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山东曹县楼庄乡谢家历史,家谱,辈分
山东曹县“天价抚养费”背后的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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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8-25 浏览量:141
80多万元“社会抚养费”,堪称史上最牛超生“罚单”
80765860元!2010年6月7日,山东省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开出如此一张超计划生育的罚单!
由于生育了第三胎,这让家住山东曹县普连集镇张庄行政村的村民张少锋非常不安,他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局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他征收“社会抚养费”80765860元(其中包括妻子的50050元)。
“这个天价‘抚养费’的背后就是县政府去年因招商引资来的两家化工企业在没有得到我家的土地后采取的报复行动。”2010年8月15日,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该事件的主人公张少锋说起了导致这起事件的前后经过。
因为征用自家的土地不成才导致“天价罚款”
“1996年,我父亲张进财在本村成立了一个养鸡、养猪的养殖场,去年,在镇政府还未征地之前的半年里,我父亲想将养殖场往北扩大2亩地,并且父亲还将地基都建好了,但还没有动工兴建。2009年,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凯雷圣奥和何源两家化工企业,这两家化工企业在本地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占用土地达600亩,其中,我家仅有的10亩土地也在要被征用的范围之内。本村的许多村民都跟镇政府达成了协议。而我家因为养殖场要扩建,所以在政府多次找上门要我们签协议时,我们都拒绝了。”张少锋说,“镇政府在多次上门找我们商谈无果后,就以我弟弟的孩子未办理计划生育指标来吓唬我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母终于与镇政府达成协议,由镇政府给我家换2亩土地,我家的养殖场可以去另外的地方扩建。因为父亲与政府签协议时我不在家,要是我在的话我是不会同意的。”
据了解,张少锋的父亲张进财签了协议后多次去找镇政府要求安排土地,以便养殖场顺利扩建。但此时,镇政府分管张庄行政村的蔡书记没有直接回答张进财的“交换土地”一事。这一拖就是三个月。“如此一来,我们家的养殖场规模不能扩大,因为场地狭小,直接导致圈养的鸡、猪死亡很多,伤亡很重,损失很大。随后,在与镇政府协商交换土地无结果的情况下,我父亲将签署好的协议退还给镇政府。”张少锋对记者说。
张少锋还告诉记者,2010年4月21日,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突然闯进我家翻看家里的抽屉,当时我不在家,是妻子后来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妻子还问闯进来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搜查证?工作人员说是政府特意安排来查我们的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还说要看一下我和妻子的结婚证信息,妻子将其结婚证给工作人员看过,他们才走了。
“随后没有几天,也就是2010年4月23日,县计生局就给我下达了100500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可能是县计生局还认为这个‘抚养费’收的太少了,他们还派出了公安、计生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班,专程赶到我在北京打工的单位找领导了解我的收入情况。我单位的领导配合工作人员说出了我在2009年全年的工资和业务费达到7576086元(他们只是算我的收入却不管我的开支)后,他们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5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我征收75760860元(就是我收入的10倍),对妻子李敬玲征收5005060元,合计征收80765860元的‘社会抚养费’。”
前后不一致的超生育“天价抚养费”
在采访中,张少锋给记者看了一份2010年4月23日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然给他下达的第一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该决定书是这样写的:“普连集镇张庄村的张少锋、李敬玲(妻子),经调查核实,你们于2010年1月3日在县人民医院实施的生育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少锋(男)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0050元;对李敬玲(女)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0050元。合计应征收你们人民币100100元。请你们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中国工商银行曹县支行。逾期不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金额千分之2的滞纳金……”
2010年6月7日,张少锋又接到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给他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这次下达的决定书与第一次下达的决定书在内容上基本都一致,就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上悬殊太大。这一次,县计生局给张少锋(包括妻子李敬玲在内)下达了共计80765860元的“社会抚养费”。在这次决定书中,县计生局要求张少锋将“社会抚养费”交至“曹县建设银行”。
“80多万元的所谓‘社会抚养费’,我就是辛辛苦苦干上十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张少锋面对这份由县计生局下达的“天价罚款”哭笑不得,“为了这个,我现在没有上班就回家专门处理此事,希望县计生局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据了解,2010年5月15日,张少锋在接到县计生局向他下发的“罚款”决定书后,他专程从北京回来找到镇长,问镇长为何派人到北京自己所在的单位调查他?镇长说他不知道此事,他的事是县政府处理的。镇长告诉张少锋,只要他劝其父亲张进财将养殖场拆掉,此事就很好解决。
“在第一份《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下达后,县计生局找我谈话,意思是只要我能将父亲的工作做好,劝他让出土地,那么我超生育的第三胎就按照本镇一万多元的标准缴纳罚金……”张少锋遗憾地说,“我没有做通父亲的工作,后来,县计生局就接着给我下达了80多万元的所谓《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为此事,县计生局局长还说,只要我能将家里的土地让出来,这个80多万元的“罚单”就可以作废,否则,就这一个80多万元的罚单保证让我不好过日子!”
