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浅析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的注释特点】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7浏览:4收藏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浅析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的注释特点】,第1张

  摘 要《左传》作为中国第一部编年体例的历史著作,被誉为先秦史书的“记籍之冠冕”。历代学者研习不已;为其作注者更是层出不穷,及至近代,杨伯峻先生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对《春秋左传》进行注释和整理,是总结古今左氏注疏学的一部力作,其注文丰赡完备,广征博引,成为后代研读《春秋左传》一部必不可少的工具书,本文从左传文本出发,试对杨注的优点长处进行梳理和分析。

关键词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注释整理

《左传》是我国第一部形式完备的编年体史书。该书主要记述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史事及其相互关系,内容涉猎面广,记述也丰富详尽。它形象地反映了春秋时期的社会面貌。因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历代对左传研读评点分析作注的人层出不穷,也涌现了大量极具价值的新作。

及至近代,对古人研究成果有创新性突破的注本当属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杨本《春秋左传注》有着突出的诠释性特点,在注释上内容丰富、注释完备、广征博引。还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史实,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在释词方法上,遵从古制,结合义形声进行训释。在解句方法上逐一解析,说明性较强。无论释词,还是解句,在每个大类之下,又可酌情层层划分,细化为各个小类,每一类都各具特点,却又形成统一的诠释体系。在对史实的考辨上,杨本《春秋左传注》对古籍整理的体式比较全面,对旧注进行筛选,依据实际需要酌情使用。在一个注释上融合了集注、校勘、标音、考辨为一体。这种训释方法就更为可靠和丰赡,便于读者的阅读和使用。在正文前还附有修订工作小记、出版前言、凡例和引用书目。这就使得这部书更为完备和精当,适用于各种程度的学习者使用,同时也为读者研读本书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研究方法。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试通过分析比较,概括出杨本《春秋左传注》的诠释特点。

第一、尊重历史事实,具有很强的考辨性

《春秋左传》是一部史书,关于历史的研究就容不得半点虚构和想象。对待其书中所记载的史实,他去伪存真,深入细致的考辨。对于同一史实,如果在其他的史书上有所记载的,杨先生则比较它们的异同,做出判断,如果不能判断的,绝不附会其意,而是以存异的方法来解决。《春秋左传》成书年代较早,对于很多书籍都加以引用,但是因为所引文献或者历史的局限性,所记载的事件或有不同版本。注解中都一一注明,必要时还加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准确的把握史事的来龙去脉,还可以通过比较,互相补充,使读者更加容易理解《春秋左传》记事的特点。如:《左传·文公十八年》有这样的记述“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原文仅九个字,杨注却用了二百余字进行阐释。他征引《史记·鲁世家》和《左传》进行相互比较。认为司马迁所言当出自于《左传》,但是对整个事件的记载要比《左传》详尽全备,所以就引用了《鲁世家》的文字来补充说明左传,使其更加完整。

由于《左传》年代久远,所以其中所记载之事有很多都已找不文献书证或者文物证据了,有些问题,不同的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学界上得不到统一的解释,在这个问题上,杨先生充分尊重史实,在想尽办法不得其解的时候,便注明“姑阙疑”、“不得其详”、“存疑”等字样。这充分体现了其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比如在《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了: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关于齐姜这个人物产生了不同的说法,杜注云:齐姜,武公妾。《晋世家》云:太子申生,其母齐桓公女也,曰齐姜,早死。顾栋高《大事表》卷五十二卫夷姜齐姜辨疑之,谓齐姜为献公未即位时所娶之适夫人。章炳麟《左传读卷》八又谓齐姜非哀侯之妾,则小子侯之妾,对于这些不同的看法,杨本经过考证认为皆臆说不足据。在后面就注明:“存疑可也”。

