碉堡山战役的真实故事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7浏览:3收藏

碉堡山战役的真实故事,第1张

波士顿自由之路的最后一站是战争迷雾的圣地。

从这个故事中

[×]接近

殖民势力绕过碉堡山进入了伯德山,这是一个离波士顿更近、对英国更具威胁的小山。(吉尔伯特·盖茨)约翰·特鲁姆贝尔的《沃伦将军在碉堡山战役中的死亡》,1775年6月17日。(波士顿美术馆)Bunker Hill:A City,A Seedge,A Revolution现在可以预订,2013年4月30日可以在商店预订。(Stuart Krichevsky文学社,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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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山”,一块牌匾上写着。“碉堡山战役遗址”。另一块牌匾上写着英国人冲向碉堡山时,美国军队下达的著名命令。“在你看到他们的白眼之前不要开枪。”除了,公园管理员会很快告诉你,这些话不是在这里说的。山顶上的爱国方尖碑也让游客感到困惑。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座罕见的美国战败纪念碑。

简而言之,美国对邦克山的记忆大多是双层的。这使得1775年的战争成为纳撒尼尔·菲尔布里克(Nathaniel Philbrick)的自然话题,他是一位被美国历史上标志性和被误解的事件所吸引的作家。他带着朝圣者降落在五月花,小大角站在最后一个看台上。在他的新书《邦克山》中,他重温了美国革命的开端,这是一个比我们国家叙述中的任何一个主题都承载着更多的神话、骄傲和政治的主题。

“Johnny Tremain,Paul Revere's Ride,today's Tea Partiers你必须把所有这些调出去了解真实的故事,”菲尔布里克说。从碉堡山纪念碑向外望去,不是看红衣收费,而是看摩天大楼和拥挤的交通,他补充道:“你还得眯着眼睛,研究旧地图,想象你回到18世纪的路。”

1775年的波士顿比今天看起来要小得多,山丘更高,水也更多。后海湾仍然是一个海湾,南端也同样在水下;山丘后来被夷为平地,占地近1000英亩。波士顿实际上是一个岛屿,只有通过狭窄的脖子才能到达。虽然这座城市是清教徒建立的,但并不清教徒。比肯山附近有一座以 闻名的山丘,在地图上被标记为“娼妓山”,

,波士顿也不是“自由的摇篮”;五分之一的家庭,包括主要爱国者的家庭,拥有奴隶。城里的居民被邪恶地分割开来。在波士顿北端的Copp's Hill,菲尔布里克参观了丹尼尔·马尔(Daniel Mal)的坟墓,他是一位反对英国人的早期鼓动者,墓碑上写着“一个真正的自由之子”。英国军队使用爱国者墓碑进行目标练习。然而,马尔的兄弟约翰是一个著名的忠诚者,被叛军痛恨,以至于他们给他涂上了油布和羽毛,把他放在一辆马车上 ,直到他的皮肤在“牛排”中剥落。

菲尔布里克是一个温和的56岁的人,有着温和的棕色眼睛,灰白的头发和一只安静的金色猎犬在他的车后面。但他直言不讳,对17世纪70年代的残酷和挑战爱国主义成见的必要性充满 。“革命的波士顿有一个丑陋的内战的一面,我们不常谈论,”他说,“自由之子”等组织的许多暴徒、义务警员的行为,”他也没有把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的民兵形象浪漫化。他指出,他们争取的“自由”并不打算扩展到奴隶、印度人、妇女或天主教徒。他们的事业也是“非常保守的”,大多数人希望回到17世纪60年代之前英国对殖民者的“有益的忽视”,那时英国才开始征税,并以胁迫和军队回应美国的抵抗。“他们想要的是英国臣民的自由,而不是美国的独立,”菲尔布里克说,

一旦流血就开始改变,这就是为什么碉堡山战役至关重要。1775年4月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发生的混乱冲突使英国人躲藏在波士顿,敌对的殖民者占领了波士顿的周边地区。但仍不清楚装备欠佳的反 武装是否愿意或能够与英军展开激战。双方***还认为,如果没有全面战争,冲突可能会得到解决。

这种紧张、长达两个月的僵局在6月16日晚打破,混乱的方式标志着革命的大部分开始。一千多名殖民者从剑桥向东行进,奉命加强邦克山的防御,邦克山位于查尔斯顿半岛,高110英尺,伸入波士顿港。但是,美国人在黑暗中绕过了碉堡山,开始加固布兰德山,这是一个离波士顿更近、几乎面对英国人的小山。

这个策略的原因很模糊。但菲尔布里克认为,这是一个“有目的的行为,一种挑衅,而不是军事上最聪明的举动”。由于缺少大炮和精确射击的诀窍,叛军无法在布雷德山造成太大的破坏。但是,他们在波士顿对面的高地上所处的威胁地位,迫使英国人在美军得到增援或完全巩固之前,试图将其驱逐出境。6月17日上午,当叛军疯狂地投掷泥土、栅栏柱和石头的胸墙时,英国人轰炸了这座山。一个士兵写道:“一个炮弹把一个人砍了下来,因为他的同僚们都在工作,我们的劳动使他疲惫不堪,前一天晚上没有睡觉,几乎没有东西吃,除了朗姆酒没有饮料。”。“我们所处的危险使我们认为存在着背叛,我们被带到那里被杀害。”

筋疲力尽,暴露在外,美国人也是来自不同殖民地的民兵的杂糅,缺乏协调,没有明确的命令链。相比之下,英国人在中午开始从美国阵地附近的船只上下来,是欧洲训练最好的军队之一。又有老练的官长率领他们,其中一人在仆人手里拿着一瓶酒,在部下的头上昂首阔步。英国人还点燃了查尔斯顿的布莱德山,把教堂的尖塔变成了“火的金字塔”,给已经是温暖的六月午后增添了凶猛的热度。

