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潮汕姓氏,潮汕所有姓氏族谱(族谱不计迁来之前),各族入潮汕开基出人物计,潮汕历史以来出的人物及潮汕地区宗族优势威势,潮汕姓氏综合作对比的话,潮汕最牛的是姓林,第一,潮汕林姓出了文武两状元,文状元林大钦,武状元林德佣,还有进士、举人,极多,这一点在潮汕姓氏中没有一个姓氏能够比上林姓,第二、大官、名人,也极多,林熙春大官、潮汕八贤林巽,太平天国将军林凤祥,民国将军揭阳林本,特别是饶平的林阿凤,明朝中期海上霸主,军队四万多人,船二千多,曾多次攻打菲律宾,及多次大规模植民,林凤是中国历史上攻打外国第一人,也是中国植民第一人,澄海的林道乾,明朝海上霸主,军队四千多人,被明军打败后,带家人及亲属二千多人迁泰国北大年地区还当了大官也成巨族,林姓较早较多较大规模移民的,所以是海外华人第一大姓原因,新中国改革开放近年来潮汕林姓统计新移民到泰国30多万人,林是泰国百几两百万人口的超级巨族,以上这些也是林姓在潮汕姓氏中之冠,以上只是一部份潮汕大官和名人,潮汕还有很多林姓大官和名人没有写上去,第三,潮汕林姓威势、有揭阳林半县之称,有揭阳县以来历代揭阳县县长至民国必须姓林做县长,这一点在潮汕所有姓氏中只有林姓有的,第四,一姓镇,揭西钱坑镇,一镇一姓一祖宗,林姓是潮汕地区最纯的姓氏镇,也是广东省唯一最纯的一姓镇,有日出沙陇郑,日落钱坑林,潮汕古语地方姓氏霸主厉害称号,讲述的是古代潮汕地区,东、西,两个地方超级巨族霸主势力地位,经过历史变迁,东边潮阳的沙陇郑氏没有以前那么强大了,原来的沙陇乡(镇)六村都有其他姓氏居住变杂姓了,现在又和成田镇并了镇现也变了一个杂姓大镇,沙陇郑被瓦解了,反而西边的揭西钱坑林更加强大而胜出,以前的钱坑寨现变一个大镇,现在也是一镇一姓一祖宗的姓氏大镇,实住人口约五万人,加外出人口共计有十万人姓林的姓氏人口大镇,和凤江阳夏乡共同一个祖宗南山公,也是一乡一姓一祖宗,阳夏乡也是一个超级大乡,面积范围极广,辖五个村委会实住四万多人都姓林,加外出人口的话有十万八万人姓林,就等于一个镇,现揭西林保持地方巨族霸主势力地位,以上在潮汕姓氏中罕见现在只有林姓独有,第五,潮汕林姓的姓氏人口规模最大,潮汕地区到处有一片片的大规模姓林,几万至十几万人连绵姓林片,有十多大片,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的姓林片约四十片,共五十多片姓林非常突出壮观,还有不成片的姓林镇一至两万姓林或一万几千也到处都是,潮汕地区基本每一镇都有姓林的,整个潮汕地区计姓林人口约200万是数一数二大姓,几万成大片姓林有:揭西东园镇七村委会主姓林成大片人几万一片姓林,叫东园片,揭东锡场大片姓林七万多人,锡东村、锡西村、锡中村、三村一姓林四万多人,加华清村也是主姓林极大村的单:姓林有二万左右,还有老锡场居委会主姓林,石林等村姓林,一大片姓林叫锡场片,揭东白塔和霖磐,合成一大片姓林,白塔的霖田村、桐联村、桐和村、和霖磐的西龙村、东洲村、东风村,连成大片姓林现住约六万人,榕城磐东镇占七成姓林大片,单乔林乡三村一姓林3万左右还有经桥村,河南村、河中村、沟美、阳美等姓林成大片共约6万人,惠来河林乡八个村委会都一姓林周边还有好几个村委会也主要姓林连成大片姓林数万人,叫河林片,惠来还有几大片姓林的,周田的狮石村周围大片姓林,隆江大片,葵潭大片,等,澄海盐鸿大片姓林几万人,单:鸿沟乡称一姓林2万几加盐灶乡也是主要姓林成一大片,澄海上华也大片姓林,饶平井洲也是主要姓林大片四万多姓林,特别是揭西超级大片姓林,钱坑一镇14个村委会姓林约五万加金和金坑乡4个村委会主姓林2万几,金和还有南山头尾两个和龙坑、和南、石牛埔等主要姓林的村委会连片,凤江阳夏5个村委会四万多姓林,里湖河头村,大池埔光村,等等约三十个一姓或主要姓林的村委会连绵姓林超大片人口十几万还不计外出人口,林姓是潮汕最大规模姓氏,也是广东省最大规模的姓氏,中级姓林片有,潮安金石分两片,古楼片三个村委会,和仙都片四个村委会主姓林,潮南仙港片,关埠玉一片,金玉镇玉埔片,青山乡一片,泉塘片、惠来西溪军林片四村,汕头莲塘片,钱塘片,等等中级片万人以上三万人以下在潮汕地区共约四十片,潮汕林姓综合第一威势,无论哪个方面都比突出,林姓是潮汕最牛的姓氏,综合全省第一优势作对比的话,广东没有一个姓氏能够比得上林姓,所以林姓也是广东省最牛的姓氏。
