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小孩能不能上家谱
你好!
送出去的孩子,即过房、过继、出继外姓。
传统意义上讲是不可以上族谱的,不过现在不少家庭流行“小家谱”。小家谱即把自己同辈、父亲同辈、爷爷同辈的都修上,以及爷爷的父亲、爷爷的爷爷等向上以此类推的直系亲属,直到本支始祖。小家谱只给自己和修上小家谱的小家庭参阅,与族谱不同的是,小家谱解决了女丁不能上谱、出嫁女丁不能上谱(以及他们的子女)、过房(或者出继外姓)不能上谱等问题,建议你也可以尝试。
修小家谱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我。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农村人一般都有自姓门的谱系的,若远地迁入现居地失谱的稀姓外姓人家,须找早初迁入本地的第一祖的坟,其墓碑上刻有由哪迁来的记载,知自姓由哪迁来就可返原籍寻谱了。
第一迁入人很重要,谱系上仅记录有他的名字,他以下各辈代没记录的,不然不失谱的。失谱的人家都是第一迁出人没返老家汇报过,否则不可能失谱的。
所以失谱者知祖上原籍地,还须持祖名字,返原籍,报第一迁出的祖名,才可查到。失第一迁出人的名应查不到了。第一迁入现居地的那位,已是自现居地本姓的祖了。
只不过自姓门里历代子孙的名字内范其固定字的,当知迁入的前原籍地的,虽不知笫一迁入人名字,因范字,在原籍谱系上仍可推断出谱系列名位置的。这是认祖归宗者再续谱的方式,有的断几百年仍可续补上的。但无范字又不知第一迁入现居地人名的,则查不成了,也续不上了。只有自重新自立谱系与传下去了。
失谱的多是城里人,入城里居住的人都是天南地北迁入或官方调入的人,杂姓混居处。甚至逃荒流浪进入的,只不过官方任命及调入的较固定,再是从商者来去明出处。
即便城里人原本知自原籍地址,死后也墓地立碑刻记。但换执政官及战争后,城周边几十里荒废一片,削平坟头弄碎碑或行政官不许此坟园存在,等等不定因素,追踪不成了。
因此城里人无第一迁入人口述祖籍地传承的,都找不回本门姓谱系,只有自独立再建了。
若有口述传承的人家,可返原籍查谱与上述农村同的。
谱系,凡定居一处没动过的人家,只一祖,再分各宗续谱,从而一祖庙,多宗祠式的,人口分布于祖庙周边几十里范围的。
只有迁出者,到新居地定居不再迁,子孙众辈众多后,转成祖,再分支出宗,再续谱系,返原籍汇编的,成为分支支系而另列一系了。从而本谱的祖在总谱上为宗,此为续上祖谱了。
再向上续是族谱,现存族谱有氏族式的,只不过更多的仅是世族式。
因此全列出呈:
氏谱,族谱,世谱,姓谱,祖谱,宗谱,门谱,家族谱,家谱,本家家谱。
如,黄帝呈:黄种人种下姬水种族内的一支轩辕丘一带的民族人群下的,轩辕氏分支的黄帝部落人群。而现存谱系仅达轩辕氏族处,再向下记谱式的。因此失人种与种族,仅略有民族,几乎全氏族与以下式了。
氏族各分支在周朝未期与春秋时期才分支姓族来的,这就是以封地为国的国姓。如秦国的秦人。
秦人是整氏族,而秦始皇一支为主攴脉,其他归侧分支脉,主侧支脉才达姓族上。所以姓起源于春秋时段。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现在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
宗法式家族是一种血缘组织,内部的血缘关系必须十分清楚,这种组织才能维持和发展。即使旧的家族裂变成许多新家族后,以及新家族再裂变之后,各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必须十分清楚。一个家族的始祖及始祖母是谁?始祖如有几个妻子的话,谁是嫡?谁是庶?他们各有几个儿子,名叫什么?他们的妻又是谁,又各有几个儿子?家族的各支各房是怎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现在众多族人的父、祖、曾祖、高祖等等是谁?谁和谁是什么血缘关系?新家族始祖是从旧家族的哪一代分裂出来的?它又是怎样一代一代地传到现在?总之,家族成员之间的各种复杂的血统关系必须清楚。在没有文字的时候,血缘关系靠一代一代的口耳传授,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中。时间长了,记忆难免有差错。当文字产生以后,人们就用文字把这种血缘记录下来,这就是谱牒,是家谱、族谱的雏形。