这一切在波士顿及其周围的山丘、屋顶和尖塔上挤满了观众,包括艾比盖尔·亚当斯和她的小儿子约翰·昆西,他们在英国大炮的火焰和“雷声”中哭泣。另一位观察家是英国将军约翰·博戈因,他在科普山上观看。“现在是可以想象的最伟大的战争场面之一,”他写道,火热的城镇,轰鸣的大炮和红衣军登上品种山的景象。

然而,似乎开放的牧场证明是一个障碍。高高的、未收割的干草掩盖了岩石、洞穴和其他危险。栅栏和石墙也减缓了英国人的速度。与此同时,美国人被命令在袭击者接近50码或更低的距离之前保持火力。彼得·布朗中士写道,英军的浪潮“向我们进发是为了吞没我们,但他们发现我们满嘴都是狗屎。”

叛军开火时,拥挤的英军团团倒下。在一些地方,英军的防线变得混乱,使他们更容易成为目标。美国人把矛头对准了军官,以其优良的制服而著称,从而加剧了混乱。袭击者被击退,被迫撤退。一位美国军官写道:“死者躺在羊圈里像羊一样厚,纪律严明的英国人很快重新组建了自己的队伍,并再次前进,结果大同小异。一位英国军官被感动地引用了福尔斯塔夫的话:“他们在这里制造我们,但我们的食物是火药。”但是美国的火药已经很低了。英国人失败了两次,想出了一个新计划。他们重新布置了炮兵阵地,并用霰弹扫射了叛军的防御工事。当步兵第三次前进时,他们排成了间隔很好的纵队,而不是排成一条很宽的纵队。当美国人的弹药用完时,

公园:他称之为“野人”和被忽视的革命波士顿英雄约瑟夫·沃伦博士的雕像。内科医生带领叛 入地下,在通往邦克山的路上成为殖民地军队的少将。作为一个浮夸的人,他向5000名身穿礼服的波斯顿人致辞,穿着丝绸流苏背心和银色纽扣“就像福克兰勋爵,穿着他的结婚礼服”参加了碉堡山战役。但他拒绝接受命令,作为一名普通士兵战斗,在最后的进攻中死于面部的子弹。沃伦剥光的尸体后来根据保罗·里维尔制作的假牙鉴定出来。他留下了一个未婚妻(他的一个病人)和一个他最近怀孕的情妇。

“沃伦年轻,有魅力,敢于冒险,是一个为革命而奋斗的人,”菲尔布里克说。“世事日新月异,他欣然接受。”在《死亡》中,沃伦成为了革命的第一位烈士,尽管如今大多数美国人对他记忆犹新。

在离开查尔斯顿之前,菲尔布里克寻找了另一个地点。1775年,当美国人走过碉堡山,而不是加强品种的,英国地图打击了混淆的两个山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名称逐渐消失,这场战斗与碉堡有着不可磨灭的联系。但是,原来有这个名字的那座山呢?”

从碉堡山纪念碑可以看到:600码外的一座更高、更陡的山。但是查尔斯顿狭窄的单行道一直把菲尔布里克带向错误的方向。在绕目的地转了15分钟后,他终于找到了上去的路。“可惜美国人没有加固这座山,”他调侃道,“英国人永远也找不到它。”

这座山现在由一座教堂加冕,位于邦克山街,一块牌子上写着教堂建于1859年,“邦克山顶上”。教堂的商业经理琼·雷也这么说。“这是邦克山。另一座山不是。也许对像Rae这样的当地人来说,但对游客甚至谷歌地图来说都不是。轻触Bunker Hill Charlestown[查尔斯顿碉堡山],您将被引导到…另一座山。对菲尔布里克来说,这种持久的困惑是碉堡山故事的象征。“整件事都搞砸了,”他说。“美国人加固错了山,这迫使一场没有人计划的战斗,这场战斗本身就是一场丑陋而混乱的混乱。最后是英国的胜利,这也是一场失败。

退居波士顿,在“ye olde”联合牡蛎馆共进午餐,菲尔布里克更为个人地反映了他对自己出生的城市的历史性探索。尽管他主要在匹兹堡长大,但他的祖先是1630年代波士顿地区的第一批英国殖民者,其中一位菲尔布里克曾在革命中服役。作为一名冠军水手,菲尔布里克在大学时曾在查尔斯河上游荡,后来移居波士顿。他仍然在那里有一套公寓,但大部分居住在海心的埃希特洋基岛(echt yankete island of Nantucket)上,这是他写的关于捕鲸的书的背景。

菲尔布里克,然而,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被捕杀的黄蜂”,不相信家谱或挥舞旗帜会影响我们对历史的看法。“我不同意创始人或其他人在某种程度上比我们强,我们必须以他们为榜样的观点。”他还认为,在波士顿被憎恨的英国军队值得重新评价。他说:“他们是占领军,当地人鄙视他们,他们不想在那里。”。“作为美国人,我们现在在伊拉克已经处于这样的地位,能够以一种以前不容易的方式理解英国的困境。”

但菲尔布里克也从他的研究中走出来,对革命的意义有着强烈的感觉。在访问英国的档案馆时,他拜访了盖奇勋爵,他是汤玛斯盖奇将军的直系后裔,他是邦克山战役中英国军队的总司令。盖奇家族的都铎时代庄园有300英亩的私人花园和一个城堡式的庄园,里面装满了盖恩斯伯勒的盔甲和绘画菲尔布里克谈到盖奇勋爵时说:“我们有雪利酒,他再客气不过了。”。“但它提醒我们英国的阶级制度和革命对我们的历史有多大的改变。作为国家,自从他的祖先送红衣人上山以来,我们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最后一课》通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小说的全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

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写,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这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终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接着作者描写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写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可以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今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通过弗郎士不同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意义,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希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己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悲剧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现在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讨厌”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老师“责罚”自己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表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通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表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己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己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现在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己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己也有应该“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意义: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责任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起。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从“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到小说结尾。写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结束时的悲壮和不屈精神。

