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的风俗、礼仪、民族禁忌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7浏览:5收藏

满族的风俗、礼仪、民族禁忌,第1张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参考资料:

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

1、梦见族谱写有自己孩子的吉凶指数

境遇巩固有下属之助,地位财产,俱为安全,排除诸障碍,凡事如意,盛运隆昌荣誉,助者或共事者亦得一帆风顺而成功发展。(但若有凶数者,亦须提防火灾或烫伤之事)但人格数、地格数备全者,而他格有凶数者:很可能好*无节制。大吉昌

吉凶指数:84(仅供参考)

2、梦见族谱写有自己孩子的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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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的人梦见族谱,建议遇雨则止,延后出发。

梦见写有字的白纸,是吉兆。

  老舍先生出生在清代末年京师(也就是北京)一户贫苦的旗人家庭。

  所谓旗人,在有清一代,是对被编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这类兵民一体化组织中的人们的总称。清朝的奠基人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两代,在当初筹划进取中原的时候,将满洲民族的全体青壮年男性,都收进了军队之中,把他们分别划入以 8种旗帜为标识的 8个方面军。这 8个方面军,即被称为镶黄旗、正黄旗、镶白旗、正白旗、镶红旗、正红旗、镶蓝旗、正蓝旗(先有四面“整”旗,后来分别将“黄”、“白”、“蓝”旗镶上了红边,将“红”旗镶上了白边)。后来,又仿照满洲八旗的编制,建起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3个八旗的军事组织,自建立起的二三百年间,曾在创立清朝、巩固政权、维护祖国统一、保卫人民安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八旗的设置,随后成了清代始终贯彻的制度。它把世代的旗人,严格圈定在当兵吃粮饷的惟一人生轨道里,禁止他们从事除当兵之外的一切职业,不许他们做工、务农、经商以及从事其他职业,这虽然有助于政治基石的牢靠,也防止了旗人与民争利,但是,也造成了创建这种制度的人预料不到的社会难题。从乾隆年间起,“八旗生计”问题愈演愈烈,叫所有的清代统治者伤透了脑筋:旗人“人口大量增加,而兵有定额,饷有定数,既不能无限制地增饷,又不能放松正身旗人参加生产劳动的限制”,于是,补不上兵缺的旗籍子弟越来越多,只好眼睁睁地失业赋闲,成为“闲散旗人(满语叫作‘苏拉’)”,这不仅导致许多下层旗人日益明显地走向贫困化,还使入关之初异常精锐剽悍的八旗劲旅,失去农商技能,滋生了惰于劳作、荒于嬉戏的积习。到了清末,由京师八旗贵族、军官、士兵、苏拉、家眷等等所组成的人们共同体,总人数已多达60万左右,社会上习惯以“旗族”来称呼他们。在京城“旗族”人丁日趋繁盛的情况下,“八旗生计”的问题对于走投无路的穷旗人们来说,已经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老舍的祖上,不知从那一辈开始,也跌进了这个可怕的圈子。

  在满洲八旗中,老舍先人隶属于正红旗。因为没有资料说明这个家族在清朝入关后有过调动迁徙,所以只能假定他们是从17世纪中期开始,始终归属在京城里的正红旗麾下。

  1644年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大致相当于现在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八旗的将士及家眷居住,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也就是当时所谓的“民人”),被迁移到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崇文、宣武两区。在内城,中心是皇城,围绕皇城,八旗严格地被分置于相关地段。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于是,内城的确像历史学家后来常说起的那样——“就像一个大兵营”。这种严整的格局,到清中期开始稍稍地模糊起来,因为旗人们没法不吃不喝、不去跟商人们打交道,旗人贵族更不能戒除看戏娱乐等需求,他们得随时跟外民族交往,渐渐地,原来住在外城的“民人”,也有少量搬进了内城,内城的王公贵族也有破例到外城去辟地设府的了;再后来,受“八旗生计”的逼迫,一部分城里的贫苦旗人,典出了自己的居舍,离开最初的本旗指定居住地,向着附近的——尤其是各城门之外的关厢地区搬迁。虽说有了这样的变化,八旗在内城的基本居住区划,却直到清朝灭亡以前,没有大的变更。在京城八旗区划内设立着八旗都统衙门, 8个衙门既掌管京城旗人的一切事务,还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驻防旗人也统辖起来。从道理上讲,遍布各地的八旗驻防旗兵,都是从京城这个“老家”派出去的,如果战死在外地,尸骨都应当送回京师“奉安”。这种方式,是与清初统治者把本民族中心由东北地区移到北京的部署一致的。就像雍正皇帝说过的:“驻防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

