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分的来历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5收藏

辈分的来历,第1张

  文化

  概述

  中华文化底蕴深厚,人名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意义。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更重行辈之序和长幼之别,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

  辈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下来就被确定了,自己别无选择。同宗族之间的辈分是严格遵守的,比如说称呼必须准确,日常生活中要向长辈请安、敬烟、让座、让路,坐次上也十分讲究,不能乱了礼法。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甚至命运都会受到宗族礼法的影响和传统道德的束缚。

  背景

  儒家文化对论资排辈的强调,源于农业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中国人的这种特点与儒家文化几千年来的影响有关。孔子本人就是一个非常注重“礼”的人,而礼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形式。在孔子认可的礼中,大多都是在强调身份的重要性。《论语乡党》整篇都在讲礼,包括士人在各种场合、面对各种人的时候应当遵循何种规矩。孔子讲的礼有两个维度的内核,一个是以亲疏作为判定依据的“孝”,一个是以尊卑作为判定依据的“忠”。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论语为政》)。孝的第一要义是要听话,而且要和颜悦色(色难),这才算礼数周到。对于君主,要“事君尽礼”(《论语八佾》),才能算忠。有了这两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平等的了,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一种论资排辈的表现。

  汉族重宗族的观念一直延续至今,即使清朝时(满族人统治)也不例外。按清初满族的风俗习惯,取名用字是不反映辈分关系的,如努尔哈赤,满语意为“野猪皮”,与辈分排行没有什么关联。清初满族刚入关时仍保留其固有习俗,命名不排字辈。但从康熙皇帝开始按照排字辈命名,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皇孙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之后乾隆在弘字辈分下,亲选“永、绵、奕、载”四字依次命名;道光在载字辈分下,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在启字辈分下,亲选“焘、闿、增、祺”四字。所以,清代从雍正始,其辈分用字顺序为: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但这些字“只有近支宗室,才能依此命名,其支派稍远者,命名即不得依此行辈”。

  字谱

  辈分的字谱又称昭穆、字派、行派,用以表明同宗亲属、家族世系、血系秩序的命名字辈排列。辈分序昭穆古已有之,昭穆为我国宗法制度,即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昭穆制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二辈制族外婚,每个氏族内男女各有两个辈分,两个氏族的同辈异性才可以通婚,子女的世系按母亲的世系决定,父子属于不同氏族。后来昭穆制逐渐得以演化,上古时代宗庙或墓地排列,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和亲疏远近。

  排列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辈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辈分不是特别讲究,如小说《白鹿原》中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这个“孝”字是取忠孝之类的用字,没有特别严格的辈分用字沿革。再如,我们的父辈名中,辈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较好的字来使用。在这种宗族观念下,一般排辈分主要体现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谱,故不采纳。现今,许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辈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选一个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关系,并无序辈之意。行辈字是宗族内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并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随便选用的。

  宗谱的行辈字派用以加强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禄、吉、祥、贤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字,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字,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家谱的行辈字派是家谱中尤其重要的内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将其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解释

  1在家族、亲友的长幼先后中所居的地位。

  2亦作“ 辈份 ”。 指家族、亲友之间的世系次第。

  《官场现形记》第二五回:“ 黑大叔 又回过脸儿朝 贾大少爷 说道:‘你父亲叫我大叔,你是他儿子,怎么也叫我大叔,只怕辈分有点儿不对罢?’说完,哈哈大笑。”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十六:“ 赵得禄 年纪也不过三十多一点,可是辈份大,人都管叫爷爷。”

  称谓

  亲属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代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家庭关系图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子女关系图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14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令叔”“令伯母”“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妹”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15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其他称谓