正当每个人的炽烈的爱国热情都凝聚在“最后一课”中,而这感人的情景又激动着每个人的心的时候,教堂的钟声和普鲁士军队收操的号声,令人心碎地宣告了“最后一课”的结束。韩麦尔老师此刻的悲愤和哀痛难以形容,他“脸色惨白”,到嘴边上的话,却哽住了,说不出来。于是,他“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法兰西万岁”这振奋人心而又含义深刻的两个大字。这几个光彩夺目的大字表达了韩麦尔老师的心声,也是法国人民爱国主义精神和不屈的意志的集中表现。这样收尾,使小说的主题深化,同时收到意境深远的艺术效果,给读者以丰富想像的余地。

《最后一课》之所以成为脍炙人口的杰作,不仅由于它在内容上表现了爱国主义思想,还在于它具有卓越的艺术特色。

艺术结构的简朴和紧凑。《最后一课》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以弗郎士作结构的中心线索,通过主人公在“最后一课”中的见闻和感受,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自然而生动地展示出来。小说从弗郎士走出家门、跑向学校,到“最后一课”结束,情节的发展层次清晰、紧凑、井然有序。作者把普鲁士侵略者颁布禁教法语令,作为情节发展和展示人物性格的关键。异族统治者强行施教德语,表明它对阿尔萨斯、洛林人民的奴役加深了,民族矛盾激化了,这就更加激发了弗郎士、韩麦尔老师以及郝叟老人的爱国热情,他们崇高感人的形象跃然纸上。爱国主义的主题,也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性格的充分揭示,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最后一课”的结束,情节发展到高潮,并急转为尾声,小说的主题进一步升华。结尾表明:“最后一课”结束了,然而它已经播下了爱国主义的种子,法兰西一定会重获解放。

出色的心理描写。这篇小说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是成功的。作者巧妙地用了多种方式描写了人物心理,从而成功地塑造了人物形象,突出了主题。

小说对人物进行心理描写时,成功地把景物描写、细节描写、人物行动描写与心理活动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把弗郎士的所见、所闻、所为、所感融为一体。这样使弗郎士所见到的景物、人物等都笼罩上一层感情色彩,它和那极其简洁的直接对心理活动的刻画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反映出弗郎士的心理状态。如:“天气那么暖和,那么晴朗!”“画眉在树林边宛转地唱歌;锯木厂后边草地上,普鲁士兵正在操练。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我还能管住自己,急忙向学校跑去。”这样就把景物描写与直接写心理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生动地表现了作为小学生的弗郎士那种因怕迟到而急于到学校去,而又为路旁景物所吸引,既留恋,又不敢再停下来观赏、玩耍的复杂心情。有许多地方作者是把心理描写和人物行动结合在一起的,如弗郎士进教室:“我只好推开门,当着大家的面走进静悄悄的教室。你们可以想像,我那时脸多么红,心多么慌!”这样的例子很多,从这些例子看出作者是多么自然、多么贴切地把人物的心理和行动结合在一起进行刻画的。

总之,这篇小说描写心理活动的段落很多,作者灵活地运用了多种心理刻画的方法。但无论用什么方法描写心理活动,都准确地把握住了弗郎士的年龄特征和性格特征,非常真实,非常生动。

“烘托”和“重复”的手法的巧妙运用。作者为了突出主题和人物性格,独具匠心地运用“烘托”和“重复”的手法。为了突出爱国主义的主题,作者着意用烘托手法描绘了“最后一课”的庄严、悲壮的气氛。通过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和到学校以后的见闻,层层深入地描写了一系列不平常的景象。这些不平常的情况,就为爱国主义的主题,烘托了庄严、悲愤的气氛,突出了主题。同时为刻画弗郎士的性格作了巧妙的铺陈。作者还多次重复“最后一课”,每次出现这句话,用意不同,而意义却一次比一次深刻。这句话,像珍珠一样贯穿全篇连成一线,光芒四射,从而加深了主题,同时,对突出人物性格也有重要的作用。

选自《初中语文课文分析集》第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大量的史实证明,朱元璋不是回族而是汉族人。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不信奉伊斯兰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一些回族的家规明确规定:“家禁用道、释教”(晋江《郭氏家谱》)。但朱元璋及其前辈、后裔都不信仰伊斯兰教,而是崇信佛、道。朱元璋“曩者父母因某自幼多病,舍入皇觉寺”(郎瑛:《七修类稿》卷7,《朱氏世德碑》),自此就与佛教结下不解之缘。参加郭子兴起义军后,他成为一名白莲教徒,但并未改变佛教信仰,攻占应天等地,不仅广交戒德名僧,还同许多道士建立密切的联系。

登基称帝后,朱元璋在大力提倡尊朱崇儒,确立儒家思想、程朱理学统治地位的同时,更是大搞神道设教,扶植佛教和道教。他不仅拨出巨资,修缮、重建一批寺院和宫观,并授予大量田土、芦荡,免除其税粮和差役。还多次召集名僧举办法会,自己头戴皮弁,腰插玉圭,亲率群臣顶礼膜拜;或征召道士,举办祈雨斋醮,自己“设藁席露坐,昼曝于日中,顷刻不移,夜卧于地,衣不解带”(《明太祖实录》卷53)。他还应僧道之请,设立善世院、玄教院,后改为僧录司、道录司,以名僧、道徒总领全国佛、道事务。为了扩大佛、道的影响,朱元璋又命四方名僧点校《大藏经》即《浩武南藏》,令宗泐、如等僧人重新笺释《般若心经》、《金刚经》和《楞伽经》,亲自为《心经》作序;并仿效唐宋君主,亲为《道德经》写序,撰成《御注道德经》二卷,还撰写《周颠仙人传》,广行刊布。正是由于朱元璋的大力提倡,他的众多子孙中,不乏崇信佛、道者,如明成祖、明孝宗都崇信佛、道,明武宗佞佛,明世宗佞道。也就因此,明朝官方还多次组织刊刻卷秩浩大的佛藏与道藏。