事件起因,两家化工企业侵占村民土地引发矛盾
在采访中,有村民告诉记者,2008年,普连集镇政府通过招商,分别引进山东凯雷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和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具有严重污染的化工企业。这两家企业在张庄村以“以租代征”的方式租用该村土地达1000多亩。2008年12月16日,张庄行政村村委会在没有召开征地公告和听证会的情况下,拿着事先打印好的“租地协议”,以每年1000斤小麦为租地款,逐户到村民家中以租地的形式骗取村民签字,并当场将“租地款”交给签字的村民,还承诺给够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等好处。如不按要求签字,便遭到镇、村干部的训斥。
该协议书上写着用日期为2008年12月26日到2038年12月26日,但又于2009年3月20日又将该村的800亩土地以上述方式征用。有的村民不愿意在租地合同上签字,镇政府就带着派出所的民警不分昼夜到各家各户强行施加压力逼迫签字。
“2009年3月29日,镇政府将本村的党员着急在村委会院内要求带头签字,没有签字的不准回家。无奈之下,有些党员在被扣数小时后不得不签了字才回家。”又一名村民告诉记者,“2009年4月5日,普连集镇政府镇长带领100多人和两台拖拉机将没有签合同的本村村民和即将成熟的小麦全部铲成平地,并将前来阻挠的村民强行拖出现场。”
“在我父亲没有签字后于2010年8月1日凌晨,镇政府和派出所大约40多人强行将我家的50多棵杨树推倒,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说法……”张少锋接着对记者说,“我们村的土地大部分是国家挂牌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旁边有多个石碑为证,当年黄淮海开发改造过,万亩中低产品改造项目保护区,旱能浇、涝能排的丰产田,他们却以多占少批来骗取村民的土地。山东凯雷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占地618亩,是典型的少批多占(山东和源公司也是一样的性质)。为此事我们还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两家公司征地的相关手续,但县里不支持我们。”
据了解,2010年6月27日,因为土地被占用一事,张庄村众多村民到山东凯雷圣奥化工公司讨要说法。该公司见村民封堵了大门,遂打电话通知县政府后,县政府动用大约300名警察,带着两辆救护车和警犬来到村里将村民围在一起,还带走了徐德香、李继会、李永生等三个村民,随后将他们治安拘留。
在采访时,已经被县公安局逮捕的刘继会的妻子李翠萍赶来向记者讲述了她丈夫的遭遇:2010年5月26日,由于两家化工企业在本地征用土地达618亩(实际上面批示的只有52362亩),而她当初就是听信了镇政府的话,只要她让出土地就给其全家办理低保等好处,但她家的土地在被压了后,镇政府却又没有兑现承诺。在此情况下,她丈夫刘继会才和众多被欺骗的村民一起跑到化工厂讨要说法,结果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关押了37天后,紧接着又被批捕了。
截至记者完稿时,李翠萍告诉记者,8月17日,曹县法院将对已经逮捕的刘继会、李永生、徐德香(刘继会的母亲,因为岁数大且身体有病,现在已经被取保候审)三人进行开庭审判。“我真的希望,这几位老实巴交的农民能够被法院无罪释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马上回家”李翠萍说,全体村民期待着这样一个“好结果”。
2010年8月17日上午九时,按原定的时间应该开庭审理刘继会、李永生、徐德香等三人的案子,但因已经被取保候审的62岁徐德香老人的身体不好,已经赶来准备参加旁听的张庄村村民又开车回村里将徐德香接到了县法院。
一直到上午十时半,县法院才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经过一番程序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读了对刘继会等三人所犯事实的指控,被告者刘继会、李永生的律师也分别作了辩护。紧接着控、辩双方就2010年4月17日张庄行政村的众多村民在找镇政府为自家的土地被凯雷圣奥化工厂扩建工程侵占了的土地讨要说法,加上此前在协调征用村民的土地时,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许诺给被征地的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低保等,还说要将凯雷圣奥的下水道等工程给该村村民城建。在镇领导所说的话都没有结果后,4月18日,张庄行政村的刘继会、李永生等人才开车将凯雷圣奥的大门封堵了。