谱牒源于何时?大概可以上溯到先秦时代。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都是周以后的东西,周代的《世本》,曾对司马迁创作纪传体通史有过参考作用,学术界公认为为中国家谱的开山之祖。战国时代的《春秋公子血脉谱》,启我国家族史籍以"谱"为名之先河。周代的《世本》,在于"奠系世,辨昭穆",它所奠的系世,是周宗室的帝王世系;所辨的昭穆,是尊卑贵贱的亲疏。完全是为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王朝统治服务的。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已经"礼崩乐坏",趋于瓦解。到了汉高祖刘邦"徒步有天下",宗族组织由兴到衰,由破坏到重建,至东汉时已由世族宗族代替了,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两汉的家谱功能是为恢复、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势力极度膨胀,选用官吏实行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家",官之任用,"不考人才行业,空辨姓氏高下","有司选举,必稽谱牒","家之婚姻,必由谱系",此时的家谱,成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依据。与之适应的是修家谱之风极为盛行,国家设谱局,置谱官,"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同时,伪造世系门第的造假现象应运而生,由"尚官""尚姓"至于"尚诈"。唐朝初年,修谱继续为官府垄断。为了打击旧有的门阀势力,抬高李氏皇族社会地位,唐太宗李世民组织力量编纂《氏族志》,"以今日官爵为等级高下",旧有门阀势力受到重大打击。五代以后,"取士不问家世",庶族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出仕;"婚姻不问门阀",新兴的庶族地主、商人在社会上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以至宋代,家谱编纂方式由过去主要是官府修谱发展成私家修谱。家谱功能上也由过去主要是出仕、联姻的政治功能转变为"尊祖、敬宗、收族"的社会伦理道德的教化功能。明清以降,私修家谱之风盛行不衰,目前存世家谱、族谱绝大多数是清代以后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谱被认为是封建宗族制度的产物,作为一种特有的封建文化自然在荡涤之列,民间的修谱活动几于绝迹。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政治环境的日渐宽松,政府采取的是一种不支持、不制止的宽容态度,纂修家谱过去被禁止的"封建宗族活动"又"沉渣泛起"、"死灰复燃"。社会各界对新修家谱看法不一,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家谱的内容
明以前家谱所见极少,无以考察。明以后,一种新的家族制开始形成,它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宗规家法来约束族众。"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睦族"需赈济族人。修谱建祠,开办义学、义庄,耕种义田,管理祠产,家族活动自然多了起来。家谱的内容也逐渐由记载单一的血缘世系到比较全面记载家族的整体情况,内容愈来愈多,篇幅愈来愈大。不过,相对清代家谱而言,明代家谱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只有谱序、跋和世系图(表)。历史进入满清以后,家谱纂修数量骤增,内容不断增加。就总体情况而论,大致包含以下方面:
谱序。谱序是每部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阖家或某几位族人撰写的序和当时名流写的赠序,以及跋语等。序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家族世系渊源、传承关系、修谱缘由和经过以及任事人员等,是熟悉、研究一部家谱的直接切入点,是了解该家族世系源流的重要资料。
谱例、谱论和目录。谱例又称凡例,用条文形式主要阐明族谱纂修原则和体例以及类目安排的理由。谱例强调家族血缘的纯洁性,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伦理纲常,表示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谱论一般是摘录前代硕学名儒论家谱之重要的语录,也有直接把皇帝的喻民榜、喻民诏刊载在谱前,以告诫族人。目录又称总目,说明该谱的卷数,每卷的主要内容。谱例和目录是识谱的入门指南,缘径方可探幽。