当然,在大力扶植佛、道的同时,朱元璋也在南京、西安及西北、闽粤等地敕建一些清真寺,并御书《至圣百字赞》,称颂伊斯兰教有“协助天运,保庇国民”(刘智:《至圣天方实录》卷20)之功用。这并不是由于朱元璋信奉伊斯兰教,而是出于他的“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的需要。因为当时不仅明王朝的辖境内居住有回族,明朝的军队中有众多的回民将士,而且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包括回族聚居的西北地区尚待统一,他实施这种“因俗而治”的政策,目的在于争取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支持,以推进全国的统一事业,巩固明王朝的统治。正由于朱元璋没有伊斯兰信仰,所以伊斯兰教尽管受到朝廷的保护和扶持,但其地位却无法同佛、道相比,有明一代始终未见朝廷为之设置机构,委任官职,也未曾采编刊刻过任何有关伊斯兰教的撰述。

回族不仅信仰伊斯兰教,而且在风俗习惯上也受到伊斯兰信仰和文化的影响。例如在饮食习惯上禁食猪肉,在丧葬习俗中主张速葬,停尸不得超过3天,并实行土葬,不用棺材,尸体冲洗后以白布缠裹,由阿訇主持殡葬。但不论朱元璋本人还是他的前辈、后裔,都未见有这种风俗习惯。有明一代的宫廷御膳,从未断过猪肉。负责置办御膳的光禄寺,每年要用30100头牲口,其中就有猪18900头(万历《明会典》卷116)。祭祀祖先,猪也是必备的供品,如祭祀太庙,洪武二十六年定议,所供祭品需用“豕十九”,万历初年又规定时享用“豕三十一”,袷祭用“豕三十五”(同上卷86)。丧葬则完全遵循汉族而非回族的习俗。如停尸时间,除朱元璋的父祖和在“靖难之役”后不知所终的建文帝、在“夺门之变”后被废的景泰帝情况不明外,明朝皇帝死后的停尸时间都大大超出3天的期限。

明朝的皇帝,朱元璋死后,停尸时间算是最短的,但前后也达7天。停尸时间最长的是明成祖,长达5个月之久。再如安葬的方式,虽然实行的是土葬,看不出民族习俗的区别(汉族和回族都实行土葬),但全不用白布缠尸,而是头戴皇冠、身着龙袍,使用棺椁装殓下葬的。已经发掘的定陵地宫后殿,摆放着明神宗和孝端、孝靖皇后的3具棺椁,棺椁中有皇帝的皇冠和龙袍,皇后的凤冠和礼服,就是最好的物证。朱元璋的父母死后“殡无棺椁”,并非出自回回的习俗,而是由于当时朱家太穷,穷得连坟地都没有,更不要说置办棺椁衣衾的银两钞币了。幸得邻居刘继祖给了一块坟地,朱元璋和二哥、大嫂才得以为双亲换上洗干净的破旧衣服,将他们草草埋葬。此外,明朝的陵墓,从江苏盱眙的祖陵、安徽凤阳的皇陵到江苏南京的孝陵和东陵、北京的十三陵和景泰陵、湖北钟祥的显陵,碑刻都只有汉文而没有阿拉伯文字,雕饰也都是传统的汉族风格而非伊斯兰风格,陵制也都是在唐宋陵寝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与伊斯兰风格的回族坟墓迥然有别。

最后还需指出,周老先生在答客问中,将回族和建立辽、金、元、清诸朝的少数民族称为外族,这也是欠妥当的。中国自古是多民族的国家,秦汉开始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辽、金、元、清王朝的契丹、女真、蒙古和满族,不仅自古就居住在我国的土地上,而且在建立自己的政权之前,就都已归属中原王朝的管辖。回族虽然含有较多的外来血统,但他们并不是在国外形成为一个民族再迁入我国,而是由唐宋以来在我国落地生根的波斯、阿拉伯人等和畏兀儿、蒙古、汉等民族的一部分人通婚融合之后,在我国境内形成的民族。因此,不论是契丹、女真、蒙古、满族还是回族,他们虽与汉族彼此互相视为外族,但却都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民族。中国的领土疆域,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国的历史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一起创造的。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享有中国历史主人的地位和权利。如今,我们已处在实现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时代,显然是不应再沿袭那种“内诸夏而外夷狄”的陈腐观念,把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视为外族的。

 相对于西式婚礼的简洁,中式婚礼较为复杂,步骤流程比较多。以下是我整理的中式婚礼迎亲具体流程,欢迎阅读。

  中式婚礼迎亲具体流程

 1、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

 2、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

 3、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4、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

 5、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

 6、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父亲盖上头纱,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

 7、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

 8、礼车: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9、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

 10、摸橘:新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

 11、牵新:娘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

 12、新娘进门前应从炭火盆上跨过去,表示洗去进门前的晦气和不祥

 13、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

 14、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

 15、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

  中式婚礼新人着装

 新郎穿状元袍,新娘披戴凤冠霞帔。

 状元袍是由红色的九品官服变化而来,帽子为乌纱帽,插宫花。

 凤冠是饰有银质或其他质地的凤凰模型,霞帔则是红色的披肩,一般来说,新娘穿红绸袄裤,绣花鞋,上绣鸳鸯、梅花、莲花等吉祥图案。

 中式的服装可以去礼服店订做或租借,在影楼拍摄婚纱照时也可以预定中装,有些影楼会在拍摄套系中免费借用婚礼当天的服装。

  中式婚礼角色安排

 下聘礼方:由男方家长担当。向女方提亲并赠送礼物﹐即旧时所称纳采和纳征。赠送的礼品通常包括各种在中国文化中表示吉祥的食品﹐物品。如茶叶等。

 媒人:由一位与双方家庭关系都比较密切的人担当﹐负责邀请双方长辈见面,促进双方的沟通。

 童子:由男方家的未婚男子扮演,负责婚礼过程中的端茶迎轿。

 全合人儿:由女方家的几位年轻貌美的未婚女子扮演,在新娘下轿时扶新娘下轿。 婚礼司仪:宣布典礼正式开始,介绍双方重要亲友﹐并致祝福词。

 主婚人:由德高望重的长辈或友人担当,为婚礼致词。

 摄像师:专业的摄像人员,记录下婚礼的全过程,拍摄新人与来宾的照片,为新人留下珍贵美好的回忆。

  中式婚礼选址

 传统的中式婚礼仪式,一般早晨女方家里要"出嫁酒",而中午男方家里操办喜筵。中午的时候傧相帮助在男家堂屋布置好拜堂的场所。不过如今越来越多的新人即使采用中式仪式也会在饭店摆喜筵。