杨注运用可以掌握的所有文献材料对其一一进行分析和考辨,在广征博引中找到较为合理的解释,不主观臆断,不盲从他人见解,充分尊重历史事实,这正是其独树一帜的特点所在。

第二、注释方面分类细致全面,注解丰富内容翔实

杨先生的注本注释内容相当丰富,包括历史知识、名物制度、风俗习惯等等。如《春秋左传》所载关于古“礼”内容较多,比较晦涩难懂。杨伯峻则对其中涉及“礼”的部分,详细加以阐释。通常和《周礼》、《仪礼》、《礼记》这三礼中的有关记载相互比证,从中探求春秋礼制的真实状况。在训释上,不单单是对原文进行释字解句,在句读、标音、解释语法上也多有涉及。如在句读上,杨注采用了新式标点符号,不但标点了传、注,还标注了其他一切引文。对于一些疑难的文句,杨先生往往会作出注,进行详细考辨,纠正出旧注的不当之处。标音方面,以直音法为主,也有标明声调,以区别意义的。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饮桓公酒,乐。杨注:饮,去声。我们现在一般读饮作上声,这里读作去声,就有了使动用法的含义,意为使某人饮。杨先生作为一位语言大家,在释词解句上极为严谨。比如在《春秋左传》中涉及器物、礼制、服饰有很多。现今名称多有变化,很多器物我们今天也难以看到,如果弄不清楚这些物名,往往会影响对整体文意的理解.杨注对于物名的注解也非常重视,他主要运用解释类属和特征、用途、以及名称由来和演变过程等方法来向大家展示这些器物。《左传·哀公八年》“拘鄫人之沤菅者”杨注:菅为禾本科植物,泡浸其茎,而后剥之,以为绳索或编草鞋,细者又可以葺屋,《诗·陈风·东门之池》‘可以沤菅’是也。这里不但生动说明了菅的用途,还把它所属的科属做一介绍,这就更加具有科学性了。综合运用几种方法使得读者在阅读后能清晰地了解这四物,呼之欲出的形象跃然纸上。本来枯燥无趣的古汉语,在他的阐释下就变得富有生命力了。

第三、旁征博引删繁就简 详略得当的解释说明

杨先生撰写《春秋左传注》,所引书目上到天文、下及地理,涉及音韵、文字、训诂、语法修辞、氏族家谱等等。同时,他也注意到吸收近代地下考古发现的新材料,将一些甲骨文、金文、帛书、简册等出土的古文物也灵活的运用到《春秋左传》的注释中来。

如此数量庞大完备齐全的材料,在实际运用到注释的过程中杨先生并不是一味的堆积,而是本着去粗取精、博采众长的理念一一进行校对,对于前人在《左传》上的研究成果,他更是本着科学的态度细心辨析,择善而从。在吸收借鉴前人的基础上又充分挖掘,产生了很多有见地的看法。使得很多理念又成为新的讨论和研究内容。

古人对春秋三传的阐释各有区分并未打通研究,杨注就看到了这一空白,打破了这一桎梏,在给《春秋左传》注解时,对《公羊传》和《榖梁传》多有借鉴。如《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宋督攻孔氏,杨注:“《公》、《榖》二传记此事,以为宋督欲弑殇公而先杀孔父,与《左传》所叙有出入。《宋世家》全用《左传》。”这里就参照了《公》、《榖》二传进行对比,不但突出了《左传》的重要地位,也拓展了对《左传》研究的视野。

以上三点充分印证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注释的可靠性和科学性。该书集前人注释论述之大成,通古今,重实证,辨疑难。说其是近代关于《春秋左传》的最好注本也是当之无愧的。无论在注释内容上还是在整理体式上,该书都在继承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对于学习者而言无论是左传学习还是对古籍的注疏了解上都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王卫峰《春秋左传注》语词札记[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9,(02)

[3]陈恩林《春秋左传注》注文商榷五则[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2000,(04)

[4]庄建东沈玉成先生《左传译文》质疑[J]新乡师专学报 2000,(03)

假如查考一下税系家谱,不难发现,土地增值税其实就是增值税嫡系子孙。增值税,针对生产经营中的价值增值征税;而土地增值税,是为了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税收调节。这个特定对象,是土地,而特定目的,是为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增值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与属于流转税,涉及生产、流通、服务,税源广泛的增值税,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日趋火爆,土地增值税也一路升温,从1994年的区区52万元一路攀升到1997年达到了25亿,2000年达到84亿元,到2002年,更是向20亿大关迈进。