  清代末年,老舍父亲永寿家,就住在京师内城西北部的小羊圈胡同。这个胡同,就是从西四北大街往北走,过了护国寺街口,再往前的东边头一条胡同。这里距离西直门只有三五里地。看来,进关之后老舍的历代先人就没有离开他们的这片“热土”太远。那些世居京师二百多年的旗人们,对东北白山黑水的“发祥地”,记忆已变得模糊了,只有在老人们为了满足忆旧情感需要时,才提提祖籍“长白”的说法。一代一代的旗族人们,把北京作为乡土来亲近,“京师即故乡”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已经成了北京城地道的“土著”。

  可是,如果查一查清代京城的八旗区划地图,我们又会多少有点儿意外:小羊圈胡同偏偏已经游离于正红旗的居住区域之外,它属于正黄旗的范围。可见,老舍的父亲永寿,或者是他的前辈,也有过短距离搬迁的经历。好在他家并没走远,小羊圈胡同南面的护国寺街以南,以及出了这条胡同西口的西四北大街以西,都是正红旗的地盘。也就是说,从他家向南、向西,都只差着几十米,便能进入正红旗原先的驻地。我们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想到的另一点,就是:正黄旗,正是永寿的妻子、老舍的母亲——舒马氏娘家所隶属的那个旗。

  我想,对这个坐标点的捕捉,也许能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点,是象征性的:日后的老舍,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主要是姓氏与血脉,还有他那为国尽忠的高尚精神,这很重要。而老舍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却不仅有血脉,更包括一生受用的性情和品质,以及绝不轻易改变的做人方式,这想必更重要;第二点,则应当说是在老舍人生道路中分明得到印证的,他的呼吸、他的经历、他的气质、他的感情……都是从这里开始生成与升华的,这里深扎下了他的人生之根、人文之本。舒乙先生曾经发现:“从分布上看,老舍作品中的北京地名大多集中于北京的西北角。西北角对老城来说是指阜成门——西四——西安门大街——景山——后门——鼓楼——北城根——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这么个范围。约占老北京的六分之一。城外则应包括阜成门以北,德胜门以西的西北郊外。老舍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这里。”(舒乙:《谈老舍著作与北京城》,载《散记老舍》第87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由这个发现所支持着的,我想,应当是这样的判断:这片作家一生写也写不够的老城西北角,刚好相当于是清末(也就是老舍儿时)的正红旗驻地和正黄旗驻地,在这片浸润着父精母血的旗族“热土”中,萌发出来的文化心理意识,对老舍的一生,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清代初年八旗制度曾明文规定,“京旗”将士未经许可,断不可私自离开本旗范围太远,违者以逃旗治罪,并将家眷、财物充公。也许,就是这样的跟老舍本人并不相干的早年间的旗族制度,一直对清朝解体后若干年才问世的老舍作品,产生了某种潜在的精神拉动?

  老舍生在京城“旗族”之家。——这是一个有着重要底蕴的事实。老舍是满族人,是北京人,再加上他出身于下层穷苦市民阶层,这 3个基本属性,正是营造起他那辉煌艺术殿堂的 3个最初的社会人文支撑点。

  老舍父亲永寿在八旗军队中的身份,用满语讲叫作“巴亚喇”,用汉语说就是“护军”。清代的护军,任务是负责捍卫整个京师的安宁。许多年来,社会上曾经人云亦云地传布着八旗子弟全都是些堕落人物的说法,其实并不确切。有清一代,满民族为我们祖国作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虽然到了清代中晚期,官场上的腐败风气日盛,但它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个民族。直至清代末年,在八旗下层官兵的心里,早年形成的为爱国护民不惜奉献一切的精神,“不得捐躯国事死于窗下为耻”的观念,还是相当牢固的。直到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以及后来几十年间,八旗将士前仆后继、浴血抗敌的事迹,仍然在各类史书上记载很多。远在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曾亲笔写文章,高度赞扬八旗官兵保卫国家的壮烈之举。在当时的京师八旗营房中,贫穷尚武的八旗士兵们,既便家徒四壁,还是要按照八旗制度的规定,省吃俭用,自费购置兵器战马,不忘国家重托,他们嘴上常常挂着的口头语儿,还是那么一句响当当的硬话:“旗兵的全部家当,就是打仗用的家伙和浑身的疙瘩肉!”他们忠勇可敬,饥寒困苦并没有磨损了他们世代相传的爱国报国之心。1900年也就是庚子年,为反抗八国联军的疯狂入侵,八旗军人们为护卫祖国的首都而喋血苦战,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悲壮场景。而老舍的父亲永寿,也就是在这一场战斗中尽忠殉国的。