严格地说来家谱、宗谱和族谱应该是有区别的。家是个比较小的范围,通常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几代人,家谱的话将女儿归入其内我觉得都是可以的。宗指的是以父系血统为纽带的一系列人,是一个自上而下线条型的关系网,比家的概念大,比族的概念小。族是最大的一个关系网,通常只要有父系的血缘关系的,甚至只是同姓都可以算作族的范围内。但现在这三个字基本上混合使用。这三个字就好比“跳”跟“跃”,你要是硬说它有差别,他确实也有差别,但通常没谁去纠结这个差别,都是随便通用的。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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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家谱字辈是:文、仁、景、笔、兴、隆、继、石、常、安、汉、相、傅、芳、远、功、高、启、俊、贤、振、家、惟、学、业、延、祚、以、永、光、迪、吉、先、前、代、诗、书、裕、后、坤、本、端、径、义、重、锡、庆、受、洪、恩。(^__^) 嘻嘻不客气~~~
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一直有记录祖宗事迹的习惯,后世称之为“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地方有志也。宗谱的存在有着“辨亲疏,明昭穆”的重要作用,古人常云:“谱谍立身之本也。”可见,族谱虽与国史、方志都属于中华民族三大历史文献,但谱更能通过追根溯源了解到你是谁、从哪来。
孝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而家谱又是体现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修谱即是行孝,那如何才能将行孝做到尽善尽美?修谱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生不立传”,是写史人的一个态度。古语有云:“盖棺定论!”、“历史对错让后人来评说。”,人会变化,先前行为良好,后来人生发生变化,导致晚节不保也是常有的事例。如若给生人立传会出现偏差,且带有请托行为、人情世故、主观色彩、个人喜恶等影响客观公正的因素产生,因此给尚在世的人立传为时尚早。既然要立传,就应让后来者认识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盖棺再定论”。
史料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以史为据编修家谱能增强家谱的可信性。在家谱的编修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史料,辨别史料真伪,搜集本家族始祖、名人等重要历史资料,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人物的生活轨迹为线索,客观记叙。对先人不作主观带感情色彩,影响后世对家族先辈客观认识的评论。
人无完人,不能对一个人责备求全。且好坏也不是一两件事能定论的,判断历史对错也要因特定历史时期、历史环境而定,不以今时之参照标准去衡量古人,今日之标准也不能成为后来者评价今人的标尺!
家谱本身具有教化作用,警示后人更是家谱的重要作用。因此家谱里更不应有与传统道德观念有抵触的内容,否则不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文化。
全国吴氏统谱统一字派
……泰、让、文、传、宗,雍、敦、维、景、崇,开、基、百、世、继,务、本、千、家、从,章、嗣、国、斯、永,寿、承、名、始、雄,季、贤、其、见、博,友、善、观、光、中,至、德、启、公、同,海、东、表、大、风。……
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本文2023-09-27 07:10:2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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