具体而言,土地增值,指的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收入,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转让房地产获得的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必多解释。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不仅包括地面上建筑,如高楼或小院,还包括各种附属设施,如附属的杂物房。当然,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如地下停车场等,也属于附着物之列。单位或个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就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税款计算时,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不是转让房地产的全部收入,而是转让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也就是增值额。倘若以全部收入为应纳税额,其相对应的税收,就不是土地增值税,而是土地收入税了。通常理解,收入是指花花绿绿的钞票,多用货币形式表现,而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不论是货币收入、实物收入,还是其他收入,统统应该计算在内。例如,甲公司转让一处房地产,价值100万元。购买方因流动资金有限,只付给甲方80万元现金,另外,提供了一台价值20万元的汽车。这种情况下,在计算甲方转让收入时,就必须把所有收入算在内,即收入为100万元,而不单指80万元现金收入。至于扣除额,税法中规定了六大项,比如,与转让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可以扣除。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视同税金,准予扣除。再比如,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像土地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都在可扣除之列。

收税与逃税,仿佛与生俱来,在税收过程中,不知上演了多少猫捉老鼠的游戏。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少交土地增值税,故意隐瞒成交价格,本来100万元的收入,虚报为80万元、甚至60万元。收入基数小,总税额自然就低。对此,税法专门规定,如果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评估价格计算税款。房地产评估价格,并非任何单位都有资格出具,它只能来源于评估机构,而且评估机构的设立必经政府批准,由税务机关确认。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很有些特别。它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把增值额比作一块蛋糕,可以将其切成四块:最小的一块,增值额小于扣除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例如,一处房产,售价120万,而税法规定的六项扣除额,合计100万,那么,增值额是20万,是扣除额的20%(低于50%),那么,应纳税额为20万×30%=6万元。增值额在扣除额50%—100%之间的部分,税率升为40%;倘若到达100%-200%,税率就更进一步提高,为50%;至于超过200%的部分,继续增加10%,达到60%。

举个例子,乙单位售房一栋,售价为500万元,可扣除额总计200万元,那么,该单位售房增值额为300(500-200)万元,而扣除额的50%、100%,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这意味着,乙单位,增值额在扣除额50%以内部分,为100万元,在50%-100%之间,也是100万元,100%-200%的区间,还有100万元,那么,根据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乙单位应纳税款为120(100×30%+100×40%+100×50%)万元。所有的税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假如,取得收入为外国货币,那么,收入需折合成人民币,折算时,按照收入取得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基准汇价,或者按照套算得出的汇价计算。

唐代大诗人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写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老百姓居有定所,安居乐业,是社会繁荣稳定的基础,也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土地增值税的设置,充分考虑到普通民众的生活需求,针对建设普通住宅、个人调换住房等,专门设立了减免税规定,例如: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收入增值额在扣除额20%以内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谓普通标准住宅,指的是符合一般民用住宅标准,显然,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沾不上该条款的“光”。

再比如,类似北京的大城市,人们上班地离家较远,每天在路上奔波许久,十分辛苦。他们中有些人,就萌发了调换住房的念头,原本家住朝阳区,工作单位在海淀区的李先生,与家住海淀,在朝阳上班的张先生,就换房的事一拍即合。对于这类情况,税法明文规定,给予一路绿灯,免税处理。另外,税法规定,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这对发展二手房市场,缓解住房紧张,自然能够发挥一定的功效。

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升温,一荣俱荣,水涨船高,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譬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也都持续走高。2002年1-10月份的数字显示,它们中增幅最小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幅为106%,其它如房产税,同比增长21%,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别大幅增加了4475%和4452%,同样与房地产息息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更是飞速发展,竟然增长了854%。这个1994年开征的新税种,财政意义也渐渐明显起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房地产行业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也会一如既往,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但税收也是一把双刃剑,倘若税收大幅增长的背后,是房地产商把税负转嫁给百姓,导致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那么,就有违开征土地增值税的初衷了。

浅谈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征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从纯的学术性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局限于学术研究的圈子里。正如安德森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它在学术结构上与政治实践相脱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学院式的特征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它的奠基人卢卡奇和葛兰西都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积极参与者,他们都力图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只是到了三十年代以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才开始脱离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将马克思主义主要当作纯学术研究的对象。这种变化最初是从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表现出来的。霍克海默在三十年代初创立批判理论时就表现出明显的脱离工人运动。法兰克福学派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正是沿着这一条离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曲折道路而前进的。