  幼年的老舍,缺吃少喝,发育很晚,可是论懂事,却比小康人家的孩子要早。幼年有些事情,对他来说留有终身不能磨灭的记忆:比如,每年都要有几趟,跟随母亲去城外的舒氏茔地,为死去的父亲上坟。母亲告诉他:咱们是旗人,庚子年间,你父亲阵亡了,他原本是正红旗下的一名“巴亚剌”!再比如,他见到过家里保存的一块小木牌,那上面有父亲的名字,还有证明父亲长相特点的“面黄无须”四个字,那是阵亡了的父亲当京师“巴亚喇”时候的一只腰牌,是他上下岗使用的通行证。还比如,母亲多次讲过他怎样失去了父亲。“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吐了一口气》),是直接与他们一家命运攸关的事实。随着父亲的故事在心中扎下根,幼年的老舍渐渐体会到了父辈八旗将士们的爱国情感,明白了:作为战死于抗击外寇战场上的旗兵永寿的儿子,“爱咱们的国”,是人生的头一宗大事情。今天,重新提起老舍先生的这段童年往事,不难想到的是,日后成为大作家的老舍,对于父辈以及世代八旗将士以血汗和性命来开拓、捍卫的祖国,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老舍一生极具爱国情操,从青年时代起就异常地忧国忧民,早期作品篇篇都是这种情感的自然表达。1937年中华民族全民抗战爆发以后,他毅然抛弃舒适宽裕的大学教授生活,舍下妻子儿女,以一位著名作家的身份投身艰难困苦的抗敌文化工作,为社会各界做出了令人感叹的表率。他在给友人的信里,提到自己与妻子的分手,说:“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男儿是兵,女儿也是兵,都须把最崇高的情绪生活献给这血雨刀山的大时代。夫不属于妻,妻不属于夫,他与她都属于国家。”为了国家,文化人老舍是用兵一般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妻子。在他和同样是旗人出身的妻子胡絜青心目中,显然都有八旗先人们慷慨赴战卫国殉国的榜样。

  在老舍母亲的身上,也有着许多为当时旗人们所推崇的品德和所标榜的习性。老舍是母亲带大的,母亲待人处事的方方面面,在他看来,都是应当做为生活规范的:

  母亲像许多八旗妇女一样,干练、勤快、手巧,而且还继承了满人急公好义的传统品行,她特别乐于助人,能伸手帮别人一把的时候,从不推脱,总是有求必应,实心实意地去做;

  母亲最肯吃亏,不仅从不跟旁人为点儿小事斗气,甚至心甘情愿地伺候了守寡的大姑子好多年,到这位一向脾气不济的大姑子寿终正寝,还把她的所有遗物,爽快地交给了突然冒出来的大姑子的“侄儿”(在满人的传统习俗中,一向有女性终生在娘家享有较高位置的习俗,据说,这种习俗的形成,既和早期满族妇女未受过“三从四德”观念灌输有关,同时,也因为旗人女儿在出阁前均保留有被选为“秀女”的机会,所以从小都受到另眼看待。老舍母亲长年以礼奉养大姑子,在这样的民俗中,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母亲坚忍、要强,把尊严看得很重,在一切大悲大难底下,她都“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我的母亲》),平时她一想起见官就紧张,可到了非找衙门里办交涉不可的地步,她又能毫不示弱地挺身而往,这和满族妇女的自我角色认定有关系,她们时时记挂着:我可是旗人的妻子,是兵的妻子;

  母亲爱清洁与整齐,老是把小院扫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叫旧桌面上不存一星儿尘土,连破柜门上的铜活儿也叫它永远闪着光,既是旗人,什么时候也得活得硬硬朗朗的——这也是一种必有的生活信条;

  母亲爱树木花草,家里人都快断了吃食的时候,她也不让亡夫留下的石榴树和夹竹桃短了水。夏天,枝头开出好多的花,那是她最快活的时刻。这类亲近自然景物的习性,追其本源,是和满族先民长期生活在白山黑水自然怀抱、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相关的,进入中原城市后,他们世代没有放弃这点儿情趣;

  母亲好客,顾面子,“有客人来,无论手里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遇上亲友家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我的母亲》)老派的满人们特别“讲礼儿”,时刻把“体面”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这种“穷讲究”在他们的观念里,也是人生在世的一样原则、一种享受,老舍的母亲也不例外;

  母亲在贫困之中一向乐观,家里夏天佐餐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过年了,包顿饺子也搁不起肉,她总是自信地告诉儿女们:咱们的饺子肉少菜多,但是最好吃!苦中寻乐,是下层旗人们非常普遍的特点,他们不这样做,就很难饱聚生气地渡过一道道生活难关。

  老舍后来在谈到母亲时,这样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母亲的娘家是在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土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之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时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肉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性格,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早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投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到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像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去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像得到,没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老舍出生于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炮火中。母亲也是旗人.靠替人洗衣裳做活计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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