  对出家的僧人称“和尚”“禅师”“长老”“方丈”,对他们的负责人称“主持”。

  对出家的道士称“法师”“真人”。

  对出家的女僧人称“尼姑”“师太”。

  出家人对烧香进贡的善男善女称“施主”。

  向别人介绍时,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可以在其称呼前加“家”字,如“家父”、“家叔”等;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以在其称呼前加“舍”字,如“舍弟”、“舍侄”等;称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则可在其称呼前加“小”字,如“小儿”、“小女”、“小婿”等。

  记载

  据《槐荫村志》记载:槐荫村自新石器时代便有人类聚居。明朝洪武年开始,赵氏始祖伯英公从朔州马邑迁来五台,定居槐荫,以务农为主,勤俭持家,逐渐成为五台望族。赵氏家族繁衍至今,已有600余年,传25世,勤奋起家,豪爽待人,传宗续谱,辈分严谨,还组织筹划下《赵氏宗谱》一套12本书。赵氏家族之间辈分是严格遵守的,即使是白发满头的老者,也必须称呼比自己辈分大的娃娃为爷爷、叔叔。如果有人叫错了称呼,立即会受到族人的指责和纠正。宗族中孩子的取名也是依据宗谱中的辈分而定,不可随意而取。可见,槐荫村的人民几百年来生活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或半封闭的环境里,已经逐渐形成并沉淀下来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化和礼法制度,影响了一辈又一辈,一代又一代人。这里人口流动少,人们生活安定,生活也相对贫穷、落后,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必然要求同族、本家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宗族间的纽带也就比较紧密,它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开放的程度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中国文学巨著《红楼梦》中,也能找到“辈分”的痕迹。如[林黛玉进贾府]一章里: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去。”先拜见了外祖母,王熙凤来时,贾母戏说称她“凤辣子”便可。黛玉不知如何称呼,不敢造次,待到众姊妹说“这是琏二嫂子”时,她才赶忙赔笑见礼,以“嫂”呼之。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里,也是非常重视辈分,不清楚辈分,身份,称呼一个人时是十分小心谨慎的。

  而在行请安拜见礼或是吃饭时,对坐次、位置也十分讲究,如吃饭时对客人应礼让上座,而客人若很年轻、辈分也小,应推辞坐边座或下方坐,否则就会被人轻视,受人嗤之以鼻。

  当黛玉去拜见二舅舅贾政时,老嫫嫫让她炕上坐,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只向东边的椅子上坐了。见舅母王夫人时,王夫人本在西边下首坐着,见了黛玉,便往东让,黛玉料定这本是贾政之位,再三不肯,“王夫人再四携她上炕,她方扶王夫人坐了。”当贾老太太传饭时,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子上坐,黛玉十分推让,得到贾母解释“你舅母嫂子们不在这里吃饭,你是客,原应如此坐的。”黛玉方告了座,坐了。由于贾府中人物众多,各人身份不同,辈分复杂,黛玉不得不步步小心,时时在意,才不至于弄错,闹了笑话,乱了礼法。

留[留、畱,读音作liú(ㄌㄧㄡˊ)]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尹祁姓,出自古帝尧之子丹朱庶兄之封地,属于以封邑名称为氏。

在史籍《姓源·韵谱》中记载:“留姓,出自周封内大夫食采王畿之留,以邑为氏。春秋郑国邑,后有人为姓。”

传说尧娶散宜氏女,生朱。朱受封于丹水(又名点心河,源出今湖北省长阳县西堡镇附近山区,东流经贺家坪、高家堰等地镇,在津阳口注入清江),称丹朱。

当尧之时,部落之间的战争仍不断,且很激烈。尧时曾对南方的三苗进行讨伐。尧本在北方,但尧的儿子丹朱却被封于丹水,到了南方的汉水流域去了。所以有尧子丹朱伐三苗到丹水的传说。

一说丹朱是尧之嗣子,尧说他“心既顽嚣,又好争讼”,深知其子丹朱之不肖,所以不用他,而把帝位禅让给舜。这是后人推崇尧舜禅让说之思想的反映。

丹朱是否果真不肖,已无可考证。但在史籍《山海经》一书中,记载古代首领有帝号的不多,而丹朱却有了帝号,称作帝丹朱。郑玄注释说:“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曰帝。”说明丹朱在汉朝时期人们眼里,是一位在古代很有德望、声名很显赫的人。

