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编写家谱时,家谱中世系怎么排列?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代姓家谱字辈如下:
一、湖南善邑代氏字辈:“仕洪国正天心顺上达民兴世泽良光宗耀祖承先绪盛德殿邦声远扬”。
二、湖南湘潭代氏字辈:“宗德显扬光辅盛朝金紫万年受兹介福敦崇孝义勤以力田念厥本原泽衍来裔”。
三、河南邓州代氏字辈:“广华敦林永典孝”。
四、代氏一支字辈:“维应学文楚正光明兴志中启富跺龙庭泽元道德向世传伦”。
五、贵州遵义代氏一支字辈:“国长正碧文万兴明智安克家端大本登台尚儒官”。
六、重庆江津代氏一支字辈:“清周世尚尊先圣华国文章道德兴”。
家谱是从家族的开创者或者知名祖先开始撰写的,记录家族世系、传承和家族故事的一种文献。
在编写家谱时,有一些特定的规则和注意事项需要遵循。
首先,家谱的编写应该从家族的始祖或者开基祖开始。始祖是指一个姓氏的最初来源,而开基祖则是家族在特定地域或更远地方的开创者。如果无法确定这些信息,可以从可追溯的最早祖先开始整理。
其次,家谱是对家族历史的研究和记录,必须保持高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在收集和整理资料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夸大、虚构和错误的信息。
第三,除了对事实的尊重,家谱也应该传递积极的信息和价值观。它应该反映出家族的成就、荣誉和道德风貌,以及家族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
最后,家谱应该根据家族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整理,不仅要包括重要的家族人物和事件,也应该记录下家族的传承、家训和家族文化等重要内容。
在编写家谱的过程中,要尊重和继承老一辈的写作要求和思路。比如在整理家族世系表时,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家族成员的信息,包括他们的生平和重要事件。同时,对于重要的家族故事和传统,也要尽可能地进行详细记录。
总之,家谱的编写是对家族历史和文化的一种重要的传承和保护,必须认真对待,尽可能真实、全面、详细地记录家族的世系、传承和文化信息。
上九代
鼻祖(始祖):九世祖
远祖:八世祖
太祖:七世祖
烈祖:六世祖
天祖:五世祖
高祖:四世祖
曾祖:三世祖
祖父(爷爷):简称“祖”,二世祖
父亲(爸爸):简称“父”,一世祖
自己
自己,简称“己”。“自己”是上九代与下九代的分水岭,不包含在“祖宗十八代”之内。下九代
儿子:简称“子”,一世孙
孙子:简称“孙”,二世孙
曾孙(重孙):三世孙
玄孙(元孙) :四世孙
来孙:五世孙
晜孙:六世孙
礽孙:七世孙
云孙:八世孙
耳孙:九世孙
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读kun)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即:子、孙、曾、玄、来、晜(kūn)、仍、云、耳。书中说:耳孙者,谓祖甚远,仅耳目闻之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为证也!
远祖:远祖、太高、太尊、先、祖先、先君、先人、祖考等,皆可称远祖。
始祖:始祖、鼻祖,皆可称始祖。
高祖:曾祖的父亲。高祖、高祖王父、显考、长祖、高门等,皆可称高祖。
高祖母:曾祖之母,亦可称高祖王母。
曾祖:祖父的父亲。曾祖、曾祖王父、曾祖父、皇考、府君、太翁、次长祖、曾翁、曾门、曾大父、曾父、曾太公、大王父、王大父等,皆可称曾祖。
曾祖母:祖父之母,亦可称曾祖王母。
(曾祖的兄弟及兄弟之妻,称“族曾王父”“族曾祖父”,“族曾王母”“族曾祖母”)
祖父:父亲的父亲。祖父、王父、大王父、祖王父、大父、祖君、祖翁、公、太公等,皆可称祖父。对人称其祖父曰“家公”。称人之祖曰“尊祖父”。称已故祖父曰“亡祖”“亡考”“皇祖考”“府君”“先祖”“先子”“先亡丈人”等。称人之已故祖父曰“大门中”。
(祖父的兄弟称“从祖祖父”“从祖世父”“从祖叔父”“从祖王父”“伯翁”“叔翁”)
祖母:父亲的母亲。祖母、王母、大母、太母、祖婆等,皆可称祖母。称人祖母曰“尊祖母”。称已故祖母曰“皇祖妣”。祖父之妾称“季祖母”“妾祖姑”。从祖祖父之妻称“从祖祖母”“从祖世母”“从祖叔母”“从祖王母”“从祖母”“季祖母”“伯祖妣”等。
中国人“三姑六舅”,对本祖一脉上下或亲戚关系称谓有严格的规定,在现实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难题,一个上下差7代的晚辈不知道如何称呼比自己大8辈的长辈,出现令人难堪的场面。现在依据中国《汉语大辞典》、东汉的《尔雅·释亲》和《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等史书考证,才确定了中国人本族内“上下九辈”的称呼。
附:《尔雅·释亲》:
01 父为考,母为妣。
02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03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04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05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06 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07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
08 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
09 父之姊妹为姑。
10 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
11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12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13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男人的宗族称谓(拟)14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15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
16 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17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18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
19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20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21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22 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
现代版亲属称谓表(请斧正)
23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
24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25 父之妾为庶母。
26 祖,王父也。
27 晜,兄也。──宗族
28 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
29 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
30 母之晜弟为舅,母之从父晜弟为从舅。
31 母之姊妹为从母。
32 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晜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母党
33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34 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晜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
35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
36 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
37 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
38 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
39 女子子之子为外孙。
40 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41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42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妻党
43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44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
45 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妹为女妹。
46 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
47 女子子之夫为壻,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48 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
49 妇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50 两壻相谓为亚。
51 妇之党为婚兄弟,壻之党为姻兄弟。
52 嫔,妇也。
53 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婚姻
《三字经》云“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至曾玄,乃九族”于此观之,三代宗亲最近的应该是由“身”(即自己)算起上至“祖”(爷爷)、“父”(父亲),下至“子”(儿子)、“孙”(孙子)。若如此即应该是五代人。另外,“宗”应该是祖宗之意,“亲”当是父母双亲,所以,由自己作为中心,不论往上还是往下,都迎合了“宗亲”之意。但须注意这个还是有一定的语言环境的,我们平日所谓的“三代宗亲”一般用于供奉先祖牌位的书写,所以我认为这个多指上三代(包括自己在内)。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幻雪001 | 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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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开始上数4代,分别称呼父亲、母亲;爷爷、奶奶;曾祖父(太爷爷)曾祖母(太奶奶);高祖父、高祖母。与之同代除了伯父、叔父、姑姑,婶子外,其余都是按照直系称呼。
下数四代成为儿子、儿媳;孙子、孙媳;曾孙子、曾孙媳;重孙子、重孙媳;不是直系前面加“侄”字,如侄曾孙。
这就是九代称呼。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在农村编写家谱时,家谱中世系怎么排列?
本文2023-09-26 04:10:0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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