  传统中式婚礼

 上头 上头乃成人礼,传统要焚香秉烛、备三牲酒礼向天地祖先禀告。 上头用汤丸寓意甜蜜圆满。

 传统上头会有红绿线和海棠粉。

 新娘梳头前,全福人会替新娘涂上海棠粉为其「开面」。

  现代中式婚礼

 上头时用的镜与道教礼斗的镜意思相同。 坊间流行的上头套装。

 有部份家庭上头用品已没有用针线。

 仪式虽简化,龙凤烛和汤丸依然相承。

  中国传统婚礼历史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唐制昏服、婚姻六礼

 中国的婚礼可分为三个阶段:

 婚前礼,即“订婚”

 正婚礼,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就是夫妻结合的意思

 婚后礼,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男女结婚后的扮演的角色 在中国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 据礼记昏义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而所谓的六礼,据仪礼的记载,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据说六礼是创于周朝的,有学者认为周文王时代已有六礼,不过亦有人不从六礼。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 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娶太子妃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开始请迎,而亲王的婚礼都会依随六礼。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还是依六礼而行,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有三礼。 元朝时,婚礼会加多议婚一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定方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

 清朝时,据通礼记载,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与“请迎”五礼。其他士、庶人结婚都比较简单,而民间的婚礼一般都会依朱子家法进行。

  三书六礼

 主条目:三书六礼 三书 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 聘书 聘书是订婚用的书,于“纳吉”(过文定) 时男家交给女家。 礼书 礼书是“纳征”(过大礼) 时使用的书,礼书内会详细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 迎亲书 顾名思义,迎亲书即迎娶新娘时的书,即在“亲迎”时使用。

  六礼

 纳采 又称“采择”,相当于后世所称之“提亲”、“说媒”。表示男方曾审慎考虑之后所做的决定。 《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而古代较为朴实简单,具《仪礼士昏礼》记载,士大夫阶层所执的见面礼,即称“贽”或“挚”,仅“用雁”。其原应执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为死雉,婚时不宜,且婚礼为人生大事,故特许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级穿戴与使用衣着行头。

 唐杜佑通典里就记载了三十种纳采的礼品:

 元纁、 羊 元,象天,纁法地,羊和祥也,群而不党

 雁 雁则随阳

 清酒 清酒降福

 白酒 白酒欢之由

 粳米 粳米养食

 稷米 稷米粢盛

 蒲 蒲众多,性柔

 苇 苇柔之久

 卷柏 卷柏屈卷附生

 嘉禾 嘉禾须禄

 缕缝衣 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

 漆 漆内外光好

 五色丝 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

 合欢玲 合欢玲音声和谐

 九子墨 九子墨长生子孙

 金钱 金钱和明不止

 禄得、香草 禄得香草为吉祥

 凤凰 凤凰雌雄伉合

 舍利兽 舍利兽廉而谦

 鸳鸯 鸳鸯飞止须四鸣相和

 受福兽 受福兽体恭而心慈

 鱼 鱼处渊无射

 鹿 鹿者禄也

 乌 鸟知反哺,孝于夫母

 九子妇 九子妇有四得

 阳燧 阳燧成名安身

 又丹 又丹为王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问名

 问名是指男家询问女家关于女家女儿的姓名、时辰八字,如女家接纳男家的提亲,就会把女儿的姓名和时辰八字等交给男家,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卜吉凶,如卜吉兆的话,就会决定娶女家的女儿。

  纳吉

 纳吉,即过文定,有一点像西方人的定婚,这时其实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征

 纳征,即过大礼;“纳”是的意思是聘财,而“征”就是“成”的意思,亦即是说男家需要纳聘礼后才可成婚的意思。过大礼时,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 (须是全福之人) 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完成纳征的仪式后,婚约便正式定立。 请期 请期即是“择吉日”成婚的意思。男家会择定一个成婚的良辰吉日,再准备婚期吉日书和礼品给女家,女家受礼及同意后,便可确定婚期。

  亲迎

 亲迎亦称迎亲,就是在结婚之日,新郎会与媒人和亲友一起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前往女家之前会先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之礼,然后以花轿接新娘回到男逐。新人会在男家举行拜天、地、祖先的仪式,然后送入洞房。

  换庚谱

 换庚谱,就是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换家谱,作为定亲的凭据。媒人提亲后,如男女的时晨八字没有相冲,双方就会换庚谱。

  过文定

 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着一些礼品到女家,礼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礼等,并正式奉上聘书。

  过大礼

 “过文定”举行后,就会举行“过大礼”的仪式,这是订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这仪式过后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约。跟“过文定”一样,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同聘金和各种礼品到女家;而女家亦会准备回礼礼品。以下就是男女家只方的礼品:

  男家礼品

 以下的礼品皆是均双数以取其“好事成双”之意,依照各地风俗不同,礼品的种类会有差异。

 聘金:这表示著男方承认和感谢女方家长对女儿的养育之恩。

 聘饼:一担 (五十公斤)

 海味:分四式,六式或八式,款式与数量视男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每款通常分两包。其中发菜是必须的,以取其发财之意,而其他的海味有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两对鸡,两雄两雌 (如父母不全, 这则一对已足够);猪肉三至五斤起双飞 (喜只飞),即一片相连开二,以表示丰硕诚恳的敬意。

 鱼:大鱼或鲮鱼;意即腥(声)气;也表示有头有尾年年有余。

 椰子:两对 (父母不全可用一对),即有爷 (椰) 有子的意思。

 酒:四支,表示爱情浓郁。

 四京果:即龙眼干、荔枝干、合桃干和连壳花生,以祝福子孙兴旺,亦含圆满多福,生生不息之意。

 生果:即生生猛猛的意思

 四色糖:即冰糖、桔饼、冬瓜糖和金茦,表示象甜密,白头到老的意思。

 茶叶、芝麻:因为种植茶叶必须用种子、故以茶叶作礼品,暗喻女子一经缔结婚约,便要守信不渝,绝无后悔,亦即“油麻茶礼”。

 帖盒(礼金盒):内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槟榔两对、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干、龙眼干,还有红头绳、利市、聘金、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