但在史籍《竹书纪年》中却记载:“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不与父相见。”是刻意指明,尧不传子而让位于舜似并非尧之本意,而是迫于舜的威力,或说是舜排斥了尧子丹朱而篡夺了尧位,说明尧并非不想传子,尧子也不一定不肖。

这说明,当尧之时,帝位传子还是传贤,家天下还是公天下,正处于激烈的社会争斗当中。

丹朱有九个庶兄,其中有被赐封于留邑(今江苏沛县)者,遂以封邑名称为姓氏,称留氏。

第二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郑国留邑,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据史籍《姓源韵谱》记载:“留姓,出自周封内大夫食采王畿之留,以邑为氏。春秋郑国邑,后有人为姓。”

周王朝的王畿之留,在春秋时期属于郑国之留邑(今河南偃师),其住民有以居邑名称为姓氏者,称留氏。

在朝鲜佚史《留纪》中,也记载了留氏族人的历史,高句丽国王和大臣的王号和姓名多含“留”字,是西周王畿留人被逐后,有一支族人在西汉时期(公元前37年左右)迁至东北亚地区,以今辽宁省东部的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城为都城,建立了高句丽国,国王和大臣多为留氏,并建有周留城。

第三个渊源:源于蒙古族,出自宋、元时期蒙古族留佳氏部落,属于以部落名称汉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

蒙古族留佳氏,亦称刘佳氏,世居察哈尔地区,后冠汉姓为留氏、刘氏、雷氏等。

第四个渊源:源于满族,出自宋、元时期蒙古族留佳氏部落,属于以部落名称汉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

①满族留佳氏,亦称刘佳氏,满语为Lingiya Hala,世居李佳和罗、瓦尔喀、乌拉、辉发、松花江等地,后冠汉姓为留氏、刘氏、雷氏等。

②满族留济理氏,满语为Linggirl Hala,汉义“黑狐皮”,世居黑龙江地区,后冠有汉姓留氏、李氏、理氏等。

③满族完颜氏,为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源于唐朝末期女真族“通用三十姓”之一,满语为Wanggiya Hala,以部为氏。完颜氏在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为金国皇姓,分宗室和非宗室两支。明朝时期称其为“王甲部”,世居完颜、讷图、喀拉沁、英额、佛阿拉、新京等地。后冠有汉姓汪氏、王氏、鄢氏、张氏、完氏、颜氏、赵氏、顾氏、瀛氏、魁氏等。此外,在蒙古族、锡伯族中也有完颜氏族人,乃金国时期女真族人加入元籍者,同源同祖。清朝初期顺治皇帝执政时期,有正黄旗尚书完颜·留保,其后裔中有取汉姓留氏者。

二迁徙分布:

今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湖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等地,均有留氏族人分布。

三郡望:

会稽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于原吴、越地置郡,治所在吴县(今江苏苏州),辖境包括有江南、浙江省大部及皖南一部。西汉武帝元封五年乙亥(公元前106年),会稽郡受督于扬州刺史部,时领二十六县,在今浙江省境内有十八县。东汉朝永建四年己巳(公元129年)分吴、会稽为二郡,会稽移治山阴(今浙江绍兴),有浙闽之地。西汉时期辖地在今江苏省长江以南、茅山以东、浙江省大部份(仅天目山、淳安县西部小部分地区除外)、安徽省水阳江流域以东及新安江、率水流域一带及福建全省。三国时期孙吴国分设临海(今浙江台州)等郡后,其辖境缩小。西晋朝太康二年辛丑(公元281年),以会稽地封骠骑将军孙秀,以郡为国,称会稽国。隋朝开皇九年己酉(公元589年)平陈,省郡县,废会稽郡为越州,后又分山阴县置会稽县。清朝顺治年间(公元1644~1661年)移治到山阴县(今浙江绍兴)。民国时期合会稽、山阴二县为绍兴县。今为浙江省绍兴市。