 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具有学院式的纯学术性特征并不是说他们闭门造车,不关注现实,相反在他们的理论中可以看到他们所探讨的许多问题都是当代社会的紧迫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如在1968年爆发的五月风暴中,他们的理论就成为新左派的思想武器。因而这主要是相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关系而言的。

 五、开放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向各种学术思潮开放,吸收资产阶级的思想文化成果来“补充、修正或发展”自己。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到马克思以前的哲学中寻根探源,续马克思的家谱。即利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体系来对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解释,以构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卢卡奇等人主要是利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最精华、最能够表现其性质的是辩证法,辩证法处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甚至包容着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但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恩格斯及一些“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自然辩证法。而是从黑格尔哲学中继承来的最宝贵的“主体客体辩证法”。正是这种“主客体辩证法”,使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的本质,才能揭示社会发展的辨证过程,也才能指导社会走向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理想状态。二是主张吸收当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因素,“补充”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资产阶级哲学思潮相融合。如萨特等人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忽视了人,“把人吞没在观念里”,留下了一块人学的“空场”,而存在主义则强调了具体的现实的人。因此,为了恢复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必须把存在主义“引进、补充”到马克思主义中去,萨特等人也因此而得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名。

 西方马克思主义大胆地吸收和利用人类社会创造的文化成果,广泛利用资产阶级思想理论来拓展马克思主义,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马克思主义毕竟具有明确的理论性质和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其列各种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吸收,是在消化的基础上,增强自身的体质,促进自身有机体的发展、成长。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实际上更像是在拆卸、组装零部件,把一些截然相反的世界观和做法直接结合在一起,往往具有折衷主义的性质。

 六、批判性

 批判性可以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最主要的特征。“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正是运用这种“批判的精神”来看待资本主义社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接受马克思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及其表现出来的批判方法,宣称要恢复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批判的精神,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认为,要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功能作用,最迫切的是必须恢复其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性质。不能像恩格斯、苏联东欧式的社会主义那样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包罗万象的总体法则和理论体系而加以遵守。而应以批判为中心任务,展开对意识形态、日常生活等社会现象领域的全面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从不同的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特别是他们深刻分析、揭露了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之中存在着人性的丧失,可以说是非常有见地、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在“革新或重建”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过分地强调批判性、而忽视了科学性,实属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歪解曲释。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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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吊灯,一架简单而实用的大衣柜,一个漂亮的米老鼠挂钟和一个小巧但是能放很多书的小书柜。菲儿没事的时候,就读童话故事给她们听,或者给她们弹优美动听的钢琴曲。

这次,菲儿又得了“小星星”奖,捧着奖状和奖品,高兴地回家了,刚走到卧室门口,就听见吊灯和挂钟正在抢功劳。

自持高明的吊灯说:“看!这次小主人得了奖,还不是我的功劳!要不是我每天晚上为小主人照亮卧室里的每个角落,小主人能在晚上好好学习吗?!”

米老鼠挂钟勃然大怒,暴跳如雷,生气地反驳吊灯:“哼!要不是我给小主人指示时间,小主人每天都上学迟到,她能学好吗?!”

只有大衣柜和小书柜总是无怨无悔、默默无闻的为小主人菲儿尽心尽力地做着自己份内的事。菲儿就把奖状送给了书柜,把奖品送给了衣柜。

吊灯和挂钟很是不服气,她俩商量好要好好捉弄小主人。从那以后……

那盏任性的吊灯总是在高兴的时候就为菲儿照亮了她的小房间,不开心的时候就一直不停的眨巴着她那明亮的大眼睛,让小主人菲儿很是无奈,即不能好好学习,也看不了她喜欢的书。米老鼠挂钟呢,她故意捣蛋,要么走走停停,要么指错时间,弄得菲儿很尴尬,总是上学迟到,把小主人菲儿急得直哭,可又拿她们没办法。

这天,小主人菲儿要搬家了,她想把她卧室里的东西都带上,可是爸爸说,吊灯和挂钟总是给你添麻烦,就别带她们了吧!虽然菲儿有点不舍,可也没办法。

任性的吊灯和捣蛋的米老鼠挂钟被遗留在旧房间里,她们再也听不到小主人菲儿讲的童话故事和弹的优美动听的钢琴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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