 香炮镯金:香 (无骨透脚青),炮 (大鞭炮和大火炮),镯 (龙凤成对喜镯)。

 斗二米:男方准备十二斤糯米、三斤二两砂糖,这是给女家做汤圆的,以取其圆满,甜蜜美满之意。

  女家礼品

 视地域各有不同,列举一二:

 1、河南开封地区

 组合柜等家具

 电视机 自行车或摩托车 洗衣机 被子6个或8、10、12、等双数 生面、生面条、烧饼若干 2。南方地区 男家礼物的一半或若干 茶叶 生果 莲藕、芋头、石榴 (各一对) 贺维巾 长裤:意即长命富贵 鞋 (一对):意即同偕 (鞋) 到老 扁柏、姜、茶煎堆、松糕 回聘金 槟榔 (受一个,余数则全回给男家):意即一郎到尾

 安床

 在选定吉日后,于婚前几天由“一世好运的男士”把新床移到适当的位置。位置要依男女双方的八字以及神位等决定,而安床的住置亦不可与桌柜、方橱的尖角相对。

 然后,再由一位“儿孙满堂的女士”负责铺床,并摆上各式喜果、荔枝干、红绿豆及利是。

 安床后,安床之后,禁让自己或其他成年人坐卧,寡妇、失婚者尤忌;但可先让婴孩在床上玩耍,寓意添丁发财。

 嫁妆

 嫁妆最迟需于结婚前一天送到男家。嫁妆的多少象征女家的身份与财富。除了珠宝手饰外,嫁妆主要都是富有吉祥寓意的东西:

 蝴蝶双飞:剪刀

 甜甜蜜蜜:片糖

 花开富贵:花瓶

 丰衣足食:七十二套衣服

 哭嫁

 据《礼记》记载“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

 哭嫁在今天可能会是一些很难理解的事;但在古时,因为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女儿出嫁后,就很难有机会可以见到家人。

 而事实上,出嫁后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样,随时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

 此外也有以下的说法:说哭嫁是源自古时妇女不能拥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们会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古时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上头

 古代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表示己成年。而女子十四岁成年行“及笄礼”。标示已到婚嫁年龄。因此成年礼与婚与婚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许嫁之后,女子需要改梳发式,以表示她不再是姑娘,而是待嫁新娘了。“上头”不只是皆梳发挽髻,而是指整个头部打扮,还要开脸画眉,涂脂搽粉等。

 “开脸”是指用细绒绞去新娘脸上的汗毛,使面部更为光洁。

 “上头”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仪式。梳头要用新梳子,助“上头”的人必须是“全福之人”(俗称“好命佬”及“好命婆”),即这人是六亲皆全,儿女满堂之人。

 此外,娘家还会设宴请客,“上头”的隆重性在此也可见一斑。

 “好命佬”及“好命婆”替新郎新娘梳头,一面梳,一面说:

 一梳梳到尾, 二梳梳到白发齐眉, 三梳梳到儿孙满地, 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盖头

 新娘子通常会以一边长三尺的正方形红围巾蒙在头上,这红色的围巾称为叫“盖巾”,俗称盖头。

 对于盖头这种婚俗,一般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盖头是为了遮羞;而另一种说法是说源自于古代的掠夺婚,表示新娘子蒙上盖头后就永远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迎亲

 古代婚配时,男方必须去迎亲。“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没有迎亲的新郎,就没有出嫁的新娘。古代亲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车的,比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轿去迎亲。 抬轿的人必须身体强壮,遇上别人家的花轿,绝对不可以与他们碰头,必须绕着走。迎亲回来时,还要最一条路回去,以取不会走回头路之意。如果途中经过庙、祠、坟、井、河等处,必须由男方娶亲的人手张红毡子将花轿遮著,作为“避邪”的意思。

 如果在途中遇见出殡的队伍,迎亲的人会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究竟为何会这样呢,遇到出殡的队伍会是财宝吗?其实这是因为棺材的谐音为“观财”,亦即看到财宝的意思,这样说主要是为了图个吉利。

 拜堂

 “拜堂”,又称为“拜天地”,是婚礼中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有趣的是,“拜堂”是不属于古代“三书六礼”之中的礼仪的。

 “拜堂”这一婚俗于宋代以后非常流行,经过“拜堂”后,女方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一员。 “拜堂”时,主持婚礼的司仪会大声的说: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齐入洞房。”

 其实,拜天地代表着对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对孝道的体现;至于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宾。某程度上,夫妻交拜是在古代少数可以让女性跟男性同一品位的时候。 出门

 出门是指新娘离开娘家的意思。当到达吉时的时候,女须由大妗姐背着上花轿;据说新娘双脚着地的话就会带来恶运。

 在出门的时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这是因为嫂字有着扫帚星的扫字的谐音,是故人们相信嫂嫂于出门时相送会带来不吉利。

 现在的新娘出门时,由伴娘 (陪伴新娘过门至男家,而且必须是是未婚的) 撑起红伞护著新娘,取其开枝散叶的意思。大妗姐及众姊妹一边行,一边向上空、伞顶及花车顶撒米,用来“喂金鸡”,意思指鸡啄米后便不会啄新娘。最后上花车前,新娘子会向送行的亲友鞠躬,以示谢意。

 过门

 过门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门后正式踏入男家家门,拜见翁姑及男家其他长辈。 传说翁姑不可以在大厅直接看见新人进门,因为这样会相冲。所以当女方步入男家后,翁姑会由房间出来大厅会见新人。

 然后新郎新娘会先拜天地,后拜祖先。新人会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会说一些祝福语,并送首饰及礼物给新娘。新娘收到饰物后需即时戴上,以示谢意。然后,新人会向其他长辈及亲戚奉茶。