四、留姓历史名人:

留正

1129-1206

字仲至,泉州永春人。乃五代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六世孙。生于宋高宗建炎三年,卒于宁宗开禧二年,年七十八岁。绍兴十三年,(公元一一四三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历权中书舍人,言记注进御,非设官本意,乞免奏御。从之。主仕孝宗、光宗、宁宗三朝,累官签书枢院密院事、右丞相、左丞相、少师观文殿大学士等职,先后受封申国公、卫国公、魏国公,卒赠太师,谥忠宣,绍熙初,拜左丞相,谨法度,惜名器,毫发不可干以私;引赵汝愚与之共政。孝宗疾革,数请车驾过宫。帝拂衣起,正引裾泣谏,退再上疏,言极激切。嘉泰元年,(公元一二o一年)封魏国公,进少师观文殿学士。卒,谥忠宣。正著有诗、文、奏议、外制二十卷,《宋史本传》行于世。

留正从政四十余年,清正廉明,直言敢谏;尤其是主政期间,谨法度,惜名器,举贤才,而且在宫廷斗争波谲云诡之中能宽容大度,一心为公毫发不干以私,孝宗称其“纯诚可托”,“真宰相也”,是为南宋前期一位贤相。他有诗文、奏议、外制20卷行世

留梦炎,浙江衢州(今浙江衢县)人,字汉辅。生年不详,卒于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甲辰科状元。

留梦炎为人奸诈,见风使舵。中状元后,历官宗正少卿,秘阁修撰,福建提举,吏部右侍郎,累官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德祐元年(1275),任同知枢密院兼参知政事,并拜为右丞相兼枢密使,总督诸路军马。虽受命于危难之时,但临事退缩,称病于家不出,直至太后亲临其家,才始出任左丞相。不久,即于端宗景炎元年(1276)降元。对此,文天祥作《为或人赋》诗云:“悠悠成败百年中,笑看柯山局未终,金马胜游成旧雨,铜驼遗恨付西风。黑头尔自夸江总,冷齿人能说褚公。龙首黄扉真一梦,梦回何面见江东。”文天祥兵败被俘后,元世祖忽必烈十分敬重文天祥的才学与为人,待为上宾,多次派人劝降不成后,遂用酷刑,但文天祥仍坚贞不屈。一些降元宋臣请求元帝释放文天祥为道士,元帝亦有此心,留梦炎却阻止道:“天祥出,复为号召江南义士抗元,吾辈将置于何地?”从而坚定了元帝杀害文天祥的想法。

留梦炎后在元朝为礼部尚书,迁为翰林承旨,官至丞相。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留梦炎致仕,不久,病死家中。浙江人曾说:“两浙有留梦炎,两浙之羞也。”直至明代,凡留姓子孙参加科举考试,均需先声明非留梦炎后代,才有考试资格。

留双龙,男,汉族,大专文化,长沙市优秀教师,望城县黄金乡桐林中心小学校长。小教一级教师。1965年2月18日生于望城县黄金乡龙塘村;1991年毕业于长沙市教育学院历史产业。1982年参加教育工作、任教导主任四年、中学校长四年、中心小学校长3年,两次评为县化教师,一次评为县学雷锋优秀个人,一篇论文获省《程序导学》课题组一等奖,有多篇语文教学、思品教学、学校管理论文获市县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1993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教师。

留从效:(公元906~962年),字元范;南安桃林场人(今福建泉州永春桃城镇留安村)。著名五代时期晋江王。

幼年丧父,以孝顺母亲、尊敬兄长名闻乡里。好读书,尤好读兵书。少年时到泉州当衙兵,后升为散员指挥使,是闽王王审知手下的将领。

留金锁:(公元1935~今),蒙古族,内蒙古人。著名现代史学家。

1955年毕业于内蒙师大文史科。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兼中国历史学会理事、内蒙古历史学会理事长、国际蒙古学协会会员。