当日下午2点,在经过接近4个小时的审理后,县法院宣布休庭。再次开庭的时间,再另行通知。
针对此案的进程,记者将进一步予以关注。(雷雨)
你好,我也是“友”字辈,我看到过族谱,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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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家世原籍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五十五都桥仔头人氏,江西地方革何内宰相,五里三状元大路上有三千余人户。桥子头有六百余人户。家乡有个周一木,做过白鹤宰相,任家乡同路来弟兄四人:周敬德,住云州威信里蛮锍村。 周保德,做顺宁府学管一任。 周盛德、住永昌金鸡村。 周易德,住永昌金鸡村。始祖公周敬德,祖太李氏死在永昌金鸡村,背灰来埋在云州威信里猛麻蛮锍村。祖 祠堂同住。敬德祖一生五子:长子周思明-张氏次子周思聪,住楚雄。三子周思顺,住景东做学官。住大邦卡四子周思尧、 五子周思舜、六子周思孔 思明祖一生五子:长子周鼎新,杨氏次子周振新,王、王氏三子周柞新,杨氏四子周从新,黄氏五子周维新,赵氏在痒大枝祖二世祖周鼎新、杨氏生一子三世祖周维镐,黄氏生一子四世祖 周璋,张氏周瑞,沈、黄氏周毕,张氏。周翠,张氏周 ,董氏五世祖:周尔宽,张氏 周尔志,吴氏 周尔荣,周氏 周尔清,吴氏 周尔馨,杨氏 周尔宁,张氏 周尔渊,赵氏 周尔仪,张氏。二枝祖字派: 周尔相,罗氏。周尔宽,张氏。周尔宣,董氏。 周尔位,丁氏。周尔茂,向、熊氏。周尔盛,李、罗氏。周尔畅。六世祖: 周之彦,刘氏。周之襟,王氏。周之厚。周之哲,王氏。二枝祖:周振新,王、王氏,生二子。周创镐,师氏。周福镐,字氏。周理,罗氏。周珍,张氏。周琦,吴氏。周红,董氏。周之楠,王氏。周之友。三枝祖:周柞新,杨氏,生二子。周辅新,字氏。周相镐,黄氏。 周坤,余氏。周瑰,陶氏。周之纲、之俊、之槐。四枝祖:周从新,黄氏一生五子。周述镐,张氏一生七子。长子周景。周裔镐,黄氏。周法镐,李氏。周因镐,罗氏。周占镐,李、沈氏。周景,沈氏。周珂。周珩,黄氏。周班,杨氏。周镯。周琚,吴氏。周 ,张氏。周以仁,李氏。周尔光,陈氏,在痒贡生。周以村,杨氏。周尔耀,张氏。周以植,李氏。周尔显,杨氏。周以凤,张氏。周尔达,李氏。周瑶,石氏。周尔华,刘氏。周祥,杨氏。周尔庆,刘氏。周文,李氏。周尔寿,张氏。周之贤,鲁、吴氏。周尔彩。周之豪,吴氏。周尔爱,杨氏。周之杰,鲁氏。周尔时。周之仕,张氏。周尔忠,陶氏。周之龙,李氏。周尔信,李氏。周之宪 吴、陈氏。周之武,赵氏。周之勋,李氏。周之赞,字、潘氏。五枝祖:周维新,赵氏在痒一生四子。周昌镐,金氏。周尔尊。周肇镐,郭氏。周尔宾。周迁镐,师氏。周尔惟。周映镐,沈氏。周尔焕,罗氏。周之林,罗氏。周尔淳。字派:霄、绍、国、正 公元一九六五年,公历八月十一日云县巴蕉箐有一个高祖父周将军,因地方乱到缅宁抢去袁家一媳,生得二子,长子周元癸,何氏。次子周元三,吴氏。到地方平息后被袁家接回母子三人,后二代归宗。周元癸生三子一女,长子周绍尧,次子,周绍舜,三子周绍文。弟兄三人迁到双江小本营生,住了二十多年又迁回缅宁。周绍尧,梁氏。生下女,病故。周绍文,张氏,生下女,病故。周绍舜,余氏。病故后又接廖氏,生下七子三女。长子周国相,罗氏。生四子三女。次子周国臣,纪、谢氏,生五女。三子周国忠,潘、杨氏。潘氏生一女;杨氏生二子二女。四子周国新,李氏。生二子三女。五子周国祥,叶氏。生二子一女。六子周国正。生二女。七子周国奇,生一子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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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09-26 10:34:5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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