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投靠在已过继叔叔门上是父子关系吗?
家谱过继给亲叔叔在法律上来说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是说,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你们不能算父子关系。但是,如果叔叔想要你们为他养老送终,你可以与他签订一份养老协议,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这样就建立了一定的法律关系,在今后关于遗产问题处理也会受到法律保护了。
您好,您想问的是您的弟弟被叔父收养,叔父去世之后,您的弟弟能不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不一定。
一、菜园地能否被继承
请问您所说的菜园地指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您叔父的个人财产,菜园地可以被继承。如果是宅基地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二、您的弟弟是否有菜园地的继承权
如果菜园地能够被继承的,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您弟弟有继承权。
第一,您叔父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指明菜园地由您弟弟继承。
第二,您叔父没有对菜园地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您弟弟是叔父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那么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叔父的遗产,包括菜园地。
需要提醒您的是,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需要看双方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您提到的家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需要看您叔父和弟弟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收养关系的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1、始祖:指得姓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2、始迁祖:指某地迁徙的祖先。
3、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4、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5、家谱: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6、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必备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名录、诗词文章等。
7、玉牒:(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
8、考:(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9、妣:(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户亡母。
10、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11、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的始祖在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12、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13、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14、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15、承祧:承奉祖庙的继嗣。后亦称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继承先代,称承祧。
16、双承:继承两支的继嗣。
17、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18、乏嗣:缺乏继承人。
19、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20、早卒:早年去世。
21、流寓:寄居他乡。
22、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23、配: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24、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25、冢子:即嫡长子。
26、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27、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28、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29、九族:“九族”泛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我国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当然还有遗赠。
先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指财产所有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决定死后将财产指定给他人所有,这里的他人指的是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和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如果决定将财产指定给上述人以外的,叫遗赠
法定继承指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由法律规定相关人员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评分所有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
至于你说的族谱,只是自己家庭的族群延续,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通过法律确认的方式,如户籍登记等确认的亲属关系,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
这里举个例子,比如老大将儿子过继给老二,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那么在族谱中,儿子是老二的,但是这个儿子在法律上是老大的儿子,老二的侄子,本身不能继承老二的财产。
当然,如果老二订立遗嘱或遗赠,可以将遗产给儿子继承,但是这是自己处分财物的自由,和族谱没有关系。
综上,族谱不能作为继承的法律依据
承嗣,(世袭,继承的意思。)
承祧,(祧tiāo 承继奉祀祖先的宗庙。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此後成人婚娶,俱系鲍文卿抚养。立嗣承祧,两无异说。」)
承继,(承袭;承接。给没有儿子的伯父、叔父等做儿子。把兄弟等的儿子收做自己的儿子。现代社会把此项承继叫做‘过继’。)
户口投靠在已过继叔叔门上是父子关系吗?
本文2023-09-27 01:24:4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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