恩纶录。又称恩荣录、褒颂、诰勅、赐谕、告身等。主要登载历代皇帝和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官员对家族成员封赠、褒奖文字,举凡勅书、诰命、上谕、御制碑文、祭文、赐匾等,靡不备载。
传记。一般家谱都有先祖像赞、小传,把本族先祖中有显赫身份的人绘成遗像载诸谱端,并附像赞。大多数家谱不仅有先祖像赞,还有列传,对本族名望著世或德行懿范者列传志行,包括节妇、烈女,附载年谱、寿序、墓志铭、祭文、行述、碑铭等。
族规、家训。这是每部家谱必载的内容,要敬宗收族,没有一定的族规、家法不行。族规、家训的内容十分庞杂,除了传统的宗法内容外,还有诸如财产继承、婚姻纠纷、禁盗禁赌、封山禁林等。
典制。包括冠礼、笄礼、婚礼、祭礼等,有的谱以仪礼统之,含仪文、丧礼的图式、器具和祭品的制作。还有的谱把祠规、祠产、义学、祀田的管理条例和契据也放在典制之内。
墓图、墓志。墓图绘有所在地地名、方位、四址交界;墓志介绍墓主的生平和墓庐建置情况。湖南家谱特别重视墓图,不少家谱都将其单独列为一卷,有的甚至几卷、十几卷。
派语。又称辈份诗、班行诗等,没有统一的名称,登载族人排行字辈,有的谱派行或称班次多达八十辈、一百辈。派语在谱中占的份量极小,但却极重要,是一个家族男性成员取名的依据,直接反映出家族内部不同辈分成员之间纵向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以及相同辈分成员之间横向的、平行配合的关系。
捐款、领谱名目。修谱是族人共同的事,必须大家捐资,是族人对修谱的认同和责任。领谱名目是族谱修完后发给各房各派的登记录。家谱是按房按派编号发放的,不能冒领。编号有的按"千字文",有的按八卦,有的按十二生肖,还有的以修谱宗旨编号,等等。
世系图。湖南家谱有很多称垂丝图,顾名思义,喻世系子孙绵延不绝,似垂柳丝丝。图实为表,多采欧式,以五世为一图,下五世格尽另起。称始祖为第一世或第一派祖,以此序列,清晰可考。有的谱分外世纪和内世纪。外世纪从受姓始祖至谱尊始祖(或始迁祖)止,内世纪则以始祖(或始迁祖)奉为一世祖或一派祖。
世系表。湖南多称齿录。按家族辈份、长幼序列,各具派名、字号、生卒年、官阶爵次、婚配、子女情况。
清及清以后家谱的内容大体上如前所述,但并非千篇一律,没有统一的类目设置要求,只是互相参照。因此,不同家谱内容上有增有减,有分有合,但世系图、世系表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谱"了。
家谱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是中国五千年文明的见证。家谱在过去是一种家族制度规范,能够规范人伦,是对社会法律和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于当代来说,传统文化经过了一个断代,修家谱可以为传统文化补课,重温先祖的优秀文化,这对建设和谐社会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建设和谐家庭,就需要和谐的人格,家谱可以补充法律制度所涉及不到的内容,通过家族、家规、家族的凝聚力来解决很多问题。比如希望工程,可以通过家族援助,如果每个家族都能自我解决,那么就不用到社会上寻求帮助了。家谱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具有文学、社会、史料价值。正史的记录毕竟是有限的,范围也太大,家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有利补充,而且更加生动。如果我们现在修好家谱,那么,也是将来子孙了解我们的一个范本。修家谱是敬祖先的表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宗教,这是错误的,其实中国人有很朴素的祖先信仰,这就是朴素的宗教。不仅我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比较大的国家,也都存在浓厚的祖先信仰。韩国保存了很多完好的家谱,他们的总统卢武铉、卢太愚都曾经到山东来认祖寻根。所以我们这代人更有责任和义务把老祖宗遗留下来的文明给继承发扬下去。不能让历史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出现断层。让我们一起努力吧!为我们的下一代做一个见证!
送出去的小孩能不能上家谱
本文2023-09-27 11:30:4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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