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为老人树碑女儿及女儿的子女的名字要写上吗?
在农村为老人树碑女儿及女儿的子女的名字是不用写上的,在农村树碑是儿子的事,女儿是不管这事的,在我们这里是这样讲究的,地方不同风俗不一,也许有的地方女儿及女儿的子女的名字也是写上的,如果没有儿子,那就是女儿的事了,那就只能写上女儿及女儿子女的名字了。
1、说明是迁祖坟,应该有原碑文,有家谱,有立碑人的名讳,
2、原碑文没有后几辈名讳,需要添加,
3、主要以立碑人往上往下排列名讳,称谓有统称也有当地的称谓辈分,
应该把现在所有后代按辈分排列,碑文可以用古文,字数简洁明朗,有对长辈的称谓有孝男孝女加称谓。碑文后排列太祖的生平,后辈的丰功业绩顺列,以崇敬缅怀激励后辈的碑文留世。
(上略)兹以营丘刘公者,系斡罗那歹之人也。念斯宗派,其来远矣,追述往事,未达其译。(略)谱曰:高税五公系斡罗那歹之人也。充蒙古军役。念其祖考,已经变乱,失散他乡,各茔元今无可取。又经李侯兵革,势不能敌。彼虏鞭之使跪。公曰:“莫跪,吾上为国家出力,岂能跪汝乎?”兵怒,遂加刃欲去其胫,终不曲(屈)。将见勇而忠孝,留之,遂得脱。后之苗裔因留曰姓,故曰刘。至元八年,蒙圣恩添蒙古军力,每军拨赐草场地七顷,以赡军役,逐得至于营丘。为是弓马熟娴,累有战功,至元卅年蒙圣恩,公充本翼镇抚,不幸而卒。(略)弟忽都奉承史命,惬力同心,谨舍囊箧之资,敬赎翠岩之玉。(略)孤哀次子增住。家谱不具,请鉴之。
时至正丙戌岁中吕月望日祭僧住忽都囊加歹③等立野齐愚叟前乐安县教谕李居仁
益都县石匠黄义 弟黄让刻 注释:
①谱中的考、妣指其人已死,考称父,妣称母。
②捏可罗二子“达儿卒、咬儿卒”二卒字言其人已死,不应看作人名。
③立碑人名原文“囊加歹”名在增住。忽都下,与其辈份不合,歹下并多一“立”字,疑问立碑时误写,今改在忽都下,并略去歹前“立”字。
过继的子女肯定是要写在后来父母的碑文里,因为过继到后来父母这了,就是传承继承后来父母家庭香火。
和原家庭就没有关系了。
如果有家谱,也肯定不写在原家庭里了,而是改到新家庭里去。
原父母去世,过继的子女一般不写名字在碑文上,除非老人要求,即使写也是写在最后一位。
农村为老人树碑女儿及女儿的子女的名字要写上吗?
本文2023-09-27 15:44:2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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