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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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湖南省平江县县城东南16公里的小田村,有一座杜甫墓。据统计全国各地有杜甫墓8座,1984年国家文物局主编的《中国名胜词典》中,平江杜甫墓被认定为 全国唯一真墓 。
一代诗圣杜甫,竟然埋骨于偏僻的平江?人们感叹唏嘘之余,往往禁不住心存疑惑:杜甫并非湖南人,平江偏僻多山交通不便,这怎么可能?不会弄错?
▲ 平江杜甫墓展室“千古名胜、诗圣遗阡”这样介绍: 公元768年,杜甫携妻儿乘船入洞庭湖,漂泊湖湘,舟居于潭州(长沙)。770年4月,湖南兵马使臧玠举兵为乱,杜甫半夜于大火中离开长沙,朔湘江而上欲往郴州投靠舅氏崔伟。船至耒阳方田驿,遇大水不能前行,半旬不得食物,幸耒阳聂令送予牛肉白酒。杜甫调转船头返长沙租赁江阁,暮秋入洞庭欲归故里。因重疾缠身、费用已尽,只得转入汨罗江往昌江县(今平江,县令是杜甫好友)求医。不幸病逝于中县坪(昌江县治)寓所,葬于小田。其子宗武、孙嗣业留下守墓,杜氏一脉自此代代相传。
杜甫在湖湘度过的两年多时间,写了大约100篇诗歌, 对照这些诗篇仔细研读考究 ,大致可以划出杜甫在湖湘停留的人生轨迹 ,这对于探寻弄清杜甫的人生归宿非常重要。
前述平江杜甫墓展室“千古名胜、诗圣遗阡”的介绍,从首句直到“暮秋入洞庭欲归故里”这句都没有太多争议。但从“只得转入汨罗江往昌江县求医”这句开始的叙述,社会各界争议颇大。究其重要原因,是从杜甫诗篇读不到关于昌江县或者昌江县有什么亲友的蛛丝马迹。
进退两难 孤注一掷
回望千年唐朝 前的冬天,杜甫一家人 饥寒交迫 , 归乡心切, 然而长路漫漫,积劳成疾的杜甫又风疾大发作。往前走是岳州、往后走是潭州(长沙),两地该求援该投靠的亲友都一一拜访了,只能在洞庭湖上 风浪颠簸,度日如年,进亦忧退亦忧 。
“附近有没有地方躲避风雨、食物有人周济、可以休养疗病度过寒冬”这恐怕是杜甫焦急考虑的问题。彷徨犹豫之后,在屈子祠边的汨罗江出口,杜甫决定溯江而上去昌江县城。
昌江县即今天的平江县。史载唐天宝十四年(755),曾任检校工部尚书的徐安贞,就因避安史之乱,从江西修水流寓昌江,隐居回台寺(今平江县三墩乡徐家坊)。与此同时,陆续有侍郎刘光谦隐居长庆寺,白琪隐居白水寺,陈常甫隐居惠果寺,陆善经隐居芭蕉寺,李安甫隐居九峰寺, 史称“六相隐平江” 。
唐天宝年间有如此之多的名相大臣逃避战乱隐居昌江,那么十多年后,杜甫走投无路,溯汨罗江而上 碰碰运气 ,也就不足为怪。又 或许,杜甫与徐安贞等人同朝为官本有交往,并对“六相隐居昌江”有所耳闻也未可知。
杜氏子孙 落籍繁衍
一叶扁舟一路逆水而上,估计行近昌江县治中县坪时,杜甫已奄奄一息。可怜时年17岁的杜宗武,到达昌江县城,人生地疏,只得孤身一人手捧父亲《风疾舟中》翰墨,告别母亲,下船上岸,前往县衙求救。
杜宗武肯定是在昌江县遇到了恩人。如果没有,杜甫后代不可能在平江繁衍生息;杜宗武不可能找到小田村天井湖暂时安放杜甫遗体;杜宗武母子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缺衣少食不能生存;杜宗武、杜嗣业不可能做到遵从唐代丧葬制度,为父亲守制27个月,三年不远行;杜宗武更不可能在昌江结婚落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
此后四十三年,杜宗武去世,杜甫之孙、杜宗武之子杜嗣业,为完成先人遗愿,千方百计想把杜甫的灵柩归葬故里。然而时局混乱,加上千里迢迢,祖父杜甫及祖母、父亲至少三具遗骸落叶归根需要巨额资金,杜嗣业在四处求援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只能痛苦地打消启柩“归附偃师”的念头。于是杜嗣业将原来筹措的归葬资金,为祖父、祖母、父亲重修了一座一室两耳的连体砖墓, 让老人家真正“入土为安” 。
典籍记载 多方认证
杜甫葬于湖南平江。最早的记载见于元稹受杜嗣业委托撰写的《唐故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其中写道:"(杜甫)扁舟下荆楚间,竟以寓卒,旅殡岳阳。"又有同治《平江县志》称:"甫自蜀归病,卒于潭岳之交,宗武(杜甫之子)扶其榇旅殡岳阳四十余年。平(江)为岳属县,南小田有甫墓,盖权厝冢也。宗武护榇流寓久,卒于平,子孙家焉。"
除此之外,在宋人吕大防所著《杜工部年谱》、明天启三年(1623)的《杜氏家谱》、明嘉靖二十一年 参政 陈垲的《跋杜氏诰敕》, 清嘉庆年间的长沙举人陈宏亮所著《昌江访杜少陵墓》诗四首, 等 多部典籍文章中都有对于平江杜甫祠堂的详细记述 。
光绪九年(1883)初冬,杜甫墓祠的大修得以实施。张岳龄、李元度等人一鼓作气,于光绪十年(1884)重修杜子祠庙,包括飨堂、门栋、官厅、僧舍及浣花草堂。十一年(1885)又在官厅后坡新建“铁瓶诗社”,作为诗人聚会之所。杜墓修整完工,张岳龄、李元度与乡绅文士四十五人联名,呈禀请祀杜甫墓冢。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2005年9月22日, 平江杜甫墓修缮竣工典礼暨“杜甫诗歌与时代精神”国际学术研讨会 隆重举行,平江杜甫墓祠正式对外开放。开幕式上,来自平江及外地的杜甫第五十六至六十世裔孙共一百余人,举行了传统的祭祖仪式。
自此,历经千年风雨变换的平江杜甫祠堂,才得以重现在世人面前,迎来后人祭拜追思。