 三朝回门

 三朝回门,即归宁,三朝是指婚后的第三天,新抱由丈夫的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祭祖,然后再随丈夫回到夫家;相传在先秦时已有这样的习俗。

 归宁,就是回娘高向父母报平安的意思。在古时,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如果女子要夫家是离娘家后远的话,所谓出嫁从夫,女子到夫家后就可能没有机会再回到娘家了。 所以回门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后一次机会。亦因为如此,人们十分重视归宁这一个婚礼习俗。

 现代婚礼回门时,男家需要预备: 烧猪一只 (以示新娘的贞洁)

 西饼两盒

 酒一对 竹蔗两支 (步步高升) 鸡一对 生菜 (风生水起) 生果两篮 荵 (松松动动) 伊面两盒 鸡仔灯笼金 猪肚及猪肉各两斤

 中国婚礼的两种典型风貌

 虽然婚礼仪程的结构保持稳定,但就婚礼的风貌演变来看,变化还是相当明显的,故此,本文将按照两种风格将它们分类区别:

 ‘蓝本型’的周礼婚制——庄重典雅

  周制昏礼

 周制婚礼,承启上古至夏商,集成于礼乐开国的西周,发扬于君子风范的春秋战国,稳定于华夏诸族最终形成汉民族的时候,在漫漫三千年里始终为华夏婚礼之蓝本,最终蔚成灿烂的云霞。

 那时候的婚礼还叫做昏礼。没有奢侈的聘礼,没有铺张的排场,也没有喧闹的筵席。昏礼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以喧闹嘈杂的事。那时候的昏礼简朴干净,没有后世繁缛的挑盖头、闹洞房这类繁杂的玩意儿,夫妻“共牢而食,合卺而酳”,而后携手入洞房。次日拜见舅姑,三月后告见家庙,从此,新妇正式融入夫家家族。那时候的昏服也不是现在人们误解的大红一片,而是端庄的玄色礼服(玄色,黑中扬红的颜色,按照五行思想,是像征著天的、最神圣的色彩)。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火,在盈盈火光中思念著远去的女儿;夫家也三日不举乐,安慰著思念双亲的新娘整个仪式宁静安详。但安静细致的仪式中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也许这就是我们今天想要捕捉到的力量。黄昏中开始的那个安静优美的仪式,映照出一个久违的文明气息——那是纯正、优美而伟大的汉文明,直指人心。

 ‘发展型’的后世婚礼——喜庆热闹

 此类是指在周制婚礼的基础上逐渐演变的后世中国婚礼。其中混杂了许多其它来源的婚俗礼仪,有诸多变异,故此称为“发展型”。

 婚礼是什么时候慢慢放在白天的已经不得而知了,也许是因为汉代以后的战乱,夜晚不安全的缘故,也许是因为感染了胡俗习惯,再加上后来的婚礼排场逐渐变大,时间变长,也

 就逐渐放在了上午,这样,欢庆的仪式往往持续一天。

 与后世婚礼不同,先秦至两汉昏礼,女父迎婿于门外,礼节甚重,更别说刁难女婿的事了,唐《封氏闻见录》6卷五云:“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自从昏礼有了贺客和婚宴开始,婚礼的世俗欢庆气氛就逐渐扩展。婚礼的欢庆的气氛本是生民常态,同时也来自华夏周边的风俗浸染。胡俗婚礼多喜庆,后世婚礼的许多杂俗,比如闹洞房,是契丹的婚俗。跨火盆,则来自满族。根据周礼,婚礼是没有盖头的,但红盖头却成了世俗婚礼的像征。仪礼中的婚礼不举乐,无酒筵酬宾的仪节,只在新房中为新郎新娘专设一席。到后世,宴众宾客会成了婚礼必不可少的一项,闹房也成了保留节目。也许,我们更加熟悉的婚礼就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纵观以上两种中国传统婚礼的模式,不难看出:历史的悠久,国土的辽阔,文化基因变异的程度自然不会小,毕竟,没有交流的民族在地球上是不存在的,在婚礼的发展上,华夏民族的婚制婚仪,吸纳了许多外来民族的习俗。历经多次主动的、被动的民族间交流,经历多次国运纵横起伏,华夏婚礼在漫长的时光中慢慢流变。

 耐人寻味的是,从历代礼书的修订,可以看出古人对这种现像的态度:对周礼婚制的偏好,对世俗婚制的宽容。于是,理想与世俗便两不相悖,各有市场。这也许就是华夏文化的特点之一,古人已经给出了适宜的处理方式,不必苛求统一。

最早接触到徐志摩是从他的那首《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当时只觉得这首诗很美,很有意境,对于其中的咬文嚼字和情感抒发一概没有深究

其实后来我对他也没有很深的认识,只知道他是我国现代诗坛上屈指可数的大诗人之一,是《再别康桥》的作者对于他的其他作品也只有一点了解,如《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如《康桥再会吧》

想要写一写徐志摩完全是因为他的爱情故事,在上网查阅资料的时候看见一篇关于他的文章,文章里将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分别作了比喻,我觉得很贴切

一把秋天的扇子——张幼仪

一把秋天的扇子,意味着可以随手拿来驱热,也可以随手放或扔在徐志摩所有落册的女人中,原配张幼仪便是这个角色

他与张幼仪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也使得徐志摩对于这桩婚姻始终心存疑虑,进而在遇见林徽因后无法自拔的爱上她

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却不娇纵,她恪守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即便在她心里很清楚的知道他爱的不是自己

很难想象当她看见自己的丈夫与林徽因共伞并肩站在康桥上谈笑时会是怎样的心境或悲伤,或凄凉,或自嘲很难想象当她决定成全他去追求自由时,自己仍旧照顾着他的家人,或许这是爱情她真的就这么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一生耗费在一个眼里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男人身上她明明知道在徐志摩看来,她就是一个“乡下土包子”、她明明知道,他形容他们的婚姻是“小脚与礼服”„„

