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亲戚作证有效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5浏览:5收藏

打官司亲戚作证有效吗,第1张

亲戚对案件情况发解的,可以作为证人作证,但亲戚作证是真实,不得伪造证言,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罪的证据,要以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一、亲戚可以作为证人,但是不能作为单一证据来认定事实:

1、因为有亲戚关系,属于利害关系人,

2、、则该证人的证词需要补足,即该证人证言不能孤立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有其他相应的证据来补充。

二、在法庭上亲人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

1、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

2、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在法庭上自己的家属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

1、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

2、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

3、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如果没有后人,家谱可能需要寻找适当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1 捐赠给图书馆或历史机构:将家谱捐赠给当地的图书馆或历史机构是一种选择。这些机构通常会乐意接受家谱,并将其纳入他们的收藏中,使其他人也可以研究和利用。

2 转让给其他亲戚:如果家谱属于某个家族的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考虑将其转让给其他亲戚。他们可能会对家谱感兴趣,并愿意保存它,以保护家族的历史。

3 委托给专业的家谱公司:有一些专门从事家谱保存和管理的公司,他们可以提供家谱的寄存、整理、修复和数字化服务。可以考虑将家谱委托给这样的公司,以确保它得到专业的保护和管理。

4 焚烧或埋葬:在一些文化中,家谱通常会被焚烧或埋葬,以表示对祖先的尊重。如果遵循这种传统,那么可以按照适当的仪式将家谱进行处理。

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都应确保家谱得到适当的保存和处理,以保护家族的历史和传统。

亲属的产生只能基于血缘、婚姻或法律拟制三个原因。因婚姻而产生的亲属,是指男女因结婚而形成夫妻关系,即配偶。由此产生夫对妻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妻对夫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的姻亲关系。因血缘联系而产生的亲属,限于自然血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伯、叔、姑与侄子女等。因法律拟制产生的亲属。即基于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法律认可主体之间互为亲属,如因收养成立而发生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扶养关系而发生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均被我国法律确认为拟制血亲。

亲属这种社会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不同,它一经法律调整,即在具有亲属身份的主体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近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首先兄弟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不属于直系亲属。

亲戚是和自己的家庭有着婚姻关系的家庭或者其他成员,例如:老婆或者老公的亲属;妈妈或者爸爸的亲属;女儿或者儿子的亲属。但是兄弟姐妹不属于亲戚,因为兄弟姐妹本就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

从法 律上来讲,在民事领域内,兄弟姐妹一般来说都在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是属于直系亲属的,在刑 事领域内,兄弟姐妹不算是直系亲属。

如果外甥知道舅舅犯了法,那么依据不同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可能存在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在某些法律和道德规范下,外甥可能有义务举报舅舅。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下,公民有举报犯罪行为的义务。如果外甥知道舅舅犯了法,而这个犯罪行为涉及到他人的安全、生命、财产等重要利益,那么外甥可能需要向警方或相关部门报告此事,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另外,从道德上讲,如果外甥知道舅舅犯了法,而这个犯罪行为违反了基本的道德和伦理原则,那么外甥可能也有责任报告此事,以保护社会公义和人类良知。

总之,在面对舅舅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外甥需要权衡法律和道德规范,决定是否需要举报舅舅。

所谓亲戚,是指和自己有血亲和姻亲关系的人。唐代学者孔颖达对"亲戚"的注解云:"亲指族内,戚言族外",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内亲外戚"。可以说,这个含义丰富的词语本身就对家庭关系的亲疏远近进行了区分。在现代,"亲戚"一词泛指与自己的家庭关系比较疏远的亲属。不过,由于这个词语描绘的范围过于宽泛模糊,故而并不被用作法律术语。

在法律上,取"亲戚"而代之的概念是"亲属"。

法律意义上的"亲属"(通常仅涉及"近亲属"),是指法律承认并规定其权利义务的亲属,这个范围比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要狭窄,仅包括一定范围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如父母兄弟)以及法律拟制的血亲(如收养关系中的养父母与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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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没有权利分割遗产。

一、首先,分家产时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二、其次,分家时进行分家产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比如房产由父母购买的,那么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则无权分割。

2、共有财产属于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分家产时可以按照贡献大小分割。比如家庭合伙开店的,那么就看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当家庭进行分家时,不管子女与父母分家产,还是兄弟姐妹间分家产,一旦协商不下的,将直接引起家庭纷争。特别是财产较多的,并且子女也较多,并且又有亲生子女、继子女以及养子女等的,那么就更容易产生家庭矛盾。因此,建议实在难以解决的,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直系血亲亲属。

3、父母。三、兄弟姐妹。四、祖父母。即遗产的继承是由配偶与各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直系血亲亲属,大陆配偶应与第二顺位被继承人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已无父母,则与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而非一人独自继承。此外,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由大陆人士依法继承者,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三、继承的顺序: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为先,可代位继承。

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

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5、第四顺序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

亲属关系有:父子、母子、爷孙、表兄、妯娌等。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而且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一、亲属

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属包括:

1、配偶:男女结婚而产生,血亲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

2、血亲: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都是血亲。

(1)自然血亲,自然血亲是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联系的血亲。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非婚生子女也属于血亲。

(2)拟制血亲,虽无血缘联系,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又称为准血亲。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3、姻亲:配偶本身除外的由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

(1)血亲的配偶 如兄弟之妻、伯叔父之妻、侄之妻、姑、姊妹之夫、女婿、儿媳等。

(2)配偶的血亲 如岳父母、妻之伯叔、姑、妻之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等。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如妻的兄弟的妻、妻的姊妹的夫、夫的兄弟的妻、夫的姊妹的夫等。

二、近亲属

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由此可见,生活中往来亲切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算我们的“亲属”。

一些需要实施手术生死攸关的时刻,民法典规定的不能或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亲属”足以负责和信赖,所以这项权利才能给到他们手上。

法律上将“亲属”划分清楚,能够更好地完善关于亲属的条例。

三、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家庭成员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彼此负有抚养义务的亲属。我国法律中提到的家庭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一般都是亲属。

亲属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姻亲的儿媳、女婿。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四、亲系与亲等

1、亲系 亲系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父母,伯、叔、姑、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舅、姨、姨表、舅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等。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姻亲是按配偶的亲系而定的,配偶的直系血亲就是直系姻亲,配偶的旁系血亲就是旁系姻亲,所以姻亲也有直系和旁系之分,如儿媳与翁姑是直系姻亲,妻与夫的兄弟姐妹属旁系姻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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