回族的丧葬特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民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亡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民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员在内,他们习惯土葬,忌火葬。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如甘肃省平凉县的马连云阿訇生前有遗嘱,无常后不请客,不收钱,他的克番(尸衣)都是用平时戴过的戴斯塔(缠头布)缝制而成的。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民《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殓不重衣”,这就明确肯定了回民无常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火。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第六,其他。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如亡人入土前的焚香、传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了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民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
回民的葬礼,从以上情况看,虽然有其节约、俭朴的良好习俗,但仍有些不足。处理丧事还花不少钱,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处理丧事时卫生工作需要注意。回民抬尸用的担架或木匣子抬完尸以后,消毒跟不上,易传染病菌,是很不卫生的。
湖北京山鲁氏字辈:“智方德修志”。
湖北荆门鲁氏字辈:“大进兴芳德修志尔”。
湖北汉川鲁氏一支字辈:“正本之方德修志耳四海名扬”。
湖北汉川鲁氏一支字辈:“正大光明又起文仁家声可振”。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张榜镇韩榜村鲁河、鲁塆分支辈分:“紫登宁,绍宗兴隆。秀贵兆文胜,受国伯泗时。应正生在作,大启克全昌。重有敦常教,天道协万邦。”(1世~40世)
湖北56塘合派:“纯德肇世运,成周朝祚长。礼乐宣圣教,天道协万邦。功高垂勋久,义发永传扬。人伦绍祖业,佐治显忠堂。逢时恒建树,书诗六纪纲。崇尚维孝友,锡福保泰康。新怀思昭考,慎修召禧祥。均济贞元会,来庭展经彰。英才齐遂达,声名振春芳。广习尊俊哲,宝善庆其强。”1989年续新谱100代
山东文登鲁氏字辈:“芝风文昌占登云明显龙国富吉祥庆永禄士世康”。
山东滕州鲁氏字辈:“景显在开大宜佳(家)维(伟)念君”。
山东济宁鲁氏字辈:“卓景守先延绪广”。
山东冠县鲁氏字辈:“冠之以公秀孔孟”。
山东泰山鲁氏字辈:“秉曰成德传继永兆绩昌兴隆庆贤祥福贵禄泰长”。
河南息县鲁氏字辈:“文玉景长中林”
河南濮阳鲁氏字辈:“万姓子地天宗邦承先德治世守典则东方开景运来福变西国”。
河南罗山鲁氏字辈:“道钟世金玉传家正宝珠”。
河南正阳鲁氏字辈:“富正学义,祥云德第,春华民吉,子健财利,靓广丰伟,功泰崇齐”。
河南商丘鲁氏三异堂字辈:“善大世崇茂,守礼家万昭,文明运开昌,诗书传尽光,英豪忠天子”。
河南确山县鲁氏字辈:明贯帮秉宗,臣章盼中华,堂中传家训,庭上本元公,祖武振周鼎,万世裕德同,承伯显英君,佑文方冠斌,贤士建功勋,继业普天恩
河南省荣阳、郑州、开封、新乡原阳、延津鲁氏字辈:“士丕百好天,彦兴玉广传,照显庆多泽,蕴宏绍详延,龙凤呈彩瑞,麒麟献吉昌,廉洁德操尚,清和永相芳”
重庆璧山鲁氏字辈:“文思正大光明显永世荣华富贵兴”。
重庆秀山鲁姓字辈:“侯其廷世泽诗礼振家声”。
四川鲁氏一支字辈:“哲世圣朝大安德彩正庆永承恩泽经文光宗必耀祖纬武齐家能治国”。
四川简阳鲁氏字辈:“宗太守敦希孙耳子三寄继述光先德永昌东国基客佳原重学从本启亭诗人才常药秀万世仔文慈。”
湖南蓝山鲁氏字辈:“文东国世积富贵德全昌”。
安徽鲁氏福支字辈:“殷宏国定文正宗传家齐本立盛学永昌”。注:三国东吴大都督鲁肃后裔字辈。
安徽省太湖县弥陀镇龙河“明法道富邦,国得兰継讳,维时可大成,宗廷世盛,诗礼传家,文章光上,永庆英华
鲁氏一支字辈:“孝崇正学忠信昭睦”。
扩展资料:
源于姬姓:
姬姓溯源于黄帝,鲁姓为周武王的弟弟姬旦嫡长子伯禽之后,以国名为氏。据《通志·氏族略》、《姓氏考略》及《元和姓纂》等所载,西周初年周公辅佐天子周成王东征灭掉了伙同武庚叛乱的奄国,分封周公长子伯禽于奄国故土,建立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是为鲁公。
鲁国从周公开始,到顷公一共传了三十多代,由于鲁国固守周的旧制度,春秋以后果然逐渐衰落了。到了公元前256年,鲁国被楚考烈王灭掉。鲁顷公姬仇被迫迁居下邑(今安徽砀山),其部分后代子孙遂以国名为姓,称为鲁氏,望出扶风郡。鲁氏族人大多尊奉周公姬旦为得姓始祖。
-鲁氏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本文2023-09-27 17:05:1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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