当有人问她爱不爱徐志摩时,她的回答是——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把照顾徐志摩和他家里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她是徐志摩最看不上眼的女人,却又是最爱他的女人,这就是爱情的不等式 一朵别院的玫瑰——林徽音

24岁的徐志摩开始写诗便是因为她——他眼中的“唯一之灵魂伴侣”——林徽因是她开启了他人生的另一条天河,她也自然成了诗人河里的那条水草,终其一生在心中荡漾

在我看来,她恰似一朵娇艳的玫瑰,却开在了别人的园里徐志摩也只好徘徊在花园的院门外,探着头向里张望,这一看就是几年

可以说,徐志摩一生中最爱的是林徽因,当然后来他也爱陆小曼但是因为林徽因让他伤得很深,而最终他们又错过,这就造成了徐志摩对林徽因始终怀有深刻的印象不是有句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嘛他为了她背弃无爱的婚姻、反驳自已的老师、放弃家庭的支持,也得罪了不少朋友

他对林徽因的爱情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林徽因十七岁左右的时候,另一段是徐志摩遇难前,林徽因在香山修养的时候前一个阶段就像是热恋,充满激情与狂热;而后一个阶段已经失去了狂热,取而代之的是理智,是爱情的蜕变升华

再来说说林徽因,我相信她是爱过徐志摩的,但是从小接受传统教育的她又怎会不顾一切和徐志摩再一起呢!况且那时候的她还小,对于爱情她了解的夜不会很深,那时候的她,没有思想也没有胆量反抗家里,反抗社会,和一个大她7岁并已结婚生子的男人共度一生;后来的她变得成熟,理性,对于爱情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但那时她已有了梁思成,他也有了陆小曼,此时的他们才真正相互理解,相互惜存的

她在徐志摩去世后对沈从文写信说:“他若没死,我待他是仍不能改的,这可能是他说的我爱我的家我的丈夫胜过爱他的缘故”可见林徽因承认对徐志摩的感情,曾经也略微后悔过没有选择他,但是即使重新来过,林徽因仍会理智地选择

一束璀灿的烟花——陆小曼

徐志摩完美的现实追求终落在社交名媛陆小曼身上,可以说他们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

徐志摩把对林徽的那份爱和盘托给了陆小曼,陆小曼也最终获得丈夫给她的自由,两人突破层层阻力终于走进了婚姻如果故事到此为止,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下去”也算是老天对徐志摩的一点点恩赐

但是宿命里的爱情有时往往弄错方向,当身体近了爱情却远了婚姻并没有按徐志摩的推算在理想中落定,而是似烟花般在空中漫散,美丽了,也沉寂了婚后的陆小曼抛弃了原本非常丰厚的物质生活,婚后却又始终得不到徐志摩家人的认可,精神上十分忧郁她沉浸在各种社交活动中,真正做到了“视金钱为粪土”,而徐志摩为了生计不得不到处讲学,写诗,此时的他已经疲惫不堪

在他们作了最后一次激烈的争吵,徐志摩搭乘邮机飞往北京,为的是去赶一场林徽音的重要演讲,因飞机遇上大雾坠毁在山东上空至此,这场恩怨宛若在黑夜里燃放的烟花的样子,一片一片飞散,一簇一簇坠落他也跟着烟消云散„„

徐志摩,他的生命被热爱他的三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续:张幼仪自立、自强,继续侍奉公公,抚养儿子,并在上海创立时装公司、女子银行,开风气之先,业务也相当发达,直到56岁才再次结婚,得享天年;林徽因拣拾了一块失事飞机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议设置“志摩奖金”鼓励文学青年;陆小曼终身素服,绝足社交场所,编辑出版《徐志摩全集》成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愿望到1965年她辞世也没能实现

周宣王封小弟姬友于郑,建立西周的最后一个诸侯国。姬友死后谥号为桓公。所以史称郑桓公。周幽王时,郑桓公任周朝司徒,掌管教化,他眼见周幽王宠幸褒姒、重用奸臣、王室矛盾激化、内忧外患交织,预感将要发生变乱,便向太史伯请教避祸的办法。郑桓公根据太史公的建议,把家属和重要财产安置在虢、郐之间一个叫"京"的地方,史称"虢郐寄孥"。次年,西周王室发生了"犬戎之乱",桓公为国捐躯,其子掘突袭位,是为郑武公。后来,郑武公乘护送周平王东迁之机,先后功灭虢、郐,建立新的郑国。郑国于公元前375年为韩国所灭,子孙播于陈、宋间,以原国名为姓氏,就是郑氏。二、迁徙分布

郑氏最早的发源地是今河南省的新郑县。在战国时因为韩国所灭,便散迁到河南东部及山东、安徽等地间。秦时,19世孙郑袭迁司州河南洛阳。27世孙郑其举族迁回荥阳。秦汉以后,郑姓已迁入邻近地区,主要以今山东、安徽、陕西、山西等境为其分布的主要地区。其后29世孙郑宾居山东高密。31世孙郑众之子安世迁居咸阳。因汉武帝令"强宗大族,不得聚居",有24世孙南迁至浙江会稽山阴。郑姓大举南迁始于"永嘉之乱"之时。西晋永嘉二年,"中原板荡,衣冠始入闽者八族",其中第四姓即为郑姓。唐初,河南郑氏又有随陈政、陈元光父子移居福建者。唐末,又有河南故始郑氏随王潮、王审之入闽。明清之际著名民族英雄郑成功的先祖既是此次入闽的。郑氏移居台湾,始于郑成功;播迁至海外,始于清朝,现分布于泰国、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加拿大、美国等国家。三、郡望堂号

1、堂号

"博经堂":东汉郑玄,博览群经,几千人从远方来拜他为师。西汉时期的读书人大都专治一经,郑玄却独自力主博通。

"安远堂":汉宣帝时,郑吉为侍郎,那时外侮屡屡来犯,郑吉打败了车师,使日逐投降。于是皇帝提他当司马。为了西方国境的安全,又派他为西域都护,封安远侯。

2、郡望

荥阳郡:三国时置郡,治所在荥阳。

洛阳:我国古都之一。汉、魏故城在今洛阳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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