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什么人才能往上写
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均可以上家谱。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
家谱一般分两部分,悬挂中堂的谱幕,谱幕只记录去世的族人,按家族大小可分三年、五年、十年一续不等。第二部分是谱书:谱书同谱幕不同,所有家族成员,无论是生是死、尽具所知,当祥细入册,包括先人照片、先进业绩、妻子姓名,娘家住址、姑太太出嫁哪里,姑爷姓名、外甥姓名以及在世族人的祥细情况当全部入册!
女性一般不被列为家谱中。因为女儿不被列在儿孙之列,但是女性若想列入家谱,唯一可能占一席之地的机会就是被分为“烈女”、“节妇”一类。到了近代,传统思想中男尊女卑的面貌已经有了明显改观。在很多家谱里,写妻子不再以“某氏”标注,而是写了全名。女孩也是可以被列入子孙后代行列。女姓由嫁入的男姓家谱一笔带过。
相关说明
不同身份的人在家谱上的编写内容是不一样的。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家谱
在父系血缘生殖遗传规则下
族谱中是不可能采用妻子的母系姓氏的
……
族谱的最大意义
只是记载父系血缘宗族发展的历史
而妻子的母系
则不在族谱的责任范围之内
其妻子的母系氏族记录
应在妻子的娘家宗族之中记载
如果
婆家的宗族记载了妻子的娘家族谱
则是越权的超范围责任
很可能会导致妻子娘家的抗议或讨伐
您不会是希望两个家族之间发生战争吧😄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家谱什么人才能往上写
本文2023-09-27 22:46:3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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