的成果。先辈研究小说者孙楷第先生于一九三二年著成的《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曾查阅收入首都图书馆小说一十八种,谭正璧先生于一九八四年著成的《古本稀见小说汇考》收入馆藏小说二十八种。以上诸著作已成为小说研究者的必备工具书,学术影响很高,被视为必要的案头工具书。沿至现在仍有不少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及文学研究者来馆查阅小说,核对版本。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方图书馆教授浦安迪曾来访借阅《三国志》、《红楼梦》评点本。为南开大学古籍研究所编辑出版《清人文集序跋选》提供有关资料,为“金瓶梅学术研究会”提供版本研究的资料;为一些**制片厂拍故事片、记录片提供有关古籍及服饰、道具的资料。

国内一些出版社也来查阅小说,选用较好版本,整理出版新书。如中华书局根据国务院古籍整理领导小组规划,编辑影印出版《古本小说丛刊》,其中选用《善恶图全传》、《鬼谷四友志》两种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古本小说集成》,选用过《鬼神传》、《离合剑》、《跨天虹》、《警富新书》、《红楼幻梦》等十一种书;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曾用馆藏书为底本,影印再版了《品花宝鉴》、《醒世姻缘传》;北京出版社选底本,影印出版了《古今小说精华》。还有北京大学出版社整理出版会评本《三国志演义》,北京燕山出版社整理出版续、再续《儿女英雄传》,浙江古籍出版社整理出版《李渔全集》,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笠翁传奇十种》等都选用了首都图书馆馆藏为影印底本。以上足见首都图书馆藏古籍的价值。

其他方面,如有不少医学研究单位来馆查阅医书;全国各县县志编写委员会纷纷来馆查阅方志。

首都图书馆所藏古籍有着丰富的内容,作为祖国的文化遗产,知识的宝库,正在被深入发掘利用,服务于社会。

十一、文献整理

为更好、更便利地利用馆藏,多年来首都图书馆一直坚持自行整理古籍编制书目索引、解答咨询,与有关单位协作编写辞书,以揭示馆藏。如编辑清代大型文集《全唐文篇目续索引》(将由中华书局出版)、《馆藏中国小说书目提要》(“五四”以前部分);参加《北京百科书·社会科学卷》、《清代禁书汇览》的词条编写。图书馆工作人员编辑了多种藏书目录,有:《首都图书馆馆藏中国小说书目初编(五四以前部分)》、《馆藏北京金石拓片目录》(一九五九年)、《馆藏中国医药书目》(一九五七年)、《馆藏中国文学古籍参考目录》(一九五五年)、《馆藏中国戏曲书刊目录(初稿)》(一九五九年九月编),最近又编写有《馆藏小说书目提要》。还提供底本,由有关出版社整理影印了《明清抄本孤本戏曲丛刊》、《古本小说版画图录》、《越城周氏支谱》、《劫灰录》、《圣谕像解》、《圣庙祀典图考》、《唐诗选画本》、《阴骘文图证》、《古本小说四大名著版画全编》、《古本戏曲十大名著版画全编》、《鲁迅墨宝真迹》、《初拓墨池堂法帖》、《抱冲斋石刻》、《南巡盛典》、《西巡盛典》、《万寿盛典》、《太学文献大成》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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