1955~1972年在内蒙古师大历史系任教。

1972年调到内蒙古语文历史研究所工作,曾任历史研究室副主任、历史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

1983年被评为内蒙古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2年开始享受 特殊津帖。

二十多年从事蒙古史研究工作,主持编写并审定三卷本《蒙古族通史》,著有《十三~十七世纪蒙古历史编纂学》、《蒙古历史概要》、《成吉思汗传》等。校注蒙文《白史》、《水晶鉴》、《黄金史纲要》,撰写论文多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组建了内蒙古历史学会,结合地方史编写,组织召开三次全区性的地方史学术讨论会。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蒙古学百科全书》副总编、内蒙古民族教育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内蒙古师大蒙古史研究所 教授。

留展型:(公元1959~今),福建石狮人。著名地方贪贿官员。

原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土地规划管理局局长,因巨贪受贿六百万元而潜逃,至今仍被通缉。

五家乘谱牒:

清源留氏族谱,著者待考,清朝年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福建省泉州市博物馆。

清源留安留刘氏族谱,著者待考,明嘉靖戊戌十七年(公元1538年)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福建省泉州市博物馆。

辈分,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bèi fen,是指在家族、亲友的长幼先后中所居的地位。 也指家族、亲友之间的世系次第。 主要分为长辈(高祖辈、曾祖辈、祖辈、父母辈等)、平辈和晚辈。亦作" 辈份 "。

儒家文化对论资排辈的强调,源于农业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中国人的这种特点与儒家文化几千年来的影响有关。孔子本人就是一个非常注重"礼"的人,而礼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形式。在孔子认可的礼中,大多都是在强调身份的重要性。《论语乡党》整篇都在讲礼,包括士人在各种场合、面对各种人的时候应当遵循何种规矩。孔子讲的礼有两个维度的内核,一个是以亲疏作为判定依据的"孝",一个是以尊卑作为判定依据的"忠"。

汉族重宗族的观念一直延续至今,即使清朝时(满族人统治)也不例外。按清初满族的风俗习惯,取名用字是不反映辈分关系的,如努尔哈赤,满语意为"像野猪一样凶猛的人",与辈分排行没有什么关联。清初满族刚入关时仍保留其固有习俗,命名不排字辈。但从康熙皇帝开始按照排字辈命名,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皇孙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之后乾隆在弘字辈分下,亲选"永、绵、奕、载"四字依次命名;道光在载字辈分下,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在启字辈分下。

辈分的排列常常体现在人名中,使用辈分用字不仅便于在同族中排行辈,认辈分,也便于修宗谱。一般而言,以字定辈分者,都将这些辈分字置于姓之后,如张学良、张学思、张学铭。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都有辈分。但是,普通老百姓的辈分不是特别讲究,如小说《白鹿原》中白嘉轩的儿子白孝文、白孝武兄弟,这个"孝"字是取忠孝之类的用字,没有特别严格的辈分用字沿革。再如,我们的父辈名中,辈分用字一般取寓意较好的字来使用。在这种宗族观念下,一般排辈分主要体现在男丁中,女子不入宗谱,故不采纳。现今,许多家庭中的姐妹看似有使用辈分字的,但一般只是任选一个相同的字用在姊妹中,以表示姐妹关系,并无序辈之意。行辈字是宗族内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并不是父母或本人可以随便选用的。宗谱的行辈字派用以加强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禄、吉、祥、贤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字,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字,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家谱的行辈字派是家谱中尤其重要的内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将其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辈分的来历

  文化  概述  中华文化底蕴深厚,人名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意义。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更重行辈之序和长幼之别,几千年来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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